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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大陸中央三令五申嚴禁以各種名目亂收費增加企業負擔,離首都北京不遠的河北省霸州市,依然出現大面積、大規模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引起當地企業和民眾強烈不滿。 大陸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早前接獲舉報前往調查後發現,10月1日至12月6日,霸州市15個鄉鎮入庫和未入庫罰沒收入達人民幣6,718.37萬元,是1至9月罰沒收入的11倍,涉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547家,平均每家罰款、收費達人民幣2.64萬元(約新台幣11.35萬元)。 11月,霸州市13個鄉鎮還出現明顯的「運動式執法」,當月入庫罰沒收入人民幣4,729.57萬元,是1至9月月均罰沒收入的80倍。 大陸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發布的督查情況通報指出,霸州此次出現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手法五花八門,逐利特徵明顯」,主要有三大類: 一、沒有任何理由和手續就伸手向企業收費。例如,霸州經濟開發區辛章辦公區,要求村街書記(主任)組織轄區內所有工業企業依企業占地面積,按每畝人民幣1萬元向市財政局非稅收入專戶帳號轉款。 二、對企業集中開展逐利式亂檢查、亂罰款。例如,霸州市東段鄉10月30日至12月8日,以「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等為由,對638家企業進行處罰,合計罰款金額人民幣1,424.5萬元,平均每天處罰16家企業,平均每家企業罰款人民幣2.23萬元。 三、盲目提出超高任務向村街企業亂攤派。例如,霸州市東楊莊鄉在1至9月罰沒收入人民幣4.09萬元的情況下,重新核定提出10至12月收繳人民幣1,395.91萬元的目標任務,並將其攤派到全鄉20個村街,由村街幹部向轄內企業直接收取。 通報稱,霸州市出現的大面積、大規模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嚴重侵害廣大中小微企業的切身利益,嚴重破壞當地營商環境,直接抵消了助企紓困、減稅降費政策紅利,「性質十分惡劣,教訓十分深刻」。 大陸國務院辦公廳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對督查發現的問題引以為戒,堅持政府「過緊日子」,持續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不得與民爭利、擾民漁利,侵害企業合法權益。 通報指出,截至12月16日,霸州市已經向2,200家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退款人民幣5,472.82萬元(約新台幣2億3,53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