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提出的协议: (1)要求我同意婚姻无效(双方财产债务不用分),不准看孩子,不可以有孩子的任何权利等等 or (2)允许我看孩子,一个月三个小时,但是我得支持孩子抚养费;再给ex几万美金作为损失费,离婚证书
我提出的协议: (1)孩子都归我, 孩子抚养费我一分不要,ex不可以看孩子,离婚证书 (双方财产债务不用分) or (2)允许我看孩子,一个月三个小时,我每次给孩子带东西,无抚养费,离婚证书(双方财产债务不用分) or (3)允许我看孩子,一个月三个小时,我每次给孩子带东西,无抚养费,尝试声明婚姻无效(只可使用理由:双方对是否想要孩子产生误会,如果法院拒绝,则双方应该同意离婚证书。双方财产债务不用分) or (4)走正常的打官司程序,孩子一人一半,抚养费由法院判,离婚证书(双方财产债务一人一半,追究在诉讼中对方的各种prejury和其它violation造成的damage)
问题是,过个一两年,孩子已经完全是ex的了,ex再跑来要孩子的抚养费
没想着逃抚养费,但是ex坚决不让我多接触孩子,我也是不爽
现在看来可能一人一半,按照规定判最简单了
wow,这真是人渣中的战斗渣,如果属实的话
说的真好。 感觉每个夫妻造人前都应该看下,。
不用考试就能成为父母,对孩子们来说真的是..(词穷~)
回帖是胡说的
有好多人都提到我签的这个协议有很多雷, 也不合法
现在可以和我ex,签完的协议无效吗?
是女的,也不是孩子一定给女的, 一般是一人一半。
不是纠缠,关于孩子的问题得弄清楚啊。
不是我不承认婚姻,是ex。 现在已经协议好离婚证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