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猫腻?湘雅三医院被指私下收10万元“肝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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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in
楼主 (北美华人网)
近日,媒体报道,长沙湘雅三医院被患者儿子蒋先生举报,说该院医生在给他父亲做肝移植手术时,私下索要了10万元(RMB 下同)现金的肝源费,称将通过红十字会转交给捐献者作为补助。他想知道这笔钱的真正去向。
医院回复称,这事已经协商解决,钱还给蒋先生了。湖南红十字会回应,器官移植是自愿、无偿性质,禁止医生私下收取费用,也没有肝源费的说法。
蒋先生举报医院这事得从头说起,他父亲做的肝移植手术是在2018年8月,手术前,医生说除了正常的手术费用,还要准备20万元现金的肝源费。蒋先生筹措了20万元,10万元作为手术费,10万元作为肝源费,约定手术后再缴纳剩下的10万元。手术后几天,蒋先生父亲死亡。
蒋先生没有再缴纳约定好的10万元,而是向医生和医院追索已经缴纳的10万元肝源费。
为此,他在2019年、2020年将医院告上法庭,法院不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同时对肝源费这个事实未予认定,称蒋先生可另行起诉。2021年医院以补偿款名义,支付蒋先生9.8万元,终结这个争议。

蒋先生两年后重新开撕医院,等于撕破了与医院的协议。在一些人看来,蒋先生等于两次毁约,除了协议这一次,还有肝移植那次,撕毁了与医生关于费用的约定。蒋先生被认为是刺头,打破了器官移植中一些灰色地带的默契,并将医生医院推向为难境地。他受到一些负面批评,也不意外。
包括肝移植在内的器官移植,确实应该有严格的把关,供体与受体之间,理应接受最公正的程序审定,尤其是受体的排期,不能受到人情、金钱等因素的干扰。蒋先生举报医生和医院,虽然有“背信弃义”的色彩,但他看似胡搅蛮缠的举动,也指向这起风波的公共性,亦即:围绕器官移植的费用,是否真的无法说清楚?
法院判决佐证,蒋先生父亲接受的肝移植供体是从正常渠道获得,来自于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联盟(即OPO联盟),排除了医生或医院私下买卖器官的可能。但红十字会的回应,表明存在着供体接受捐赠补助的情况,尽管红会强调这种补助是公对公的,不能点对点地捐赠,但仍有不少人推测,在现实操作中这一块存在灰色空间。
据蒋先生说,医生也告诉过他,如果缴纳不了肝源费,还有其他人在排队。
不排除,蒋先生缴纳的10万元肝源费,约等于“插队”的费用——这种“插队”既没有完全违背器官移植的合规性,也囊括了供体家属可能的经济诉求。医生医院是一手托两家,说不上违法违规,毕竟说服供体家属也不是易事。

也就是说,这次肝移植手术要在OPO联盟的程序下进行,又可能存在一些不好拿到台面上讲的东西。在这种情境中,要说医生医院从中非法牟利,是很难站得住脚的,因为存在移植失败的可能,风险太大,没有正规医生会干这种事。相反,医生为了促成供体捐赠,从中说项,反而承担了不必要的风险。
让医生承担移植过程中的风险,主要还是因为移植供体太少,以及很多捐赠者家属有经济需求,一旦有合适的匹配,考虑到时间、地点、手术紧急等因素,医生以某种方式加速推进供体与受体的对接,这就是现实。
蒋先生盯着医生和医院不放,看似得理不饶人,但可能更多还是器官移植中潜在的现实场景使然,类似于医生和供受体的私下协定。
当然,此事真实情况如何,10万元肝源费,到底流向哪里,医院和医生有没有中饱私囊,还有待第三方调查。
但可以想见,蒋先生现在以一己之力,叩问器官移植无可避免的灵活操作空间,考虑到种种实际的禁忌,恐怕很难得到他想要的结果。
在这种情况下,“肝源费”就成了传说中的名目,如果相信OPO联盟的公正性,就得容忍它所象征的难言之隐。  来源: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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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203000
我的邻居一大半湘雅附三的教授,人均房子3.4套……一个妇科主任年收入几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