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成天孜孜不倦的把国内的贴转到这个论坛上来到底是图什么? 我本来没觉得 后来有一次看到别的id说我才发现 这个id每个贴都是不停转国内的各种事情 Cumberbitch 发表于 2023-03-31 12:08
国内继承法太扯蛋了。 felali9 发表于 2023-03-31 12:02
之前九天渣事件出来的时候,我就说国内的继承法问题很大很不合理。 自己小夫妻攒钱买的房最后却要分给一帮不相干的七姑八姨。 结果居然有人喷我,说国内的分法有人情味。 人情你妹啊,你觉得有人情你立遗嘱,死后把财产分一份给你堂嫂和堂侄女去。 kuangkan 发表于 2023-03-31 12:11
怎么啦,我昨天刷微博还刷到了,但是糊里糊涂的。 楼主的帖子给了一个解释 Dida123 发表于 2023-03-31 12:13
这种继承法应该有个头,到祖辈去世从一个子女继承来的就不应该再由其他子女继承,本来这种继承是为了保证老人的生活的,老人去世了就该结束了。 sameusername 发表于 2023-03-31 12:15
这下好了,堂嫂跟堂侄女那份全归后爹 后爹还能民事起诉A,说不定最后连A那份也得赔给后爹 后爹拿了钱转手又娶个小的 这就是国内继承法这部恶法作的孽 根本原因就是政府推卸抚养丧子老人的责任,在死者有配偶和子女继承的情况下,强行把老人拉进来参与继承。 这个分法全世界都是绝无仅有的 kuangkan 发表于 2023-03-31 12:20
那么在美国的人假如是绿卡是中国公民,如果先于父母去世,财产还得分到国内父母或兄弟侄儿手上吗? xiaohuihui 发表于 2023-03-31 12:10
不知道是哪个脑残的制定这种法律,按理死者有子女的话不应该给老人继承权,除非死者是独生子女,老人无亲无故。 桃花朵朵 发表于 2023-03-31 12:38
人情味在于,国内很普遍,死者的财产很可能本身就有父母的巨大出资部分,或者死者生前不赡养父母一直啃老,而养老保障又不够好,那么死者父母的权益必须要保障。 maggiccat 发表于 2023-03-31 12:19
论立遗嘱的重要性。 凶手A, A的父母生前全款买了一套房。 A父亲去世,房子A妈62.5%,A爷奶和A各12.5%继承。 然后A爷奶也去世了,两人共有的25%由A和A伯父继承,变成A妈62.5%,A25%, A伯父12.5% A伯父似乎早就丧偶或者离异,也去世了,变成A妈62.5%,A25%, A堂兄12.5%(未知A伯父到底死在爷奶之前还是之后,如果死在爷奶之前,那么A堂兄和A一样,都是代位继承爷奶) A堂兄不久前也没了,变成A妈62.5%,A25%,A堂嫂6.25%A堂侄女6.25% 注,由于A此前坐牢(重点A是否坐牢并未得到证实,是没有根据流传出来的信息)或者A长期在外务工等原因,或者仅仅是不懂法,总之以上继承关系一直没有通过法院进行明确拆分。 A堂哥死后,前堂嫂迅速改嫁给了后夫并怀孕,不知是否有后夫教唆,A前堂嫂以及A堂侄女和A抢房,虽然两人所占份额不大,但能主张居住权,并卡着A和A母对房屋的使用买卖等一些列权力。协商无果,A就把前堂嫂和堂侄女杀了之后zs了。 里面说的母女是指A前堂嫂和堂侄女,怀孕的是前堂嫂 maggiccat 发表于 2023-03-31 11:41
一个比较可行也照顾到老人的改革方式是 父母有权参与继承死者遗产,但继承的同时必须签字同意,自己死后的遗产全部归当前死者的配偶和子女继承 ,老人的其他亲戚无权继承 且老人生前不得进行大额财产赠与 当然,如果老人不同意,有权放弃继承 kuangkan 发表于 2023-03-31 13:01
是不是如果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不在世了,父母的兄弟姐妹就没有继承权了?lovejake 发表于 2023-03-31 13:17
那个后爹还是可以继承12.5%吧?! 提前立遗嘱真的很重要。 如果A爹活着时立遗嘱,其身后遗产由A妈和A继承就麻烦少多了,或者规定只能由A继承。 但上述立遗嘱后如果A父母都没了,A的姥姥姥爷也会继承A妈的部分;也会引起纷争,有时候在利益面前亲情啥也不是; 所以为了不出麻烦,A父母应该立遗嘱并公证所有继承权留给A才少麻烦! 那么多指责继承法有问题的,我查了一下,(中国)民法典里有规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所以说不是法恶。而是恶人不顾亲情利用法律条款占有了别人的财产让人觉得没天理;但如果生前立好遗嘱,也就不会给恶人钻空子的机会;实际上国人基本上绝大大部分没早立遗嘱的习惯和意识,也比较忌讳。 benulj 发表于 2023-03-31 12:56
这爷奶就是贪的,和媳妇孙辈抢房,抢来了又折寿,落到外人手中。死者也是贪死的,这里面但凡有人不拿非自己赚的,都不会弄成这样。 xinxin2222 发表于 2023-03-31 16:21
可以写遗嘱吗?写遗嘱就不用这么麻烦了吧Yourdad 发表于 2023-03-31 16:32
所以国内父母的财产,怎样合法合适的只让子女孙辈继承? susally 发表于 2023-03-31 18:02
这种情况美国的继承法一般是如何规定的呀?是不是一开始A爹的父母就没有继承权?都是归A妈和A的?libramoon 发表于 2023-03-31 13:10
回复 42楼Dida123的帖子 我觉得老人也是不要脸的,拿孙子的钱。儿子有赡养义务,但是儿子自己都死了,哪里还有义务? 奇异老鼠 发表于 2023-04-01 00:38
完全可以写遗嘱只给孩子或者只给老婆孩子(只给配偶的很罕见),但问题是好多上一辈人不管是没这个意识,还是觉得不吉利,或者不愿意完全得罪父母,,不愿意写 maggiccat 发表于 2023-03-31 16:39
最近正好听到类似的例子,一家六个子女,母亲以及过世,父亲还在的时候,老四去世了。老四生前为了应付国内房产政策跟丈夫假离婚,手上有一套深圳房子,价值不菲,去世后因没有遗嘱,房子由父亲和独子继承,各占50%。后来父亲也去世了,这50%就要分成六份,由六个子女继承,老四那份由她儿子代位继承。那五名子女嘴上说肯定要把房子都留给老四儿子,但谁都不肯签名放弃。老四儿子大学快毕业了,专门花一个暑假的时间跑到这几个姨和舅舅家去求签字,但无果。 同意原帖结论,遗嘱要早立,别给后人添麻烦。 hive 发表于 2023-03-31 11:59
回复 61楼qy9527的帖子 哈哈,第一我没在美国,第二我父母没供我,第三如果我死了,肯定不管我爹妈,他们也根本不会抱怨,一定愿意所有财产都给我的孩子,我的父母有廉耻。 奇异老鼠 发表于 2023-04-01 04:21
关系没有写清楚 Ishadow 发表于 2023-04-01 05:19
就是一家人六个儿女,老四死得早,家里一大笔财产一半分给老四父母,一半给老四儿子。 老四的父母死了,那一份就分给老四的兄弟姐妹五个人。所以老四自己赚的一辈子财产,一半要给兄弟姐妹。 ecnanif 发表于 2023-04-01 06:38
回复 70楼xiaoyiyue的帖子 此法有两恶。一恶,是财产倒着向上分配,在有后代配偶的情况下,竟然把遗产分给父母,侵占后代的权益,而且父母那一部分在父母死后竟然不返还孙子孙女,还能继续向无关的人分发,匪夷所思; 二恶,正是你说的这个直系亲属限制。假如一个人死的时候没有直系亲属,他的遗产直接充公了。去年就见过报道,一个孤寡老人是被侄女养老送终的,而他的房产竟然不能传给侄女,而被充公了,公然侵占私人财产。按理说,如果他只有侄女这么一个血亲,哪怕侄女没有给养老,也应该把遗产给她,简爱的故事还记得吗? 奇异老鼠 发表于 2023-04-01 18:36
回复 66楼qy9527的帖子 你还真不配。我曾经养全家8年,供弟弟读书,父母非常感激我。我出国就把父母带出来,放在身边给他们养老,已经十好几年。我高龄生育,没有让他们帮我做一天家务,带一天孩子。我对我父母做的比99.9%的海华都好,不给他们遗产算什么?而且我的父母在我幼年基本没有抚养我。现在我们家庭和睦,老人健康幸福。看看你能做到吗? 好好洗洗你的臭嘴。 奇异老鼠 发表于 2023-04-01 18:28
我也觉得你不要脸,只要你死了,你爹妈就可以不管了,钱都要给老婆和孩子。你爹妈真是白养你,还供你来美国。 qy9527 发表于 2023-04-01 01:11
现在A死了,他的份额再分分。。他结婚了吗。有孩子吗。如果都没有,他的12.5就给他妈了。 他妈也可能再婚,和堂嫂一样,便宜了外人。。。。。。。。。 feifeiblue 发表于 2023-03-31 12:12
美国无遗嘱的话,自动100%全归A妈所有,去世之后100%归A。如果A妈再婚的话,就比较复杂,看具体州的规定,一般来说新配偶是能拿到一部分的比如33%,剩余财产归biological child。 小气蔻蔻 发表于 2023-03-31 22:25
夫妻俩个都入了外国籍,国内的房产在一方过世,没有子女的情况下,房产继承有啥讲究? wondermm 发表于 2023-04-03 20:00
要看过世方父母是否在过世方过世之前过世。 如果父母在之前去世了,遗产就都是配偶的了,只有他一个第一顺位继承人。 如果父母还在,或者父母在过世的那人之后过世,当时都没有留下遗嘱,这个就复杂了。 因为一部分遗产要分给当时还没过世的父母,如果现在父母也过世了,没留下遗嘱,这部分遗产还会分给他的兄弟姐妹和他的后代。 对了,没你的份,因为你不是他的亲属,且你们没有孩子,无法代位继承。 qy9527 发表于 2023-04-03 20:22
杀了也没用吧?不是前堂嫂的那6.25 和侄女的6.25又要分给她后夫? 我还好好读了读,这种继承顺序太绕了。。。 isukie 发表于 2023-04-03 20:56
凶手A, A的父母生前全款买了一套房。 A父亲去世,房子A妈62.5%,A爷奶和A各12.5%继承。 然后A爷奶也去世了,两人共有的25%由A和A伯父继承,变成A妈62.5%,A25%, A伯父12.5% A伯父似乎早就丧偶或者离异,也去世了,变成A妈62.5%,A25%, A堂兄12.5%(未知A伯父到底死在爷奶之前还是之后,如果死在爷奶之前,那么A堂兄和A一样,都是代位继承爷奶) A堂兄不久前也没了,变成A妈62.5%,A25%,A堂嫂6.25%A堂侄女6.25% 注,由于A此前坐牢(重点A是否坐牢并未得到证实,是没有根据流传出来的信息)或者A长期在外务工等原因,或者仅仅是不懂法,总之以上继承关系一直没有通过法院进行明确拆分。 A堂哥死后,前堂嫂迅速改嫁给了后夫并怀孕,不知是否有后夫教唆,A前堂嫂以及A堂侄女和A抢房,虽然两人所占份额不大,但能主张居住权,并卡着A和A母对房屋的使用买卖等一些列权力。协商无果,A就把前堂嫂和堂侄女杀了之后zs了。
里面说的母女是指A前堂嫂和堂侄女,怀孕的是前堂嫂
这个堂嫂后来嫁的是律师, 新闻特意点明了律师。 一般人作为堂嫂,都不会知道自己有继承权吧。
怎么啦,我昨天刷微博还刷到了,但是糊里糊涂的。 楼主的帖子给了一个解释
倒不是继承法如何不好,毕竟也有很多例子死者的财产里本身就有父母的巨大付出,或者死者生前完全没尽过任何赡养义务还一直啃父母,这种情况遗产父母没份全给死者妻儿,才是不合理,毕竟想这个例子前堂嫂这样火速再婚另外生育的情况很多,越是穷得地方这样的事越多,那么死者父母的权益必须保障。
然而如果是死者个人挣得财产,死者生前也对父母尽了法定义务,而且死者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绝大部分人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回放弃死者遗产给死者遗孤(未必相信死者的配偶,但给死者子女本人还是可以的)。
所以这个例子是凶手父母全款购买,本身跟爷奶哥哥并无关系,所以关键点其实仅仅在于凶手的父亲没有立遗嘱这一步。后面的都是顺理成章的。
爷奶有份了,想给两家平分,在国内国外都合理。
大伯可能先病故,堂哥代位继承,或者大伯后病故只有堂哥一个孩子想给堂哥,在国内国外都合理。
堂哥去世想留给自己妻女,在国内国外都合理。
人情味在于,国内很普遍,死者的财产很可能本身就有父母的巨大出资部分,或者死者生前不赡养父母一直啃老,而养老保障又不够好,那么死者父母的权益必须要保障。
你看这人ID还看不出来是个喷子么?回帖都是婆媳不和,怎么坑婆婆同时不给公婆养老,自己亲妈再鸡糟也宽容,对自己孩子也得防着,如此ID何必搭理
huaren应该是有工作人员发帖评论造流量的
这一点赞同,应该截至到老人。(当然啊了如果老人用继承的部分跟自己的钱一起去赚钱扩大了很多倍,最后把没用的本金给去世子女的后人,其他部分老人可以自由支配,这是合理的)
因为国内很普遍,死者的财产很可能本身就有父母的巨大出资部分,或者死者生前不赡养父母一直啃老,而养老保障又不够好,那么死者父母的权益必须要保障。
父母的继承权不止国内,其他国家也有,跟子女是平等的。
记得英国呼啸山庄么?
林顿父母遗嘱财产给林顿,林顿的妹妹只有嫁妆,但如果林顿没有男性后裔,林顿死后财产归林顿的妹妹所有。
林顿只有一个女儿凯西。
林顿的妹妹被希斯克里夫骗婚,虽然早就分开,且早死但留下一个儿子小林顿。
于是林顿死后,他女儿凯西除了嫁妆无法继承其他财产,而由妹妹的儿子小林顿继承,凯西又嫁给了小林顿,然后希斯克里夫把儿子小林顿弄死,以死者父亲的身份继承了小林顿的财产,凯西作为林顿的老婆,虽然名义上也有一半,但因为希斯克里夫势力大自己也处于公公的监控下,实际她能继承的部分实际也由公公控制了。
英国父亲对于早死已婚儿子的财产也有继承权。
人在美国,按美国法律。财产在中国,那就另说了
那老人死了怎么办,充公吗……那是不是还是由兄弟姐妹继承比较好
国内很多法律都很脑残。
不是说美国没有脑残的法律,但起码美国有民主制度,屁民可以想办法改变不合理的法律。
国内的人民代表可不需要韭菜们的选票,怎么立法那都是看赵家心意
那就到父母去世就完了,这样一直搞下去,就是折腾。
看了这些关系,我脑袋都大了
那么多指责继承法有问题的,我查了一下,(中国)民法典里有规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所以说不是法恶。而是恶人不顾亲情利用法律条款占有了别人的财产让人觉得没天理;但如果生前立好遗嘱,也就不会给恶人钻空子的机会;实际上国人基本上绝大大部分没早立遗嘱的习惯和意识,也比较忌讳。
我妈去世之前给我email了一份遗嘱,说现金股票留给我,房子给我爸,结果公证处不承认,所以变成我和我姥姥是继承人,我们现在都没敢跟我姥姥说我妈去了,就告诉她我妈出家了,所以现在什么手续也办不了,卡在那里了,还好我爸能把房子租出去,多少还有点收入
为什么不能转给大家看看? 怕什么?
那会导致另一个极端,如果老人拿走的部分通过投资赚钱了呢?是不是老人对于赚得钱也没有支配权,还是只要把本金给死者的子女就行了?
之前那个家里叔叔是烈士那个例子,叔叔从小坑哥姐,到出去当兵结婚分家已经拿走了爷奶一部分了,此后还一直啃老,他老婆乃至老婆的娘家一直来占便宜,而且这个叔叔生前对原生家庭只有啃老,没有任何赡养付出。
然后90年代经济形势变化,他家当地成了著名旅游景点,爷奶以及其他子女一起开什么农家乐,这个叔婶两口子各种嘲笑并表示绝不出一分钱一分力,并说爷奶哥姐们肯定亏到去要饭。于是爷爷奶奶立遗嘱,明确了财产农家乐各家出资出力产权份额,以后自己去世没有任何遗产留给这个叔叔。
然后90年代末这个叔叔因公牺牲了,成了烈士,遗产爷奶一开始就放弃了,全归其妻女,但是抚恤金是单位给得,即使再偏向死者妻女,也不可能直接剥夺爷奶的权利,于是协商给了妻女三分之二还多,爷奶两个人当时都年过七十一共只拿了不到三分之一也就三万,就为这3w抚恤金,爷奶被死者妻女常年辱骂。
死者之妻也是迅速跟人同居,但为了自己作为遗属能拿补助,一直没领证,直到死者女儿成年考不上大学没补助了,自己的补助也不多不合算就跟后夫领证结婚了。
这时候农家乐坐起来其他人家都发财了,死者妻女逼要农家乐,爷爷临死前说留给死者女儿10w,相当于爷奶90年代末拿到抚恤金的三倍多,死者妻女不干,要30w。于是没人搭理他们了,后来奶奶也去世,死者妻女又跳出来,非要求按照90年代末时候3w所占的份额忽略其他人经营出力的部分,的农家乐份额给他们。于是奶奶也不管这对母女了,其他人在奶奶死后卖了农家乐拆分各自到其他城市生活了。
如果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先去世,父母后去世,那么父母的兄弟姐妹都没有继承权
完全同意。
个人是有充分自由处理自己的财产的(当然有妻儿把财产给小三那种可能会被驳回)
而且各家情况不同,如果真是那种普遍存在的死者财产本身就绝大部分来自父母给买房之类,或者死者是独生子女,那剥夺父母继承权很不合理。而且中国普遍国情子女对父母是有赡养义务的(对应的父母对子女抚养的付出力度平均下来远大于美国父母)
如果死者财产是自己挣得或是婚后和配偶一起取得的,那么刨除一些对父母的法定赡养之外剩下的遗嘱全给配偶和子女,或者都给配偶,是合理也不会被非议的(因为配偶本身就占婚后财产的一半,考虑到死者父母还活着的话,通常死者配偶是有工作能力的中年人,且再婚可能性很大,大部分人要么是配偶子女一起继承,如果子女未成年的话就只给子女),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留下遗嘱,死者父母通常也会主动放弃遗产。
这个热搜案件是房子是父母自己挣出来的,于爷奶无关,但父亲去世,爷奶没有放弃继承,并且爷奶去世将这部分中的一半给了另一个子女家,而且还不是另一个子女本人,而是顺位到了另一个子女的儿媳和孙女手里,与财产来源这家关系非常遥远,并且这对母女可能还不是和平协商,而是使绊子刻意阻挠想要更多,更能容易激起凶手的不满。
不说别的,唐顿庄园,都那么有钱了,而且是几十年前就签署了法律文件,美国富豪姥姥到唐顿庄园拜访,看着继承人大表哥,都无法心平气和,还要阴阳怪气说,我要好好学习一下你们的亲缘关系,为什么他能继承我丈夫的钱。
唉 类似这样的事现在国内好多,魔都高房价高老龄化,结果现在几乎每家都能扯上这种事,听过无数故事了。
我觉得爷奶未必意识到了,否则不会这么多年死了这么多个顺序上的人,房子都没分过,直到前堂嫂和堂侄女发现这个情况跳出来要钱了
这个,国内是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的。 一个人壮年死去了,父母要是没有退休金什么的,分部分财产还是应该的。 但是这个财产就该像楼上是说的、到父母一辈就该截止了不应该再分了。
堂嫂去争这个遗产,那真是非常的不要脸了。
完全可以写遗嘱只给孩子或者只给老婆孩子(只给配偶的很罕见),但问题是好多上一辈人不管是没这个意识,还是觉得不吉利,或者不愿意完全得罪父母,,不愿意写
写遗嘱,说自己的遗产部分赡养费给父母,剩下大部分给子女,或者如果自己有孙辈而自己很反感儿媳/女婿的话,也有写遗嘱直接给孙辈的。
你国内父母的遗产,本来就只有你国内的亲爷奶以及你和兄弟姐妹能继承。 如果爷奶已经不在了,那就只有你和你的兄弟姐妹能继承。 如果你是独生子女,那就只有你能继承。
在第一顺位继承人还在的情况下,第二三顺位继承人没有继承资格,但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可以代位继承。
举个例子就是,A有两个儿子B和C,他去世的时候配偶和父母都不在了,他的其中一个儿子B,也先他一步走了。这时候,B的孩子可以代父亲B继承爷爷一份遗产。
代为继承只发生在兄弟姐妹和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但是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位,所以在被继承人有子女的情况下,兄弟姐妹的孩子是无法代位继承的。
当然,最稳妥的就是遗嘱。
美国无遗嘱的话,自动100%全归A妈所有,去世之后100%归A。如果A妈再婚的话,就比较复杂,看具体州的规定,一般来说新配偶是能拿到一部分的比如33%,剩余财产归biological chi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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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应该返还给这财产最早主人的后代啊!很简单啊。奶奶拿了父亲的遗产给她自己养老,她过世了,剩下的钱没花完,还给孙子啊!
这种惨案发生,我看A问题最大,一没本事,二暴力犯罪。但凡有一点点能力都不会为了一套房子杀人,个人一辈子还搞不定一套普通房子?第二不管什么原因能起杀心的人都是骨子里带犯罪基因,必须远离。
正解
估计是楼主读不懂英文新闻吧
很多人一辈子还真挣不到一套一线的房子
我觉得这个特别有意义,让海外的华人充分了解这些坑。因为海华很多人有父母健在,亲子关系好,并且有能力在国内置产。花很多钱给国内父母买房养老写了自己名字的还少吗?(就不考虑写父母名字的那些了,那些基本是送给兄弟姐妹了)如果本人万一出个什么事故早走了,在国内的财产就面临这个局面呀。就会最后送给跟你毫无关系的人啊。因为这个继承法离谱到了你都想象不出来的程度,不贴出来很多人确实不知道。
我觉得老人也是不要脸的,拿孙子的钱。儿子有赡养义务,但是儿子自己都死了,哪里还有义务?
我也觉得你不要脸,只要你死了,你爹妈就可以不管了,钱都要给老婆和孩子。你爹妈真是白养你,还供你来美国。
你可能没在中国办过遗嘱不清楚。 如果一个人去立遗嘱,剥夺父母的继承权,是违法的,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应。父母来闹一样能拿继承权的。必须相对合理的给父母一个数字才行。 所以最佳方案是立遗嘱,把部分现金存款给老人,不好分割的房产股权等留给子女。 或者让父母好好活着,别走在爷爷奶奶前面,就不用跟叔叔婶婶们求放弃了。
哈哈,第一我没在美国,第二我父母没供我,第三如果我死了,肯定不管我爹妈,他们也根本不会抱怨,一定愿意所有财产都给我的孩子,我的父母有廉耻。
真是可怕的法律。所以不要随便在中国置产。
关系没有写清楚
原来你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在继承顺序上,国内将父母、配偶、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这完全没问题,更谈不上恶法。
养大你的,陪你一辈子的,你养大的,都是你的至亲之人。
你把遗产留给父母一份,父母不要,要你全部留给孙儿,这是爱,这是情分,不能当成本分,像你这样以廉耻绑架父母,更扩大到其他人的父母,实在是太无耻了。
我在华人极少骂人,你真算是第一个。
就是一家人六个儿女,老四死得早,家里一大笔财产一半分给老四父母,一半给老四儿子。 老四的父母死了,那一份就分给老四的兄弟姐妹五个人。所以老四自己赚的一辈子财产,一半要给兄弟姐妹。
怎么会有一半那么多。 主楼里写的很清楚啊。 一套房子,妻子分走了62.5%,儿子分走12.5,父母分走25%。
现在父母又走了,父母这25%要平均分给六个儿女,因为老四已经走了,所以老四的儿子代位继承,可以继承到6%点多。
总共被兄弟姐妹分走的是百分之十八点多。
现在继承法太不合理。
个人感觉继承法这样写是因为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所以如果子女走在父母前面的时候父母继承部分财产是从这个引申出来的。
这只能说大姑子所嫁非人,死者没有给9岁的孩子和妻子留一分钱。极端例子了,大部分男人不至于。
你还真不配。我曾经养全家8年,供弟弟读书,父母非常感激我。我出国就把父母带出来,放在身边给他们养老,已经十好几年。我高龄生育,没有让他们帮我做一天家务,带一天孩子。我对我父母做的比99.9%的海华都好,不给他们遗产算什么?而且我的父母在我幼年基本没有抚养我。现在我们家庭和睦,老人健康幸福。看看你能做到吗?
好好洗洗你的臭嘴。
此法有两恶。一恶,是财产倒着向上分配,在有后代配偶的情况下,竟然把遗产分给父母,侵占后代的权益,而且父母那一部分在父母死后竟然不返还孙子孙女,还能继续向无关的人分发,匪夷所思;
二恶,正是你说的这个直系亲属限制。假如一个人死的时候没有直系亲属,他的遗产直接充公了。去年就见过报道,一个孤寡老人是被侄女养老送终的,而他的房产竟然不能传给侄女,而被充公了,公然侵占私人财产。按理说,如果他只有侄女这么一个血亲,哪怕侄女没有给养老,也应该把遗产给她,简爱的故事还记得吗?
除了你个人个例之外,国内普遍情况是父母对于子女财产很可能贡献极大,且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因此规定父母与配偶子女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这是合理的。
但具体到家庭情况,遗嘱是可以按照每家具体情况避免掉这些纠纷的。
比如A爹去世前如果是遗嘱将现金给父母留符合赡养标准的钱剩下房子之类留给子女,那么后续一切就都不会发生同时也对得起爷奶。
可能华人上大妈太多,没有人肯直接说出来,继承法里的配偶拿走绝大部分甚至全部才是恶法(注意我绝对赞成配偶拿走婚后财产的一半,现在说的是死者那一半的继承权)如果死者父母还在世的话,配偶的年龄可想而知,而配偶再婚的可能性极高,剥夺的是死者孩子的利益。所以我上面举例都说的是遗嘱可以写自己的孩子,而不是配偶
你做到了让你父母后顾无忧,其他人能否有你这个能力?
孩子先于父母去世,遗产不给父母留一部分,那些失助的父母如何过完后半生?
法律应该是优先保障这部分人的利益。
本分和情分你还是分不清,以已度人还破有点何不食肉糜的味道。
照顾父母晚年生活不是你应该做的吗,你做这些不是出于你的本分吗?
为什么你能处于本分心做这些,甚至供养你的弟弟,你却想不通孩子先于父母离去,有很多父母会需要这比遗产来养老?
单纯从生存来说,我甚至觉得父母优于自己的配偶和成年孩子得到这笔钱。
又不是家里有皇位,死后还要传宗接代万万年。 人死了,自己的遗产,能让自己至亲之人能过得更好一点,这才应该是继承的核心体现。
井底之蛙占领道德制高点骂人,真是叹为观止……
比你无父无母强
A妈本来就是购房者之一,给她怎么算给“外人”?大伯堂哥前堂嫂堂侄女才是不折不扣的“外人”
这样也很坑,夫妻共同买的房子,被妻子的后夫拿走33%,说实话这还不如丈夫的父母拿走25%呢
要看过世方父母是否在过世方过世之前过世。 如果父母在之前去世了,遗产就都是配偶的了,只有他一个第一顺位继承人。 如果父母还在,或者父母在过世的那人之后过世,当时都没有留下遗嘱,这个就复杂了。 因为一部分遗产要分给当时还没过世的父母,如果现在父母也过世了,没留下遗嘱,这部分遗产还会分给他的兄弟姐妹和他的后代。 对了,没你的份,因为你不是他的亲属,且你们没有孩子,无法代位继承。
谢谢。不过没看懂,比如AB夫妻两个入外国籍,无子女,在国内有共同财产,A先于自己的父母去世,这个财产怎么分,不是B拿自己的50%,在跟A父母平分剩余50%?,就是66.6%,父母每人拿16.7%?这个理解对吗?
又读了一遍,看懂了,真麻烦。
可能被勒索逼急了。
好多这种被逼急了的案例,杀了对方其实也解决不了,但被逼到死胡同还是会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