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这篇: 2023年5月19日,福建省高院开庭审理吴谢宇上诉案。 7年前,这位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读大三的学生,杀死了生母谢天琴,随后以出国留学为名骗取亲友144万余元,从此亡命天涯。一直到2019年在重庆机场被抓。其间,他曾主动引导亲戚发现命案现场,还曾与女友赴香港游玩。 2021年8月,吴谢宇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他随后提起上诉。在中止审理一年多后,福建高院于近日恢复审理。 一位旁听了二审庭审的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和一审时一样,吴谢宇在二审庭审时也哭了。他请求法庭给他一次机会,用余生来赎罪。 相较于一审,二审的最大变化,是律师为吴谢宇申请作精神鉴定。据悉,一审时律师也曾试图为吴谢宇申请精神鉴定,但被吴本人拒绝。 据上述旁听人士介绍,律师申请精神鉴定的依据,包括吴谢宇有精神病家族史、作案动机模糊、行为异常等。而检方不同意为吴谢宇作精神鉴定,认为他是精心策划预谋杀人,精神显然没有问题,无需作精神鉴定。 法庭未当庭作出决定是否为吴作精神鉴定。 吴谢宇从幼年开始,曾先后患有皮肤病、哮喘、心率不齐等多种疾病,因为患病,他高考发挥失常,高考结束后即住院。在北大就读期间,他曾两次半夜起来就医。 据吴谢宇自述,幼年的患病经历严重影响到他的心理,难以克服的自慰习惯、父亲的早逝,又导致他的心态进一步消极。事发之前,他偏执地认为:自己即将死去,而他死了,母亲也不可能活,于是,他打算杀死母亲后自杀。然而,在下手之后,他又突然“顿悟”,失去了自杀的勇气。 父亲、母亲、家庭 1994年10月7日,吴谢宇在福建省仙游县县城出生。母亲谢天琴在当天的日记中这样记录: “将近十六小时的阵痛终于有了结果,傍晚六时许,医生尤(允)许上产床,七时二十分小宝宝降世了,他的哭声宣告了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圆满结束。小宝宝长得可爱而健康,刚刚来到人世,还无法瞧出他像谁,然而不幸的是他的鼻子像极了他的母亲的鼻子复制品。亲爱的他吸吮乳头,其动作标准极了,可惜奶水未到。” 按吴谢宇的说法,他父母的感情“非常好”,“我没见过他们吵过,在我的认知里,他们就和杨过和小龙女一样。”吴谢宇在一审法庭上说。 吴志坚与谢天琴均生于1967年,同为福建仙游人。吴志坚农村出身,他的生父和生母共生了四个孩子,他排行第二,有一个姐姐、两个妹妹,其中二妹吴志梅在20多岁时罹患精神分裂症,终身未婚,如今仍住在精神病院。 吴志坚8岁时,父亲因患肝癌去世,时年39岁。其母无力独自支撑家庭,便招一男子入赘,后来与其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据邻居说,其中一个送了人。另一个从小即患有智力残疾,生活难以自理,成年后招四川人杜明海入赘。吴志坚的继父在暮年时精神失常,屡屡离家不归。 谢天琴出生在仙游县城,但家境同样不好。父母均是盲人,谢天琴是家中老大,下面还有一妹一弟。 吴志坚和谢天琴都是各自家庭中惟一的大学生。谢是老大,吴则是惟一的儿子,这意味着他们成家之后,须承担照顾老家人的重任。 大学毕业之后,吴、谢两人各自分配至福建省南平市工作,吴在南平铝厂,谢在南平铁路中学。他们经人介绍相识,之后恋爱、结婚。 作为谢天琴的同事、好友,马丽华(化名)一开始就不赞同这桩婚事。在她看来,既然是经人介绍找对象,谢天琴应该找个家庭条件好一点的,“结果找了一个还不如她的”。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早在结婚之初,吴谢宇尚未出生之际,谢天琴就在写给丈夫的书信中流露出担忧。比如,她在1994年1月14日的信中这样写: “你有可能长久地离开我,我好无可奈何,人生太多的无奈,谁人道得清楚?认命是每个人的选择。” 有一次,由于吴志坚晚上10点还没回家,谢天琴就写信怒斥。 事实上,儿子出生那天的日记,几乎是谢天琴仅有的流露出喜悦心情的一篇,其他多充满负面情绪。丈夫在世时,她焦虑;丈夫去世后,她悲伤。 1995年,吴志坚调到南平铝厂在福州马尾的分厂,也是这一年,南平铁路中学撤销,谢天琴转至福州铁路中学(2003年更名为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任历史教师。一家人从南平搬到福州,住进谢天琴单位的筒子楼。2000年,又从筒子楼搬到了学校新盖的职工楼,由于资历浅评分低,谢天琴只分到一套位于一楼的两室一厅。后来,在这套房子里,母子俩一直住到案发。 马丽华还记得,吴谢宇小时候,后来得精神病的姑姑曾来福州照顾过他一段时间,当时这个姑姑还是正常的。 2023年4月,南方周末记者曾赴仙游的一家民营精神病院,通过监控视频,看到了在此住院多年的吴志梅。 不可理喻的疑病症” 作为同一个门洞的邻居,马丽华是看着吴谢宇长大的。据她介绍,吴谢宇小时候是个“药罐子”,他先是患了一种皮肤病,后来又得了哮喘。有一次学校组织旅游,吴谢宇被酒店房间的地毯引发哮喘,谢天琴抱着他过了一夜。 在看守所写给舅舅的信里,吴谢宇提到:他小时候脖子上长了一种“很脏很难看”的东西,“我幼儿园时最深的记忆,就是因为我脖子上长的这东西而被嘲笑、疏远、看不起”。 读小学时,吴谢宇的皮肤病好了,哮喘又紧随而来。他在信中对舅舅称,自己被哮喘“折磨的(得)死去活来”,并认为这对他后来的人生态度造成很深影响:“我性格中那根深蒂固的悲观、消极、绝望的负面因子,恐怕就是哮喘在我心里种下的。” 马丽华说,不论是皮肤病还是哮喘,谢天琴都给吴谢宇吃中药,从他家门口走过时,经常闻到中药味。 据吴谢宇北大一位同宿舍同学回忆,吴谢宇的身体“不是很好”,在宿舍做俯卧撑,“第一下做完他就喘得非常厉害”。 在马丽华看来,谢天琴并非像传闻的那样是个“控制狂”母亲。相反,她认为谢天琴作为一名教师,很有涵养,也懂得照顾儿子的内心感受。她举了个例子:有一次,谢天琴买了鸽子要给儿子吃,她不敢杀,就找生物老师帮她杀,“生物老师来了后,她说你等等,我去问一下儿子,儿子同意了,她才让杀”。 不过,上述旁听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吴谢宇在二审法庭上曾提到小时候的一件事:他母亲不喜欢有人到他家里,有一次,他把同学偷偷带回家玩游戏,结果被母亲撞见,母亲很生气,但没有打骂他,只是扯自己头发,打自己耳光。他当时觉得很可怕,一辈子都记得。 根据吴谢宇在逃亡期间所交女友刘虹(化名)的证词,在与吴谢宇同居期间,她曾发现吴谢宇有一次拿棍子打自己的腿,“打得还挺重的,我问他怎么了,他说他小时候他的爸爸就会这么打他,锻炼他的抗击打能力。他的腿上还有一小块疤痕,他说是小时候做错事情被他爸爸烫伤的”。 上述旁听人士介绍,二审法庭上,吴谢宇也提到小时被爸爸烫伤一事,因为腿上的疤痕,他都不敢穿短裤到外面去。 对于吴谢宇所说的上述两件事的真实性,马丽华都表示怀疑,以她对谢天琴和吴志坚的了解,认为两人都不会做那样的事。 2010年1月3日,吴志坚在老家去世,年仅42岁。和自己的父亲一样,他也罹患肝癌,从查出病到去世,仅有两年时间。马丽华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谢天琴曾跟她说过,吴志坚是“战战兢兢”地活过了40岁。 吴谢宇写给舅舅的信中说,由于哮喘,自己发展出了“不可理喻的疑病症”:“只要我的身体哪里出了一点毛病,有了一点小不适,我就立刻警铃大作紧张恐惧,是不是我得了什么大病了,现在征兆只是刚刚显现,很快我的身体就会彻底垮掉,我就会像爸爸那样死去?” 马丽华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吴志坚患病期间,吴谢宇“懂事了”,更加努力学习。他的学习天赋也很快兑现。 不过,吴谢宇的自卑感没有因学习成绩好而消除。在给舅舅的信中,他认为自己只是一部“考试机器”,“除了会考试之外一无是处”,即便是其最擅长的考试,他也认为“别人一想考就能超过我”。 但吴谢宇同时又认为,考试是他对父母惟一的意义:“幸亏我活在应试教育体系里,而我又恰好很擅长读书考试,在这体系里我考了第一名就万事大吉了,同学羡慕老师喜欢爸妈为我骄傲,我用这第一名就足以对爸爸妈妈有意义,足以为爸妈争光,足以获得各种荣誉,足以掩盖我其他问题……” 2009年,吴谢宇以福州市第二名的中考成绩考取了福州一中——福建省最好的高中之一。在一审法庭上,吴谢宇本人曾提到此事,说父亲当时非常自豪。“这是我最开心的时候了,”他哭着说,“然后半年之后他就死了。他死之后,我期中考试考了第一名,但没用了——我考多少第一名都没用了。” 多名同学的证词中,均称谢宇性格偏外向。马丽华说,当年吴谢宇参加北大自主招生面试,谢天琴因为不好请假,是自己陪着吴谢宇去北京。她记得,有一次到餐馆吃饭,不大一会功夫,吴谢宇就跟服务员聊上了。 大姑的两句话 吴谢宇在其所写的第一份自述书里称,父亲的去世,是影响他和他母亲的一个“关键的转折点”,从那时起,他“一步步踏上了自我毁灭的不归之途”。 吴志坚临终前一个多月,其母亲发现回天无术,决定把他接回仙游老家送终。从福州到仙游有两个多小时的车程,那一个月里,每逢周末,谢天琴都会带着儿子看望丈夫。 2010年元旦假期,谢天琴与吴谢宇一起回仙游待了两天。第三天,他们返程到家后,又被通知回老家——这天下午5点左右,吴志坚去世了。 没有见到父亲最后一面,成为吴谢宇“永远的遗憾”。这很大程度上缘于大姑讲给他的两句话。一句是:“你爸走得很痛苦,他一直喊疼”,一句是:“你爸走之前一直在喊你的名字,小宇小宇”。 吴谢宇由此认为,是自己害得父亲“死不瞑目”,后悔元旦回老家那次只知道“背历史书来准备期中(终)考”,没有和父亲多说说话。 一审判决之后,面对澎湃新闻记者,吴谢宇大姑承认自己当年曾对吴谢宇说过上述话。 在写给大姑的信中,吴谢宇也提到了这个细节。按他所写,大姑是在他回到老家之后,在他妈妈在场的情况下说那两句话的。他写到,听完这话之后,他的大脑“立刻开始自动运转起来”——当想到父亲“死不瞑目”时,他产生了一种无法想象的罪恶感。 在写给姨妈的信中,吴谢宇说大姑的那两句话,让他“觉得我这一生就在那一刻结束了,跟着爸爸一起死了”。 在一审期间写的自述材料中,吴谢宇还称,以往他只是在想象“死”,而在亲眼目睹爸爸的“死”之后,死亡对他而言已经“实体化”。他不断让自己相信“爸爸在那里等着我”,因为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失去一切希望。 他搜集一切有关“人死后去的那个世界”的描绘,渐渐坚信死亡不是终结,而是去到了另一个世界。“死亡并不可怕,这只是回家。” 在写给姨妈的信中,吴谢宇曾描述过父亲当年下葬时的场景: “……你还记得吗,那天在火场外面奶奶大姑你们哭着用仙游话喊着:‘阿坚,跑,跑啊,别待在里面,跑回福州去,跑回马尾去,跑回度尾去,别在里面,里面烫啊……’你们一遍又一遍的喊着,我呆呆的听着,那时我似乎真的产生了幻觉,我好像真的看到从那高高阴森森的火炉之中伴随隆隆声,似乎还真的有一股无形又无比熟悉的气息升上空中,遁入无形,那一刻我对自己说:‘是的,我爸没有死,我爸逃出来了,他会再回来的,我能再见到他的’,从那一天起,我天天在等着他回来,我天天盼着爸爸回来我和妈妈身边……” 杜明海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吴志坚火化时确有吴谢宇所描述的情况,这是当地一种丧葬风俗。 马丽华还记得,吴志坚去世后不久,有一次她在宽慰谢天琴时,谢说,儿子告诉她,“爸爸没死,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看着我们。”马丽华当时一愣,“我说他是不是着了什么魔了”。 “我感觉我不会生活了” 按吴谢宇在自述书中所说,父亲的死对母亲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谢天琴经常失魂落魄地问他:“是不是我哪里做得不够好,是不是我哪里做得不对?是不是不应该让那个胡庸医生给你爸做手术,是不是后来不该送他回老家?” 谢天琴的日记表明,至少在吴志坚去世后两年间,她一直未能走出悲伤,甚至一度有轻生之念,其中,她在2011年9月27日的日记中这样写: “……志坚,你的死给了我太大的震动,失去了爱人,一个女人的生存变得如此艰难,尤其是精神的,这是任何的物质所无法弥补的……只是心有牵挂,不放心我们的儿子,我才不至于很快放弃生命……” 吴谢宇在自述书中提到,父亲去世以后,母亲除了悲观,还曾陷入自我封闭,对朋友也避而远之: “……马老师来敲门时,我妈会一下子把电视声音调低,然后跟我做个嘘的手势叫我别出声,假装家里没人……她经常给我抱怨,说那几个人好烦,整天敲门打电话来打扰我们。还会说她与她们以前发生的一些不愉快的往事。这一切,让我觉得,她似乎没把她们这些十几二十年的老相识当朋友。” 马丽华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谢天琴确有上述情况。她说,由于谢天琴不爱接电话,自己若有事,通常直接去家里找她,有时明明亮着灯,却叫不开门。另外,就算开了门,谢天琴也从不会把她让进屋里,就站在门口说。 谢天琴有严重的“洁癖”。按吴谢宇大姑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的说法,吴志坚生病时,她去照顾,结果谢天琴不让她在家里住,她只能住楼上朱老师家。另外,吴志坚家有三个座位,每个人都对号入座。吴谢宇大姑当时不知道,刚要坐下,被当时还是小孩的吴谢宇阻拦,说不能坐。她认为,吴谢宇肯定是受谢天琴影响才这样。 马丽华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谢天琴很要强,吴志坚生病,她从来没对外说。马丽华从旁知道后,曾和丈夫去探望,结果都到医院了,谢天琴却不告诉他们在哪个病区,让他们回去。 谢天琴在一篇日记中提到,由于不想欠人情,她曾经为马丽华给吴谢宇的一个过年红包纠结不已,问死去的丈夫自己应该如何处理。 谢天琴的日记中,还记载了她一些令人难以理解的心理活动: “心里实在郁闷:今天窗户下停了三辆车,包括马老师的车,看来这个日子是没法过了。我恨所有的人,大家都要来欺负我们孤儿寡母的。所以,一整天都在高度紧张中度过……” 在另一篇日记中,谢天琴承认自己“心理不太正常”,并再次流露出轻生想法: “失去了你(指吴志坚)我感觉我不会生活了。……根本无法很好地做好任何一件事,我已经对自己失去所有的信心。……每一件事做之前要犹豫很久,做之后要后悔。 “志坚,我也知道我心理不太正常,需要看心理医生,但我知道这些病症的成因在于你的离去。 “志坚,你知道我是多么需要你!现在的我无法正常了,除非跟随你而去。志坚,我困惑,我该不该去找你,你会等我吗?” 值得一提的是,与在自述书中指出母亲因父亲去世难过相反,一审开庭时,在被自己的律师问及父亲去世对你母亲有什么打击时,吴谢宇却否认这一点,“她只是有些悲伤,我妈妈的一切表现都是完全正常的”,“是我自己过度解读了”。 吴谢宇甚至在自述材料中称,他写自述材料“内心最深处最根本最强烈的动机”,是为了“告诉大家‘我妈妈是全世界最好的妈妈、最好的老师……’”,“我妈妈是绝不能被怪罪的,一丁点都绝不行的!” “落在水中却不会游泳的人” 吴谢宇在自述书中称,父亲去世之后,他“发誓要把所有的精力和注意力都放在妈妈身上,尽我一切所能给她快乐”。 他称,自己在家时,就和母亲越来越多地说话;不在家时,则每天都会给母亲打电话,每次至少是聊十几分钟。 多名高中和大学同学均证实,吴谢宇经常与母亲通电话,一般是在晚上。《南方人物周刊》引用吴谢宇一名高中同学的话说,其不止一次看到吴谢宇在给母亲打电话时哭。 马丽华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吴谢宇曾跟她说过,如果以后出去玩,请她带上妈妈。谢天琴生前也曾对她说过,儿子很懂事,经常开导自己。 不过,开导母亲似乎是吴谢宇难以完成的任务。在写给姨妈的信中,吴谢宇称,父亲死后,他觉得“更没法和妈妈说任何心里话了”,因为“不管说什么我都怕惹妈妈伤心”,而“越不说就越不知怎么开口了”,他和妈妈之间“筑起了一堵越来越厚的心墙”。 吴谢宇开导母亲的另一种方式,是更加努力地学习,通过取得好成绩让母亲开心。 按吴谢宇在自述材料中的说法,一直到高三上学期,他的学习成绩基本都是年级第一。但是,到了高考冲刺阶段,他的身体却出了“致命问题”。他这样写: “我开始出现心慌、心悸、心绞痛,甚至出现‘濒死感’,我一次又一次觉得‘自己马上要猝死’了。妈妈带我去医院检查,结果是‘左心房窦性心律不齐’,医生说不是大问题,但我不相信,我感觉‘我心脏快报废了,我也许很快就要猝死了’。” “心脏出问题后,我精力大不如前,考试都会头晕、耳鸣、注意力很难集中,排名开始下滑。高考我才考了670分,省里才排114名,幸亏之前已有自主招生60分才上了北大。高考考砸,我对自己极度失望,我觉得我输掉了此生最大的战役。” 吴谢宇的一位高中好友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上大学后,吴谢宇曾跟他说过,自己高考考得不好,如果发挥正常,本可以去北大光华管理学院。 吴谢宇在写给姨妈的信中说,直到弑母之后看了母亲的日记,他才知道母亲原来对他考上北大感到很骄傲。 高考结束后,吴谢宇住院了,姨妈曾去照顾他。多年以后,吴谢宇在写给姨妈的信中说,其实当年他的心脏并没有大问题,他是得了“疑病症”,并且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 考取北大之后,吴谢宇的学习成绩仍很优秀,其大学班主任在配合警方调查时说,吴谢宇从大一到大三上学期,学习成绩在全班排第二。即使在北大同学眼中,他也是一个“学霸”。 然而,吴谢宇却对自己的成绩很不满意,他认为,自己没得第一名,母亲会失望。 在大学期间,吴谢宇仍像高中时一样,每天与母亲通电话,给她讲学校里发生的各种事情,希望能让她开心。但母亲的反应让他心痛,他在自述书中这样写: “我能清楚地感觉到她对这一切的隐藏在强颜欢笑背后的兴味索然。有时候甚至会说:‘你不用管我的,我以后也不要你养老,你要做一个无情无义的人,你看看你爸,就是因为整天为老家的破事操心,心理负担太重,病才不好的。’听到这样的话,说实话,我非常的心寒心痛,最痛苦的莫过于你最爱的人教你别再去管她再去爱她了……” “……这样不断地尝试,说实话我也渐渐疲累,心里感觉发自深处的疲劳,我本来就不是一个能量丰富的人……我感到越累越恐慌,觉得我与妈妈都像是落在水中却不会游泳的人,拼着命相(想)救对方,却在徒劳无望的挣扎,越陷越深,最后一步步走向绝路。” 吴谢宇在写给舅舅的信中称,自己从小就不懂得怎么和人沟通交流,他一直以来有很多困惑和疑问,但从来不懂得去问亲友,“总是一个人去书本、小说和电影里找答案,然后就一个人憋在心里想”。 在写给姨妈的信中,吴谢宇也表示,他“彻底沉溺在虚构的世界里,甚至到了虚实不分、真假不分的地步”。吴谢宇在信中提到了多部虚构作品,如电影《致命魔术》、小说《盗墓笔记》、戏剧《牡丹亭》、希腊神话故事皮格马利翁、小说《卡拉马佐夫兄弟》等。 父亲去世之后,吴谢宇更加自闭。他在写给舅舅的信中称: “我总在疑心,别人家里都有爸爸,而我爸爸死了,所有人都看不起我们孤儿寡母了,于是我心中就算有再多疑虑也不敢去问了,我心中哪怕有再多痛苦也不敢去找任何人试着倾诉哪怕一句了,因为我总疑心恐惧:‘只要我展现出了一丁点脆弱、不强大,所有人都不仅不会同情我们帮助我们,反而只会看不起我,看不起我爸爸,看不起我妈妈’。” 吴谢宇还写道:“妈妈估计也是和我一样太好强太怕被人看不起了,毕竟我们现在没有爸爸了,我们现在是孤儿寡母了。” 谢天琴2011年10月9日的日记中,曾提及想问马丽华一个问题: “……我至今无法得知,我这样的人该不该活着?刚才19时多,我从办公室回家的路上碰到马老师她们散步,就与她们一起散了一会,聊了一点事,但一直未敢启齿询问‘该不该活着’的问题的答案,这样悬而未决的问题将一直围绕着我,使我不能快乐。” 十多年后,当看到谢天琴上述日记时,马丽华呆住了,她说自己完全没想到谢天琴曾悲观到如此地步,更不曾想到对谢天琴来说,向朋友开口求助会这么难。 “戒色”失败 根据吴谢宇的自述材料,上大学之后,他在高三时曾有过的“濒死感”又反复出现,他因此产生了自杀的想法。根据吴谢宇的大学舍友的证词,吴谢宇曾有两次半夜自己去校医院的经历,一次是由于哮喘,一次是由于心脏问题。 一审法庭上,吴谢宇提到父亲的死与他产生自杀念头的关系: “如果他(父亲)能够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死,就会留住我们(指留住吴谢宇母子在老家),我们就不会变成这样。所以我认为我要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死,如果我不知道,那我就要自己来。所以我决定自杀。” 根据吴谢宇的自述,他产生自杀的想法,还与“戒色”失败有关。他向警方供述,小学三年级时,他因为在父亲笔记本电脑上看到一部色情电影而染上“手淫恶习”。 吴谢宇说,自己曾屡次尝试克服手淫,但一次又一次失败,这让追求完美的他痛苦不堪,觉得自己“配不上任何一个干干净净的女孩子”了,为此甚至想过“自宫”。 吴谢宇供述,大二时,他曾在网络上接触一个“戒色吧”,学习“如何用一种系统的方式来除手淫”,他总共坚持了四十多天,但最终还是功亏一篑: “这一次的失败让我觉得我自己的意志力是如此的薄弱,我觉我自己已经无药可救了,这一次的失败也对我产生关键性的影响,是我后来萌生轻生念头的导火索。” 按吴谢宇自述书里的说法,上大学后,因为一些“关键性事件”,他与四位高中好友的友情也出了问题,导致“再也回不到从前了”。其中,他与黄姓同学疏远的“关键性事件”,是对方在大学时曾到学校找他,两人在宿舍阳台上“彻夜长谈”。之后,吴谢宇就认为无法与之“深入沟通”。 黄同学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他确实曾在大一国庆假期时到北大找过吴谢宇,那也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当时他在吴谢宇宿舍住下,两人确实聊到很晚。不过,黄同学不记得那次谈话有什么重要内容,甚至很难回忆起具体聊了什么。他也没有感觉到那次见面之后与吴谢宇有所疏远。在他看来,高中毕业之后,由于不在一个大学,朋友之间疏于联系也是正常的。 然而,吴谢宇的感受似乎完全不同,他在自述书中称,在与朋友们疏远后,自己“陷入了无边无际的孤独与绝望当中”。 吴谢宇在自述材料中所称,到大三上学期,父亲去世5年之后,他终于把自己逼到了一个“临界点”: “我心中‘生的乐趣、生的动力、生的意义’降到了极低水平,而‘死的理由、死的念头、死的冲动’已壮大到极强的地步,‘生的力量’已被‘死的力量’彻底压倒。从小,我就天天问自己哈姆莱特那个沉重的问题:生存,还是毁灭?到这一刻,我告诉自己:‘是时候了’。” 据《三联生活周刊》报道,吴谢宇的大学同学称,本来很自律的吴谢宇,在大三时有一段时间每天都在寝室里看网络小说,晚上不睡,早上不起。 根据大学班主任及同宿舍同学的证词,到大三下学期时,吴谢宇曾出现各种反常行为: 他在床铺周围装上了床帘,“回到宿舍就喜欢一个人躲在床上拉起帘子,大家都不知道他在里头做什么”。 期中考试他有数门课程缺考,学院为此给他发出了“学术警告通知书”,吴谢宇以前从没有过这种情况。 出事前一个多月,吴谢宇很少在学校宿舍住,他对外声称他父亲到北京工作,他去父亲那边住。 此外,7月初吴谢宇放假回家的时候,把个人物品收拾干净,连被褥都打包带走,“给人的感觉是他好像不打算回来住了”。 “我死了妈妈怎么办?” 根据吴谢宇的自述,2014年下半年,大三上学期时,他每周都会跑到北京一座大厦的18层,原因是张国荣就是从香港文华东方酒店的18层跳下去,他想“像哥哥一样,一步跨出去……就能到那个世界去找爸爸了”。 他最终没有跨出去,自述材料中如此解释: “每次我都在窗口前久久呆立,最后都还是没有跨出去,因为自从爸爸走后,我在学校住校每天晚上十点都要给妈妈打电话,雷打不动,这电话才是我一天中最重要的事,比读书考试还重要一万倍。现在时间到了,我要给妈妈打电话了,所以我还不能死,我死了妈妈怎么办?” 他在自述中还说,自己曾想过与妈妈一起自杀,但是,如果这样做,他就得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母亲: “如果我告诉了妈妈:妈,我们一起(离)开这个世界,去那个世界找爸爸吧,我觉得,妈妈会无比的痛苦和愧疚,她会觉得是她没有教好小宇,没有带好小宇,才让我竟会有这般消极、阴暗、极端的轻生念头,她会觉得对不起爸爸,她还会对我无比失望,我不要她痛苦,我更绝不要她对我失望!我也根本不知道如何开口对她说这一切。” 在自述材料中,吴谢宇多次提到害怕母亲对自己失望。在一审庭前会议上,他说,事发前自己曾经想过去学校的心理咨询室求助,但因为害怕妈妈失望而放弃。 在一审期间所写的自述材料中,吴谢宇称,2015年初,他确信了三件事:他即将死去,猝死或者自杀;如果他死了,妈妈也将自杀;妈妈即将自杀。 吴谢宇称,这三件事都“无可救药、无法挽回、无可更改”。他推测,摆在自己和妈妈面前的,只有三条路:他死在妈妈前面;他和妈妈一起死;他死在妈妈后面。 吴谢宇称,当时有三个故事在他脑海里翻来覆去,告诉他只有第三条路才是最后的选择。第一个故事是电影《盗梦空间》里,女主角与男主角通过在梦中卧轨自杀回到现实世界;第二个故事是小说《嫌疑人X的献身》,男主角决定要为自己深爱的女人不惜杀人;第三个故事是一个患了癌的自闭症孩子的母亲,由于担心自己死后孩子无人照顾,她用枕头闷死了孩子,然后上吊自杀。 “既然我和妈妈都没办法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了,都只想去那个世界找爸爸了,那,就让我来做吧,我先让妈妈走,然后我再走。”吴谢宇称,“这念头一产生,我吓坏了,但,我从头到尾一遍又一遍的想、一遍又一遍的‘推导’,只觉得我们已无路可走,我们只有死路。” “人生的最后一场大考” 在决定弑母之后,吴谢宇开始着手准备。根据他被抓当天接受审讯时的说法,为了不让母亲受到肉体上的痛苦,他曾通过网络寻找方法。 审讯笔录中记载: “一开始我有寻找过用毒药,因为我之前有看小说里面说到有些毒药可以一下就让人死亡,可是通过网络的资料发现,根本没有这样的毒药;之后我又去找类似于武功中的‘手刀’击打人体的颈部后也能让人瞬间丧失意识,可后来发现这也是扯淡的。” 后来,吴谢宇通过查阅大量资料,认为人的后脑有大量神经,通过大力击打,一次就足以让人失去意识。他最终决定通过这种方式杀害母亲。此外,他还网购了一整套刀具,目的是杀死母亲后,再割下她的头。“我那个时候觉得人死亡之后是有灵魂的,人的灵魂都是集中(在)人最重要的部位头部,所以我当时就说将我母亲杀害之后将她的头留下来。这样我母亲的灵魂就能跟着我。” 在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吴谢宇为实施故意杀人犯罪,经过长时间预谋、策划,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残忍,其杀害母亲的行为严重违背家庭人伦,践踏人类社会的正常情感,罪行极其严重。 2015年7月10日,吴谢宇迎来他“人生的最后一场大考”——杀死母亲。 按照他在法庭的说法,这个日子是他精心选择的,不仅因为母亲这天开始正式放暑假,还因为这天是他生日(10月7日)倒过来的日子。 7月10日下午,谢天琴去学校参加闭学仪式,吴谢宇去“柴火间(储藏室)”把提前购买的“工具”拿了上来,摆在了房间里。按吴谢宇在庭审期间所写自述材料中的说法,直到这一刻,他还期待父亲“显灵”来阻止他。 “我呆坐着,等着爸爸阻止我,我在心里面最疯狂对爸爸吼着:‘爸,你看到了吗?已经到最后时刻了啊!真的要未(来)不及了啊!……只有你能阻止我,只有你能救我和妈妈了啊!要没时间了啊爸!” 吴谢宇称,他爸爸没有“显灵”。他呆呆地等着,直到妈妈上楼的声音在楼下响起。 “现在,是真的未(来)不及了,一切都结束了。我别无选择了,我无路可退了,我只能做这件事了,我只能带妈妈一起走了。” 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在谢天琴转身换鞋之际,用哑铃杆砸向了她的后脑。 母亲倒地之后,正好面对着吴谢宇,他害怕母亲知道这件事是他做的,慌乱之下,他继续拿着哑铃杆朝母亲的头部用力砸了七八下。 因为不敢去看谢天琴的眼睛,吴谢宇用提前购买的透明胶将她的头部捆了起来,以此遮挡她的目光。根据现场勘查笔录,吴谢宇还在谢天琴面部放了一个锅盖。 吴谢宇还买了三个摄像头以及一个红外报警器,三个摄像头分别装在他房间、母亲房间和入户门口。 吴谢宇对审讯人员称,装在入户门口的摄像头和报警器,是为了能够第一时间知道有没有人发现,方便他计划下一步。 一审开庭时,公诉人专门问吴谢宇为何要在入户门口装摄像头和报警器,吴谢宇确认,他是为了观察案发现场能否以及何时被人发现,发现时他打算结束自己的生命。不过,公诉人没有问吴谢宇装另外两个摄像头的目的。 按吴谢审接受警方审讯时的说法,装在他卧室内的摄像头,是希望看到母亲的尸体能够“羽化消解,登上天堂”。此外,他还想观察他妈妈的尸体“是否有动静”,“如果高度降低了就有可能羽化了”。不过他承认,自己“没有看到任何变化”。 至于装在母亲房间的摄像头,按吴谢宇接受审讯时的说法,目的是为了“看一下我妈和我爸的灵魂会不会回家”。 有媒体曾报道称,吴谢宇将母亲遗体层层包裹起来制作成“木乃伊”。但根据审讯笔录及一审判决书,吴谢宇没有包裹遗体,而是将遗体移至他那间卧室的床上后,在遗体上覆盖床单、被套、衣服、塑料膜等物,共计75层。覆盖物中间还放了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剂、除湿剂等,防止遗体腐败。 杀害母亲的当晚,吴谢宇入住了离家约两公里的一家酒店。晚上入住酒店,白天则返回家清理现场,一共持续了二十多天。 “如果我死了,你怎么办” 弑母之后,吴谢宇没有自杀,而是选择逃亡。在自述材料中,他表示从妈妈离世的那一刻起,自己一下“顿悟”了: “那个世界根本不存在!这个世界才是唯一真实的世界啊!人死了,就没了,永远消失了,根本不会去什么那个世界!爸爸不显灵,他没有现身阻止我,根本不是我以为的‘爸爸默许我这么做啊’!” 在被抓之初接受审讯时,吴谢宇说,杀害母亲之后,自己有三个打算: “第一是自首,但自首的可能性只有20%;第二是自杀,大有(约)占40%;第三是因为还没有体验过爱情,我想在自杀前跟女生谈一场恋爱,但因为时间有限,想到通过嫖娼感受到性的快感,这种想法也占40%。” 吴谢宇表示,第二种和第三种想法在他的脑海里进行抗争,最后第三种想法占据了上风。 据一审判决书记载,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下旬,有6名性工作者曾向吴谢宇提供服务。根据一名性工作者的证言,她感觉吴谢宇与其发生关系时,享受的并不是性,而是“那种征服的感觉”;另一名性工作者表示,感觉吴谢宇有暴力倾向。 到达上海后,吴谢宇与一名叫刘虹的性工作者谈起了恋爱。根据刘虹的证言,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后,吴谢宇对她很好,他们相处融洽。刘虹还称,吴谢宇比较闷,几乎不出门。她记得,有一次23时左右,他们一起躺在床上时,吴谢宇突然哭了,而且哭得挺伤心。吴谢宇告诉她,自己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会把事情往坏的方面想。 同样根据刘虹的证言,2016年2月3日,农历腊月二十五,她从郑州回到河南永城老家,准备过年。当天23时,吴谢宇给刘虹打电话,称因想去永城找刘虹。刘虹很惊讶,劝他不要来,但吴坚持要去,说话的声音变得哽咽。 次日,吴谢宇赶到河南。刘虹回忆,2016年2月5日,她与吴谢宇住在永城东方明珠大酒店内,当天吴谢宇显得很激动,数次表示要带她去“最幸福的地方”,“过最幸福的生活”,还流着眼泪哽咽地问:“如果我死了,你怎么办?” 2016年2月7日,刘虹再次到酒店时,发现吴谢宇已经不辞而别,地面散落着电脑、手机等数码产品砸碎的碎片。 据吴谢宇在一审庭审时所说,之所以砸掉电脑,是因为里面储存大量黄片,他不想让世人看到那些“肮脏的东西”。事后他也觉得自己这种想法“非常的可笑”。 在被律师问及毁掉这些东西是准备逃亡还是准备自杀时,吴谢宇答:“都有,我还没确定,但是前提是我先把它们毁掉,我的想法就像黛玉葬花、黛玉焚诗一样,我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立刻从小说和电影中找到一个人。” 2016年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八,舅舅收到吴谢宇的短消息,称他和母亲将回家,要舅舅去火车站接他们。然而,舅舅等人去了之后却扑空,与吴谢宇也联系不上。 马丽华说,那天晚上差不多10点,吴谢宇的舅舅和姨妈敲开了她家门,问是否听说谢天琴陪儿子美国留学一事,她说没听说,吴谢宇姨妈就说“坏事了”。 春节之后,多名亲戚报警后进入谢天琴住处,确认她死在家中。 据一审判决书,吴谢宇弑母之后,曾以母亲的身份和赴美留学的名义,先后诈骗亲戚和父亲朋友共计144万余元。 在向亲友“借钱”的过程中,吴谢宇展示出了自己的高智商,他一人分饰两角,通过社交软件与亲友沟通,一会儿是吴谢宇,一会儿是谢天琴。他用母亲的手机只发短信,从不接听亲友的电话,由于谢天琴平时也不接电话,所以并未引起亲友的怀疑。 在写给姨妈的信中,吴谢宇称,他谎称母子去了美国,实际上他连自己都骗了。吴谢宇表示,那段时间他拼尽全力给自己洗脑:“是的,我和妈妈就是在美国过着全新的生活,我和阿姨他们说的,不是假的,是真的发生了!” 在2016年1月3日至6日,吴谢宇和刘虹还曾去香港玩了三天。一位曾借给吴谢宇钱的吴志坚同事据此认为,吴谢宇在杀母之后并没真正打算逃跑,否则他去香港后完全可以不回来。 事实上,谢天琴被杀一案之所以告破,恰恰缘于吴谢宇主动向亲友发短信。 吴谢宇在自述中称,在离开刘虹之前,他曾试图把身上最后的8万多元给对方。他表示,如果刘虹拿走,他就没有能力继续逃跑下去,只剩下自首或者自杀这两条路。但是刘虹没有收下那笔钱,他于是就重新考虑继续逃。 审讯笔录显示,吴谢宇先逃到湖南衡阳,并在那里认识了一名性工作者蔡某。在得知蔡某的小孩因没有钱无法上幼儿园后,他给了蔡某1.5万元。2016年9月左右,吴谢宇逃亡到重庆,先后在三家KTV上班做“男模”,并交了新女朋友。2019年4月20日,吴谢宇在机场送一位朋友时,被警方抓获。 吴谢宇在自述中称,在逃亡的那段日子里,自己如同“行尸走肉”—— “我让自己忘记‘我是谁、我做过什么’,我让自己以为‘我不是吴谢宇’。我躲了起来,我行尸走肉、浑浑噩噩了一天又一天,直到被警察叔叔抓住。” 吴谢宇称,他后来才慢慢意识到,当他陷入绝望时,母亲其实正在慢慢走出来。 马丽华说,在出事之前,她其实也感觉谢天琴的状态正在好转,“我跟她聊天,整个人的精神已经有变化了,讲话时的语气都比较轻松”。 2015年6月底,事发前不到一周,马丽华曾在操场散步时碰到谢天琴,后者刚带完一届毕业班。马丽华回忆,谢天琴那次还说,自己前几天回仙游时,给吴谢宇买了一双鞋,考虑到吴谢宇过几天回来,肯定还要去仙游看望外婆和奶奶,就没有把鞋带回来。 然而,吴谢宇再没机会穿上母亲给他买的那双鞋。 南方周末记者 柴会群 南方周末实习生 谢紫怡 郑佳妮 公马密码123 发表于 2023-05-30 09:26
“而检方不同意为吴谢宇作精神鉴定,认为他是精心策划预谋杀人,精神显然没有问题,无需作精神鉴定。” 他是预谋杀人,但是考虑过他的杀人动机吗,他自己解释的杀人动机完全是精神病人的思维逻辑,以及他对自己后续处理现场的各种解释,都是有他的理论,是正常人不能理解,但在他自己看来是逻辑分明、立论清晰的,这明显是高智商高学历的精神病的呓语!! 这个都不能证明他是精神病!!? 检方才是神经病!也就是说检方同意理解吴谢宇的杀人动机咯!!? Summertimeyoyo 发表于 2023-05-30 21:12
说实话在看这篇文章之前我也觉得他该死,看完之后我发现他是个可怜人,他的家庭他的父母,父母的出身,他们家三代人都活得很悲剧,哪怕到了他这一代,有很聪明的大脑很高的智商,上了中国最好的大学,也摆脱不了他因为出身带来的影响和命运。 我觉得死刑改变不了他母亲已死的现实,但是为什么就不能网开一面给他一个重生的机会呢…… 模拟人生 发表于 2023-05-30 20:05
舅舅只不过要求法律办事。让你说的被害者要求法律 反而有错了? CK 发表于 2023-05-30 17:06
你所说的“舅舅不过要求法律办事” 但在中国法律框架下,对于这种家庭内部杀人案件,凶手没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面临三个可能的判决: 无期、死缓、死刑执行 也就是说,在中国法律里,这三个选项都可以是要求法律办事的判决结果。 法律是人制定的,除去极端年代,法律判决达到一定程度后,都存在灰色或者弹性区域。 你可以去查查近些年的弑母、弑父案,看看有多少是被判死刑的,有多少是被判无期和死缓的。 比如北京的王某某杀父杀母,肢解尸体,凶手把自己的父母都杀了(作案手段非常残忍),最后也没判死刑而是死缓。 因为中国有受害者家属谅解书这玩意,也就是说,如果受害者家属愿意“谅解”,量刑上就可以从轻一些。 (这东西有时确实会被滥用,比如我之前提到过的广州出租车司机强奸杀害肢解杂志女模特案,受害者家签署了谅解书,这个罪犯判了死缓。这种随机杀人,情节严重的(强奸抢劫杀人还肢解),社会危害性也大的,居然都可以不死刑) 吴谢宇的舅舅阿姨不愿意签署谅解书,也就是说他们在法律所能提供的三个惩戒选项里,选择了对外甥最高的(死刑)的惩罚。 毕竟,你不能说只有死刑才是按照法律,而死缓和无期不是法律办事的结果对吗? buzhidao2000 发表于 2023-05-30 23:15
再多说一句关于“杀人偿命”这句话的理解 很多人觉得这话特天经地义,古老而至理名言。 别忘了很久以前,“偷东西砍手”也是一条很天经地义的律法条文。 时代在发展,法律也在演变。“杀人偿命”在现代法律里,是要放到具体的context下去看的。 西方有陪审团,中国有“受害人(家属)谅解书”,可能都是在法律体系中由法官决定命运引入外界的某种平衡点。 杀人偿命有的时候彰显正义大快人心,但在这个案子中,却是彻头彻尾的惨剧,这种惩戒没有一点点让人欢庆的成分。 buzhidao2000 发表于 2023-05-30 23:25
你们想留他一命的理由是什么? 天干勿早 发表于 2023-05-30 23:26
这个细节倒是让人相信了之前坊间关于吴谢宇母亲在丈夫得肝癌去世期间做法的一些传言 以前还以为是某些好事之徒杜撰出来的 现在来看大概率不是空穴来风 性格决定命运,对每个人都是如此。 尘归尘,土归土.... buzhidao2000 发表于 2023-05-30 01:22
看热闹的网友大喊:彰显正义!杀人偿命! 喊完该干嘛干嘛去了,生活继续 但这个事件中的所有当事人却从此不能摆脱这个悲剧 儿子亲手杀了母亲 舅舅和阿姨亲手掐断了外甥的一线生机。 这个家族里一场彻头彻尾的巨大悲剧。 buzhidao2000 发表于 2023-05-30 01:32
传言是不是这个, 有网友说了: “像吴谢宇父亲为人那么好(但基因不好)的丈夫,照样出轨。详情@没药花园案件 在她的公众号上发布过,她认为此事导致吴谢宇母亲对他病重后的态度让吴谢宇有所记恨(也不是单纯恨这一件事),最后导向了弑母悲剧的发生.” 公马密码123 发表于 2023-05-30 23:59
中国法律有死刑,受害家属不肯和解就死刑,有什么不对的? 美国这一套的各种找理由,结果就是坏人越来越多,而且免费住在监狱里糟蹋纳税人的资源。杀人者死,杀母而且花很长时间精心掩盖罪行的更没有理由被漏网。你不能说存在杀人没被判死的所以这人也应该活。 CK 发表于 2023-05-31 00:08
看完了完整的三联报道(https://mp.weixin.qq.com/s/g8clv7n92SlQ132hDt6DiA),一声叹息。 基本印证了之前网上的传闻(之前真以为是杜撰出来的),当然三联的报道有许多许多别的细节,写的很好。 对那传闻其实只是一笔带过 ”爸爸生命后期,吴谢宇感觉到爸爸想与他说破些什么,包括他在读初中时,曾撞见过爸爸和一名女性亲密的场面.....但是吴谢宇没有勇气去面对“ 传闻说他母亲在他父亲后来弥留生病期间表现冷漠(带有惩罚的意味),现在看来对于有洁癖的谢天琴(吴谢宇母亲)而言,无论是道德洁癖还是生活洁癖,都会导致她对因为乙肝而肝癌的病人表现疏离(病毒让她觉得不洁,感情背叛更让她觉得不洁)。 谢天琴的洁癖似乎挺严重,正常人看起来绝对属于不近人情,其实就是洁癖(觉得外人都很脏) “吴志坚生命后期,大姐阿花从老家过来照顾她,谢天琴不接受阿花住在家里,也不准她用厨房。好心的马老师让阿花住在自己的一套房子里,就在谢天琴家楼上。“我在她的家里,能做的事情就是给弟弟喂药喝水 ,不能打扫卫生,不能做饭”。这时候的谢天琴,在家里总是拿本书看。阿花说,弟弟那时状态已经很不好了,起不来,喊姐姐扶他一下。谢天琴就会不让,大喊,“你这样宠他,他以后自己怎么起?”所以谢天琴在家的时候,大姐从来不敢扶吴志坚。“我那时觉得很委屈,一切都被约束,没办法待了。我弟弟劝我,说姐姐不要怪了,我们姐弟之间也是见一次少一次了。” 阿花本来想给弟弟做些好吃的,但厨房用不了。谢天琴有时候回来自己做,有时候就自己从学校食堂打饭回来,吃得很简单。“她很简朴,自己吃饭就是馒头配开水,菜很少,没什么营养。” 吴志坚的妈妈紧接着也来了一趟福州,谢天琴也不希望她住家里,马老师劝她,“她是你老公的妈妈,来看儿子,还是应该住家里的。你把小宇的房间收拾收拾,让她住”。婆婆只待了一晚,跟谢天琴商量,最后的日子还是带儿子回老家。家里人多,总有人照应。谢天琴答应了。吴志坚在老家住了一个多月,大小便不能自理,由大姐和大妹两个人照顾。 buzhidao2000 发表于 2023-05-31 00:13
因为这个案件确实很特殊,所有的当事人都很悲催 如果他母亲地下有知,恐怕不会觉得儿子死刑是对自己最好的告慰。 吴谢宇曾经是“别人家的孩子”(不仅仅是学习方面),是整个家族的巨大骄傲,给母亲和亲戚带来很多荣耀。 而且他对母亲也一直非常好(有几个孩子能上了大学后还坚持每晚10:30给母亲打电话?) 现在却成为家族巨大的耻辱和伤痛,特别是母亲方的家族,这大概也是舅舅和阿姨没有谅解(不愿意刀下留人)的原因。 buzhidao2000 发表于 2023-05-30 23:54
他爸爸朋友说过,他想通了,可以在狱中写书,有稿费还钱 公马密码123 发表于 2023-05-30 23:55
不仅坏人浪费社会资源. 最不合逻辑的是, 受害者家属有什么资格代表受害者去原谅罪犯? 换个场景, 假如一个儿童的母亲被杀害, 或许他成年后有部分资格对罪犯说我原谅你. 毕竟母亲被杀对他童年生活投下了巨大阴影. 但如果是一个成年人的兄弟姐妹被杀害了, 而他圣母或心大, 说我不计较了, 这就比较滑稽了. 此人受到的伤害不足被杀者的1%, 轮得到他对法官说原谅么? lhrh98 发表于 2023-05-31 00:21
这报道解释了不少谜团,比如吴谢宇一审的时候大概确实是求死的心态: “提到妈妈,吴谢宇极为维护,他认为谢天琴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很辛苦,很完美。吴谢宇当时绝对不接受为了脱罪而说妈妈半句不是。一审律师几次提议他做精神鉴定,他都明确拒绝。“ 二审他的心理变化,同样是这段时间,吴谢宇与人谈到,他看重自己和母亲的名声,“我既要保全我的母亲,但又没办法解释这么好的母亲为什么会教出一个杀人犯的儿子。所以我就制造出一个看起来事比较多的解释。但实际上我不得不承认,我的母亲性格确实不太好。如果放在现在,我可以去化解,但在那时,我就不能做到。” 难怪一审时他给出的动机如此让人无法理解。 buzhidao2000 发表于 2023-05-31 00:22
这家人都有点精神毛病。父亲一个姐妹智障一个精神病,应该还有癌症基因,2代男的年轻过世。母亲从小也不太正常。感觉有点偏执和自闭。 最后这个儿子也是高分低能情商低。 3代人的悲剧。 bunnybear 发表于 2023-05-31 00:55
看到没药花园的文章,吴的父亲和情人似乎一直联系很紧密,情人去医院看他送他榨汁机给他榨汁,吴母亲要求扔掉榨汁机,他父亲硬要留下榨汁机,他去世前回光返照还给情人打了个电话。 公马密码123 发表于 2023-05-31 00:40
和谢尔顿发现父亲出轨有点像 “当时晓芳带了女儿来到马尾家中找吴父谈事,吴谢宇和晓芳的女儿一同在家外面玩。 吴父和晓芳当时恋情正热,无所顾忌,在客厅开始调情。 不一会儿晓芳的丈夫来了。如果那天晓芳的丈夫进去找妻子,婚外情当时就暴露了。 但不知情的他直接在门口把女儿接走。 吴谢宇没有玩伴后,一个人回到家中。当他推门进去时,却看到晓芳正坐在自己父亲的大腿上缠绵。 他愣了一下,没有说什么,只是从书架上拿了一本吴父公司专业的工程书,关上门,去外面读书了。 虽然吴谢宇当时外在没有任何表现,但他之后的性格发生了一些变化,变得更为沉默,安静,不太爱和人讲话,只是一个人看书。而且他再也不去马尾的家。 吴父对此感到很后悔。“” 公马密码123 发表于 2023-05-31 00:46
就和吴谢宇觉得姑姑家特别温暖有趣一样(虽然文化程度都不高),大概谢天琴(包括她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气氛太压抑了。 正常人天性就是会喜欢温暖活泼的气氛啊。 所以可以理解吴父长期两地分居后出轨,临死前还打了电话(大概对方能提供自己婚姻中一直缺乏的心理温暖吧)。 谢对丈夫感情应该很深(至少他去世后,写的日记里全是悲观厌世想要和对方一起走的话) 但回到实际的生活上,洁癖(道德和生活)又让她觉得对方很脏(出轨和得病)。 这就很难办了,对他生病内心厌恶,让随时会离开人世的丈夫一个人回老家等死。 死了后又苦苦纠结。 洁癖是一种焦虑反应吧。 谁和重度洁癖患者生活过的大概深有体会。 buzhidao2000 发表于 2023-05-31 01:10
全是他自己讲的,一点旁证都没有 天干勿早 发表于 2023-05-31 01:12
大部分中国人都对杀人偿命有执念 但是杀人偿命只是一种简单暴力以暴还暴的报复,是一种比较原始低级的惩罚。 像吴这种情况,就是心理出了问题而杀人,他长期在一个心理不健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母亲一直有严重抑郁症,他在这样的情况下肯定也是出了心理问题。而且他在逃亡期间也没有任何其它犯罪行为,明显不是变态或者噬杀之人。我觉得他如果出生在一个正常家庭肯定不会是这样子的结局。 杀了他是一了百了了,但是不关注和重视人的心理健康教育,以后这样的悲剧还是会继续上演。 模拟人生 发表于 2023-05-31 01:13
是没药花园采访其他人得知的 公马密码123 发表于 2023-05-31 01:17
An eye for an eye makes the whole world blind 这话送给杀人偿命有执念以及动不动“圣母圣母”,满世界瞎嚷嚷的人。 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 buzhidao2000 发表于 2023-05-31 01:19
你认真看了吗?那些奸情发生的时候只有他在场 天干勿早 发表于 2023-05-31 01:19
中国社会面临巨大撕裂。 这个案子缓盼也许有些弥合作用, 目前看来只有大家都在往极端方向走。一声叹息。。 xiaoqiu123 发表于 2023-05-30 11:07
“每天晚上给母亲打电话”并不是要优点,而是非常alarming的行为。一个年轻人没有自己的生活,他的生活圈子还是他和他母亲,非常 不正常,母和子都不正常。赞美这条的人,醒醒吧,get a life,别整天把子女当成你生活的另一半 sbwlys 发表于 2023-05-31 03:16
re,母亲把他当成救命稻草,内心极度匮乏,还有一点就是室友看见他和母亲打电话的时候经常哭,他妈妈就是一个负能量向他不停倾倒的人,今天看见武志红公众号的文章里这么评价: “一个虚弱且匮乏的母亲,在失去丈夫后一度想死,却依旧留着最后一口气想紧紧地抱住儿子; 一个虚弱且匮乏的儿子,在失去父亲后一度想紧紧抱着母亲,带她走出悲伤,却无力到崩溃。 这是一种多么窒息的母子融合,多么沉重的共生之爱呀!“ mayce 发表于 2023-05-31 06:37
我感觉妈妈不会想自己的儿子死的 只为吐槽 发表于 2023-05-31 04:42
感谢舅舅阿姨为自己的同胞姐妹伸张正义。 湫湫 发表于 2023-05-30 01:11
我认真看了,是你没认真看。奸情发生明明有三个人在场:他,他父亲,情人。这些不是他说的,没药花园从来没采访过他,她保护了信息来源,不过网友猜测信息来源可能是情人或其闺蜜。 公马密码123 发表于 2023-05-31 08:46
他好像还害得舅舅倾家荡产,特别惨。本来舅舅是倾向于写谅解书的, Dida123 发表于 2023-05-31 08:50
他当然要为自己杀人动机合理化,找他父母的缺点。 如果他母亲不好相处,他可以出国逃开,而不是杀母之后用母亲的名义借钱。不管他说了什么,从他的行为来看,他杀母动机就是借钱挥霍 天干勿早 发表于 2023-05-31 00:30
他母亲是怎样的人,主要不是吴说出来的,是她母亲自己的日记里写的 greenpeony 发表于 2023-05-31 09:01
叙述用的是他的视角,他父亲已经去世,情人不可能自投罗网,闺蜜不在场,如果不是他说的,这个故事还有多少可信度? 天干勿早 发表于 2023-05-31 08:58
现在干坏事的人,怎么总要找点合理化的理由,什么抑郁啊,心里创伤啊,是个年轻点的,就总能把家庭父母的不是找出来,人生在世,那个不是起起伏伏的,不如意就要杀人? star1991 发表于 2023-05-31 09:01
错! 叙述是非利益相关的第四人视角。如果是吴谢宇视角,应该是用第一人称,”我看到…….但是我什么都没说,只拿了一本书就离开了…..” 公马密码123 发表于 2023-05-31 09:10
吴谢宇外公也可怜。 转载网友: “三联写吴谢宇那篇稿子,提到谢天琴父亲的眼睛是反右时被斗瞎的: 「谢天琴的父亲1930年左右出生,新中国成立前作为地下党员考到台湾读师范学校,新中国成立后在山西一所大学历史系留校任教。1960年代中期,当他被送回仙游老家的时候,瞎了双眼。到底是他自己戳瞎双眼,还是在“反右”激烈的斗争中被人戳瞎了双眼,周围人似乎很难说得清楚。」 刘怡中午发来考古:「谢天琴他爹,在台湾读的应该是台湾省立师范学院(现在的台师大)。当时是中共地下党的一个重要据点。」 「后来因为中共台湾省工作委员会被整个破获,一大批人被KMT逮捕杀了,剩下的辗转返回大陆。但检讨教训时,认为他们在台湾的工作是错误路线指导的,尤其是觉得组织里的福建人太多了,很不可信,所以几乎都被边缘化,分散安置到其他单位。从50年代开始,每有政治运动,就把这批人拉出来揪斗一番,许多人是以极惨烈的方式自杀的。」 「人民大学这个李尚公,文革时用烧红的通条插入心脏自杀。他青年时代到底做过什么,子女完全不知道。一直到2017年,他儿子都退休了,去台湾查他爸当年在台湾教书的档案,才发现他爸年轻时是基隆中学地下党的重要成员。」 「然后他妈活着的时候,坚决要给外孙女起个小名叫暖暖,儿子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等到了台湾才发现,原来他爸他妈都是地下党,两个人是在基隆一个叫暖暖的地方认识的,外孙女的小名就是为了纪念这件事。」 《南方周末》2019年发过一篇文章,是李尚公的儿子李杭写的寻访经历,《基隆吹来暖暖的风》O228祭丨李杭:我爹居然是台湾归来的地下党 我读到李杭在高速公路上发现「暖暖」路牌那个自然段,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公马密码123 发表于 2023-05-31 09:02
回复 162楼天干勿早的帖子 很显然是情人说的 greenpeony 发表于 2023-05-31 09:14
回复 174楼的帖子 情人为什么不能说这些,吴谢宇是吴志坚的儿子! 吴志坚重病了,情人还去看望她,显然是有感情的。吴志坚已经死了,谢天琴也已经死了。而吴志坚唯一的儿子面临生死判决 ,她说出一些可能与案情有关的事实有什么好奇怪的? greenpeony 发表于 2023-05-31 09:33
你发的采访的是说情人破坏了吴谢宇的家庭,间接导致了惨案的发生,情人为什么要出来认领这个罪名? 记者都不敢写出消息来源,说明可信度很低。当时在场的三个人,这条信息只对吴谢宇有利,所以只可能是他说的,但是没有旁证,即使他说的也没什么可信度 天干勿早 发表于 2023-05-31 09:43
是因为吴谢宇北大光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所以判决比起其他杀亲案更严格,以儆效尤吗? 公马密码123 发表于 2023-05-31 09:42
保护消息来源是记者职业道德之一,到你这里被说成可信度低。 公马密码123 发表于 2023-05-31 09:45
是因为手段极其残忍,逃避侦查挥霍无度,毫无悔罪之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你看这么多小报消息,法院判决书你不看吗 天干勿早 发表于 2023-05-31 09:47
南周,三联成了你口中的小报?行了,我知道了,不再回复你了。 公马密码123 发表于 2023-05-31 09:52
看了他的故事,我是有些同情这个凶手的。有矛盾然后杀人,如果不是及其凶残,一个无期差不多了。那些随机杀人,连环杀人才是社会危害极大。 nullb 发表于 2023-05-30 16:08
赞同。吴杀母是他感受不到母爱,在母亲的偏执粗暴下成长,积攒了多年的逆反甚至仇恨,也因为是母子,他担心一辈子被强势母亲操控,精神本不健全的吴想到的永久摆脱方式也是很简单粗暴的。这种犯罪虽有预谋,但也可以理解为积怨成仇。 需要速速处决的,是连环杀人、随机杀人,还有那些超雄暴力狂,因为那才是造成社会恐慌最大的不稳定因素,唯有执法机构能处置。 philchenko 发表于 2023-05-31 10:18
我觉得吴谢宇过于偏执和暴戾了,生活中的矛盾很多,很多人都无法亲眼看杀一个动物,更别提亲手杀一个人了 他其实坚持两年,毕业后自己挣钱独立了就不会把成长中的很多伤痛看得很重了。他还是生活在父母亲人的小圈子里,觉得父亲有不对的地方,母亲好像也有不对的地方,其实自己独立之后别人对和不对又能怎么样呢?反正又不在一起生活,尽到义务就可以了 girlinblack 发表于 2023-05-31 10:26
他自己也说了放现在他和母亲的矛盾可以化解,但是当时他走进死胡同了 公马密码123 发表于 2023-05-31 10:30
也是可怜的人 精神感觉确实有问题了 觉得不该死刑
他是预谋杀人,但是考虑过他的杀人动机吗,他自己解释的杀人动机完全是精神病人的思维逻辑,以及他对自己后续处理现场的各种解释,都是有他的理论,是正常人不能理解,但在他自己看来是逻辑分明、立论清晰的,这明显是高智商高学历的精神病的呓语!! 这个都不能证明他是精神病!!? 检方才是神经病!也就是说检方同意理解吴谢宇的杀人动机咯!!?
嗯,同意。你引用的那一条就可以看出来,中国对精神疾病的理解力等于0。哪怕我们看客看了一下都知道这人绝对有精神疾病,检方居然以有否预谋来作为精神疾病鉴定标准,简直nc。就是因为在国内基本没人重视心理疾病才导致他最终走到这一步。
我觉得讨论的不该是他该不该判死刑,是要通过这个恶性事件思考给社会和家庭带来的影响:父母是否以孩子的学习为主要目的?不让孩子和学习不好的孩子玩?父母怎么表达情绪?家人生病孩子是否有权利知道等等。农村和18线城市长大的孩子怎么注重精神健康?尤其是去了北大这种高等学府对这些学生的心理冲击力该如何调整(不再是第一名)孩子可能会是一个父母的2.0的版本,这才是需要讨论的,记者去采访也是想发现一下背后的故事和原因,而不是获得同情而免死刑……死刑之所以还有,就是给那些即将犯法的人警示作用,杀人偿命。
不是说一审的时候吴自己拒绝了做精神鉴定么?再说一个可以精心策划预谋杀人的精神病难道就可以不死刑?这种放过了比普通谋杀犯还恐怖吧……
你所说的“舅舅不过要求法律办事”
但在中国法律框架下,对于这种家庭内部杀人案件,凶手没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面临三个可能的判决: 无期、死缓、死刑执行 也就是说,在中国法律里,这三个选项都可以是要求法律办事的判决结果。
法律是人制定的,除去极端年代,法律判决达到一定程度后,都存在灰色或者弹性区域。
你可以去查查近些年的弑母、弑父案,看看有多少是被判死刑的,有多少是被判无期和死缓的。 比如北京的王某某杀父杀母,肢解尸体,凶手把自己的父母都杀了(作案手段非常残忍),最后也没判死刑而是死缓。
因为中国有受害者家属谅解书这玩意,也就是说,如果受害者家属愿意“谅解”,量刑上就可以从轻一些。 (这东西有时确实会被滥用,比如我之前提到过的广州出租车司机强奸杀害肢解杂志女模特案,受害者家签署了谅解书,这个罪犯判了死缓。这种随机杀人,情节严重的(强奸抢劫杀人还肢解),社会危害性也大的,居然都可以不死刑)
吴谢宇的舅舅阿姨不愿意签署谅解书,也就是说他们在法律所能提供的三个惩戒选项里,选择了对外甥最高的(死刑)的惩罚。
毕竟,你不能说只有死刑才是按照法律,而死缓和无期不是法律办事的结果对吗?
不管他舅舅阿姨签不签,他都是死刑,不可能侥幸。家庭内部杀人,如果是有预谋的杀人,也是判死刑的,激情杀人才可能不判死刑。他事先有预谋,事后长时间藏尸,事发以后潜逃,怎么可能不是死刑?
别忘了很久以前,“偷东西砍手”也是一条很天经地义的律法条文。
时代在发展,法律也在演变。“杀人偿命”在现代法律里,是要放到具体的context下去看的。
西方有陪审团,中国有“受害人(家属)谅解书”,可能都是在法律体系中由法官决定命运引入外界的某种平衡点。
杀人偿命有的时候彰显正义大快人心,但在这个案子中,却是彻头彻尾的惨剧,这种惩戒没有一点点让人欢庆的成分。
你们想留他一命的理由是什么?
因为这个案件确实很特殊,所有的当事人都很悲催 如果他母亲地下有知,恐怕不会觉得儿子死刑是对自己最好的告慰。
吴谢宇曾经是“别人家的孩子”(不仅仅是学习方面),是整个家族的巨大骄傲,给母亲和亲戚带来很多荣耀。 而且他对母亲也一直非常好(有几个孩子能上了大学后还坚持每晚10:30给母亲打电话?)
现在却成为家族巨大的耻辱和伤痛,特别是母亲方的家族,这大概也是舅舅和阿姨没有谅解(不愿意刀下留人)的原因。
他爸爸朋友说过,他想通了,可以在狱中写书,有稿费还钱
传言是不是这个, 有网友说了:
“像吴谢宇父亲为人那么好(但基因不好)的丈夫,照样出轨。详情@没药花园案件 在她的公众号上发布过,她认为此事导致吴谢宇母亲对他病重后的态度让吴谢宇有所记恨(也不是单纯恨这一件事),最后导向了弑母悲剧的发生.”
把你的话读了两遍. 逻辑呢? 你是ChatGPT么?
中国法律有死刑,受害家属不肯和解就死刑,有什么不对的?
美国这一套的各种找理由,结果就是坏人越来越多,而且免费住在监狱里糟蹋纳税人的资源。杀人者死,杀母而且花很长时间精心掩盖罪行的更没有理由被漏网。你不能说存在杀人没被判死的所以这人也应该活。
别在这圣母了,亲手杀死外甥的是外甥自己。个人认为,除了受害者,没人有权利,有资格原谅加害者,叔叔在这谅解个屁啊,他代表谁来谅解啊?舅舅阿姨不写谅解书,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代替不了自己的姐妹。这个儿子真的没出息,敢做不敢当,就这种情况,还好意思上诉?他要还有一点良知,有一点人性,他也该早死早解脱了
其实吧,作为网友,有些是喊完该干嘛干嘛去了,有些则会思考,从中吸取教训,然后在自己的子女教育中努力避免这类的亲子关系
看完了完整的三联报道(https://mp.weixin.qq.com/s/g8clv7n92SlQ132hDt6DiA),一声叹息。 基本印证了之前网上的传闻(之前真以为是杜撰出来的),当然三联的报道有许多许多别的细节,写的很好。
对那传闻其实只是一笔带过 ”爸爸生命后期,吴谢宇感觉到爸爸想与他说破些什么,包括他在读初中时,曾撞见过爸爸和一名女性亲密的场面.....但是吴谢宇没有勇气去面对“
传闻说他母亲在他父亲后来弥留生病期间表现冷漠(带有惩罚的意味),现在看来对于有洁癖的谢天琴(吴谢宇母亲)而言,无论是道德洁癖还是生活洁癖,都会导致她对因为乙肝而肝癌的病人表现疏离(病毒让她觉得不洁,感情背叛更让她觉得不洁)。
谢天琴的洁癖似乎挺严重,正常人看起来绝对属于不近人情,其实就是洁癖(觉得外人都很脏)
“吴志坚生命后期,大姐阿花从老家过来照顾她,谢天琴不接受阿花住在家里,也不准她用厨房。好心的马老师让阿花住在自己的一套房子里,就在谢天琴家楼上。“我在她的家里,能做的事情就是给弟弟喂药喝水 ,不能打扫卫生,不能做饭”。这时候的谢天琴,在家里总是拿本书看。阿花说,弟弟那时状态已经很不好了,起不来,喊姐姐扶他一下。谢天琴就会不让,大喊,“你这样宠他,他以后自己怎么起?”所以谢天琴在家的时候,大姐从来不敢扶吴志坚。“我那时觉得很委屈,一切都被约束,没办法待了。我弟弟劝我,说姐姐不要怪了,我们姐弟之间也是见一次少一次了。”
阿花本来想给弟弟做些好吃的,但厨房用不了。谢天琴有时候回来自己做,有时候就自己从学校食堂打饭回来,吃得很简单。“她很简朴,自己吃饭就是馒头配开水,菜很少,没什么营养。”
吴志坚的妈妈紧接着也来了一趟福州,谢天琴也不希望她住家里,马老师劝她,“她是你老公的妈妈,来看儿子,还是应该住家里的。你把小宇的房间收拾收拾,让她住”。婆婆只待了一晚,跟谢天琴商量,最后的日子还是带儿子回老家。家里人多,总有人照应。谢天琴答应了。吴志坚在老家住了一个多月,大小便不能自理,由大姐和大妹两个人照顾。
用烟头烫自己的儿子留下疤痕,这叫做为人那么好???
不仅坏人浪费社会资源. 最不合逻辑的是, 受害者家属有什么资格代表受害者去原谅罪犯? 换个场景, 假如一个儿童的母亲被杀害, 或许他成年后有部分资格对罪犯说我原谅你. 毕竟母亲被杀对他童年生活投下了巨大阴影. 但如果是一个成年人的兄弟姐妹被杀害了, 而他圣母或心大, 说我不计较了, 这就比较滑稽了. 此人受到的伤害不足被杀者的1%, 轮得到他对法官说原谅么?
人死了随便你或者其他别有用心的人怎么去黑化她,反正她也不能反驳。 说她洁癖,说她不近人情,好给杀人犯提供一点杀人的“理由”。 在我看来都是不要脸的人在找借口,让杀人看起来没那么恶心。 其实无论怎么渲染,都改变不了一个猪狗不如的人杀人+掩盖+说谎借钱逃跑=不是精神病+是高智商罪犯 的事实。 这种人,活下来能造的恶更多。
如果这些都是事实的话,我觉得作为杀人凶手的儿子,就是这个妈一手塑造出的。她死得不冤。
“提到妈妈,吴谢宇极为维护,他认为谢天琴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很辛苦,很完美。吴谢宇当时绝对不接受为了脱罪而说妈妈半句不是。一审律师几次提议他做精神鉴定,他都明确拒绝。“
二审他的心理变化,同样是这段时间,吴谢宇与人谈到,他看重自己和母亲的名声,“我既要保全我的母亲,但又没办法解释这么好的母亲为什么会教出一个杀人犯的儿子。所以我就制造出一个看起来事比较多的解释。但实际上我不得不承认,我的母亲性格确实不太好。如果放在现在,我可以去化解,但在那时,我就不能做到。”
难怪一审时他给出的动机如此让人无法理解。
国有国法,杀人偿命,杀自己母亲也要偿命。他舅舅小姨不谅解有什么奇怪的,被杀的是他姐
写书就能免除死刑,是什么天方夜谭,法盲?
说谅解的都是吃瓜的,不疼不痒的外人。
这些人,要是他的儿子被杀了,你看他会不会写各种杀人理由的心理描写或者说凶手一直学习好是家人的骄傲 来谅解凶手。
他当然要为自己杀人动机合理化,找他父母的缺点。 如果他母亲不好相处,他可以出国逃开,而不是杀母之后用母亲的名义借钱。不管他说了什么,从他的行为来看,他杀母动机就是借钱挥霍
在我2017年12月30日,写过一篇分析这起案件的文《头顶烈日,站在黑暗中?》(建议没读的读一下,有些重复信息我这里就不写了)。 后来有知情人士联系我,提供了许多鲜为人知的内情,希望我能把这些信息都公开,解开人们的困惑:吴谢宇为什么要弑母。 由于此前案子没破,担心干扰办案,加上太忙,所以信息在我这里埋没了半年,未曾告诉他人。现在写出来,以供大家讨论。 此篇是内情一,内情二也会尽快写。
2013年暑假 他告诉孟川,觉得大学很压抑,没有能够说话的朋友,想自杀。经过开导,他说好多了。孟川能体会到他的痛苦,“感觉他不是特别想说到,但是没办法说才出来的。” 其实他的心理已经开始恶化,或许还有抑郁症症状,但由于他和身边人疏远,没有人发现。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官网显示,大一学年,吴谢宇获得了北京大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大二学年,吴谢宇获得了北京大学廖凯原奖学金。 2014年9月13日 吴谢宇在北外参加了GRE考试,获得了高分:Verbal(词汇)165分,Quantitative(数学)170分,作文(Analytical Writing)4.5分。 在那时,他看起来依然是一个循规蹈矩、上进、优秀的青年,正计划着出国留学。正如他对孟川说的那样,会去美国找他。 但2015年春节过后,他似乎对自己的人生做了完全不同的决定。
“当时晓芳带了女儿来到马尾家中找吴父谈事,吴谢宇和晓芳的女儿一同在家外面玩。 吴父和晓芳当时恋情正热,无所顾忌,在客厅开始调情。 不一会儿晓芳的丈夫来了。如果那天晓芳的丈夫进去找妻子,婚外情当时就暴露了。 但不知情的他直接在门口把女儿接走。 吴谢宇没有玩伴后,一个人回到家中。当他推门进去时,却看到晓芳正坐在自己父亲的大腿上缠绵。 他愣了一下,没有说什么,只是从书架上拿了一本吴父公司专业的工程书,关上门,去外面读书了。 虽然吴谢宇当时外在没有任何表现,但他之后的性格发生了一些变化,变得更为沉默,安静,不太爱和人讲话,只是一个人看书。而且他再也不去马尾的家。 吴父对此感到很后悔。“”
癌症基因说不上,就是乙肝发展的肝癌
中国是乙肝大国
当然对于有洁癖的人来说,更加重了对外界他人肮脏的成见。
就和吴谢宇觉得姑姑家特别温暖有趣一样(虽然文化程度都不高),大概谢天琴(包括她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气氛太压抑了。 正常人天性就是会喜欢温暖活泼的气氛啊。
所以可以理解吴父长期两地分居后出轨,临死前还打了电话(大概对方能提供自己婚姻中一直缺乏的心理温暖吧)。
谢对丈夫感情应该很深(至少他去世后,写的日记里全是悲观厌世想要和对方一起走的话) 但回到实际的生活上,洁癖(道德和生活)又让她觉得对方很脏(出轨和得病)。 这就很难办了,对他生病内心厌恶,让随时会离开人世的丈夫一个人回老家等死。 死了后又苦苦纠结。
洁癖是一种焦虑反应吧。
谁和重度洁癖患者生活过的大概深有体会。
全是他自己讲的,一点旁证都没有
大部分中国人都对杀人偿命有执念 但是杀人偿命只是一种简单暴力以暴还暴的报复,是一种比较原始低级的惩罚。 像吴这种情况,就是心理出了问题而杀人,他长期在一个心理不健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母亲一直有严重抑郁症,他在这样的情况下肯定也是出了心理问题。而且他在逃亡期间也没有任何其它犯罪行为,明显不是变态或者噬杀之人。我觉得他如果出生在一个正常家庭肯定不会是这样子的结局。 杀了他是一了百了了,但是不关注和重视人的心理健康教育,以后这样的悲剧还是会继续上演。
挖被害人的隐私有什么意义?幸亏被扔下楼的姐弟俩年纪小,要是把亲妈扔下楼,还得怪亲妈没把他教育好
你是杠精吗? 知道你自己写的是啥东西吗?
“全是他自己讲的”,你连是“他”还是“她”都没搞明白就来发表意见了。
这样无技术含量的灌水有啥意思,干点别的不更好?
是没药花园采访其他人得知的
他后来不杀人不是他不想杀了,而是杀别人也弄不到钱,只有杀他妈才能拿到钱
An eye for an eye makes the whole world blind
这话送给杀人偿命有执念以及动不动“圣母圣母”,满世界瞎嚷嚷的人。
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
你认真看了吗?那些奸情发生的时候只有他在场
你才naive。他为什么要杀别人?杀他妈可以用他妈名义借144万,杀别人他找谁借钱?
奸情发生是不需要有男女在场的,只要一个小孩就行了。
好吧,脑残编剧也没你会编。
楼上有人说吗,他舅舅借给他钱断了资金链,舅舅不写谅解书。唉,如果仅仅是为了钱,再看看他父亲的几个朋友。 如果说是因为姐弟姐妹所以不肯原谅他,当然这也是理由,但是吴谢宇骗他们自己和母亲在国外这么多时间,他们也没有试着和吴谢宇的母亲联系过,可见亲情不会很亲密。
实在没看出这几句话的内在逻辑。
“每天晚上给母亲打电话”并不是要优点,而是非常alarming的行为。一个年轻人没有自己的生活,他的生活圈子还是他和他母亲,非常 不正常,母和子都不正常。赞美这条的人,醒醒吧,get a life,别整天把子女当成你生活的另一半
你没有看文章吗,他大学之前的生活完全被母亲控制,不能带同学回家玩,母亲完全封闭自己,有关心的同事来看望被他母亲认为是恶意行为,与有很大心理疾病的母亲生活在一起的他,毫无别人的心理疏导,然后突然离家上大学面对外面的世界,你能保证他心理正常吗? 谴责一个犯错的人很容易,判他死刑也容易,可是这个青年的一生却非常不容易。你我有幸没有出生在这样的家庭环境里,就不能对不幸的他多一份悲悯吗……
re,母亲把他当成救命稻草,内心极度匮乏,还有一点就是室友看见他和母亲打电话的时候经常哭,他妈妈就是一个负能量向他不停倾倒的人,今天看见武志红公众号的文章里这么评价:
“一个虚弱且匮乏的母亲,在失去丈夫后一度想死,却依旧留着最后一口气想紧紧地抱住儿子;
一个虚弱且匮乏的儿子,在失去父亲后一度想紧紧抱着母亲,带她走出悲伤,却无力到崩溃。
这是一种多么窒息的母子融合,多么沉重的共生之爱呀!“
既然是这么相爱的一家,就赶紧去地下陪他爸妈吧,还上诉什么呢?
他妈自己也想活着,可她儿子不答应
所有的刑事处罚在本质上都是eye for eye
死者是无法为自己说话的,只有杀人犯活着为自己辩护。
我认真看了,是你没认真看。奸情发生明明有三个人在场:他,他父亲,情人。这些不是他说的,没药花园从来没采访过他,她保护了信息来源,不过网友猜测信息来源可能是情人或其闺蜜。
他好像还害得舅舅倾家荡产,特别惨。本来舅舅是倾向于写谅解书的,
吴本人的生活应该确实非常惨,他承受了她母亲巨大的负面情绪10年。在封闭而悲苦的环境里生活了十年,又加上吴本生父母双方都有神经病基因,促发了杀母的悲剧。吴确实是罪大恶极,但是无期差不多了,陈丹蕾杀夫不也只判了二十年吗。
叙述用的是他的视角,他父亲已经去世,情人不可能自投罗网,闺蜜不在场,如果不是他说的,这个故事还有多少可信度?
还有人说他舅舅对他家不好,144万里面,光他舅舅就出了56万,这笔钱被他挥霍一空
他母亲是怎样的人,主要不是吴说出来的,是她母亲自己的日记里写的
转载网友:
“三联写吴谢宇那篇稿子,提到谢天琴父亲的眼睛是反右时被斗瞎的:
「谢天琴的父亲1930年左右出生,新中国成立前作为地下党员考到台湾读师范学校,新中国成立后在山西一所大学历史系留校任教。1960年代中期,当他被送回仙游老家的时候,瞎了双眼。到底是他自己戳瞎双眼,还是在“反右”激烈的斗争中被人戳瞎了双眼,周围人似乎很难说得清楚。」
刘怡中午发来考古:「谢天琴他爹,在台湾读的应该是台湾省立师范学院(现在的台师大)。当时是中共地下党的一个重要据点。」
「后来因为中共台湾省工作委员会被整个破获,一大批人被KMT逮捕杀了,剩下的辗转返回大陆。但检讨教训时,认为他们在台湾的工作是错误路线指导的,尤其是觉得组织里的福建人太多了,很不可信,所以几乎都被边缘化,分散安置到其他单位。从50年代开始,每有政治运动,就把这批人拉出来揪斗一番,许多人是以极惨烈的方式自杀的。」
「人民大学这个李尚公,文革时用烧红的通条插入心脏自杀。他青年时代到底做过什么,子女完全不知道。一直到2017年,他儿子都退休了,去台湾查他爸当年在台湾教书的档案,才发现他爸年轻时是基隆中学地下党的重要成员。」
「然后他妈活着的时候,坚决要给外孙女起个小名叫暖暖,儿子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等到了台湾才发现,原来他爸他妈都是地下党,两个人是在基隆一个叫暖暖的地方认识的,外孙女的小名就是为了纪念这件事。」
《南方周末》2019年发过一篇文章,是李尚公的儿子李杭写的寻访经历,《基隆吹来暖暖的风》O228祭丨李杭:我爹居然是台湾归来的地下党 我读到李杭在高速公路上发现「暖暖」路牌那个自然段,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日记引用很少,臆想很多
错! 叙述是非利益相关的第四人视角。如果是采访了吴谢宇,用他的视角,应该是用第一人称,”我看到…….但是我什么都没说,只拿了一本书就离开了…..”。你的意思是吴谢宇口里说出,你就信了/你才信?可惜作者并没打算要让你或持有和你类似逻辑思维的人去信服。
是啊,仗着死无对证,还往被害人身上泼脏水
叙述的人都不在场,有多少可信度?怎么知道不是编的
很显然是情人说的
太惨了 😭
情人说这些?生怕趟不进浑水吗?
所谓的条件,不仅仅指物质,还有精神啊
情人为什么不能说这些,吴谢宇是吴志坚的儿子! 吴志坚重病了,情人还去看望她,显然是有感情的。吴志坚已经死了,谢天琴也已经死了。而吴志坚唯一的儿子面临生死判决 ,她说出一些可能与案情有关的事实有什么好奇怪的?
“杀亲免死”类案检索报告
承办一起重大影响的弑母案,大案刑辩团队花了一个月收集和整理案例,撰写了一份“杀亲免死”类案检索报告,并以《杀亲免死案例》(第一辑)为名提交了某法院。案例仍在继续增加中,希望能编辑出第二辑,以及《国外杀亲免死案例》(指保留死刑的国家),欢迎提供国内外案例及线索:[email protected]。 《杀亲免死案例》(第一辑)全文共500多页,现发表目录和案例简介。媒体、公号等转载本文须经同意。办理类似案件的律师和公检法人员,可联系肖律师17801230311索取报告全文。 我们利用北大法宝、威科先行等法律信息数据库,以“弑母”“杀害母亲(妈妈)”“弑父”“杀害父亲(爸爸)”“杀害父母”等关键词,配合其他方法,检索了近年来的刑事裁判文书,共找到65件“杀亲免死”案例。 检索结果表明,各地法院直接对“杀亲”行为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并不多,检索到的案例极少。据专业研究者提供的信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仅占20%左右,故80%左右或者说绝大多数均免死,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从判处刑罚来看,65个案例中“弑母”者或“弑父”者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15例,占23%;无期徒刑19例,占29%;其余均为有期徒刑,占48%。其中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共27例,占42%,十年以下有期徒刑4例,占6%。可见,“杀亲”案件行为人被判处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最多,接近一半;判处无期徒刑其次;即使判处死刑,也多为缓期两年执行。 从作案手段来看,“杀亲免死”案件中不乏主观恶性极大,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案件,亦都免死。例如,齐萍萍不仅弑杀父母,而且分尸煮尸;司家宁为杀害母亲精心准备工具,为抛尸制定详细计划,在抛尸时被发现;龙才持菜刀朝母亲头、颈部砍杀;赵卫川杀害母亲后又奸污尸体;王崇伦持木棍朝自己母亲的头部连续击打,致其昏迷后又持刀切割其颈部,事后亦未参与实施抢救,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 从危害结果来看,在判处死缓的案例中,有至少三起案例均导致了两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亦都免死,包括“杀父弑母”致父母双双死亡案件一例,杀妻弑母致两人死亡案件一例,弑母又杀害另一人致两人死亡案件一例。 检索报告中“杀父弑母”案件之所以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各地法院在量刑时主要考虑了以下一个或多个情节: 1.被告人因疾病或药物作用在作案时存在身心障碍,不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如李明学故意杀人案、何远朋故意杀人案; 2.案发系家庭成员之间的经济矛盾、情感纠纷引发,如李老文故意杀人案、赵强故意杀人案; 3.被害人存在较大过错,或有轻生意愿,如石桥林故意杀人案、刘绍故意杀人案、曹建设故意杀人案; 4.被告人自动到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或坦白,如魏斌故意杀人案; 5.被告人年纪尚轻,一贯表现良好,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如齐萍萍故意杀人案; 6.案发后被害人亲属谅解、求情,如郑少粤故意杀人案、李明芳故意杀人案、王崇伦故意杀人案。 由此可见,此类“弑父”“弑母”案件虽有悖人伦,天理难容,但与谋财害命、无差别攻击无辜群众等恶性杀人案件仍有区别,其多产生于复杂的成长经历、家庭矛盾、亲情纠葛以及行为人的身心障碍。因此,各地法院均认为,只要可以通过替代刑罚达到社会防卫之目的,行为人又存在教化之可能,便可对这些不孝子女留一命赎罪,不必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杀亲免死”类案检索报告 摘要 徐昕 李仁钬 何延 1.齐萍萍故意杀人案 摘要:被告人齐萍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齐萍萍弑杀父母,又分尸煮尸,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严重违背传统伦理道德,应从重处罚。但鉴于其犯罪时年纪尚幼仍为在校学生,犯罪前一贯表现良好,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案发后被害人的多名亲属均为其求情,故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裁定核准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中中法刑一初字第41号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齐萍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2.李老文故意杀人案 摘要:李老文之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李老文的行为致其母亲死亡,犯罪后果严重,应予以严惩。鉴于被告人李老文归案后直至庭审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且本案系家庭成员之间矛盾引发的案件,可对其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李老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王勃故意杀人案 摘要:王勃因恐其多年编织的蒙蔽其母的谎言败露,无颜面对将其抚养成人的生身之母,而生杀人之念,将其母亲杀死。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纳。被告人王勃杀人动机卑劣、后果严重,根据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王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刁云富故意杀人案 摘要:刁云富在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同裕村6组家中,与母亲易国秀因琐事发生争吵,遂心怀不满,认为易国秀太唠叨,意欲杀死易国秀。当日17时许,刁云富在家中与易国秀再次发生争吵后,使用捂嘴、掐颈以及膝盖跪压易国秀胸部等方式致易国秀死亡。……刁云富故意杀死被害人易国秀,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刁云富归案后如实交代其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且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刁云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5.郑少粤故意杀人案 摘要:被告人郑少粤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而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郑少粤身为人子,本应恪守孝道,以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然而郑少粤却沉溺于男女私情,仅因父母反对其与女方交往,竟蓄意投毒杀害亲生父母,致父亲死亡,母亲轻伤;但郑少粤仍不肯罢休,又着手实施了毒杀母亲的行为,由于其母亲的警惕,才避免又一出悲剧的发生。郑少粤弑亲生父母,良心泯灭,严重违背基本伦常,犯罪性质特别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应判处死刑。但鉴于本案系家庭矛盾而引发的犯罪,一审期间被害人即被告人的母亲陈某缄以及被害人郑某藩的近亲属均向法院请求对郑少粤给予从宽处罚,故对被告人郑少粤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6.魏斌故意杀人案 摘要:法院认为,被告人魏斌与父亲李文生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由于魏斌长期吸食毒品,性格暴躁易怒,在丧失理性的状况下驾车将李文生撞倒、碾压致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魏斌杀人后,主动联系公安机关,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害人的全部近亲属均表示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魏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7.陈邵华故意杀人案 摘要:被告人陈邵华将其父亲残忍杀害,犯罪情节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严重,论罪应处死刑。鉴于被告人陈邵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本案系因家庭琐事引发,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8.徐东成故意杀人案 摘要:被告人徐某某因痴迷邪教“门徒会”而杀死其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之罪名成立。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属限制行为能力,依法可对其从轻判处。故对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判决被告人徐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9.杨坤故意杀人案 摘要:被告人杨坤因家庭矛盾与其母亲发生争执后,遂对其母捆绑、殴打,用衣物缠绕其母头面部,并致其母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杨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与其所犯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杨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故意杀人的主要犯罪事实;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盗窃罪行,构成自首等情节,本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所提杨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盗窃系自首、本案系家庭内部矛盾纠纷引起,请求法院从轻处罚等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本院根据被告人杨坤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杨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10.罗伍秀故意杀人案 摘要:被告人罗伍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母亲)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起诉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罗伍秀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罚、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悔罪表现,决定对被告人罗伍秀从宽处罚,辩护人要求对被告人罗伍秀从宽处罚的辩护意见部分有理,予以采纳。被告人罗伍秀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11.李明芳故意杀人案 摘要:李明芳仅因琐事即持杀猪刀捅刺其母孙某1腹部数刀,其非法剥夺其母生命的主观故意明显,并致其母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李明芳案发后得知他人已经报案,没有逃跑,公安机关抓捕时无拒捕行为,系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被告人李明芳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惨无人道地杀死母亲,论罪当判处死刑,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暨本案系因家庭矛盾引发和被害人亲属对其谅解等情节,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明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2.石桥林故意杀人案 摘要:石桥林因其父被害人石某四长期虐待自己和实施家庭暴力,未通过合法正当渠道正确处理家庭矛盾,竟产生杀害其父的念头,持火药枪开枪击中石某四后头部,致石某四伤重当场死亡的后果。被告人石桥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被害人死亡结果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被告人石桥林被抓获归案后在公安机关直至本院庭审中均能够如实供述自己杀害其父被害人石某四的犯罪事实,属于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鉴于本案确系家庭内部共同生活成员间因多年来生活矛盾积累所引发,被害人石某四长期对被告人石桥林施以家庭暴力和虐待,对于本案的引发存在较大过错责任。且被告人石桥林作案时已满十八周岁未满十九周岁,属于刚成年阶段,本次犯罪又系初犯、偶犯,并得到被害人其他近亲属的书面谅解,可以对被告人石桥林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石桥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13.马乐宽故意杀人案 摘要:马乐宽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乐宽犯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马乐宽故意杀害生母,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但鉴于其行为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指定辩护人辩解被告人马乐宽系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与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依法予以采纳。被告人马乐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14.陈功伟故意杀人案 摘要:被告人陈功伟因悲观厌世,迁怒于家人,持铁锤猛击自己父亲陈某甲头部,致陈某甲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陈功伟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陈功伟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确有悔罪表现,且得到其家人的谅解,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被告人陈功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15.赵强故意杀人案 摘要:赵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赵强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行为构成自首。关于被告人赵强的辩护人辩称,被告人赵强没有杀死被害人张某的主观故意,其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赵强被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应构成自首,请求对被告人赵强从轻处罚的意见。经查,被告人赵强因家庭琐事与母亲张某发生争吵,将张某推倒在床上,用手掐张某脖子数分钟,直至张某不动弹,后赵强又用保鲜膜在张某头部缠绕数圈,其故意杀人的意图比较明显,故辩护人关于被告人赵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意见不能成立;被告人赵强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行为构成自首,辩护人关于赵强有自首情节,请求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鉴于本案系家庭纠纷引起,且被告人赵强有自首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但根据被告人赵强的犯罪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对其限制减刑。判决如下:被告人赵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赵强限制减刑。 16.许小为故意杀人案 摘要:许小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母亲),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许小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本案系因家庭内部矛盾而引发的案件,且被告人许小为的认罪态度较好,故依法对被告人许小为予以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请求对被告人许小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有理,故予以采纳。判决如下:被告人许小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17.王崇伦故意杀人案 摘要:王崇伦因与母亲吕友新发生口角而持棍棒朝吕友新头部殴打,期间为制造系被他人杀害的假象又持刀切割吕友新颈部,致吕友新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对于王崇伦上诉提出其没有杀害母亲的动机,原判定性错误的意见,经查,本案被害人案发时因家庭矛盾责骂被告人,对案件的发生并无过错,但被告人却因此持木棍朝自己母亲的头部连续击打,致其昏迷后又持刀切割其颈部,事后亦未参与实施抢救,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其上诉辩解称其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王崇伦上诉还提出案发后已得到家人谅解,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经查,虽然王崇伦的亲属在案发后对王崇伦表示谅解,但请求对其判处缓刑的请求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原判(有期徒刑十五年)综合考量本案的实际,已予以被告人从轻处罚,对其量刑符合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故王崇伦上诉请求适用缓刑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原判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18.王采欣故意杀人案 摘要:王采欣因生活琐事对母亲王某乙产生怨恨,采取用毛巾勒颈的方式实施加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致一人死亡,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本案系家庭成员之间因生活矛盾引发,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坦白其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根据其犯罪情节依法对其限制减刑。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裁定如下:核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青刑一初字第19号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采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的刑事判决。 19.谭建华故意杀人案 摘要:谭建华因家庭矛盾纠纷,心生愤恨,为泄愤竟违背人伦,持刀弑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如下:核准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粤18刑初32号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谭建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20.司家宁故意杀人案 摘要:被告人司家宁平时思维、言行正常,仅因生活琐事及家庭矛盾对其母产生怨恨,继而产生杀人动机,为发泄内心不满而准备作案工具,预谋杀死其母,其实施犯罪的目的明确、步骤清晰,完成犯罪后又为抛尸灭迹准备工具、制定计划,在实施抛尸行为时被人发现,将其控制并报案,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将其抓获。公安机关讯问时,其回答切题,条理清晰,供述全面、详尽,且符合情理。司法鉴定机构考察了被告人司家宁有无精神病症状,结合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报告、脑电分析报告,科学、系统地进行分析、论证后,提出司家宁无精神病疾病的意见。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司家宁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处刑及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裁定如下:核准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白中刑一初字第21号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司家宁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21.苏昌佃故意杀人案 摘要:苏昌佃因不忍其母陈某1被病痛折磨,同时为摆脱照顾陈某1所累而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本应依法惩处。考虑上诉人苏昌佃有自首、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且当庭认罪、悔罪,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可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上诉人及其辩护人诉辩理由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判决如下:被告人苏昌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22.牟长元故意杀人案 摘要:牟长元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对牟长元应在“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一幅度内量刑,牟长元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综合牟长元与被害人系亲属关系,其于酒后临时起意实施本案等情况,本院对被告人牟长元及其辩护人请予从轻处罚的辩解、辩护意见酌情予以考虑。判决如下:被告人牟长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3.阳双河故意杀人案 摘要:被告人阳双河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母亲),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案发后,阳双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案系因家庭纠纷引发,在量刑时可酌情考虑。综述,本院决定对阳双河从轻处罚,对辩护人提出对阳双河从轻处罚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判决如下:被告人阳双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4.席亮亮故意杀人案 摘要:席亮亮因对其母亲心生怨恨,遂产生弑母之恶念,持刀砍伤其母头部及面部,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后上诉人席亮亮又故意实施放火行为,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对其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均应依法惩处,并实行数罪并罚。对于上诉人席亮亮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经查,上诉人席亮亮被抓获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上诉人席亮亮在持刀砍击其母亲廉某某时,被其父亲抱住夺刀,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本案被害人廉某某、席某甲均表示对上诉人席亮亮故意杀人、放火的行为表示谅解;上诉人及辩护人提出的席亮亮认罪态度好,有坦白情节,且有犯罪未遂情节,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意见正确,但原审对上诉人上述犯罪未遂、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属坦白以及取得被害人谅解的量刑情节均已予认定,且本案上诉人席亮亮不能正确面对生活和处理与父母亲的关系,持刀砍杀具有养育之恩的母亲,主观动机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原审综合考虑对其从轻处罚,量刑在法定幅度之内,故对上诉人及辩护人提出对席亮亮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判决:被告人席亮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你发的采访的是说情人破坏了吴谢宇的家庭,间接导致了惨案的发生,情人为什么要出来认领这个罪名? 记者都不敢写出消息来源,说明可信度很低。当时在场的三个人,这条信息只对吴谢宇有利,所以只可能是他说的,但是没有旁证,即使他说的也没什么可信度
你这阅读理解能力,不跟你辩了
保护消息来源是记者职业道德之一,到你这里被说成可信度低。
那他太倒霉了
是啊。这是他们家三代人悲剧的根源。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知识分子在一次次的政治运动被迫害,直至被戳瞎双目,想想就觉得不寒而栗。这种创伤被一代代传递下去,到了吴谢宇这里,以一种惨烈的方式终结。
想起看过一个犹太人写的文章。她爷爷奶奶都是纳粹集中营的幸存者,但是一辈子都没脱离那种恐惧和绝望。他的父亲,从小在没有爱只有生存恐惧的环境中长大,不懂也不会爱自己的子女。好在她父亲通过做饭来治愈自己,为自己重建了一个家的概念。相比之下,吴谢宇的妈妈更加不幸。
是因为手段极其残忍,逃避侦查挥霍无度,毫无悔罪之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你看这么多小报消息,法院判决书你不看吗
记者编造新闻的还少吗?
真的,巨大的悲剧。 了解了吴的外公的一生,再了解一点谢天琴的日记,就能理解吴逃亡路上一路离经叛道的行为了。
提出量刑过重的问题,是横向对比,不仅要看吴谢宇的判决书,还要看同样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其他杀亲案的判决书。南周,三联成了你口中的小报?行了,我知道了,不再回复你了。
大报是人日,光明,参考消息,你说的那些就是小报
赞同。吴杀母是他感受不到母爱,在母亲的偏执粗暴下成长,积攒了多年的逆反甚至仇恨,也因为是母子,他担心一辈子被强势母亲操控,精神本不健全的吴想到的永久摆脱方式也是很简单粗暴的。这种犯罪虽有预谋,但也可以理解为积怨成仇。 需要速速处决的,是连环杀人、随机杀人,还有那些超雄暴力狂,因为那才是造成社会恐慌最大的不稳定因素,唯有执法机构能处置。
判个无期比较正常 死刑有点过了
他其实坚持两年,毕业后自己挣钱独立了就不会把成长中的很多伤痛看得很重了。他还是生活在父母亲人的小圈子里,觉得父亲有不对的地方,母亲好像也有不对的地方,其实自己独立之后别人对和不对又能怎么样呢?反正又不在一起生活,尽到义务就可以了
他自己也说了放现在他和母亲的矛盾可以化解,但是当时他走进死胡同了
他还是太偏执了,控制欲很强
控制欲很强的人多少有先天基因问题,一样的环境有的人可能就看到自己智商不错,有不错的未来
我以前遇到过控制欲很强的人,真的是周围人的心理杀手,谁和她讲话谁抑郁
吴这个在学校生活,他不忙着找女朋友,参加学校活动,兼职甚至在北京到处玩,还能跑回家杀人,这是多大的矛盾???就算以前有过矛盾也已经不在一起生活两年多了,而且他还是班上公认的学霸,在北大当学霸多么不容易,有天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