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好几个不管是为身份还是为经济找二婚男当后妈对原配子女绞尽脑汁得算计的帖子,想起名著”理智与情感“了

m
maggiccat
楼主 (北美华人网)
简奥斯汀的名著,理智与情感。本来作者大力赞扬后妻生的女主姐妹,批判原配儿子,换个角度,看出了不一样的效果。理智与情感的女主母女展现的是最常见的条件相对有短板而找二婚男当后妈,又要表面所谓善良,心里实际克制不住得算计原配的子女,甚至原配的财产的那些人的真实心态
m
maggiccat
书中人物关系,女主父亲跟原配结婚生大儿子,原配去世时留下明确遗嘱所有原配的财产都由儿子一个人继承,但是儿子幼小,结果女主父亲很快再婚,娶了穷家小户一无所有的女主母亲。将儿子送去寄宿学校。女主母亲生了三姐妹。女主父亲个人财产非常有限,父亲原配的财产一直由父亲掌控,收益花在了后妻母女身上,在原配的儿子成年的时候,女主父亲只交还了一半,继续享有另一半产生的收益。 不过有个有钱且没有子女的叔叔,于是女主父母加三姐妹与父亲的叔叔住在一起,承欢膝下,并且为他们未来的富有生活欢欣鼓舞。父亲的叔叔去世,出人意料的是老头留下遗嘱:女主父亲虽是继承人,但是继承财产带有遗嘱附加条件,他在世时享有老头的财产带来的收益,但无权变卖,他死后财产由原配生的儿子完全继承。续弦生的三姐妹,老头留给她们“每人一千英镑的嫁妆”。女主父母大怒,但无计可施。女主父亲去世前,将完全属于他个人而非继承自他叔叔的七千英镑个人财产(无论是原配的产业收益还是叔叔的产业收益)完全留给后妻母女,并未给儿子一分,并再三道德绑架儿子必须在死后照顾继母母女(儿子从幼年到后来结婚生子几乎完全没有跟父亲和继母一起生活过)。父亲死后,原配的另一半财产也不得不还给了儿子。继母母女在怨恨中被儿子夫妻赶出了家门,由此开始了三姐妹的爱情故事。
m
maggiccat
1.父亲的叔叔去世的时候并非没有管三姐妹,老头送给她们每人1000英镑。至于老头要求自己的遗产在父亲死后必须传给三姐妹的哥哥,那是人家的权利,毕竟是人家的钱,就是一分钱不给三姐妹的父亲也是人家的权利。而且父亲本身有七千磅,这笔钱没有让四个孩子平分,而是完全给了三个女儿,没有给原配的儿子一分钱。父亲死的时候三姐妹一共拿到了一万磅,这在当时即使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也绝对不是一个寒酸的数字 “达什伍德先生想要这笔财产(叔叔的遗产),只是顾念妻子和女儿,而不是为自己和儿子着想” 2.书里写到过哥哥自从父亲再婚就没有家人生活在一起,有鉴于哥哥与后妻生的大女儿年龄相差并不算大,只能说哥哥年龄很小就被父亲和继母送出了家门,靠亲生母亲留下的财产的一半生活。三姐妹的母亲作为续弦,居然能够在父亲死后惦记父亲的原配留给三姐妹的哥哥的钱,实在是继母中的极品。父亲的原配去世之前估计早就预料到父亲一定会很快再婚,人家把自己的嫁妆留给自己的孩子是非常理所当然的事情,书中明确地到三姐妹和母亲在父亲死后惦记过这笔和她们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的钱。 “亨利.达什伍德先生同前妻生下一个儿子,同现在的太太生了三个女儿。儿子是个踏实体面的青年。当年他母亲留下一大笔遗产,到他成年时有一半交给了他”“而对前妻另一半遗产的所有权只在生前有效,他一去世,这一半财产也归儿子承袭。” 作为续弦和继母,居然敢于算计原配留给自己孩子的个人财产是在堪称极品。 3.三姐妹的母亲作为一个穷家小户没有任何财产的女人,在丈夫死后不顾现实,追求奢华生活,实在是不为女儿考虑,不顾现实 4,二女儿作为一个父亲续弦生的女儿,居然能整天高谈阔论什麽只有第一次爱情才是爱情,第二次爱情都不能被原谅。按常理作为一个本身就至少是第二次乃至第三第四次”爱情“的产物,是无论如何不应该这样的,那么是什麽原因造成二女儿如此不正常的观念?她爸这方面理亏正常情况下是无论如何也不会主动提这个话题的,那就和母亲的教育分不开了,母亲如果没有灌输父亲的原配算个P就她是第一次真爱这样的观念,二女儿怎麽也不会变成这样。
m
maggiccat
从当年看书的时候我就隐隐觉得三姐妹的老爸老妈不值得同情,要是八卦姐妹周围有这人,估计也被人当成极品上来8了 1.续弦进门把原配的年幼孩子送出去单住,还是用原配留给孩子的遗产的一半让孩子自生自灭,等于着父亲和继母对年幼的孩子不仅不养育连抚养费都没出。 2.父亲把属于自己所有的遗产7000磅给后妻和三个女儿,不给原配的孩子一分钱 3.这对夫妇对叔叔承欢膝下,结果不成想老头的遗嘱规定遗产虽然由父亲继承,父亲在世时这些产业带来的收益都是父亲的,但父亲死后产业本身由父亲原配的孩子继承,书立明白无误地写了,父亲原本打算把叔叔遗产全给后妻和三个女儿,根本一分不想给原配的儿子,所以对老头的遗嘱很失望。即使老头慷慨大方赠送给三姐妹每人1000磅
4.到父亲死后我才注意到原配留给自己亲生子女的钱居然有一半一直在父亲手中根本没给儿子,而且后妻居然打过这笔钱的主意。
5.书里明确写了继母是怎麽厌烦儿子的妻子,那个妻子的确是自私刻薄的人,但是继母对儿媳的鄙视厌恶是在儿子儿媳根本不和他们同住,几乎没有来往的时候就开始的,时常流露。 6.有鉴于父亲继母的行为,我觉得那个儿子厌恶继母和三姐妹是很正常的反应,儿媳讨厌她们更没有什麽不正常。大女儿和嫂子的弟弟谈恋爱的时候继母还洋洋得意地想她才不管儿媳什麽态度,我大女儿就能嫁给你弟弟(儿媳娘家很有钱,儿媳的弟弟也是富家子弟)
m
maggiccat
按照当时法律乃至现在法律,女主的叔祖父,一个自己发家的小乡绅,因为不是继承而来(否则女主的爹不可能自己这么穷,而作为比女主爷爷年龄小的叔叔却这么有钱,可见女主叔祖父的发家跟继承无关,那也就不受什么土地限制,或继承附加条款等限制)人家就可以不受继承法律限制,愿意把财产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人家就可以自己给自己的财产加继承限制。连给不给女主爹都是人家的自由,更别说给不给女主姐妹了。 现在也如此,人有权力支配自己的财产。 更何况女主母女享受以及惦记的,还不仅仅是叔祖父的财产,居然还包括女主父亲原配明确遗嘱留给人家亲生孩子的遗产,这就叫不要脸了
1.他爹能得到叔祖父的遗产属于得人家自愿,他爹并不是理直气壮就能继承的,特别是叔祖父的财产明显不是来自继承,而是人家自己发家所得,对于这样的财产人家就是有完全的支配权力。 2.叔祖父给了三个姐妹每人一千磅嫁妆,以傲慢与偏见里科普的物价,这在当时绝对不含酸。至于说阶级掉落的问题,没道理人的阶层只来自爹而不来自妈,三姐妹的妈是个结婚前一分钱嫁妆都没有光身嫁人的穷女人。
m
maggiccat
别拿书里儿子已经很有钱来开脱,儿子有钱,来自人家亲妈,也来自叔祖,唯独不来自这个亲爹,更轮不到后妈以及后妈的子女算计。
所有通过各种手段找条件明显好于自己二婚男结婚的后妻都知道她们找不到同样经济条件的初婚男,所以主动选择了二婚男,都巴不得二婚男脑子长在下半身,跟狗一样围着她和她的孩子转,巴不得日久天长把原配子女彻底边缘化,口口声声没有虐待原配子女自己就做得很好了。 我很喜欢的一个网文作者借古讽今剖析过这种比二婚男经济条件差得多的后妻的心理,真叫恶毒恶心: “有头前孩子也不是坏事儿,人丁兴旺,他们也须得管你叫娘——只要你生了自己的儿子,他们就是好帮手,将他们养得憨些儿,只认你这个娘,倒怕他们的爹,只与你亲,不就成了?” 寻常嫁作人家媳妇,也是要应付公婆丈夫的,如今不过多两个毛孩子。有孩子才好呢,才能显得你贤良,他才会有愧疚!初嫁时,疑心继母对头前孩子不好也是有的,他们有什么怀疑,你都接着,只管对孩子好。 顶要紧一条,拿捏住了丈夫,甭管他一开头儿是冷是热,都焐着他。他开头儿冷着你才好,开头有多冷,焐热了他就得有多疼你,焐得他像条狗一样跟着你打转儿,最后还要跟你埋一块儿,将前头的死鬼扔在一边儿做孤坟野鬼才好。再有,顶要紧的一条,要生下儿子,将儿子教好了!你儿子好了,前头儿子又胆小又笨拙,他心里还能再有头前孩子?丈夫面前,不要显出强来。想那前头的死鬼,初嫁时,意气风发,年纪又小,她懂个甚?总有些事儿好磨的,越发显得她争强好胜不懂事儿不给丈夫做脸,她陪着吃的那些个苦,挣下来的家业,就全是为你出的苦力了。”
r
rabbitfl
看来我得重新读
健康平安
人的本性。
m
maggiccat
女主的父亲光明正大得使用原配留下遗嘱的,明确留给儿子而非丈夫的财产的收益,来养后妻母女,到儿子成年才归还一半,甚至到了女主父亲去世不得不归还另一半时,女主母女居然有脸把这笔财产算成是“她们失去的财产”。 女主母亲“从未富裕”,她自己一无所有光身嫁人,结婚后靠着丈夫原配的财产收益,以及丈夫叔叔的施舍,和丈夫叔叔财产的收益,过上了“本不属于她的阶层的生活”,丈夫去世后她本来就应该归还这一切给人家原本的主人。 女主的叔祖父给她们留了每人1000磅嫁妆(同一时期傲慢与偏见里,当地最富裕的班内特家的女儿也只有每人1000磅嫁妆,而明确说了,他们家最浪费的老五每年的花费也只是90磅出头而已)。而其父把他多年靠着控制前妻留给人家亲生儿子的财产产生的收益以及叔叔的财产产生的收益攒下的7000磅个人财产完全给了后妻母女,也就是说此人自己的财产不给儿子一分,居然还有脸逼着儿子继续给后妻母女提供富裕生活,实属极品(当然这样的态度肯定符合此前好多发帖找了二婚男的女士对其夫的要求)。 别拿儿子已经很有钱来开脱,儿子有钱,来自人家亲妈,也来自叔祖,唯独不来自这个亲爹。就如同现在,如果一个子女有出息挣钱多,父母本来就从小不喜欢他,还从小就给送出去了不跟父母长大,然后以这个子女工资高为名,把父母所有的财产给另外一个不成器受偏爱的子女,一分不给人家,还逼着人家日后必须继续补贴不成器的弟妹。怎一个极品了得。
大年三十
简奥斯汀的名著,理智与情感。本来作者大力赞扬后妻生的女主姐妹,批判原配儿子,换个角度,看出了不一样的效果。理智与情感的女主母女展现的是最常见的条件相对有短板而找二婚男当后妈,又要表面所谓善良,心里实际克制不住得算计原配的子女,甚至原配的财产的那些人的真实心态
maggiccat 发表于 2023-07-14 12:21

原配的财产咋算计呢?
m
maggiccat
那个时代当然男性的权益高于女性,但女性并并非没有权益保障。这些作品中除了上面提到过的一系列足以反驳此人的主角配角的事例之外,还有很多其他书里的事例。 奥斯汀年龄比较大之后的作品“劝导”中女主姐妹的父亲有爵位,但是是不能继承的爵位(爵士),这财产同样也是由于附加条件本来要传给其父某个远房侄子,却因为那个侄子自己为是继承人为所欲为,结了一门女主父亲不同意的亲事,而导致那个侄子的继承权发生了很大阻碍。那个侄子在领教了现实的教训后,在丧妻之后企图追求女主来再次获得继承权。这本身也说明了遗嘱的威力。 即使家里有儿子的情况下,傲慢与偏见中宾利的姐妹的例子也足以说明这样的女性并非毫无财产继承权。宾利家有宾利这个儿子,继承绝大部分家产(不到十万磅),但同时宾利的妹妹得到了两万磅,那么由此推断宾利已婚的姐姐同样得到了不少于两万,这当然没法跟儿子比,但也并不是一个很小的比例了。 奥斯汀另一本书诺桑觉寺里,女主出生在很穷的家庭,家里10个孩子,但是有个还算有钱的亲戚,亲戚喜欢她,叫她陪伴出门旅行。男主的父亲是个势力的人,开始他支持儿子去追求女主,是因为他以为女主是这对没有孩子的有钱亲戚的继承人。 请注意到这一点,女主家10个兄弟姐妹,女主非男非长,但是能给外人造成她是亲戚夫妇继承人的印象,可见其亲戚夫妇对于自己的财产给谁有着充分的自主权,遗嘱把钱给亲戚家众多女儿中的某一个也是人家的权利。 还有简爱中,圣约翰,同样是简爱舅舅的侄子侄女(简爱的爹,叔叔,圣约翰兄妹的妈,三人是亲兄妹),他们曾经抱怨过一点,那就是他们和简爱跟那个舅舅有着同样亲的亲缘关系,但是他们没有得到任何遗产。那对兄妹中还有所谓的必然优先照顾的“男性后裔”,但最终继承财产的仍然是简爱这个女性。
h
heartbeat
李嘉诚当年是不是也来自原配家庭起家
s
sfdelta
Jane Austen 的书,在不同年龄读的感受会不同。中年再讀《傲慢與偏見》,Charlotte Lucas 真是全书的人间清醒。
m
maggiccat
原配的财产咋算计呢?
大年三十 发表于 2023-07-14 12:33

女主她爹自己穷,但有个发了财的叔叔,且叔叔未婚无孩子,只要叔叔不剥夺他就是继承人,因此初婚的时候能够高攀娶了一个嫁妆丰厚的原配妻子,又生了一个儿子,虽然儿子很小妻子就去世了,女主爹很快再婚(儿子跟后妻生的大女儿只差四岁),续弦只能降低条件,找了个一穷二白没有任何嫁妆,但所谓有”爱情“的后妻,将当时不到三岁的儿子送走去寄宿学校。女主爹控制着原配的财产,虽然原配财产明确留给儿子,但儿子成年前,他作为亲爹可以控制,就用原配财产产生的收益养自己和后妻一家。等到了故事开始的大概十年前,女主的叔祖父岁数大了未婚,妹妹也去世就剩他自己,于是接来了侄子一家一起生活,从此女主一家更进一步享受起了大豪宅的生活。
等到后来原配的儿子长大结婚,女主爹不得不归还了一半原配的财产给儿子,等到女主爹去世,另一半也必须归还给儿子了。但这二十多年收益女主爹和后妻母女一起都享受了。
不得不归还的时候,女主母女痛苦,并把归还原配的财产认为是”她们失去的财产“
m
maggiccat
理智与情感中,从现实,法律,遗嘱,人情,逻辑,个人权益,无论哪方面考虑,女主母女都没有权利去怨恨她们没有能更多得得到叔祖父的财产,也没有资格抱怨父亲去世后不得不归还父亲原配的财产给继子,从而影响了她们的生活质量。
女主父亲担心死后后妻母女的处境,不如说是他和后妻一起作出来的。 是谁把年幼的儿子送出家门的?是谁拿着原配明确留下遗嘱的财产养后妻母女来着?到儿子成年都只能拿回一半母亲遗产,另一半继续被扣着养后妻母女,这是谁干的?是谁舔着脸完全没照顾过继子的情况下舔着脸花人家母亲的钱来着?是谁用尽手段试图剥夺儿子的利益给后妻来着? 作成这样,现在来担心儿子跟后妻母女没感情,这不是罪有应得么。 即便是到了现代,连国内法律对继父母和继子女是否存在抚养赡养关系都有明确规定:还自成年前至少曾经抚养5年以上才算是尽了抚养责任日后可以要求赡养。并且实际案例中,如果继子女不同住,仅仅是不阻拦配偶付抚养费那种,都不能视为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扶养关系。 更何况女主父亲连抚养费都没付,还从人家儿子的钱里吸血养后妻。
m
maggiccat
叔祖父最终决定加上遗嘱附加条款,要求女主爹死后财产留给原配的儿子,可以说是重男轻女,但这个跟现在一些父母重男轻女把财产都给儿子,就不给女儿相比,明显是不合适的,最关键的原因就是,财产的来源是父亲的叔叔,而不是爷爷。而且明显这是人家自己发家所得。 说白了,连女主的爹都不是理所当然就能拿人家财产的。她爹也得格外上赶着拍马屁,指望人家施舍。 更别说是女主姐妹。 叔祖父这个角色,是真正的,想给谁给谁,什么“必须给孙子孙女”这些跟人家身上压根就不成立。 今天如果是父母分财产严重不公,我也讨伐这样的父母。 但今天如果一个女的让让,说某亲戚没孩子,遗嘱继承给了这女的一小部分,绝大部分给了女主的哥哥,这女的就四处讨伐“重男轻女”,我也不赞成,因为这不是你爹妈,这个亲戚一分钱不给你,都给别人,就让你眼看着馋死你,也轮不到你抱怨。
这话反过来也可以这么说: 1.坐实了哥哥只有两三岁就被送走离开家了,如此“教育”即使在当时也是发指行为,女主爹是没有任何理由要求女主哥哥照顾女主母女的。 2.“跟在身边”可以说“伺候长辈”,但如果是个穷光蛋指望别人养的人的话,更合理的讲法是:啃老。 再次强调,这不是女主爷爷,而是叔祖父,连女主爹都不是理所当然能蹲在人家家啃老理直气壮等着继承人家财产的。
m
maggiccat
女主爹把原配明确留遗嘱都给人家亲生儿子的遗产所谓“代管”,用财产收益养后妻母女,与此同时儿子在两三岁就被送走所谓“寄宿学校”(当时寄宿学校虽然主流,但也不是这么小年龄就去的)。 而且结婚时不得不归还了儿子一半,自己去世时才归还另一半。期间至少20年的财产收益被后妻母女享用。 这算“贪污”吧? 女主爹的原配死了以后,连一半财产都没到儿子手里,而是全在女主爹手里,直到儿子结婚才拿到得一半。 那“七千磅”就是女主爹的个人财产,这个数字在女主爹死后的财产描述上也出现了。 以女主爹的身无长物,怎么在生活之外攒出“七千磅”的? 就俩途径: 1.原配的财产收益 2.继承叔祖父之后的财产收益 扣除掉他跟后妻母女并不节俭甚至可以算奢侈的生活水平之后,剩了七千磅。
m
maggiccat
原著的确是站在女主姐妹的角度,虽然点透了二妹过于浪漫理想化,以及女主姐妹的母亲菟丝花拎不清立不起来没有自知之明,但总体对于大姐是绝对赞美的角度,对于二妹和说话口无遮拦教养不足的三妹以及三姐妹的母亲也都是基本肯定并且宽容的态度。 对于原配的儿子,作者刻薄讽刺各种试图想打脸人家的描述贯穿始终。 只可惜即便如此偏颇的视角,刨除情绪性语言和作者的立场,但就情节干活来看,原著女主姐妹以及她们的父母,包括所谓最理智的老大,她们实际占便宜的行为已经相当不要脸了。 老大的那段“爱情”槽多到令人无语了(自己看不上但有钱的继子的妻子的已经订婚的弟弟),比老二那个脑残初恋+嫁老男人当小娇娇的婚恋经历还令人不适(老二简直就是没受过多少教育的脑残才能做得出来的言行。最后上校接盘太理想化了。事实上她的言行在当时社会环境和医疗条件下,都不止自己容易身败名裂,干脆就很容易自己作死)
m
maggiccat
之前那些后妈帖子里,没有人要求后妈当圣人。不养继子女,但不算计人家孩子,不侵吞人家去世的亲妈留给人家的财产,不占人家亲妈留给孩子财产的便宜。 丈夫去世该给人家的财产(属于丈夫部分的遗产低级顺位继承人均分)给人家。 其他亲戚送给孩子的东西与你无关。 老公愿意对孩子付出感情陪伴,宽容点的继母别阻止,实在心窄的继母阻挠老公跟孩子的基本来往,也不是不行,但日后不要埋怨继子女对你老公也没多少亲情,只尽法定义务。 对继子女无法付出真心,无法抚养,也不伤害人家,不道德绑架人家逼人家赡养,承认自己对人家无恩对孩子没尽抚养义务,孩子对自己也没赡养义务。以后处得好就当普通亲戚维持哥面子情,处不好就不用来往。
做到以上这些,不需要“道德楷模”,而是普通人的基本良知。没人要求继母必须抚养继子女,但普通人最基本的良知要求亲爹继母不能去主动算计人家孩子。 连这些都做不到非得去算计伤害继子女的,那就不是“道德瑕疵,“不十全十美”这么简单了,连普通人的最低良知都打不倒的,活该被唾骂,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m
maggiccat
简奥斯汀作品里的世情百态在如今的生活里也比比皆是。 爱情美好,但某些女性对于婚姻的复杂经济需求,各种自私龌龊,算计设圈套,一边维持装淑女一边算计金钱;自以为攀高枝处处得瑟实际把自己活成笑话的人,继父母算计继子女,穷亲戚各种想蹭富亲戚,富人资助“有潜力”的穷人受教育谋职业,但对于穷人受教育之后使出来一些自以为高明实际富人一眼就能看穿的想往上爬的算计,居高临下得鄙视。
l
lizzycui
看来我得重新读
rabbitfl 发表于 2023-07-14 12:29

简直就是我想说的!!我觉得我跟楼主读的怕不是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