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又不是政府起訴。公司之間狗咬狗罷了。 這樣事情常見的很,我娃課外班裡老師跑出去自己開公司,也被原來雇主告拿了IP,感覺一回事。 只不過現在多了華人元素,華人有科技背景那麼多,在美國公司打工,無形的上升天花板,跑出去自己開公司,再正常不過吧。。以前歐洲運來技術工,都有明文規定,7年後,就可以自己離開雇主另起門戶。後來發現黑奴的好處,又可以免費幹活,又不需要擔心被偷了“IP”,成為自己的掘墓人。華人有原罪,應該甘心當“華奴”比較好? 樓主這是看同胞不順眼為大公司打抱不平? 雁过 发表于 2022-02-09 17:17
求科普,偷I P能用来干啥?chuchujianni 发表于 2022-02-09 21:49
你底下第三只眼看见自己脑补的东西了?想象出来那么多?
你可能以为是网络Ip
谢谢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