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证据吗? hijklmn 发表于 2023-10-05 14:05
到处都是啊。 汪峰和章子怡的爱情,开始于澳门一场德州扑克牌局 danfy 发表于 2023-10-05 14:10
国内社死最可怕的一点就是没有一个说法。 到底是哪个领导, 哪个文件做的决定。 根据什么法律法规做的决定, 被杀者有没有自辩的权利,如何上诉到上级管理机构。 完全是黑箱操作。 ted.hanks 发表于 2023-10-05 12:55
这不叫证据啊。。。 hijklmn 发表于 2023-10-05 14:28
汪峰现身澳门赌场 章子怡口罩观战 danfy 发表于 2023-10-05 14:35
支持你举报,这两封了最好 果小小 发表于 2023-10-05 14:36
这还用举报?在新闻里都成了梁山伯和祝音台一样的爱情故事了,广电总局要是不瞎早就处理了。 danfy 发表于 2023-10-05 14:41
因为没被曝光呗。。。孔令辉被曝光后立刻被撸,然后销声匿迹了。。。 hijklmn 发表于 2023-10-05 13:52
看个脱衣舞值不值得封杀不评论。不过85花是杨幂赵丽颖刘诗诗唐嫣这些。虽然杨刘唐业务能力早就下滑到及格线以下,但把杨颖一个业务能力一直在负的人跟八五花相提并论确实是像在碰瓷。Gayeah 发表于 2023-10-05 15:27
啥时候封子怡上好佳无袖Tank 发表于 2023-10-05 03:33
他俩又不是体制内的人去玩儿真管不着,不然国家怎么不把澳门赌场端了哪?孔令辉体制内的当然不行,没的比较。 habibi 发表于 2023-10-05 15:33
可怕的是 这么大了也不明白做任何事情都有代价的吗 nothing is free pathdream 发表于 2023-10-05 10:18
我觉得好多人希望她被封杀是因为她之前在剧组养胎,拍剧靠抠图,业务能力烂也就算了,还摆烂,然后她还拿了9000万片酬吧。。。这种人根本就不该出现在这个市场上。。。 hijklmn 发表于 2023-10-05 15:31
为啥不让看啊? 这管的有点宽。 agerinan 发表于 2023-10-04 18:47
没有人question说封杀就封杀很可怕吗? lotusever 发表于 2023-10-04 18:33
她给我感觉就是因为早早出社会有点street smart,但可能因为没怎么读过书所以没什么稍微大点的智慧。可以解释被前夫哥捧了那么多年一离婚立刻就扑了,还不停营销自己是大女主从来没靠过老公。就整个人脑子不太灵光的感觉。 Gayeah 发表于 2023-10-05 15:42
是啊,看这架势我还以为杨颖去演了几场疯马秀,仔细一看居然只是看疯马秀。国人也是奇怪,明明黄赌毒都是违法,艺人嫖娼吸毒就要被封杀,赌博的却都没事,完全是双重标准。 danfy 发表于 2023-10-05 09:00
她结婚期间拍了什么剧?怎么没印象? 看的反而是离婚后拍的 Inferno 发表于 2023-10-05 16:02
到处都是啊。 汪峰和章子怡的爱情,开始于澳门一场德州扑克牌局
这不叫证据啊。。。
没有法律约束才是最可怕的。老百姓还在那欢呼
说白了还是暗箱操作,想封谁封谁,看哪个资本更厉害
汪峰现身澳门赌场 章子怡口罩观战
支持你举报,这两封了最好
那就不知道了。。。
《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是为不断提高演出行业演艺人员职业素质,规范从业行为,树立演艺人员良好职业形象,促进演出行业健康发展,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在相关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的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明晰演艺人员从业规范,明确联合抵制和复出规定。 2021年2月5日,《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2021年3月1日起正式试行。根据管理办法,“劣迹艺人”将受到协会会员单位1年期限至永久期限的联合抵制,且须在联合抵制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才可继续从事演出活动 [1]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不断提高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以下简称“演艺人员”)职业素质,规范演艺人员从业行为,加强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树立演艺人员良好职业形象,促进演出行业健康发展,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演艺人员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音乐、戏剧、舞蹈、曲艺、杂技以及其他形式的现场文艺演出活动的表演者。 第三条 演艺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办法第二章所规定的从业规范相关条款(以下简称“从业规范”)。 从业规范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演艺人员为维护行业和个人形象应当遵从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职业要求制定,并在行业范围内监督实施。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从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等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会员策划、组织、参与的各类演出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宣传、推介、营销、赞助、表彰、奖励等活动; (二)网络表演经营单位等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会员所属平台、媒体等策划、组织、开展的直播、录播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宣传、推介、营销、赞助、表彰、奖励等活动; (三)其他与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密切相关的行业组织、社会机构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 第五条 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根据本办法,在其从业范围内实施自律惩戒措施。 第六条 对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实施自律惩戒措施,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公平审慎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违规情节与惩戒措施相适应,以事实为依据,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第二章 从业规范 第七条 演艺人员应当具备从事文艺表演工作所必需的文化修养、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并遵守以下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文化、演出行业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二)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壮大正能量,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新时代文艺工作者; (三)热爱文艺事业,恪守艺术品格,维护中华文化立场,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坚守文艺审美理想,严肃认真对待创作表演,努力提升艺术质量,拒绝用是非不辩、低级庸俗、粗制滥造的作品或宣传误导观众; (四)遵守社会公德,言语文明,礼貌待人,立正守身,以身作则,注重陶冶品德,加强道德修养,珍视和维护个人职业声誉,积极树立正面形象; (五)坚守契约精神,依法依约履行经纪合同、代言合同、演出合同等各类合同; (六)尊重合作团队与合作对象,尊重编剧、导演、舞美、服化道等各部门的艺术创作,尊重全体演职人员的共同劳动,积极配合合作团队合理的工作需求; (七)遵守与著作权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和强化著作权保护意识,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 (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助力公益事业发展,自觉践行社会责任; (九)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自觉抵制扰乱社会秩序、恶意攻击他人等不文明行为; (十)依法依规应当遵守的其他要求。 第八条 演艺人员不得出现以下行为: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 (三)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 (四)组织、参与、宣扬涉及淫秽、色情、赌博、毒品、暴力、恐怖或者黑恶势力等非法活动; (五)因酒驾、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恶意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六)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七)在营业性演出中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或者以违背伦理道德、违反公序良俗的方式进行演出吸引观众; (八)表演方式恐怖、残忍,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 (九)以欺骗、隐瞒等方式恶意违反或不履行合同,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取消演出、不履行合同,或者擅自变更已经审核批准的演出内容; (十)发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歪曲历史事实、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等不当言论,或者发布不实信息,煽动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十一)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等合法权益; (十二)违反广告代言相关法律法规,或以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 (十三)通过违反保密协议、伪造变造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四)其他违背伦理道德或者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明文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或者演出经纪人员应当积极引导所属演艺人员遵守从业规范,依法依规从业。 第三章 办事机构 第十条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设立道德建设委员会,具体承担演艺人员道德建设和从业自律等相关工作。 道德建设委员会为非法人分支机构,在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道德建设委员会委员由下列人员构成: (一)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等的管理人员代表; (二)演艺人员代表; (三)网络表演(直播)经营单位管理人员代表; (四)共青团中央、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群团组织代表或者其推荐的专家代表; (五)新闻媒体代表; (六)从事演艺行业法律事务的律师代表; (七)其他相关行业的代表。 根据工作需要,道德建设委员会可以聘请相关领域专家担任顾问。 第十二条 道德建设委员会委员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驻会机构提名或者相关组织推荐,征询本人意见后,形成委员候选人名单,经常务理事会表决决定,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聘任。 第十三条 道德建设委员会委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道德建设委员会章程; (二)履行委员职责,完成分配或指定的工作; (三)遵纪守法,公正廉洁,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等; (四)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或擅自披露履行职责过程中了解的信息; (五)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道德建设委员会设立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设在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驻会机构内,负责材料收集、会议组织及联络协调等相关工作。 第四章 办事程序 第十五条 对违反从业规范的演艺人员,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根据道德建设委员会评议结果,监督引导会员单位在行业范围内实施以下自律惩戒措施: (一)进行批评教育; (二)取消参与行业各类相关评比、表彰、奖励、资助等资格; (三)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 (四)协同其他行业组织实施跨行业联合惩戒。 以上措施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合并实施。 第十六条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邀请、组织处于联合抵制期内的演艺人员参与演出行业各类活动,也不得为其提供其他宣传、推介等便利。 第十七条 道德建设委员会发现演艺人员涉嫌违反从业规范的,应当从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成员单位及其他第三方渠道收集信息,并对演艺人员及其所属单位提供的申辩材料进行评估后,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经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审议通过后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并以书面通知向相关单位及个人通报。 第十八条 受到联合抵制的演艺人员需要继续从事演出活动的,本人或者其所属单位应当在联合抵制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向道德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经道德建设委员会综合评议后,给予是否同意复出的意见。 对符合复出条件的演艺人员,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向会员单位和个人通报,取消联合抵制措施,并监督引导其参与行业培训、职业教育、公益项目等活动,改善社会形象。 第十九条 道德建设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回避: (一)系被调查演艺人员近亲属; (二)与被调查演艺人员存在利害关系;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第二十条 道德建设委员会委员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取消其委员资格。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道德建设委员会依据本办法制定工作章程,并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负责解释,自2021年3月1日起试行 [2] 。
内容解读 编辑 播报 《管理办法》面向在中国境内从事音乐、戏剧、舞蹈、曲艺、杂技以及其他形式的现场演出活动的表演者。《管理办法》指出,演艺人员是社会文化价值观念传播的重要主体,在社会生活中理应承担“启迪思想、陶冶情操、温润心灵”的重要使命。社会公众对演艺人员的艺术修养、良好品德、高尚情操寄予更高要求。 该办法发挥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作用,对演艺人员从业行为作出规定,是一部包含从业规范和自律管理措施在内的成文管理办法。《管理办法》首次明确规定了演艺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的从业规范,涵盖遵守社会公德、坚守契约精神、尊重合作团队与合作对象等十项义务性、责任性条款,以及十五项禁止性条款。“因酒驾、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恶意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及“在营业性演出中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等行为都包含在禁止性条款中。 对违反有关从业规范的演艺人员,演出行业会员单位将予以一定期限的联合抵制。办法设立了道德建设委员会,作为专门机构,委员会将具体承担演艺人员道德建设和从业自律等相关工作,并将依据规定对违规演艺人员的从业限制和复出做出评议。 根据规定,道德建设委员会由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等管理人员代表,演艺人员代表,网络表演(直播)经营单位管理人员代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等群团组织代表和专家代表,新闻媒体代表,律师代表以及其他相关行业的代表组成 [3] 。 办法规定,演艺人员不得出现以下行为:(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三)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四)组织、参与、宣扬涉及淫秽、色情、赌博、毒品、暴力、恐怖或者黑恶势力等非法活动;(五)因酒驾、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恶意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六)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七)在营业性演出中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或者以违背伦理道德、违反公序良俗的方式进行演出吸引观众;(八)表演方式恐怖、残忍,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九)以欺骗、隐瞒等方式恶意违反或不履行合同,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取消演出、不履行合同,或者擅自变更已经审核批准的演出内容;(十)发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歪曲历史事实、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等不当言论,或者发布不实信息,煽动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十一)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等合法权益;(十二)违反广告代言相关法律法规,或以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十三)通过违反保密协议、伪造变造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十四)其他违背伦理道德或者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十五)法律、行政法规明文禁止的其他情形。 办法还规定,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协会将监督引导会员单位在行业范围内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并协同其他行业组织实施跨行业联合惩戒。受到联合抵制的演艺人员需要继续从事演出活动的,本人或者其所属单位应当在联合抵制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向道德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经道德建设委员会综合评议后,给予是否同意复出的意见。对符合复出条件的演艺人员,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向会员单位和个人通报,取消联合抵制措施,并监督引导其参与行业培训、职业教育、公益项目等活动,改善社会形象 [1] 。
这还用举报?在新闻里都成了梁山伯和祝音台一样的爱情故事了,广电总局要是不瞎早就处理了。
包龙兴说啥来着? 那些都是什么?官,官啊。
最好能有2021年以后这两被拍到赌场照片,章子仪早该封杀了
你搞笑吧,随便搜一下,一堆一堆明星赌场赌博,还都被人照下来了
我觉得好多人希望她被封杀是因为她之前在剧组养胎,拍剧靠抠图,业务能力烂也就算了,还摆烂,然后她还拿了9000万片酬吧。。。这种人根本就不该出现在这个市场上。。。
哈哈,这个坚决支持。早该封杀她了。诈捐之后又蹦哒了这么多年。还有赵薇,能量惊人,这样都没事。这两个早该凉凉了。
他俩又不是体制内的人去玩儿真管不着,不然国家怎么不把澳门赌场端了哪?孔令辉体制内的当然不行,没的比较。
前面的ID们不是说只要挣的是国内的钱就不行,就要遵守国内的规则
她给我感觉就是因为早早出社会有点street smart,但可能因为没怎么读过书所以没什么稍微大点的智慧。可以解释被前夫哥捧了那么多年一离婚立刻就扑了,还不停营销自己是大女主从来没靠过老公。就整个人脑子不太灵光的感觉。
这个事情怎么看都觉得像在洗钱
美国有好多法律 你根本不能鲤鱼呢
不仅没有,而且都要赶紧划清界限,最好在狠狠地踩几脚来显示忠心
她结婚期间拍了什么剧?怎么没印象? 看的反而是离婚后拍的
对对对,我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超级希望她被封杀。我对艺人的道德标准并不高,但至少要敬业,所以娱乐圈我真这么如此讨厌的只有她一人
她为啥去看秀?很好看吗?
不是拍剧,是跟前夫在一起的时候是当红的资源咖,现在那些影视资源早就跟18线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