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奥斯汀的名著,理智与情感。本来作者大力赞扬后妻生的女主姐妹,批判原配儿子,换个角度,看出了不一样的效果。理智与情感的女主母女展现的是最常见的条件相对有短板而找二婚男当后妈,又要表面所谓善良,心里实际克制不住得算计原配的子女,甚至原配的财产的那些人的真实心态 maggiccat 发表于 2023-07-14 12:21
原配的财产咋算计呢? 大年三十 发表于 2023-07-14 12:33
看来我得重新读 rabbitfl 发表于 2023-07-14 12:29
4.到父亲死后我才注意到原配留给自己亲生子女的钱居然有一半一直在父亲手中根本没给儿子,而且后妻居然打过这笔钱的主意。
5.书里明确写了继母是怎麽厌烦儿子的妻子,那个妻子的确是自私刻薄的人,但是继母对儿媳的鄙视厌恶是在儿子儿媳根本不和他们同住,几乎没有来往的时候就开始的,时常流露。 6.有鉴于父亲继母的行为,我觉得那个儿子厌恶继母和三姐妹是很正常的反应,儿媳讨厌她们更没有什麽不正常。大女儿和嫂子的弟弟谈恋爱的时候继母还洋洋得意地想她才不管儿媳什麽态度,我大女儿就能嫁给你弟弟(儿媳娘家很有钱,儿媳的弟弟也是富家子弟)
1.他爹能得到叔祖父的遗产属于得人家自愿,他爹并不是理直气壮就能继承的,特别是叔祖父的财产明显不是来自继承,而是人家自己发家所得,对于这样的财产人家就是有完全的支配权力。 2.叔祖父给了三个姐妹每人一千磅嫁妆,以傲慢与偏见里科普的物价,这在当时绝对不含酸。至于说阶级掉落的问题,没道理人的阶层只来自爹而不来自妈,三姐妹的妈是个结婚前一分钱嫁妆都没有光身嫁人的穷女人。
所有通过各种手段找条件明显好于自己二婚男结婚的后妻都知道她们找不到同样经济条件的初婚男,所以主动选择了二婚男,都巴不得二婚男脑子长在下半身,跟狗一样围着她和她的孩子转,巴不得日久天长把原配子女彻底边缘化,口口声声没有虐待原配子女自己就做得很好了。 我很喜欢的一个网文作者借古讽今剖析过这种比二婚男经济条件差得多的后妻的心理,真叫恶毒恶心: “有头前孩子也不是坏事儿,人丁兴旺,他们也须得管你叫娘——只要你生了自己的儿子,他们就是好帮手,将他们养得憨些儿,只认你这个娘,倒怕他们的爹,只与你亲,不就成了?” 寻常嫁作人家媳妇,也是要应付公婆丈夫的,如今不过多两个毛孩子。有孩子才好呢,才能显得你贤良,他才会有愧疚!初嫁时,疑心继母对头前孩子不好也是有的,他们有什么怀疑,你都接着,只管对孩子好。 顶要紧一条,拿捏住了丈夫,甭管他一开头儿是冷是热,都焐着他。他开头儿冷着你才好,开头有多冷,焐热了他就得有多疼你,焐得他像条狗一样跟着你打转儿,最后还要跟你埋一块儿,将前头的死鬼扔在一边儿做孤坟野鬼才好。再有,顶要紧的一条,要生下儿子,将儿子教好了!你儿子好了,前头儿子又胆小又笨拙,他心里还能再有头前孩子?丈夫面前,不要显出强来。想那前头的死鬼,初嫁时,意气风发,年纪又小,她懂个甚?总有些事儿好磨的,越发显得她争强好胜不懂事儿不给丈夫做脸,她陪着吃的那些个苦,挣下来的家业,就全是为你出的苦力了。”
原配的财产咋算计呢?
女主她爹自己穷,但有个发了财的叔叔,且叔叔未婚无孩子,只要叔叔不剥夺他就是继承人,因此初婚的时候能够高攀娶了一个嫁妆丰厚的原配妻子,又生了一个儿子,虽然儿子很小妻子就去世了,女主爹很快再婚(儿子跟后妻生的大女儿只差四岁),续弦只能降低条件,找了个一穷二白没有任何嫁妆,但所谓有”爱情“的后妻,将当时不到三岁的儿子送走去寄宿学校。女主爹控制着原配的财产,虽然原配财产明确留给儿子,但儿子成年前,他作为亲爹可以控制,就用原配财产产生的收益养自己和后妻一家。等到了故事开始的大概十年前,女主的叔祖父岁数大了未婚,妹妹也去世就剩他自己,于是接来了侄子一家一起生活,从此女主一家更进一步享受起了大豪宅的生活。
等到后来原配的儿子长大结婚,女主爹不得不归还了一半原配的财产给儿子,等到女主爹去世,另一半也必须归还给儿子了。但这二十多年收益女主爹和后妻母女一起都享受了。
不得不归还的时候,女主母女痛苦,并把归还原配的财产认为是”她们失去的财产“
女主父亲担心死后后妻母女的处境,不如说是他和后妻一起作出来的。 是谁把年幼的儿子送出家门的?是谁拿着原配明确留下遗嘱的财产养后妻母女来着?到儿子成年都只能拿回一半母亲遗产,另一半继续被扣着养后妻母女,这是谁干的?是谁舔着脸完全没照顾过继子的情况下舔着脸花人家母亲的钱来着?是谁用尽手段试图剥夺儿子的利益给后妻来着? 作成这样,现在来担心儿子跟后妻母女没感情,这不是罪有应得么。 即便是到了现代,连国内法律对继父母和继子女是否存在抚养赡养关系都有明确规定:还自成年前至少曾经抚养5年以上才算是尽了抚养责任日后可以要求赡养。并且实际案例中,如果继子女不同住,仅仅是不阻拦配偶付抚养费那种,都不能视为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扶养关系。 更何况女主父亲连抚养费都没付,还从人家儿子的钱里吸血养后妻。
这话反过来也可以这么说: 1.坐实了哥哥只有两三岁就被送走离开家了,如此“教育”即使在当时也是发指行为,女主爹是没有任何理由要求女主哥哥照顾女主母女的。 2.“跟在身边”可以说“伺候长辈”,但如果是个穷光蛋指望别人养的人的话,更合理的讲法是:啃老。 再次强调,这不是女主爷爷,而是叔祖父,连女主爹都不是理所当然能蹲在人家家啃老理直气壮等着继承人家财产的。
做到以上这些,不需要“道德楷模”,而是普通人的基本良知。没人要求继母必须抚养继子女,但普通人最基本的良知要求亲爹继母不能去主动算计人家孩子。 连这些都做不到非得去算计伤害继子女的,那就不是“道德瑕疵,“不十全十美”这么简单了,连普通人的最低良知都打不倒的,活该被唾骂,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简直就是我想说的!!我觉得我跟楼主读的怕不是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