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狗咬死女主人的离奇案件,最恶毒的是人心,不是狗

紫郁
楼主 (北美华人网)
谁才是善良的?谁才是恶毒的? 不揭开最后的真相,你就永远都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 美国时间1998年9月2日凌晨4点,位于美国俄亥俄州的伞降医生总部,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值班的医生接通电话后,一个男子带着哭腔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我的女友外出散步时遇到野狗袭击,自己爬回家中,目前生命垂危,求你快救救她。” 伞降医生总部的主要职能就是负责伞投医疗服务,一般遇到的都是这种紧急情况,值班医生已经对这种情况习以为常。只是,年轻女人在凌晨外出散步,确实有些不符合常理。当然了,有些人有特殊的爱好也不是不可能。 值班医生刚刚挂断电话,俄亥俄州的警察局就接到了报警电话,打电话的人仍是这位男子,他在电话中哭着报警,说法与那位值班医生所说的一致。警察接警后,立刻组织警力赶赴男子的住所查看情况。
根据男子提供的地址,医生和警察很快就赶到了现场,他们通过男子了解到,他叫杰弗里·曼恩,今年36岁,遭到野狗攻击的女子是他的女朋友安琪拉·卡普兰,今年28岁。 医生因为要实施抢救,率先进入到女子所在的起居室,发现卡普兰躺在一张黑色的沙发上,身上覆盖的白色线毯已经被鲜血染出了大面积的红色。让医生有些意外的是,卡普兰的身体一丝不挂,她的染血内衣和被扯碎的外衣碎片散落在四周。 医生的主要职责是救人,只是一愣后,就没有再继续关注这件事。遗憾的是,当医生检查了卡普兰的生命体征时,发现她已经死了,没有任何抢救的机会。医生将这个消息遗憾地告知曼恩后,便摇摇头离开了。 与此同时,警察凯文也展开了对现场的初步勘察。凯文在观察曼恩的住所时,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在房间的走廊里并未发现任何血迹,血迹反而在房间内四处都是,这样的情况明显与曼恩所说的情况不符。如果卡普兰是在野外被狗咬伤后爬回住处,走廊应该留下血迹才对。 凯文也注意到了卡普兰遗体一丝不挂的情况,这些衣物明显不是被狗撕碎的,因为外衣破碎了,但内衣还比较完整,不至于脱落,应该是有人脱下来的。现场除了卡普兰外,就只有她的男友曼恩,可曼恩为什么要脱掉卡普兰的衣物呢?凯文想不明白。 凯文接到报警的时候,认为这就是一个野狗伤人的案件,没想到情况这么严重,女人竟然已经被狗咬死,而且疑点重重。经过初步勘查,凯文认为此次案件可能不简单,便用无线电话联系了刑事侦探塔莲诺和里斯。 接通电话后,凯文饶有兴致地说道:“这起案子你们肯定会感兴趣,竟然是一条狗干的。”对面听到凯文的介绍,立刻来了兴趣,让凯文守在那里,保护好现场。 等待的时候,凯文见到屋子里的墙上挂着一张杂交犬的照片,随口问了曼恩一句,“这是你的狗吗?”曼恩回答“是的”,凯文又追问一句,“它在哪呢?”曼恩说:“它在楼上”。 凯文这才知道,原来曼恩家也养了一条狗,他显然对这条狗起了疑心,当着曼恩的面叫来一名警察,让他立刻联系当地的犬场,让他们派专业人士过来,协助破案。
凯文交代完这件事后,注意到曼恩的额头有一处新伤,还渗着血,他又叫来两名警察,让他们送曼恩去医院接受治疗。曼恩有些不情愿离开,但凯文坚持这么做,曼恩无奈之下也只好照办,临行前还不忘嘱咐一句:“别伤了我的狗。” 曼恩说完这句话后就离开了,曼恩的这句话给凯文的感觉是,他似乎对这条狗的在乎程度要远超自己的女朋友。 曼恩离开后不久,刑事侦探塔莲诺和里斯就赶了过来。塔莲诺是一名女侦探,具有相当丰富的刑侦经验,她干侦探已经30年了,对侦破这件案子很有信心。 塔莲诺和里斯抵达现场后,与凯文正式沟通了一下,就算是接手了这件案子。塔莲诺在现场重新进行勘察后,得出的结论与凯文一致,这件案子有蹊跷,曼恩说谎了。他在掩盖什么?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才行。 塔莲诺在停放卡普兰遗体的起居室观察一会儿后,从起居室走出来,发现从起居室到对面的房间之间,地板上有一道明显的拖拽形成的血印。塔莲诺顺着血印来到那扇门,试图打开时却发现,这扇门被锁住了。 塔莲诺围绕着房间寻找,果然发现了另外一扇通往房间的门,这扇门没有锁住,她轻易地就推开了。只不过,在这扇门背后的景象,却让她这位有着几十年刑侦经验的侦探,也不禁感觉触目惊心。 塔莲诺事后在接受采访时,形容这个房间就像是“一间屠宰场”,她还心有余悸地告诉记者,“我见过各种刑事案件,都没有这次惨烈。” 在房间中,有一张大床,几乎已经被鲜血染红了。通过对房间的勘察,塔莲诺几乎可以判定,这里就是案发的第一现场,而不是什么野外。但有一个疑问,塔莲诺有些想不通,曼恩为什么要将卡普兰拖到起居室,又将她身上的衣物脱掉呢? 塔莲诺走出房间后,发现地板上的血迹延伸到许多个地方,例如厨房、洗浴间,可见卡普兰当时被这条狗折磨成什么样子。塔莲诺还发现,地板上的血迹一直延伸向去往二楼的楼梯,塔莲诺顺着楼梯走上楼,看到血迹出现在一扇关着的房门前。 为了一探究竟,塔莲诺上前慢慢打开房门,就看到了一条杂交狗,凶猛地向她冲了过来。塔莲诺的反应很快,见状立刻关上房门,门后仍传来一阵狗的狂吠,以及阵阵狗抓房门的声音。
塔莲诺虽然刑侦经验丰富,但对付这种好似发了疯的狗却没什么办法,就在这个时候,此前凯文让人叫来的犬场专业人员到了。他带着一个专门用于抓狗的套杆,手臂也做好了防护,大胆地开门走了进去。 结果,一阵犬吠过后,房门再次被打开,那名专业人员拿着套杆逃了出来。他虽然没受伤,但显得有些惊慌,刚出来就赶紧将房门关好,又向塔莲诺提出要求,让一个人带着枪陪他一起进去,以防万一。 塔莲诺是女人,不适合做这样的事情,只好由里斯侦探出马。他用双手将手枪端在胸前,打开门后,小心翼翼地和那么犬场的专业人员走进房门。他守在专业人员的一侧,随时准备开枪。 他们进门后,狗龇牙咧嘴的狂吠,露出锋利的牙齿,随后向他们冲了过来。就在这一刻,那名专业人员迅捷地举起手中套杆,一下子将狗的脖子套住,成功将它制服。这条足有40公斤的杂交狗,被制服后拖到等在门外的汽车上,顺利送到了犬场。 案情调查到现在,疑点重重。曼恩说谎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卡普兰不像是被野狗咬死,倒像是被自己家所养的杂交狗咬死。如果真是如此,在杂交狗疯狂撕咬、折磨女主人的时候,曼恩在干什么呢?他又为何在报警时,谎称女友是散步时被野狗所咬呢?
为了弄清楚这些事情的真相,塔莲诺赶回了警局,对已经被控制的曼恩进行讯问。 据曼恩讲,他和女友卡普兰当晚一起参加了一场舞会,由于当晚他们玩得很尽兴,女友到家后仍然没有困意,打算外出走走。曼恩觉得有些累了,没有跟着一起去,在家洗漱后就直接躺下准备睡觉。 但曼恩躺下后感到背部很疼,始终无法入睡,辗转反侧一阵子后,只好起床找些止痛的药吃了下去,这才睡着。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他在昏昏沉沉中,感觉到女友卡普兰散步归来,并跳到床上对他说,自己在外面被野狗咬伤了。 曼恩称自己吃的止痛药含有安眠作用,所以他睡得很沉,在女友叫醒自己之前,什么也不知道。被女友叫醒后,他发现卡普兰满身都是血,这才清醒过来。他将卡普兰拖到起居室,脱掉了她的衣服,替她检查了一下伤口。 发现伤情非常严重,便打算送她去附近的医院,但卡普兰说什么也不愿意去,我只好给伞降医生总部打电话求救。随后,又打电话报了警。 曼恩的话似乎没有什么漏洞,但塔莲诺却一句也不愿意相信。因为她在现场发现的许多线索,都证明曼恩在说谎。而且,直到此刻,他都在替自己家的狗行凶而掩饰罪行。 等曼恩说完,塔莲诺突然说,“我不相信卡普兰被狗攻击时,你是睡着的。”突如其来的一句话,让曼恩有些慌乱,他略显愤怒地反问塔莲诺:“你的意思是我的狗咬死了卡普兰?”他下意识地说话,有点不打自招的意味,塔莲诺更加确信自己的推测。 塔莲诺不失时机地继续追问:“你为什么要替自己的狗开脱?” 曼恩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说的话不妥,不再继续多说话,直接告诉塔莲诺:“你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指控我。” 曼恩说的是实话,塔莲诺所说的一切,都是她的推测,目前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狗袭击卡普兰与曼恩有关。塔莲诺试图转换讯问的切入点,问曼恩头部的伤口是如何造成的,曼恩称伤口是被一只水杯摔碎时,溅起的碎片所伤。 塔莲诺认为这应该是实情,因为她在大床所在的房间地板上,见到了水杯的碎片,但奇怪的是,在床上也有不少碎片。
眼看着讯问没有什么结果,一旁站着的里斯侦探,突然张口讥讽曼恩,“我看你关心狗比关心自己的女友更多。”但这样的讥讽没有起到作用,曼恩不再开口说话了。由于没有任何证据,拘押的时间一到,曼恩就在次日上午被释放了,但塔莲诺并未打算就此放手。 这是塔莲诺从警30年以来,第一次遇到狗咬死女主人的刑事案件。再次回到现场调查的塔莲诺发现,卡普兰家里养的这条狗叫马克,与卡普兰有一张合影,两人表现得非常亲密。真的是这条狗咬死了女主人吗? 当天下午,那名对马克进行检查的兽医,已经对它完成了初步的检查,并得出了自己的结论。他给塔莲诺打电话,让她立刻过去一趟。 塔莲诺抵达犬场后见到了兽医,兽医对塔莲诺说,曼恩家养的这条狗是一条不错的狗,但狗袭击女主人的这件事,却不能当成简单的狗袭击人的案件处理。听到这种说法,塔莲诺有点吃惊,问兽医为何这么说。 兽医也不再隐瞒,他直言不讳地告诉塔莲诺:“这条狗不是凶手。”紧接着,他又对塔莲诺解释道:“马克不是那种好斗的狗,此前我给它治疗嘴上的伤口时,它表现得非常温顺。”塔莲诺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更加确信自己的推测,但她没有将自己的想法告诉兽医。 紧接着,塔莲诺又收到消息,法医对死者卡普兰的尸检也有了结果。法医告诉塔莲诺,死者卡普兰的真正死因是失血过多。仅仅是在死者的双臂上,法医就发现了多达180处伤口,这些伤口几乎全部来自那条杂交狗的撕咬。 也就是说,卡普兰生前遭到了那条杂交狗长时间的撕咬和攻击,期间没有任何人制止。最重要的是,卡普兰生前遭到杂交犬袭击时曾饱受折磨,法医告诉塔莲诺,卡普兰被杂交犬袭击前,曾服用过大麻和安定剂,服用的剂量非常诡异,既不足以让卡普兰麻醉,被杂交犬撕咬时始终能够感受到痛苦,又足以让卡普兰浑身无力,被袭击时无法反抗。 温顺的狗,剂量奇怪的安定剂和大麻,塔莲诺认为这绝非巧合。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此温顺的狗,为何会突然袭击此前一直关系亲密的女主人呢?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塔莲诺驱车赶赴华盛顿,找到一位专门研究狗袭击人的专家咨询。 塔莲诺在叙述杂交犬袭击女主人的案件经过时,刚说到死者双臂上有180余处伤痕时,那名专家就断言:“那条狗一定是受命攻击的。”专家继续解释道:“狗咬死人,在过去的几年里,美国曾经发生过许多起,但每一起,死者身上的伤口都只有一处伤口。因为狗无论袭击人还是动物,都会出击一次,这是狗发起袭击的一个重要特点,伤口一般会在喉咙和头盖骨。”
听完专家的这番话,塔莲诺几乎可以确定,死者卡普兰的男友曼恩,有重大嫌疑。为了谨慎起见,塔莲诺又请来一位研究狗行为的女专家,让她到华盛顿,与另一位专家当面研究,结果和之前一致。 1999年4月21日,塔莲诺回到俄亥俄州后,发起了对曼恩犯有谋杀罪的指控。但人以狗作为“凶器”杀人的说法,在当时太过匪夷所思,甚至很多警察局内的同事,都不看好塔莲诺会胜诉。就连法院的法官得知此案后,也私下对塔莲诺说,要做好被驳回的心理准备。 塔莲诺坚信,闻所未闻,未必就等于不存在,凡事皆有先例,她一定能找出证据。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她专门找到一位权威牙医,用块生马肉丢给那条咬人的杂交狗,取来了它的齿痕,经过与死者遗体上的齿痕对比,足以证明是杂交犬咬死了卡普兰。 随后,塔莲诺又试图将杂交犬袭击卡普兰与曼恩联系起来。但想证明杂交犬是受命于曼恩颇为困难,她只好再次求助于上次帮助她的女专家。女专家劝她去跑一趟加州,因为几位权威的驯狗专家将会在那里召开一次研讨会,在会上她一定会有所收获。 塔莲诺不愿意放弃任何渺茫的希望,只身赶赴加州参会,但结果令她很失望,研讨会上并未出现对她有帮助的信息。 一位退休的警官得知了她的来意,好心地告诉她,想要侦破此案,找驯狗专家是不对的,他认识一位训练攻击型狗的专业人士,此前曾为警队训练过警犬,在业内名气很大,这个人将会给她一个想要的答案。 塔莲诺闻讯,马不停蹄地返回俄亥俄州,经过一番打听后,得知此人住在阿姆赫斯特,是一名专业的攻击型犬驯犬专家。塔莲诺找到他以后,免去了一些客套,单刀直入的问他,狗明明与自己的女主人很亲密,又为何会突然袭击,将她咬死呢?
驯犬专家闻言,没有立刻回答,他请塔莲诺坐下后,又给她倒了一杯果汁后,这才给了塔莲诺一个答案。据阿姆赫斯特讲,狗与人类有很大不同,它并不具备人类的是非观,它的行为完全取决于本能。 在狗的眼中,人类生活在一起的一家人,与一群生活在一起的狗没有区别。而狗群中都会存在一只“头狗”,所有狗的行动都要听命于这只“头狗”。为了讲清楚这个问题,驯犬专家指着屋子里养的狗,丝毫不避讳地告诉塔莲诺:“在这间屋子里,我就是那只‘头狗’。” 驯犬专家见塔莲诺仍然面露不解之色,便起身将塔莲诺带到了后院。驯犬专家的儿子正在和一条叫山姆黑壮拉布拉多犬玩,表现得非常亲密,就像是照片中的卡普兰和马克一样。 驯犬专家先是叫来儿子,让他平躺在草坪上,又叫来了山姆,并突然对它发出指令,指着儿子大喊:“抓住他!”刚才还和阿姆赫斯特的儿子十分亲密的山姆,在阿姆赫斯特发出指令后,立刻扑向阿姆赫斯特的儿子,用嘴含住孩子的一条手臂,但并未继续用力撕咬,似乎在等待驯犬专家的下一个指令。 见到如此惊险的一幕,塔莲诺惊呆了,但驯犬专家却不以为意,命令山姆松开口,它就继续和驯犬专家的儿子亲密地玩耍了,似乎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驯犬专家告诉塔莲诺,只要是经过专门训练过的狗,只要接收到“头狗”的指令,无论与其他人或者动物多么亲密,都会毫不犹豫地执行指令。驯犬专家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道:“当然了,如果‘头狗’希望攻击停止,也可以随时叫停。” 原本已经有所领悟的塔莲诺,听到这句话后,立刻意识到曼恩的狠毒。是的,此时的塔莲诺,已经认定了曼恩就是那个可以对那条杂交犬下达指令的“头狗”,而杂交犬也不是普通宠物群,它一定是受过相关的专门训练。 弄清楚这一切后,塔莲诺认为自己已经非常接近事情的真相,她希望驯犬专家能和他一起去一趟犬场,她想证实一下,那条杂交犬是否受到过专业训练,驯犬专家愉快地答应了她。 两人抵达犬场后,塔莲诺找到饲养员,让他将那条杂交犬带到一片有围栏的草地上。杂交犬被带到草地时,是关在笼子里的,当笼子打开后,它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冲出来,而是犹豫片刻后,才走出笼子。
杂交犬走出笼子后,没有对任何人表现出攻击欲望,它只是懒散的走在草地上,四处张望着。驯犬专家见状,带上平时驯犬时带的专业的长袖,随后向杂交犬挥了挥。杂交犬见到驯犬专家挥舞的袖子,立刻就龇牙咧嘴的冲了上去,一口咬在了长袖上,喉咙里还伴有低沉的吼声。 但杂交犬在完成这个动作以后,就没有再继续撕咬了。这一幕塔莲诺似曾相识,因为她在驯犬专家的家里刚刚见到过这一幕,很明显,杂交犬是在等待“头狗”的下一个指令。而它之所以会主动扑咬长袖,是因为它知道长袖是做什么用的,也知道自己此时该做什么。 驯犬专家稍微等了一会儿,杂交犬没有接收到下一步指令,逐渐松开了口。驯犬专家收起长袖后,肯定地告诉塔莲诺,这是一条被训练成攻击型的狗。可惜的是,驯犬专家也不知道杂交犬下一个进攻命令是什么,所以只能演示到这里。 塔莲诺闻言,已经非常满意,因为只要能够证明杂交犬受过训练,是一条攻击型的狗,就足以让曼恩入狱。 曼恩驯狗杀人案开庭后,曼恩狡辩卡普兰是不是被杂交犬所咬死,被当庭戳破了谎言。他的律师又辩护称,杂交犬马克可能是受到什么刺激而发了疯,才咬死了女主人卡普兰,但随着专家逐一出庭作证,并当着陪审团的面进行演示,事实证明,马克这样训练有素的狗,不会轻易受刺激而发疯。 曼恩的律师却不依不饶,提出当晚可能是卡普兰用水杯攻击了曼恩的额头,因此马克受刺激,咬死了卡普兰。专家们对此早有准备,当庭播放了一段激烈打斗的画面给杂交犬马克看,但马克并没有任何激动的情绪变化。 反而当专家播放一条特制的驯狗长袖的画面时,马克开始变得躁动不安,立刻起身扑向了电视屏幕。这一幕,陪审团都看在眼中,完全符合杂交狗马克此前被训练成攻击型狗的说法。 曼恩和律师的诡辩,一次又一次被戳破。最终,曼恩被法院裁定有罪,被判处入狱15年。曼恩得到了应有的处罚,他留下来的杂交狗马克却失去了主人。关于这条杂交狗该如何处理,一时间说法很多,却并没有一个定论。
这件案子在俄亥俄州的影响很广泛,一些人得知马克是一条温顺的杂交狗以后,写信给警察局,表示愿意收养马克。但最终这些申请都被拒绝了。原因也很简单,马克是一条受过训练的攻击型狗,但它的攻击指令是什么,除了曼恩没有人知道。曼恩始终不承认自己指使马克咬死女友卡普兰,自然也不会说出攻击指令是什么。 如此一来,马克既不能重新受驯,又不能确定攻击指令是什么,万一新的主人在无意间触发攻击指令,保不住悲剧会再一次上演。为了安全起见,塔莲诺和同事买来一些毒药,用最能减轻马克痛苦的剂量,让马克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因为曼恩的刻意隐瞒,一些动机和原因成了谜,杂交狗马克也因此失去了生存下去的权利。仅仅是一步走错,原本和谐美好的两个人和一条狗,就这样结束了和谐的生活,不禁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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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xx89
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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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J17
这么残忍的犯罪。 才判十五年。
杀人动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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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kitty00
我要是女孩的父母,等这人出狱,也弄条狗咬死他,15年而已。亲属报仇,没准10年也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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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damajiadada
白男变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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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zgw
做夫妻一定要做到“需放手时就放手”。不然被对方惦记弄死就不好逃了,其实不分男女。以前有陈丹蕾和黑寡妇们,当然男的可能更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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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uxping
做夫妻一定要做到“需放手时就放手”。不然被对方惦记弄死就不好逃了,其实不分男女。以前有陈丹蕾和黑寡妇们,当然男的可能更多些。
xyzgw 发表于 2022-07-15 12:49

所以又是受害者有罪论?文中也没有写女主人有什么坚决不放手的行为啊。
我要是女孩的父母,等这人出狱,也弄条狗咬死他,15年而已。亲属报仇,没准10年也能下来。
hellokitty00 发表于 2022-07-15 12:18

都不用咬死,养条牧羊犬放牧一下他,逼他跑个几迈就能跑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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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kbaby
十几年也只需要再坐10年左右牢就出来了,这人现在已经出狱了吧。36被关进去,出来也才46,不知道有没有人继续被他祸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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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p
所以又是受害者有罪论?文中也没有写女主人有什么坚决不放手的行为啊。
kouxping 发表于 2022-07-15 13:10

讲真这不是受害者有罪论,主要是对后人的警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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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rlloveugg
15年一晃就过去了。太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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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uxping
讲真这不是受害者有罪论,主要是对后人的警示吧。
qgp 发表于 2022-07-15 13:36

啥警示?别说这文里根本没说女主人有啥坚持不放手的行为,就算她真的有,被害死就是她的错了吗?
更何况那么多杀妻的,大家都知道it''s always husband了,很多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单方面不放手,是关系正常女方毫无感觉的情况下,丈夫为了保险金/隐藏的外遇就动手了。就这文里,惨案当晚还写的是他和女友卡普兰当晚一起参加了一场舞会,当晚他们玩得很尽兴呢
如果真说有警示,大概就是不婚保平安了,但这也过于绝对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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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e2020
这个刑警好负责任!
早早123
狗狗太可怜了,就是服从主人的命令而已……真该死的是这个坏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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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boo
这谁写的,怎么这么不靠谱。狗咬死人全都是喉咙或头盖骨一击毙命?侦探和同事最后去买了点毒药把狗毒死了?
黑白无常
做夫妻一定要做到“需放手时就放手”。不然被对方惦记弄死就不好逃了,其实不分男女。以前有陈丹蕾和黑寡妇们,当然男的可能更多些。
xyzgw 发表于 2022-07-15 12:49

垃圾 你哪只眼睛看到女主不放手?
五色祥云
判15年不是按谋杀起诉的,因为没有证据男的给了狗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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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ynomore
做夫妻一定要做到“需放手时就放手”。不然被对方惦记弄死就不好逃了,其实不分男女。以前有陈丹蕾和黑寡妇们,当然男的可能更多些。
xyzgw 发表于 2022-07-15 12:49

有毛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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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zgw
所以又是受害者有罪论?文中也没有写女主人有什么坚决不放手的行为啊。
kouxping 发表于 2022-07-15 13:10

谁说什么受害者了?我是从代入自己无辜的角度考虑的,你喜欢从杀人犯角度带入关我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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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zgw
垃圾 你哪只眼睛看到女主不放手?
黑白无常 发表于 2022-07-15 13:59

乐色,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说女主不放手了?我说做夫妻的,泛指天下夫妻,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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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zgw
有毛病吧!
saynomore 发表于 2022-07-15 14:10

这只是我自己总结的感慨而已。你不觉得就不觉得吧。反正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那些杀妻杀夫的,怎么可能没有任何预谋。自己看不见,还怪别人能看见吗?我什么时候提受害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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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da123
美国的法律有时候真是看不懂,这种这么恶劣残忍的杀人,才15年? 还是说没有确凿证据,一切都是base on 训狗专家的意见吗?
前几天一个两岁小孩开枪打死妈妈的,我没跟这个新闻,好像也是男的借小孩之手除去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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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willy
挺不理解中国的那句话:最毒妇人心。明明现实中,用各种狠毒的手段害死配偶的大部分是男性。最毒男人心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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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fuse
这谁写的,怎么这么不靠谱。狗咬死人全都是喉咙或头盖骨一击毙命?侦探和同事最后去买了点毒药把狗毒死了?
kingboo 发表于 2022-07-15 13:58

可能想说主要攻击喉咙?狮子老虎豹子鬣狗。。都这样,想要喉咙。所以一般的教训是千万不要弯腰,一弯腰它就能咬到喉咙了。如果不能跳起来咬到,也会爬到背上去咬。
但是不弯腰很困难,我妈被狗在腿上和腹部咬了好几处,不可能不弯腰跟狗撕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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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p
啥警示?别说这文里根本没说女主人有啥坚持不放手的行为,就算她真的有,被害死就是她的错了吗?
更何况那么多杀妻的,大家都知道it''s always husband了,很多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单方面不放手,是关系正常女方毫无感觉的情况下,丈夫为了保险金/隐藏的外遇就动手了。就这文里,惨案当晚还写的是他和女友卡普兰当晚一起参加了一场舞会,当晚他们玩得很尽兴呢
如果真说有警示,大概就是不婚保平安了,但这也过于绝对了啊
kouxping 发表于 2022-07-15 13:42

真晕啊。。。好吧,那我把话explicit的补全吧,我认为那位层主的意思是说,虽然我们并不知道这个人杀死女友的目的是什么,但是这件事告诉我们,即使是枕边人也有可能变成恶魔和凶手。引申到实际生活中,很多女性朋友在该放手时候(譬如说发现对方某些危险个性,或者对方想离开自己不愿等等)没有放手,而该放手的时候通常也是对方行凶动机概率比较大的时候,所以跟大家提个醒,如果一段关系已经turn sour,那么真有可能使自己置身危险当中呢。所以刚放手的时候一定要果断放手。这样说是不是能更清楚一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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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007
真晕啊。。。好吧,那我把话explicit的补全吧,我认为那位层主的意思是说,虽然我们并不知道这个人杀死女友的目的是什么,但是这件事告诉我们,即使是枕边人也有可能变成恶魔和凶手。引申到实际生活中,很多女性朋友在该放手时候(譬如说发现对方某些危险个性,或者对方想离开自己不愿等等)没有放手,而该放手的时候通常也是对方行凶动机概率比较大的时候,所以跟大家提个醒,如果一段关系已经turn sour,那么真有可能使自己置身危险当中呢。所以刚放手的时候一定要果断放手。这样说是不是能更清楚一些呢?
qgp 发表于 2022-07-15 15:24

所以千万不要争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权?多少离婚都打得头破血流,怕不怕渣男杀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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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zgw
真晕啊。。。好吧,那我把话explicit的补全吧,我认为那位层主的意思是说,虽然我们并不知道这个人杀死女友的目的是什么,但是这件事告诉我们,即使是枕边人也有可能变成恶魔和凶手。引申到实际生活中,很多女性朋友在该放手时候(譬如说发现对方某些危险个性,或者对方想离开自己不愿等等)没有放手,而该放手的时候通常也是对方行凶动机概率比较大的时候,所以跟大家提个醒,如果一段关系已经turn sour,那么真有可能使自己置身危险当中呢。所以刚放手的时候一定要果断放手。这样说是不是能更清楚一些呢?
qgp 发表于 2022-07-15 15:24

谢谢。真是莫明其妙被躺枪。我说的道理很难理解吗?
人心隔肚皮,多个防御之心最好,打败对手最牛,但是没把握的时候,及早退步抽身也是很好的自保之策。不是加上所有筹码就能赢了赌局的。
q
qgp
所以千万不要争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权?多少离婚都打得头破血流,怕不怕渣男杀老婆?
crystal007 发表于 2022-07-15 16:41

这个就得个人衡量钱和risk了,但是我觉得generally的说别把事情搞的特别僵或者是看出对方有点啥倾向的时候还是可以考虑吃点亏换平安的(当然有时候吃亏也不见得平安,这里只是说一个general的正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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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zgw
所以千万不要争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权?多少离婚都打得头破血流,怕不怕渣男杀老婆?
crystal007 发表于 2022-07-15 16:41

争不争都是个人自由啊。只是做了决定就不要后悔。
所有的谋杀都是有预谋的。还是那句话,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夫妻离婚我也是这个看法,差不多得了,什么让别人净身出户,把孩子抚养权都抓在自己手里的,除非对方愿意,否则不就是把对方往墙角逼吗?这部分与这个案子无关哈,不要又来拍我。
临时工
只咬喉咙和脑袋这说法不是很solid. 上次不是报道一个女大学生给人看狗被俩恶狗咬了百十来口遍体凌伤,全屋子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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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kitty00
争不争都是个人自由啊。只是做了决定就不要后悔。
所有的谋杀都是有预谋的。还是那句话,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夫妻离婚我也是这个看法,差不多得了,什么让别人净身出户,把孩子抚养权都抓在自己手里的,除非对方愿意,否则不就是把对方往墙角逼吗?这部分与这个案子无关哈,不要又来拍我。
xyzgw 发表于 2022-07-15 16:59

这个倒是真的。还是合理公平差不多得了。别想着为了出气就非要能争多少是多少.

C
Cloudy20
挺不理解中国的那句话:最毒妇人心。明明现实中,用各种狠毒的手段害死配偶的大部分是男性。最毒男人心才正确
freewilly 发表于 2022-07-15 15:00

因为那句话是男人说的呀!以前女人没有话语权,还不是随便男的怎么说,还教育女的也说这种话,这就是男权社会的具体体现。
C
Cloudy20
真晕啊。。。好吧,那我把话explicit的补全吧,我认为那位层主的意思是说,虽然我们并不知道这个人杀死女友的目的是什么,但是这件事告诉我们,即使是枕边人也有可能变成恶魔和凶手。引申到实际生活中,很多女性朋友在该放手时候(譬如说发现对方某些危险个性,或者对方想离开自己不愿等等)没有放手,而该放手的时候通常也是对方行凶动机概率比较大的时候,所以跟大家提个醒,如果一段关系已经turn sour,那么真有可能使自己置身危险当中呢。所以刚放手的时候一定要果断放手。这样说是不是能更清楚一些呢?
qgp 发表于 2022-07-15 15:24

说了那么多但是跟本帖无关,换个地方阐述自己的这个观点比较合适,放这里说根据上下文就是victim blame而且还是毫无根据的blame
T
Temporarilycalm
It’s ALWAYS the husband / bf
s
sunny988
这个故事前后矛盾,一方面说狗很温顺,听到指令才会咬人,但为啥会咬警察呢?说明这本来就是只恶狗 “塔莲诺还发现,地板上的血迹一直延伸向去往二楼的楼梯,塔莲诺顺着楼梯走上楼,看到血迹出现在一扇关着的房门前。 为了一探究竟,塔莲诺上前慢慢打开房门,就看到了一条杂交狗,凶猛地向她冲了过来。塔莲诺的反应很快,见状立刻关上房门,门后仍传来一阵狗的狂吠,以及阵阵狗抓房门的声音。”
塔莲诺虽然刑侦经验丰富,但对付这种好似发了疯的狗却没什么办法,就在这个时候,此前凯文让人叫来的犬场专业人员到了。他带着一个专门用于抓狗的套杆,手臂也做好了防护,大胆地开门走了进去。 结果,一阵犬吠过后,房门再次被打开,那名专业人员拿着套杆逃了出来。他虽然没受伤,但显得有些惊慌,刚出来就赶紧将房门关好,又向塔莲诺提出要求,让一个人带着枪陪他一起进去,以防万一。 塔莲诺是女人,不适合做这样的事情,只好由里斯侦探出马。他用双手将手枪端在胸前,打开门后,小心翼翼地和那么犬场的专业人员走进房门。他守在专业人员的一侧,随时准备开枪。 他们进门后,狗龇牙咧嘴的狂吠,露出锋利的牙齿,随后向他们冲了过来。就在这一刻,那名专业人员迅捷地举起手中套杆,一下子将狗的脖子套住,成功将它制服。这条足有40公斤的杂交狗,被制服后拖到等在门外的汽车上,顺利送到了犬场。

从这段描述里足已证明这条狗平时就很凶恶
不贤之妻
这么残忍的杀人手段,应该判终身监禁,15年便宜他了
薰衣草8
这个侦探很负责
h
haowawa
It’s ALWAYS the husband / bf
Temporarilycalm 发表于 2022-07-15 17:53

re
a
anna6093
这么残忍的犯罪。 才判十五年。
JBJ17 发表于 2022-07-15 11:53

有时候美国法律真是个笑话啊,有的州堕胎还判十年呢
小气蔻蔻
这个故事前后矛盾,一方面说狗很温顺,听到指令才会咬人,但为啥会咬警察呢?说明这本来就是只恶狗 “塔莲诺还发现,地板上的血迹一直延伸向去往二楼的楼梯,塔莲诺顺着楼梯走上楼,看到血迹出现在一扇关着的房门前。 为了一探究竟,塔莲诺上前慢慢打开房门,就看到了一条杂交狗,凶猛地向她冲了过来。塔莲诺的反应很快,见状立刻关上房门,门后仍传来一阵狗的狂吠,以及阵阵狗抓房门的声音。”
塔莲诺虽然刑侦经验丰富,但对付这种好似发了疯的狗却没什么办法,就在这个时候,此前凯文让人叫来的犬场专业人员到了。他带着一个专门用于抓狗的套杆,手臂也做好了防护,大胆地开门走了进去。 结果,一阵犬吠过后,房门再次被打开,那名专业人员拿着套杆逃了出来。他虽然没受伤,但显得有些惊慌,刚出来就赶紧将房门关好,又向塔莲诺提出要求,让一个人带着枪陪他一起进去,以防万一。 塔莲诺是女人,不适合做这样的事情,只好由里斯侦探出马。他用双手将手枪端在胸前,打开门后,小心翼翼地和那么犬场的专业人员走进房门。他守在专业人员的一侧,随时准备开枪。 他们进门后,狗龇牙咧嘴的狂吠,露出锋利的牙齿,随后向他们冲了过来。就在这一刻,那名专业人员迅捷地举起手中套杆,一下子将狗的脖子套住,成功将它制服。这条足有40公斤的杂交狗,被制服后拖到等在门外的汽车上,顺利送到了犬场。

从这段描述里足已证明这条狗平时就很凶恶

sunny988 发表于 2022-07-15 17:55

对,感觉案子是冤案啊。而且如果此人真的是想用狗做凶器的话,那报案时就应该直接说自己狗咬死了女朋友,把狗扔出去当替罪羊,这样才能做到没有疑点。报案时说野狗,根本说不通,很容易就被戳穿了,反而令人生疑你为什么要撒谎。报案说是野狗,动机明显是为了让自己狗免罪,如果他只是利用狗来犯罪的话,应该是想办法让自己免罪,而不是让狗免罪。
我感觉此人就是纯粹就是特别喜欢自己狗,想保自己的狗。所以才会特别嘱咐警察不要伤害狗,如果只是个犯罪工具,他还在乎狗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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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p
说了那么多但是跟本帖无关,换个地方阐述自己的这个观点比较合适,放这里说根据上下文就是victim blame而且还是毫无根据的blame
Cloudy20 发表于 2022-07-15 17:48

也没有explicit或者implicit的约定俗成说某帖子里只能发表对案情的观点吧。这些引申出来的警示也不能说跟这个主题毫无关系啊,只是跟案情关系不大而已。
q
qgp
对,感觉案子是冤案啊。而且如果此人真的是想用狗做凶器的话,那报案时就应该直接说自己狗咬死了女朋友,把狗扔出去当替罪羊,这样才能做到没有疑点。报案时说野狗,根本说不通,很容易就被戳穿了,反而令人生疑你为什么要撒谎。我感觉此人就是纯粹就是特别喜欢自己狗,想保自己的狗。所以才会特别嘱咐警察不要伤害狗,如果只是个犯罪工具,他还在乎狗死活?
小气蔻蔻 发表于 2022-07-15 20:39

为了保护一条恶狗宁愿自己被判15年也有点不合逻辑啊。
小气蔻蔻
为了保护一条恶狗宁愿自己被判15年也有点不合逻辑啊。
qgp 发表于 2022-07-15 20:43

一开始是为了保护狗,否则报案时没必要说是野狗,说野狗明显是为了让狗免罪,甚至会因为撒谎而导致警察怀疑他。如果只是把狗当工具,完全没必要这么做,应该是直接说就是这条狗干的,甚至假装非常愤怒的直接先将其打死才对。
后来警察搞了一些所谓训狗师专家证人介入后,就由不得他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了,训狗专家们怎么说怎么有理。
临时工
一开始是为了保护狗,否则报案时没必要说是野狗,说野狗明显是为了让狗免罪,甚至会因为撒谎而导致警察怀疑他。如果只是把狗当工具,完全没必要这么做,应该是直接说就是这条狗干的,甚至假装非常愤怒的直接先将其打死才对。
后来警察搞了一些所谓训狗师专家证人介入后,就由不得他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了,训狗专家们怎么说怎么有理。
小气蔻蔻 发表于 2022-07-15 20:47

同意。我和你看法一样。这应该是个冤假错案。
同意。我和你看法一样。这应该是个冤假错案。
临时工 发表于 2022-07-15 20:51

可能性不大,他毕竟训练了狗的攻击性,而且狗只对他的指令有反应。这种唯一性几乎锁定了是他操作的,只不过证据不是直接的。
o
oioi
杂交犬就不要配纯种德国牧羊犬的照片了
小喵呜
警察居然还能把拉布拉多训练成攻击狗?太不可思议了
小喵呜
可能性不大,他毕竟训练了狗的攻击性,而且狗只对他的指令有反应。这种唯一性几乎锁定了是他操作的,只不过证据不是直接的。
聚 发表于 2022-07-15 22:23

我看电视看电视k9 intervetion,把狗训练成攻击狗是很难的,一般人不可能训练成功。
c
chocomousse
要是冤假错案,那人肯定可以出书深情怀念女友,再提供对狗不利的证据
临时工
可能性不大,他毕竟训练了狗的攻击性,而且狗只对他的指令有反应。这种唯一性几乎锁定了是他操作的,只不过证据不是直接的。
聚 发表于 2022-07-15 22:23

“塔莲诺虽然刑侦经验丰富,但对付这种好似发了疯的狗却没什么办法”
这个女警打开房门时这狗就冲上来狂叫,抓门,“好似发了疯“,可见在没有任何指令情况下就已经展现攻击行为。

b
blacktulip168
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能判15年已经很不错了。
虾米
觉得判案主观因素挺多,好像为了证实论点去找论据。 
N
Nilaozi
为啥杀女友 分手就行了
h
habibi
“塔莲诺虽然刑侦经验丰富,但对付这种好似发了疯的狗却没什么办法”
这个女警打开房门时这狗就冲上来狂叫,抓门,“好似发了疯“,可见在没有任何指令情况下就已经展现攻击行为。


临时工 发表于 2022-07-15 23:28

狗见到陌生人不都是要狂吠吗,尤其是主人不在还进到家里的陌生人。男的很爱狗怎么可能还把狗推出去挡枪,另外狗跟死者关系很好,也不大可能突然就袭击,如果男的主观没有杀人意愿那难道眼睁睁看着女的被狗攻击致死吗?而且也说了女的吃了安眠药还有大麻意志清醒都是无力反抗,这个尸检很容易检测出来。狗到了医院也并没有发疯啊,所以还是因为陌生人闯入导致。男的也没说是啥职业,以前也许训练过狗或者跟那个训狗专家娃似的,从小就知道这些。不知道为啥警察不去跟男方亲戚家人了解情况。
h
hellokitty00
对,感觉案子是冤案啊。而且如果此人真的是想用狗做凶器的话,那报案时就应该直接说自己狗咬死了女朋友,把狗扔出去当替罪羊,这样才能做到没有疑点。报案时说野狗,根本说不通,很容易就被戳穿了,反而令人生疑你为什么要撒谎。报案说是野狗,动机明显是为了让自己狗免罪,如果他只是利用狗来犯罪的话,应该是想办法让自己免罪,而不是让狗免罪。
我感觉此人就是纯粹就是特别喜欢自己狗,想保自己的狗。所以才会特别嘱咐警察不要伤害狗,如果只是个犯罪工具,他还在乎狗死活?
小气蔻蔻 发表于 2022-07-15 20:39

这有什么难理解的,他就是重狗轻人啊。再说,他养的狗咬死人,还是同屋住的人,怎么着他都有重大责任和嫌疑。就是民事赔偿,也是倾家荡产的。推说是野狗,就是一点责任都不想担呗。
其实15年我觉得最后就是按manslaughter判了,非故意谋杀的意外致死的性质。
“塔莲诺虽然刑侦经验丰富,但对付这种好似发了疯的狗却没什么办法”
这个女警打开房门时这狗就冲上来狂叫,抓门,“好似发了疯“,可见在没有任何指令情况下就已经展现攻击行为。


临时工 发表于 2022-07-15 23:28

狗对女警的aggression是因为她是intruder,没有被主人introduce过。但主人的女友是经常出入的熟人,狗是不会攻击的。
H
Havealook
学到了“头狗”的概念。 杀人害人有时候只是一念之间的事。但杀了就是杀了,无可辩驳。
不系只舟
挺不理解中国的那句话:最毒妇人心。明明现实中,用各种狠毒的手段害死配偶的大部分是男性。最毒男人心才正确
freewilly 发表于 2022-07-15 15:00

因为古代女性不识字,书都是男人写的,他们想怎么污蔑怎么污蔑了
果粒粒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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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主不容易,面对理解能力一言难尽的人,还得写这么多一段话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