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assume父母真心对孩子,为什么不能assume孩子也真心爱父母呢? 相信绝大多数正常家庭都是如此。可是一个孩子被打到邻居家求庇护,然后举报自己父母。为什么呢?为什么benefit of the doubt不能给孩子呢?孩子就一定是熊孩子? 调查的人员会给孩子验伤的。没有伤,父亲就不会被带走。如果是互殴,父亲也有伤,也会记录下来。那么如果儿子身上不止这些伤口呢?如果这些伤口证明父亲长期打儿子,说明母亲也是从犯不是吗?因为她没有举报。那么母亲也需要被拉去调查。很自然,怎么能够让另外一个孩子留下来?
他们都是博士,当年算是妥妥的高知了,人品总体也是不错的。当然高知不代表能manage好自己的工作和家庭,好人一起过日子也有可能鸡飞狗跳。 我只是希望打人犯法这种常识在华人圈子里能被更加重视起来。少给自己惹麻烦,少给子女添痛苦。从根源上,don’t even think about it. badgerbadger 发表于 2023-09-22 18:16
抽了把父親帶走啊,爲什麽要把妹妹從被窩裏拽起來,送到陌生人家裏去?怎麽保證陌生人傢,不會傷害妹妹,會比親媽看得好??
這個事情裏,父親和兒子都有錯,贊成把兒子送出去,把父親暫時拘留,找律師。把女兒送走是什麽道理?把父子都送走了,各自冷靜冷靜。打人的是父親,不是母親。你假設母親包庇父親,那我還假設父親連母親一起打,所以母親不敢説話呢?社工凴假設做事的嗎?
就是這樣,如果碰上另外族裔的,估計警擦都不出現。外面有的是零元購,砸車的,購物廣場搶包的,高速放槍傷人的,還有地鐵推人的,這些好多都有人命,還有很壞的社會影響,警察和社工第一時間出現了嗎?都別説這個了,學校裏mass shooting警察都在外面躲著。三更半夜把人家女兒送出去,倒是麻利得很。
你可真會假設,跟另外一位一樣,天天靠腦補。那我也來腦補一下,母親沒跟兒子去鄰居家,是因爲要留下來保護女兒,免受父親繼續毒打。編故事誰不會。
确实是,我对美国社工印象很差很差。
我女儿上preschool的时候身上有胎记,白人老师屁都不懂就说淤青报警了,第二天社工就马上来我家了调查我和我老公了。反正我也不是好欺负的,社工来我家的当天晚上,我打去医院问哪个医院有验伤,或有医生能鉴别胎记还是淤青,马上花了急诊的钱就做了鉴定。做完第二天就把鉴定甩给社工和preschool看,并最后追讨preschool付了我们的做鉴定的费用。社工P话没说就closed case,还奉承说你们做得很对,找第三方医院不找自己儿医,还说儿医会包庇父母。我心想,你们社工有病吧?医生会为了一对父母毁掉自己的职业生涯吗?社工你不长脑子,儿医可不傻。
我在学校教过一个女学生,她爸爸12岁就生第一个女儿了,我的学生是第二个女儿,家庭情况不好,亲生母亲下落不明。爸爸后来又找了后妈。爸爸会经常轮流家暴家里的三个女儿,吓得我学生一听到响声就会大小便失禁。我学生的情绪非常不稳定,导致最后痛恨自己是女孩子。她觉得自己是男孩子的话就不会受欺负了。 学校的心里辅导说她去年是导电自杀过了,并且成功了,住了两个礼拜医院。学校也报了CPS很多次,说他们家有家暴,但社工永远都没有措施。
我理解你说的。但是家暴报警的结果是什么,是离婚还是调解? 如果家里两口子吵架甚至打架,老婆希望喊警察教育老公,从此服服帖帖,还要幸福生活。不说没可能,可能性多大? 老婆要认为是家暴,从打电话起就应该奔离婚去。 对小孩,管教,骂,甚至打,和家暴是有区别的。如果是家暴就应该以离开这个家为目的。如果不是就不要通过警察来帮助自己达到目的。 我同意之前一位网友说应该有个调解员。
首先我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只打了一次还是好几次。孩子是第一次躲去邻居家还是不止一次。
我们什么都不知道,不能仅凭三言两语就下结论父亲儿子都有错。不是任何事情都适合各打30大板的。
孩子如果被打好几次,有伤疤留下,那么母亲应该要被调查。发生这样的事情,父母都有abuse的嫌疑,女儿怎么可以留下来?protocol 允许吗?
父亲打没打过母亲,需要调查。需要证据(比如身上是否有伤疤,朋友邻居的证词)。不是想一出是一出的。
既然都报警了,就不能轻描淡写的过去。应该查清楚,搜集证据,收集邻居等知情人的证词。
如果有其他亲戚,估计就让其他亲戚领走了。我记得可以指定万一父母不在别人可以照顾孩子。如果夫妻俩做了,这种时候这个人可以把孩子领走吧。
家暴报警的第一结果是保护受害人(或者说疑似受害者),而不是离婚。警察不管夫妻是否离婚。
孩子报警,警察的职责就是保护“受害者”。等清除了嫌疑,才能把孩子给妈妈或者爸爸抚养。
华人上有贴子里,有人把警察和司法当作恐吓老公的工具,这本身就是错误的观念。警察不这么想问题的。
因为孩子报警了,同时我猜孩子身上有伤。家暴报警,只要有伤,必然要被带走的。至于妈妈为什么被带走,取决于孩子如何描述。如果警察认为妈妈值得被带走就会被带走。
foster care不是陌生人。是经过筛选的家庭。是政府认证,信任的人。大多数也是比较有经验,接受过类似孩子的地方。
家长去学校当志愿者也要给出驾照,学校要run。这种foster care的facility,要经过更严格的筛选。虽然不能说多好,一般来说都是安全的。
我这里说的是事实上的结果。不管警察最后觉得家暴成立不成立,报警把一方送监狱的结果基本是离婚。小孩把父亲送监狱,而结果是想教育一下,再把孩子送回去。从此幸福生活可能吗?
警察不是用来管婚姻关系的。结果如何是夫妻双方的事情。有人报警家暴,警察需要出警。出警的第一要务就是验伤,收集基本的口供,然后保护受害者。其他都不是警察的责任,也不应该是警察的责任。完成第一步以后,才开始调查。进入程序。
至于小孩报警是否overreate,这要看具体情况。我们不知道打的多严重,也不知道是不是打过很多次。
我记得有一对韩国夫妇在车里打儿子耳光,被别人看见报警,就被警察抓了。我认为,抓的好。
有没有被冤枉的父母,有没有特别熊的孩子?当然有。但是数据会告诉我们大多数都不是这种情况。大多数就是真的有abusive的父母。跟父母的职业,学历,财产一点关系都没有。多少人前人模狗样的,私下里却是一个恶魔。家人,朋友都不知道。
有人报警,警察的职责是做最基本的判断(比如验伤),而不是站在父母的角度想,gee,这个孩子很可能有错,是熊孩子,父母情有可原。所以我应该xxxxx。如果真这样,警察not doing his(her) job。
这还是不同的。你犯法了你去监狱,没得抱怨监狱毁不毁你。但是这个case 里那个妹妹干啥了要被送到foster care? 能不能抱怨?就是那个男孩,能不能抱怨?
孩子是受罪,但父母犯罪在先,这时候政府考虑的先是人身安全,不让孩子在暴力的父母边上,其他的什么孩子在陌生人家过不好只能其次了
你可以拿国内的逻辑来说,什么清官难断家务事,什么父母也是为你好之类,但可惜美国人文化没有这种和稀泥的说法。入乡随俗。
这个比喻太狠了。父母把娃往死你打的画面感太强烈了。
那个年代父母不平等待娃的确实很多,但是把娃当出气筒的也是很罕见。只见过两种类型的
1. 父母都是脾气暴躁的,或者一方暴躁另一方软弱的。暴躁脾气的容忍不了别人,外面是壁虎,家里是老虎的,才会把自己娃当出气桶。
2. 酒鬼。这种经常性喝酒,而且本身无能,憋着气,然后拿娃撒气。
这两种比例很小,并不多。我小时的观察。
俗语,虎毒不食子,除非父母有精神类疾病,严重焦虑等,哪有拿娃经常当出气筒的。
但是,娃皮,顶着干,驴叫不改,父母却被惹火了,确实偶尔有把娃狠狠揍一顿,旁观者都看着疼的,不少见。
白人吸毒抑郁,黑人穷人纵欲,扔掉孩子不管,这样的情形,在中国罕见。国内最多的就是穷的跑了,然后老人被迫接手拖大。
有钱拿的事,怎么能不快呢
我説的是事實,你個滿口噴糞的爛貨東西
你这个中产,有枣没枣,先打两杆子,万一碰到了,CPS产业链上的GDP就至少几万刀起步。
那个去学校里的穷人家庭,榨死了又见不到油花,还要占用资源给找住宿家庭付钱。当然无所谓了。死了一个,谁也不担责。
完全就是个生意啊。
在華人網嘴上吐屎的垃圾,我沒有興趣和你説話,也不在乎你怎樣想, 請你也不用一直這麽不要臉的來追個我這個陌生人求聊天,謝謝。
现在华人网有些ID, 无论什么事情,不管是打孩子被抓,下载儿童色情片被抓,一律都是被美国迫害的,不就是打个娃嘛,下个小黄片嘛,那么多杀人放火不抓就针对华人欺负华人。也不知道人生经历了什么,被害妄想严重,明显犯法的事情,不能就事论事,一再往迫害方向扯,不敢想象这样的人就真实的生活在你我周围。
在华人年纪大点的恐怕打孩子的比例并不小,等我们长大读书这一批移民比例应该小了很多,但是华人不是都是一样的成长背景,其他的很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