你需要多多学习学习。 In the United States, a criminal defendant generally has the right to a trial by a jury. That right is guaranteed by the Sixth Amendment. In two circumstances, however, a criminal case may be decided through a trial by a judge instead of a jury – known as a “bench trial.”
你需要多多学习学习。 In the United States, a criminal defendant generally has the right to a trial by a jury. That right is guaranteed by the Sixth Amendment. In two circumstances, however, a criminal case may be decided through a trial by a judge instead of a jury – known as a “bench trial.” SSBN826 发表于 2023-12-27 23:55
那然后就取决于辩护律师和原告律师互相说故事啊。 我记得有个说唱歌手的凶杀案,具体案情我忘记了; 原告律师,原本有个论点就是,凶手是一个不好的人,因为写的歌里面有一个简称,类似于KOG,大概可能记错了,意思就是 Killer of GOD,之类的。 但是辩护律师,用了另外一个词,大意就是解释为,一个God的崇拜者。最后法官认可了辩护律师的说辞,认为这个说唱歌手是一个虔诚的信徒。最后又推理为他是个好人,不会杀人。 反正就是,看谁故事说得好听。虽然,他所有的歌迷都知道他意思是killer of Gxx,但是法官可以有其他理解。没办法,美国就这样。
在犯罪痕迹物证均已灭失的情况下,即使犯罪嫌疑人已供认不讳,仅凭口供、怀疑、推理、爆料等非客观因素,不但法院难以给犯罪嫌疑人定罪,恐怕连检察机关也难以对其作出有罪指控。朱令案有可能一直停留在公安部门调查阶段,即使公安向检察机关对嫌疑人初步作出有罪报告,检察机关也只能作出不起诉决定。
朱令案的无解原因在于铊中毒测试报告出得太晚,除错失治疗时机,更错过警方介入侦破的时机;相关场所无任何监控设施,犯罪痕迹物证均已灭失。在这样的背景和条件之下,警方仅靠相关当时人的怀疑、猜测、口供及黑客爆料等主观因素,很难对嫌疑人作有罪推定,只能作出证据不足的决定。这案子有研究价值。
你放心吧 铊一点悔意都没有,生活惬意着 犯罪人员不到被法律判罪的那一刻是不会觉得自己有罪的
所以说,关键是有证据
但问题是现在没证据。
每年到了日子就被无数人咒骂,连发个帖子都怕被驱逐出境的日子怕是不好过。
为啥要用马甲?铊党?
追诉期是指犯罪事实没有被发现,发现时已经过了追诉期,或者受害者(执法机关)没有再追究的期间超过了追诉期
这种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案子,没有追诉期
我有点怀疑所谓的证据都被销毁了,公安真敢这么做嘛,毕竟这个案子影响不小。
说的证据指的是铊党把“朱令的物品”都偷走了,所以没法化验那些物品里是否有铊残留,没法确认投毒途径。
如果证据不足, 只言片语的口供是不能接案判刑什么的。
醬紫,謝謝
re 我就没搞明白 孙家真网友说的那么一手遮天 真犯事了进去蹲两年估计给捞出来了 反正后边出国了 还能被网暴成这样
当然,我觉得可能就是网友把孙当出气筒,个个群情激愤那样。。天下不平的事了太多了,但不容易逮着一个“有背景”还能任他们喷的。
大陆强调人证和物证,
口述或者其他,只有在人证和物证不存在情况下才会予以考虑,而且也只能作为参考。 普通情况下,以前70%的警察会用刑讯逼供套出人证和物证,但恰恰是这个媒体报道过的案件,就会引起很多麻烦。
最麻烦的是,警方如果使用了刑讯逼供,但恰巧这个时候,孙家里告诉了媒体或者体制内有人告上去了, 那么在刑讯逼供时套出来的任何证据反而不能用了。
不是公安销毁的呀。是公安介入太晚,又有人通风报信,她们寝室的人在搜查前就销毁了证据
难道只有大陆才强调人证物证吗?这是全世界警察办案的标准。
不会,美国是陪审团制度,所以,口述证词是非常重要的, 在于你如何说好一个故事,而不是在于人证物证
真是上天的美意啊
不仅是大陆也包括美国 ,这么多年发生的冤案,都是因为证据不足草菅人命。所以现在大陆司法实践是特别强调证据链要完整,嫌疑人认罪了也要必须证据确凿, 疑罪从无。 美国的这种司法制度 全靠律师抗辩和陪审团拍拍屁股做决定。
当年想象不到互联网能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吧,90年代的时候
因为1995年的铊们不会预见到今时今日的互联网让铊们无所遁形
你有证据她们寝室的人在搜查前徐汇证据吗?据说可不算数啊。
你需要多多学习学习。
In the United States, a criminal defendant generally has the right to a trial by a jury. That right is guaranteed by the Sixth Amendment. In two circumstances, however, a criminal case may be decided through a trial by a judge instead of a jury – known as a “bench trial.”
你这么说,对当年办案的孙警官等人,太不公平了。他们为了找到证据,为了把凶手找到,费的心力,是有目共睹的。你如果不知道,网上找找也知道。
你想太多了,人是一种非常会justify自己行为的动物,所以才会有那么多难以想象的罪恶。例如奥斯维辛集中营的看守,虐杀师长的红卫兵的小将,变态连环杀人犯。你以为他们会忏悔?不会的,他们会有自己的一套逻辑,来解释自己的行为。只要能够逃过惩罚,自己可以过得很舒服。
朱令的案子,六四,巴以冲突,这些事情让我对人性非常失望。人类的世界没有什么绝对的对错和公义,你看到的只是你想看到的和别人希望你看到的。今天你看到的历史也只是别人写给你看的历史,真正的历史早就淹没在历史的长河里了。
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了,我恰恰是在回复其他网友的说法,我的意思是说我不认为公安机关会把证据销毁了,相反,我认为他们有证据而且证据现在还在。当时没有定案不一定是因为没证据,而是因为外因所致。所以我觉得应该想办法重启案件
当年警方的结论就是证据不足。 清华大学自身也有责任,第一时间不让警方介入侦查,怕影响学校声誉。
可靠学校保卫处能查个屁?等明白过来,让警方接手查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证据链早没了
那然后就取决于辩护律师和原告律师互相说故事啊。
我记得有个说唱歌手的凶杀案,具体案情我忘记了; 原告律师,原本有个论点就是,凶手是一个不好的人,因为写的歌里面有一个简称,类似于KOG,大概可能记错了,意思就是 Killer of GOD,之类的。
但是辩护律师,用了另外一个词,大意就是解释为,一个God的崇拜者。最后法官认可了辩护律师的说辞,认为这个说唱歌手是一个虔诚的信徒。最后又推理为他是个好人,不会杀人。
反正就是,看谁故事说得好听。虽然,他所有的歌迷都知道他意思是killer of Gxx,但是法官可以有其他理解。没办法,美国就这样。
美国疑罪从无。陪审团还要达到一致。光有口供和间接证据根本不行。外加嫌犯有钱,加上精神问题啥的直接无罪了。那就彻底没辙了
所谓的说故事也要在证据基础上,不是啥都没有凭空瞎说啊。你说的这个就根据歌词里的一段话,根本就是什么都推断不出来。还有原告不叫律师,是检方。最后也是遵从疑罪从无的原则。
电影 3大队。。。。
暂时有七个视频。都是最近一个月制作的。最后两个是去世后制作的。 1. 朱令案怎样载入了全球因特网史册
系统提示:若遇到视频无法播放请点击下方链接
https://www.youtube.com/embed/e1SmU0SzAVQ?si=pfSVTZGMVpSWSdSY 2. https://youtu.be/gky748zmTYo?si=MNrssgT5SrRWW31p (抹黑) 3. https://youtu.be/4flz5EJUWnI?si=Ovb-tXomNsW0GuKU (协和) 4. https://youtu.be/fkvQ6b3Zvuc?si=CSxublzsuY1unF2L 5. https://youtu.be/LWNgpsPSTkA?si=n5cF0igGfKdHvTnq (证据*) 6. https://youtu.be/jE0vkWQj4ns?si=2NMXPz_XdboUqeSr (去世后的回顾) 7. https://youtu.be/dxySAy0Dni4?si=lP7jlMGYQAF0T9e2 (vs辛普森)
有很多以前不知道或者没注意的细节。这里摘抄一些,笔记顺序可能是打乱的,汇合成几个部分。都是他口述,没有考证。大家自己判断和研究。 没想到他可以讲那么多,也没有被封,是不是进步的一个表现呢?
张捷 律师张捷和朱令是三代世交。 祖辈都是有点来头的知识分子。 张捷为了朱令案特意去学的律师。朱令的姥爷是燕京大学法律系的。指点过张捷 张捷多年给朱令开工资上社保,所以才有医保。
孙维和家族 全班相互打分的品德平均分,孙维每次都几乎倒数第一。 孙家是能源工业奠基人,能源石油矿业地质方面的泰斗。徒子徒孙遍布领导层。当初带着矿产投诚共产党,台湾有人很嫉恨,因此非常关注朱令案。卢美美捐赠非洲几十个亿,机构名誉主席是孙家人。(原来以为她家是过气的领导,其实根系非常深,钱权都极强) 吴今当年跌下山崖。最大的问题是集体活动少了个人,都没发现。回去上学上课一段时间才发现。所以景区学校责任很大。网上提她家有仇人就是搅事抹黑,想把嫌疑人范围扩大
协和和清华 协和推脱说清华说朱令没有接触铊可能。所以一开始排除铊中毒了。其实清华解放后有人铊中毒死亡过。找的医生就是朱令的医生。铊中毒症状典型,不可能不知道。还有迹象显示医生为了写论文做对比试验故意不给确诊 诉讼的时候没有提清华说朱令没有接触史这个借口。改成没有检测条件。 朱令一进医院孙维和父亲就来看。 普鲁士蓝。协和说没药。五一休息。朱令家找关系部长批准拿到药。用药时瞳孔放大没有自主呼吸,基本可以判死亡。恢复是奇迹。 中毒检测方式能检测砷就能检测铊。朱令把砷做了,别的检测都做了就是没有做铊。 清华两年后相当勒令退学。二十万买断。 朱令享受不了残疾人待遇,因为受害人要追凶就不算残疾人。低保也不给。各种被卡。张捷给朱令开工资上社保,所以才有医保。 网易上还有这篇协和的罪状。以前知道一些,汇总起来看真是太恐怖了https://m.163.com/dy/article/IN1NLVN6055219Q6.html
证据。刑事诉讼法。(第五集说了很多重要的信息) 孙家推动改变立法。疑罪从无,从警察开始,全球都没有这样的,美国是在法院才无罪假设,警察不会对嫌疑人无罪假设。 孙维自己说审问只有八个小时。刑法上有问题。一般公安会反复长期审讯调查。嫌疑人不是随便定的。公安得有强制措施。取消嫌疑人不等于没有嫌疑。无罪的话,公安需要赔偿认错。八小时就放人是不作为(或者孙维自己认罪了?) 说“没有证据”,关键是证据规则怎么算。中国没有证据法。而且证据不公开,人大代表要求也不公开。 朱令曾经神智清醒说是孙维,要报仇。属于当事人指认。在国外是有力的证据。 个人物品丢了两次。其实是作为证据到公安局去了。公安局后来说找不着了。(还有一些)还给清华。清华又说丢了。赔了几千块钱 铊检测技术极其精细。洗不干净。
通风报信 不就等于公安内部销毁的吗 ?
看楼上的第五集,公安也不是白莲花。 个人物品丢了两次。其实是作为证据到公安局去了。公安局后来说找不着了。(还有一些)还给清华。清华又说丢了。赔了几千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