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民国第一女刺客,不靠颜值、不靠家世,一生活成了传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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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rilly
楼主 (北美华人网)
不论是最美人间四月天的林徽因,还是才貌双全曾经芳华的陆小曼,抑或是从雏妓到画魂的潘玉良,都是那个时代的杰出女性代表。
她们用真实传奇的一生,谱写了属于她们的绝代风华。
但其实在民国,还有一位奇女子比起她们更叛逆、更富有传奇色彩,她就是郑毓秀。
一个不靠颜值、不靠家世,却跻身于社会名流之列,活得肆意洒脱的女中翘楚。
她创下了众多中国女性第一角色,如中国第一位法学女博士、第一位女律师、第一位女法院院长、第一位政法学院女院长以及第一位民间女外交家。
可是,谁也不会想到,这位摇曳生姿、让人心悦诚服的律政佳人,居然还有个令人吃惊的身份,她曾被称为民国第一女刺客,参与了刺杀袁世凯的行动。
从名门闺秀到女杀手,再到无数个女性第一的头衔,民国“浪姐”郑毓秀这精彩的一生,又岂能只用传奇二字来书写。
叛逆的少女 1891年,郑毓秀出生于广州新安一殷实家庭,祖父富甲一方,父亲任户部官员。
虽名为“毓秀”,但她却没能如家中长辈期望的那样钟灵毓秀,而是乖张叛逆。
什么三从四德的大家闺秀,什么不能忤逆长辈的乖乖女,这些,对郑毓秀来说,都是不存在的。
郑毓秀6岁的时候,祖母不顾郑毓秀拼命反抗,强制性地给她裹脚。一圈圈的白布缠上,实在是太疼了,小郑毓秀一到晚上就把裹脚布给解开。
第二天白天再被缠上,晚上再解,日复一日地上演着裹脚的大戏。
直到有一天,郑毓秀实在是忍无可忍,她豁出去了,哪怕嫁不出去,也不要再受裹脚的钻心之痛。
于是,她躺在地上,撒泼打起滚来。如果祖母执意要裹,那她不如现在去死。
事情闹到这份上,祖母无奈之下,也只好妥协,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孩子不要命吧。从此,家里人就断了逼郑毓秀裹脚的心思。
裹脚抗争的胜利,让年仅6岁的郑毓秀认识到了,凡事只要去争取,就有改变的可能。
郑毓秀13岁那年,家里为她定了婚,对方是两广总督岑春煊的儿子,约定到郑毓秀16岁时就嫁过去。
当时,郑毓秀在天津上了几年学,接受了西方的教育,她怎么也不肯接受这桩被安排的婚事。 她“故技重施”,像小时候那样,在家里大哭大闹,以死威胁。但没想到这次家里长辈铁了心,任她胡搅蛮缠,也不松口。
郑毓秀见家里这边行不通,就打起了她那未婚夫的主意,如果由对方提出退婚呢。
说干就干,郑毓秀在偷偷见过岑公子后,就洋洋洒洒地给岑公子写了一封信。
在信中,她奚落了对方的长相,对他靠父亲谋取官职不耻,并明确表示自己不愿嫁,奉劝对方最好退婚。
这封信掀起了轩然大波,自古以来只有男方休妻,哪轮到女方耀武扬威地说要休夫?
是可忍孰不可忍,堂堂两广总督的公子,也是有为青年一枚,何愁娶不到贤妻,这郑家女不要也罢。
在这封”休夫”信的推波助澜下,郑毓秀如愿地退掉了婚事。
但同时,她也在家里待不下去了,于是,15岁的郑毓秀奔赴日本留学。

投身革命的千金
郑毓秀前往日本留学,是有目的的。
郑毓秀在北平和父亲生活期间,目睹了清朝的腐朽没落,接触到了不少新潮思想。她认为只有革命,才能拯救中国命运。
而日本在当时被认为是中国革命者的摇篮,当郑毓秀得知孙中山和同盟会在日本时,便毫不犹豫追随孙中山去了日本。
可偌大的日本,去哪里找革命者呢,他们的行动极为隐秘,脸上也没贴着“我是革命者”的标签。
可郑毓秀最擅长的就是不按常理出牌,终于让她打听到,神户有家华人商铺经常有革命党人出入。
郑毓秀直截了当找上门,对店主表明了她的身份和目的,店主没有立即回复她。
但郑毓秀没放弃,在此后一段时间里,每天去商铺报到,和店主聊聊天、说说话。
突然有一天,店主对郑毓秀说,有两个人要见她。郑毓秀知道她的机会来了,她通过了革命者的考核。
来见郑毓秀的人是廖仲恺、何香凝夫妇,因同样出身名门,同样没有裹脚,何香凝对郑毓秀有着天然的亲近和好感,在他们夫妇的介绍下,郑毓秀加入了同盟会。
1908年,17岁的郑毓秀回到国内,秘密从事革命活动。
她利用父亲户部官员的特殊身份,送往他们家的来往邮件不需要经过审查的便利,担任了负责收发同盟会文件、信函的联络员。
她还利用名门千金身份的掩护,全力配合汪精卫刺杀摄政王载沣的行动。
当时,北平火车站盘查得很严,汪精卫他们在当地搞不到炸药,只能从天津运过来。
他再三叮嘱郑毓秀,运输炸药是一件很危险的事,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发生爆炸。
郑毓秀当即豪爽地表示,如果不会爆炸,那还叫什么炸药,放心,这事就交给我了。
在一众外国友人的帮助下,郑毓秀频频往返京津两地,最终平安完成了运输炸药的任务,最多的一次,装炸药的行李箱足足有136斤重。
想起当时的经过,郑毓秀都一阵后怕,但怕死就不会干革命了。
怀揣着推翻清政府,建立民主国家的理想,郑毓秀这个自小叛逆,与封建社会格格不入的少女,满怀信心地加入了敢死队,民国第一女刺客就这样走向了历史的舞台。

民国第一女刺客传奇
1912年,21岁的郑毓秀策划并组织了一系列的刺杀行动,其中,最有名的要数那次刺杀袁世凯了。
1月15日,12名革命者组成了敢死队,预先埋伏在袁世凯上早朝的路上,计划在16日早上袁世凯车队经过时,从四面八方包抄并同时投掷炸弹。
没想到15日深夜,同盟会总部下达紧急指令,立即取消刺杀袁世凯的行动,因为据他们刚刚获悉的消息,当时令南北和谈陷入僵局的关键人物,并不是袁世凯,而是良弼。
由于情况突变,郑毓秀只来得及通知到其中的八名敢死队员,其余4人失联。但她深知,这些勇士们一定躲在某处,等待着袁世凯的出现。
16日清晨,一夜未眠的郑毓秀来到丁字路口,她希翼能看到战友们,能及时通知他们取消行动。
可随着袁世凯马车的到来,只听见轰的一声,有一枚炸弹击中了袁世凯乘坐的马车,第一刺杀小组的成员按原计划执行了任务。
为掩护战友,郑毓秀掏出了手枪,胡乱开枪,第一枪击中了马匹,可是开第二枪时,手枪的扳机夹住了她的手指,顿时血流如注。
郑毓秀机智地把手枪扔到闹哄哄的人流里,然后把手插入大衣口袋,装作义愤填膺地嚷嚷道:“这太可恶了,光天化日之下”。
警察见郑毓秀衣着华丽、气度非凡,压根就没往女刺客身上想。
就这样,郑毓秀凭着过人的胆识,巧妙地躲过了抓捕。
事后,她更是利用自己的关系,通过外国记者施压,将另外7名被捕的战友保释了出来。
这次刺杀袁世凯的行动由于同盟会总部和执行者意见相左,取消的时间太突然,导致刺杀行动失败,3人被捕牺牲。
十天后,郑毓秀汲取了这次刺杀袁世凯功亏一篑的教训,亲自拟定了近身刺杀良弼的计划,由她姐姐的爱人彭家珍执行,最终彭家珍当场牺牲,良弼重伤不治身亡。
因着这两次刺杀,郑毓秀声名大振,她也因此被称为“民国第一女刺客”。
为了革命成功,郑毓秀从一个名门闺秀,化身为一个不畏生死、不怕牺牲的革命战士。
直到1914 年,23岁的郑毓秀因受到袁世凯政府的通缉,被迫出国,她的革命生涯暂时终止。 行事高调的民间外交家
1915年,24岁的郑毓秀进入巴黎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
郑毓秀认为,只有熟悉法律的人,才能在今后的民主政府中发挥作用,才能更好地维护民众的权益。
自此,郑毓秀开启了她的学霸生涯,这也是她另一段传奇的开始。
1919年,中国作为一战的战胜国,参加了在巴黎凡尔赛宫举行的“巴黎和会”。郑毓秀作为中国代表团的翻译,也列席了会议,她目睹了英法美日等列强,竟然要强行把山东半岛划归给日本。
面对中国外交的不作为,国内随即爆发了声势浩大的五四运动。
北平政府趁机把签字与否的责任,推给了代表团团长,时任外交总长的陆征祥。
1919年6月27日晚上,巴黎和会签字生效的前一夜,300多名留学生和华工代表在陆征祥住处外聚集,求见正在装病的陆先生。
由于郑毓秀出色的领导才能和良好的交际手段,她被推举为代表和陆征祥谈判。彼此,陆征祥已得到北平政府指示,准备派岳昭燏在合约上签字。
得知消息的郑毓秀急中生智,在经过花园时,随手折断了根玫瑰枝条藏在衣袖里,在见到岳昭燏的一瞬间,一支“枪”顶住了岳昭燏的腰,恐吓道:“你敢签字,我这支枪绝不会放过你。”
岳昭燏受到惊吓,把公文包都掉在地上,他来不及捡就落荒而逃。
第二天上午,陆征祥接见了留学生和华工代表,口齿伶俐的郑毓秀,向陆征祥阐释了拒签《凡尔赛条约》的诉求。
陆征祥最终没有走出寓所,也就没有机会,去凡尔赛宫签署不平等条约,保住了我国对山东半岛的主权。
这支“玫瑰手枪”被郑毓秀小心翼翼地收藏了起来,枯树枝挂在自家的墙上,时刻提醒她曾经的壮举。
就这样,有勇亦有谋的郑毓秀,解锁了学霸属性,于1917年获得硕士学位,1924年获得博士学位,成为了中国第一个女博士,她还被民国政府聘为民间外交使者和旅欧研究员。
女权的推动者
留学海外,让郑毓秀受西方民主思想影响很深,她认为男女平等,女子不应该只被困于家庭之中。她希望有更多的女性能觉醒,像她那样将人生掌握在自己手中。
1926年,郑毓秀和留法时的同学魏道明博士,在上海法租界成立了“魏郑律师联合事务所”,她成了中国第一位女律师。
魏郑律师事务所从一开张就生意红火,郑毓秀主打女性离婚官司,其余的案件则由魏道明负责。
让郑毓秀一战成名的,是她代理的孟小冬和梅兰芳的离婚案,她为孟小冬争取到了4万元的赡养费,相当于现在800万元,梅兰芳卖了大宅才凑够,这在当时轰动了整个上海滩,多家媒体争相报道。
一时间,律师郑毓秀便成了上海滩炙手可热的人物,就连杜月笙也对她赞叹不已。
不少女性视郑毓秀为解救她们脱离旧传统苦海的救世主。郑毓秀逐渐成了广大妇女的代言人,成了妇女平权的代表。
想找郑毓秀打官司的人排成了长队,哪怕请她出马,诉讼费也不低。
据报道,一宗房屋拆迁案,郑毓秀拿到的代理费,就相当于中了场上海赛马的头等奖。
1927年,特立独行的郑毓秀,和小自己10岁的合伙人魏道明,在杭州举行了婚礼。婚后,魏道明跻身政界,先后任司法部部长和南京市市长,时年不过30岁。
郑毓秀则关掉了律师事务所,夫唱妇随,先后出任上海政法大学校长、审检两厅厅长、法院院长,她成为了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女法官,一时间可以说是呼风唤雨、风光无限。
1928年,国民政府立法院成立后,郑毓秀作为女权运动领导人,又被任命为第一届立法委员,和蒋夫人宋美龄成为立法委员会的两朵姊妹花。
因着郑毓秀老同盟会会员这一显赫的革命经历,加上她精通欧美法律,于是她被推举为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的五位委员之一。
在她的大力推动下,一夫一妻制、女性和男性在婚姻中享受同等权益被写进了民法典中。
作为女权运动的推动者,乘风破浪的郑毓秀,像一朵带刺的玫瑰,在腐烂的淤泥中,照样开出了鲜艳的花。
写在最后
1948年,时任台湾省省长的魏道明被陈诚取代,从此,郑毓秀夫妇淡出了政治舞台。
他们移居海外,以经商为生,可是投资失败,加上国内和台湾他们也回不去,一代女杰郑毓秀只好靠搓麻度日。
1954年,郑毓秀左臂长了肿瘤,不得以整条切除。
这对一辈子好强的郑毓秀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或许相对过往的荣光,只有健康和钱是最可靠的。
在她生命的最后几年,郑毓秀依旧不改叛逆彪悍本色,她到哪里都随身携带一个大手提包,那里面装着她的全部财产。
在异乡漂泊的日子,郑毓秀始终带着那根干枯的法国玫瑰枝,想必在她心里,仍旧怀念着以玫瑰为枪的历史瞬间。
1959年12月,民国“浪姐”郑毓秀病逝于洛杉矶。她虽然只活了68岁,但她却活出了别人几辈子的人生。
她是快意恩仇的女侠,她是玫瑰当枪的刺客,她是依法怼人的律师,不按常理出牌的她,硬是在一片刀光血雨中,闯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
来源:李砍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