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我并不是每一件事情都和大家想法不一样”,你这不是废话么,十次有五次有你,还有五次没有你 还有一点,版上没有一个人和你一样,那就是网上最爱吵架,现实生活怂包一个 chunhuaqiuyue 发表于 2022-11-25 15:03
前面很多人提了拉横幅,联系使馆,联系律师,你以为吴亦凡的家人不知道吗?就你最聪明是吗?你怎么知道有用呢?我都说了现在即使小土豆出面,中国也不会理的。加拿大的人命不值钱。我都说的这么清楚了,你听不懂吗? smileCy 发表于 2022-11-25 15:17
公平的说一句,这位层主现实生活不是怂包,老板派给她的活做不出来,她会在例会上怼老板不会分配任务 为屏蔽某人而注册 发表于 2022-11-25 15:19
你不要管我的信息来自于哪里,你只要管我的信息是否真实,如果你觉得你对这个案子比我更了解,欢迎和我对线,看看我们谁了解了更多。 smileCy 发表于 2022-11-25 15:19
扑哧,你好搞笑啊,你啥都不做,就靠一张嘴巴在这里怼网友,真是应了我前面的话,你压根不在乎吴亦凡有罪无罪,你就是这种喜欢和别人怼的毛病改不了,怎么才能有机会和人怼了?就是和大部分人观点不一致的时候才有机会怼啊 现实生活中太怂包,太委屈,所以网上要发泄? chunhuaqiuyue 发表于 2022-11-25 15:20
说不出来源,谁相信你说的是真实的?我对这个案子不了解,所以不会在这里大嘴巴一张,有罪无罪就来了 chunhuaqiuyue 发表于 2022-11-25 15:21
你为了天下哪一件冤案去冒生命危险拉横幅了吗?你有什么资格说我啊? smileCy 发表于 2022-11-25 15:22
行了吧,讨论案情对你来说就这么难的吗?每次都是说不过就是开始攻击我生活中的事情。为什么呢?因为你对案子根本就不了解。所以你只能从别的角度来攻击我。 smileCy 发表于 2022-11-25 15:21
你自己也承认了,你对这个案子根本就不了解,所以你就从别的公角度来攻击我,试图用这个办法来证明吴亦凡就是有罪的?,你不觉得你自己很可笑吗 smileCy 发表于 2022-11-25 15:23
我特么要你拉横幅了还是吹牛逼我自己要拉横幅?你怼网友,我咋就不能怼你? chunhuaqiuyue 发表于 2022-11-25 15:23
Hey我只是想说一句公道话,我从来没有对这个案件和WYF有过任何评价。你是不是看错人了? 为屏蔽某人而注册 发表于 2022-11-25 15:23
所以你就从别的公角度来攻击我,试图用这个办法来证明吴亦凡就是有罪的? 我都想笑了,吴亦凡有罪无罪是我能定的?我就是看你一个劲的说他无罪,问你得出无罪的理由和证据的来源是什么,你死活不说 chunhuaqiuyue 发表于 2022-11-25 15:25
什么时候我什么时候说过我要拉横幅啊?别栽赃啊。 这就是你怼我的方式吗?泼脏水? smileCy 发表于 2022-11-25 15:25
既然你连他无罪有罪你都判断不了,那你回这个帖子干嘛?就为了攻击我吗? smileCy 发表于 2022-11-25 15:27
你为了天下哪一件冤案去冒生命危险拉横幅了吗?你有什么资格说我啊? 这是你的话,我没让你去拉条幅,我没吹牛逼要去拉条幅,你突然来这么一句话,是不是莫名其妙,然后我问你,你就说我泼脏水,和你怼的人太多了吧,都不记得谁说了啥吧 chunhuaqiuyue 发表于 2022-11-25 15:27
不莫名其妙啊,你不是说我在网上怼人是为了发泄吗?我不是为了发泄啊,我只是想为一个无辜的人申冤啊。为什么我不能就在网上给一个无辜的人申冤啊? smileCy 发表于 2022-11-25 15:29
对啊,就是怼你啊,就是看不惯你又在网上发飙怼人 我当然判断不了,这是法院判的事情,我不会像你那样吹牛逼啊,说他无罪 chunhuaqiuyue 发表于 2022-11-25 15:29
扑哧,你不是伸冤,你是忍不住要怼人 chunhuaqiuyue 发表于 2022-11-25 15:30
罗志祥是不是也犯了聚众淫乱罪? oldbear1 发表于 2022-11-25 15:35
吴亦凡属于迷奸,跟台湾的李宗伟案件类似,罗志祥好像是被爆料马上就离境了,而且他女朋友也没有提出诉讼。吴亦凡属于自己作死,他说如果犯罪就自己进监狱,他妈去报警都美竹,就必须立案侦查,结果他的话就应验了 mjtalk 发表于 2022-11-25 15:50
区别是自愿还是强迫的问题 但是看起来自愿还是强迫 是女方说了算 即使是事后好多个月 罗志祥应该感谢女的没有出来写小作文指控强奸/迷奸吧 IntotheWild 发表于 2022-11-25 15:53
他是清白的 不过现在说也没用了,已经做成铁案了。没有人会相信了 smileCy 发表于 2022-11-25 11:08
再来梳理一下你的逻辑,两方只要酒后发生性关系,只要女方说当时自己不清醒,也不愿意,就能定为强奸。即使是两年以后。 你是这个意思? smileCy 发表于 2022-11-25 12:02
这个层主不是要为吴亦凡翻案,这个层主是要和绝大部分人的三观做斗争,你只要看到有人的发帖三观和绝大部分人不一致的时候,看看id,十次有五次就是这个id chunhuaqiuyue 发表于 2022-11-25 14:56
两个人喝酒以后都不能有sex?这就是你的逻辑?真牛逼呀。 smileCy 发表于 2022-11-25 12:11
他如果是清白的,那可以诉都美竹诬告。 怎么被做成铁案的你说说。 chiffongirlx 发表于 2022-11-25 16:00
酒醉不省人事啊。你个强奸佬 硬是要洗地。 Yourdad 发表于 2022-11-25 16:03
这位逻辑烂成这样,还说别人逻辑有问题。这位在单位上也一样,胡搅蛮缠,程序改不出,质疑其它组员,看她华人网的逻辑推理还是别干码工这个饭碗比较好。 thymesu 发表于 2022-11-25 16:01
回复 204楼smileCy的帖子 你的脑补也是一样的可笑。跟个跳梁小丑似的上串下跳。 Yourdad 发表于 2022-11-25 16:08
想想王力宏当时也是立马离境,估计现在很多明星都不敢回去。 cablem 发表于 2022-11-25 15:53
还有你骂我是强奸老,这是人身攻击+诽谤了吧? smileCy 发表于 2022-11-25 16:10
你要是事后知道被上了,但你不愿意他在你不知道的情形下被上,那你也可以告他。 他们是不是在女孩酒里放了催情药?要是的话性质更严重。 感觉吴的案子是不是参照了李双江儿子的案子,那个也是判了十年? chiffongirlx 发表于 2022-11-25 16:16
你很共情啊。人家喝得烂醉你也要上。不是强奸佬是什么啊? Yourdad 发表于 2022-11-25 16:13
回复 332楼smileCy的帖子 你不服不行,世界上大部分地方 (印度除外),还真就是这逻辑。 StacyCruz 发表于 2022-11-25 16:17
爱泼斯坦那个也是过了好多年才提告的。 chiffongirlx 发表于 2022-11-25 16:20
看新闻吴的强奸和聚众淫乱罪是分开的,后者并没有提及有迷奸的成分。所以哪怕自愿的多人运动也是犯罪,罗志祥最好别回大陆了。 oldbear1 发表于 2022-11-25 16:20
这事就是民不举官不究,除非是被举报了或者扫黄的时候被抓住了,就跟那些嫖娼的明星一样,吴亦凡属于已经立案了,顺便把他其他犯罪的事一起判了 mjtalk 发表于 2022-11-25 16:26
吴亦凡的案子根本没有人没有人报案 我没发这个你不知道吧?这可是法制网报道的。 smileCy 发表于 2022-11-25 16:27
你咋把吴亦凡妈妈给忘了,是她报案都美竹敲诈勒索,才立案的 mjtalk 发表于 2022-11-25 16:29
还有你贴的那个说吴否认。李易峰黄海弹李云迪,,哪个不是最开始都一口否认的。 chiffongirlx 发表于 2022-11-25 16:31
你怎么知道警方是因为他妈妈报案所以抓人的呢?他妈妈报案的是都美竹,敲诈勒索,应该抓多美竹才是啊,为什么抓吴亦凡呢,还是说选择性抓人。 而且我说的没错吧,我没有发这个,你根本不知道是没有报案人的。上面写的很清楚了,是基于舆情抓人的。 smileCy 发表于 2022-11-25 16:32
那你为何信誓但但说无证据呢?你有吴辩护律师的文本吗?可以贴出来看看他律师是怎么反驳的。 chiffongirlx 发表于 2022-11-25 16:36
你这是什么逻辑,如果有人报案说你敲诈勒索,马上就要把你抓起来吗?都美竹肯定是应诉了,也被调查了,证明她没罪,抓吴亦凡是因为发现犯罪的证据才抓捕的,这不是很明显吗 mjtalk 发表于 2022-11-25 16:37
都美竹敲诈勒索是有实锤的。粉丝都放到网上了。也就是因为你是路人,你没听过,所以朝阳区说什么你就信什么。 smileCy 发表于 2022-11-25 16:39
因为没看到,有证据官方可以晒出来。不要说这是强奸案,所以就不能晒证据,以往的强奸案至少时间地点人物都是有的,保护犯人隐私也可以有化名的。什么样的厂家判决书都不能有啊? smileCy 发表于 2022-11-25 16:38
粉丝放到网上的实锤,跟营销号给你的信息,有区别吗,你提呈法庭看看会被采纳吗 mjtalk 发表于 2022-11-25 16:42
别的就算了,李云迪这个,他从始至终一句话都没有说。事实上他可能提前就知道了。要说冤案,唯有他这个真有可能。那个粉圈上脑的来看看,真正的冤案是什么样子。 明月出天山 发表于 2022-11-25 16:45
你咋还在这里跳呢,我早就知道都美竹没有报案啊,so?这也改变不了你哥哥法制咖的事实对吧 明月出天山 发表于 2022-11-25 16:46
你对两个案子都一无所知。你居然可以说吴亦凡一定不是冤案,李云迪一定是冤案。你居然就可以下这样的结论。呵呵。 smileCy 发表于 2022-11-25 16:47
那你应该让吴妈家属要求公开判词。 一楼那个是新闻,不是判决书 chiffongirlx 发表于 2022-11-25 16:43
你需要看看眼睛,也许你不认识“很有可能”这几个字,居然能跟“一定是”混淆起来,这文化水平…… 明月出天山 发表于 2022-11-25 16:49
你怎么知道吴亦凡没有要求公开判决书呢?你怎么知道别人没有尝试过去联系大使馆呢? smileCy 发表于 2022-11-25 16:49
所以既然都这样了,不更说明他犯罪事实确凿,铁板钉钉了吗? 明月出天山 发表于 2022-11-25 16:50
那别人是不是也可以说杨洋很有可能是强奸犯了呢?反正我只要加了很有可能这几个字就可以诽谤,不用负法律责任了是吗? smileCy 发表于 2022-11-25 16:50
什么,没有公开判决书,所以他就有罪? smileCy 发表于 2022-11-25 16:51
可以呀,你说去呀,杨洋告不告你那就两说了。你也可以让吴亦凡来告我呀,我就说怎么地了 明月出天山 发表于 2022-11-25 16:51
你说呗,你在这儿诽谤我是杀人犯,都没有人会管你的。 所以你说的话毫无任何的credibility. smileCy 发表于 2022-11-25 16:52
所以你也承认了,可以说。那你怼我什么劲呢 明月出天山 发表于 2022-11-25 16:53
是你说的呀,他既不认罪,家人又去大使馆求人,什么手段都使出来了,还是这么个结果,你让我们吃瓜群众说啥呢?只能说明,那他大概率就是真的犯法了吧 明月出天山 发表于 2022-11-25 16:52
我看新闻说加拿大大使馆的工作人员出席了审判 shaohuacrystal 发表于 2022-11-25 16:52
是啊,所以是联系了使馆工作人员的,问题是加拿大使馆能管得了朝阳区法院吗?当年两个加拿大公民,哪怕是小土豆出面都没有用,照样判无期徒刑。一个使馆工作人员能干什么?特意写了旁听,就是春秋笔法来忽悠国内的。让他们认为这个判决加拿大是认同的。 smileCy 发表于 2022-11-25 17:05
使馆人员宣判时在场可以说明两点 1. 判决书是有的,公不公开不是由网友粉丝决定的 2. 时间上不是为了乌鲁木齐或郑州事件定的 为屏蔽某人而注册 发表于 2022-11-25 17:15
使馆工作人员在就代表判决书是有的的? 你确定吗? smileCy 发表于 2022-11-25 17:17
公平的说一句,这位层主现实生活不是怂包,老板派给她的活做不出来,她会在例会上怼老板不会分配任务
扑哧,你好搞笑啊,你啥都不做,就靠一张嘴巴在这里怼网友,真是应了我前面的话,你压根不在乎吴亦凡有罪无罪,你就是这种喜欢和别人怼的毛病改不了,怎么才能有机会和人怼了?就是和大部分人观点不一致的时候才有机会怼啊 现实生活中太怂包,太委屈,所以网上要发泄?
行了吧,讨论案情对你来说就这么难的吗?每次都是说不过就是开始攻击我生活中的事情。为什么呢?因为你对案子根本就不了解。所以你只能从别的角度来攻击我。
说不出来源,谁相信你说的是真实的?我对这个案子不了解,所以不会在这里大嘴巴一张,有罪无罪就来了
你为了天下哪一件冤案去冒生命危险拉横幅了吗?你有什么资格说我啊?
是个怂包,看人下菜的怂包,老板不凶,她才敢怼,真正凶的人,她怂的一逼
你自己也承认了,你对这个案子根本就不了解,所以你就从别的公角度来攻击我,试图用这个办法来证明吴亦凡就是有罪的?,你不觉得你自己很可笑吗
我特么要你拉横幅了还是吹牛逼我自己要拉横幅?你怼网友,我咋就不能怼你?
Hey我只是想说一句公道话,我从来没有对这个案件和WYF有过任何评价。你是不是看错人了?
所以你就从别的公角度来攻击我,试图用这个办法来证明吴亦凡就是有罪的?
我都想笑了,吴亦凡有罪无罪是我能定的?我就是看你一个劲的说他无罪,问你得出无罪的理由和证据的来源是什么,你死活不说
什么时候我什么时候说过我要拉横幅啊?别栽赃啊。 这就是你怼我的方式吗?泼脏水?
我也只是觉得没有必要扯我生活中的事情吧,讨论案情不行吗?
既然你连他无罪有罪你都判断不了,那你回这个帖子干嘛?就为了攻击我吗?
你为了天下哪一件冤案去冒生命危险拉横幅了吗?你有什么资格说我啊?
这是你的话,我没让你去拉条幅,我没吹牛逼要去拉条幅,你突然来这么一句话,是不是莫名其妙,然后我问你,你就说我泼脏水,和你怼的人太多了吧,都不记得谁说了啥吧
对啊,就是怼你啊,就是看不惯你又在网上发飙怼人 我当然判断不了,这是法院判的事情,我不会像你那样吹牛逼啊,说他无罪
不莫名其妙啊,你不是说我在网上怼人是为了发泄吗?我不是为了发泄啊,我只是想为一个无辜的人申冤啊。为什么我不能就在网上给一个无辜的人申冤啊?
扑哧,你不是伸冤,你是忍不住要怼人
我不是吹牛啊,他就是无罪啊。疑罪从无,你不懂吗? 你判断不了,不代表我判断不了。你可以不发出你的声音,但是,我发出我的声音是我的自由。
难道你不是在怼我吗?你骂我的话,骂你自己也成立吧。你不是一直在怼我吗?
是吧,罗志祥是多人,所以这是聚众淫乱吧?
加拿大这样的国家面对川普这流氓的时候也是跪舔啊?
川普还吃香喝辣呢。
加拿大的人命值钱,加拿大的小黄人人命不值钱
吴亦凡属于迷奸,跟台湾的李宗伟案件类似,罗志祥好像是被爆料马上就离境了,而且他女朋友也没有提出诉讼。吴亦凡属于自己作死,他说如果犯罪就自己进监狱,他妈去报警都美竹,就必须立案侦查,结果他的话就应验了
我就问你都美竹敲诈勒索的录音你听过吗?那只是真相的10%。你连这都没听过就不要说自己很了解这个案子了
想想王力宏当时也是立马离境,估计现在很多明星都不敢回去。
区别是自愿还是强迫的问题
但是看起来自愿还是强迫 是女方说了算 即使是事后好多个月
罗志祥应该感谢女的没有出来写小作文指控强奸/迷奸吧
对,按照楼里里很多人的逻辑,是不是强奸,是不是清醒,全由女方说了算,即使是两年后。
他如果是清白的,那可以诉都美竹诬告。 怎么被做成铁案的你说说。
刺激到你的神经了吗?看来你就是喜欢在女方醉酒的时候发生性关系。
这位逻辑烂成这样,还说别人逻辑有问题。这位在单位上也一样,胡搅蛮缠,程序改不出,质疑其它组员,看她华人网的逻辑推理还是别干码工这个饭碗比较好。
酒醉不省人事啊。你个强奸佬 硬是要洗地。
怎么做成铁案还需要我科普?冤案少吗?
两个人之间,两年后,怎么定义不行人事?
哈哈哈。她的活干不出,要资深帮忙,人家忙一时没搞定,她说人家水平不行。
我可不像你,说不过就要我去大使馆举牌
你的脑补也是一样的可笑。跟个跳梁小丑似的上串下跳。
我哪句话脑补了
还有你骂我是强奸老,这是人身攻击+诽谤了吧?
吴签说自己犯罪就去坐牢。是因为他不懂法啊。他迷奸女人,自以为是给恩惠呢。妥妥把自己当成皇帝了。
罗志祥王力宏的家务事犯不着浪费警力。除非吸毒了什么的,虽然不是犯罪,但是足以拘留几天强制戒毒什么的
你很共情啊。人家喝得烂醉你也要上。不是强奸佬是什么啊?
所以酒后说自己不愿意就是强奸对吧?
我不是共情,我是给一个无辜的人申冤。 当然啊,你这种二极管思维怎么能懂呢?
你不服不行,世界上大部分地方 (印度除外),还真就是这逻辑。
看新闻吴的强奸和聚众淫乱罪是分开的,后者并没有提及有迷奸的成分。所以哪怕自愿的多人运动也是犯罪,罗志祥最好别回大陆了。
笑死了,“是不是强奸,是不是清醒,全由女方说了算,即使是两年后。” 你敢说世界上法制社会会同意?
请不要把犯罪分子放进来混淆事实。 爱泼斯坦是有证据的,吴亦凡的事情有证据吗?
这事就是民不举官不究,除非是被举报了或者扫黄的时候被抓住了,就跟那些嫖娼的明星一样,吴亦凡属于已经立案了,顺便把他其他犯罪的事一起判了
吴亦凡的案子根本没有人没有人报案 我没发这个你不知道吧?这可是法制网报道的。
你咋把吴亦凡妈妈给忘了,是她报案都美竹敲诈勒索,才立案的
你怎么知道警方是因为他妈妈报案所以抓人的呢?他妈妈报案的是都美竹,敲诈勒索,应该抓多美竹才是啊,为什么抓吴亦凡呢,还是说选择性抓人。
而且我说的没错吧,我没有发这个,你根本不知道是没有报案人的。上面写的很清楚了,是基于舆情抓人的。
李云迪没有否认吧?你记错了。
"聚众淫乱“这个罪名居然还存在?看来中国法制没啥发展
你这是什么逻辑,如果有人报案说你敲诈勒索,马上就要把你抓起来吗?都美竹肯定是应诉了,也被调查了,证明她没罪,抓吴亦凡是因为发现犯罪的证据才抓捕的,这不是很明显吗
因为没看到,有证据官方可以晒出来。不要说这是强奸案,所以就不能晒证据,以往的强奸案至少时间地点人物都是有的,保护犯人隐私也可以有化名的。什么样的厂家判决书都不能有啊?
都美竹敲诈勒索是有实锤的。粉丝都放到网上了。也就是因为你是路人,你没听过,所以朝阳区说什么你就信什么。
粉丝放到网上的实锤,跟营销号给你的信息,有区别吗,你提呈法庭看看会被采纳吗
那你应该让吴妈家属要求公开判词。 一楼那个是新闻,不是判决书
赌一个罗志祥不敢回,哪一个不是当时立马离境,这次更是杀鸡儆猴了。
你知道粉丝这个录音是哪里来的吗?你根本不知道。你连这个录音的来源都不知道,你就否定它的真实性。至于为什么是粉丝放上网,因为一个正义感的路人都没有。就比如你
别人给你信息,你说肯定是假的。营销号,朝阳区人民法院给的信息,你就觉得肯定是真的。所以我告诉你吴亦凡坐牢坐定了。
因为世界上有太多像你这样的人完全没有分辨是非的能力的。
别的就算了,李云迪这个,他从始至终一句话都没有说。事实上他可能提前就知道了有人整他,只是不知道具体什么罪名。结果真的是这么个不体面的罪名。要说冤案,唯有他这个真有可能,因为他大概率就是包养了一个外围女而已。
那个粉圈上脑的来看看,真正的冤案是什么样子。
你咋还在这里跳呢,我早就知道都美竹没有报案啊,so?这也改变不了你哥哥法制咖的事实对吧
你对两个案子都一无所知。你居然可以说吴亦凡一定不是冤案,李云迪一定是冤案。你居然就可以下这样的结论。呵呵。
你咋还在这儿蹦哒呢?你说谁是冤案谁就是冤案,你说谁有罪谁就有罪,你是上帝吗?
你需要看看眼睛,也许你不认识“很有可能”这几个字,居然能跟“一定是”混淆起来,这文化水平……
你怎么知道吴亦凡没有要求公开判决书呢?你怎么知道别人没有尝试过去联系大使馆呢?
那别人是不是也可以说杨洋很有可能是强奸犯了呢?反正我只要加了很有可能这几个字就可以诽谤,不用负法律责任了是吗?
所以既然都这样了,不更说明他犯罪事实确凿,铁板钉钉了吗?
什么,没有公开判决书,所以他就有罪?
可以呀,你说去呀,杨洋告不告你那就两说了。你也可以让吴亦凡来告我呀,我就说怎么地了
所以吴当时没有立刻离境 是以为自己后台足够硬能扛过去吗 现在后悔死了肯定
我看新闻说加拿大大使馆的工作人员出席了审判
是你说的呀,他既不认罪,家人又去大使馆求人,什么手段都使出来了,还是这么个结果,你让我们吃瓜群众说啥呢?只能说明,那他大概率就是真的犯法了吧
你说呗,你在这儿诽谤我是杀人犯,都没有人会管你的。 所以你说的话毫无任何的credibility.
所以你也承认了,可以说。那你怼我什么劲呢
你有诽谤的自由,我还没怼你的自由啦?笑死
“家人又去大使馆求人,什么手段都使出来了,还是这么个结果,你让我们吃瓜群众说啥呢?只能说明,那他大概率就是真的犯法了吧”
笑死了,当年小土豆都出面了,请问那两个加拿大公民犯罪了吗?这就是你的三观?还有脸嘲笑我?我真笑死了。
是啊,所以是联系了使馆工作人员的,问题是加拿大使馆能管得了朝阳区法院吗?当年两个加拿大公民,哪怕是小土豆出面都没有用,照样判无期徒刑。一个使馆工作人员能干什么?特意写了旁听,就是春秋笔法来忽悠国内的。让他们认为这个判决加拿大是认同的。
使馆人员宣判时在场可以说明两点 1. 判决书是有的,公不公开不是由网友粉丝决定的 2. 时间上不是为了乌鲁木齐或郑州事件定的
不然你希望他们干什么?干扰中国司法吗?越说越脑残了还。我就问你,有没有一点可能,你家哥哥根本没有被冤枉?别扯那么多,就说有没有这个可能
使馆工作人员在就代表判决书是有的的? 你确定吗?
我说了可不可以公开了吗?我说有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