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可以告诉你不想付的一方只要到court 要个order ,学生连学都不要上了。 post secondary education cost 有很多细则的, 上什么学校,在哪里上学都是父母双方同意的。 只要不同意,就可以不负。 我在美国上大学, 研究院,现在工作,见过父母中一个突然去法院要个court order, 学生要不转学,要不退学,要不休学的, 真跟吃饭睡觉一样司空见惯了。 ps. 就是付child support 期间,如果父母一方不同意孩子去某所学校, 也一样可以去法院order, 私立孩子退学最常见理由之一。 无聊也是聊 发表于 2021-12-18 18:58
法律在变,我的律师说也就是最近这些年,因为意识到大学教育变成一种 almost necessity, 所以才对父母付钱有硬性要求 (大多数州)。 但是小孩不能把父母当提款机,父母没有义务付超过本州州立的费用。哪怕付得起,. 只要不愿意,就不用付 anything beyond instate college cost 你说的私立高中因为父母不愿意接着付所以小孩退学,跟大学期间父母没义务付超出本州大学的费用,是基于同一个原则,parents are held financially responsible to their children''''s education, but only to a certain level
回复 191楼无聊也是聊的帖子 Child support 跟 post secondary education cost 是两个独立概念。确实18岁后就不付child support, 因为不再是child, 但是大学费用还是得付,很多州还规定付到 graduation, or 23 years of age, whichever happens sooner 只有一小部分州对父母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Slou9900 发表于 2021-12-18 18:31
另外, 我google 了一下, The Supreme Court has also determined that new divorce decrees (post- 2004) requiring college payment, are not allowed. 查了下加州的法律, 即使在加州都不是法律要求付college 学费的。 在美国,基本上只有残疾子女可以成人以后继续接受父母的经济支持,这个是法律要求的。 其他的, 真心全靠运气。
另外, 我google 了一下, The Supreme Court has also determined that new divorce decrees (post- 2004) requiring college payment, are not allowed. 查了下加州的法律, 即使在加州都不是法律要求付college 学费的。 在美国,基本上只有残疾子女可以成人以后继续接受父母的经济支持,这个是法律要求的。 其他的, 真心全靠运气。 无聊也是聊 发表于 2021-12-18 19:21
你不明白 order of child support 和 divorce decree 是怎么运作的 这两者里面都不能有关于大学教育费用的规定,确实是像你说的 not allowed,因为大学费用不属于 child support 范畴, 也不属于divorce decree 范畴,所以至于怎么处置大学费用的文字不能在这两个文件里出现,not allowed 指的是这个意思 不是说要求其中一方付学费 not allowed Order of child support and/or divorce decree 单独会有一段话,这个clause 说的是关于一个家长向另一个家长要他那份的大学费用,这个操作必须在小孩18岁前,由其中一个家长去申请才行,法律角度来看不是 default 就应该给的。这个 clause 一定一定要加进去,给家长一个option 将来申请。没加进去的属于律师严重失责 按时申请了,符合正常要求,父母也完全能承担的,就会被要求付,没有悬念
你不明白 order of child support 和 divorce decree 是怎么运作的 这两者里面都不能有关于大学教育费用的规定,确实是像你说的 not allowed 但是,这个 not allowed 指的是不许在这两个文件里说。不是说要求其中一方付学费 not allowed Order of child support and divorce decree 单独会有一段话,规定关于一个家长向另一个家长要他那份的大学费用,这个操作必须在小孩18岁前,独立申请 按时申请了,符合正常要求,父母也完全能承担的,就会被要求付,没有悬念 Slou9900 发表于 2021-12-18 19:28
家长付中小学阶段的私校学费,在离婚事件上属于超出一般普通合理要求,被拒绝完全可以想象。私立大学的学费超过公校的那部分,家长也是没义务付的。两者理论依据一样。也许法官就是做个顺水人情,毕竟他没权利强迫父母付私校学费 不知道对方家长跟小孩能多相处两小时是这个起诉家长 quote 的唯一原因,还是诸多原因中的一条。如果是唯一原因,自己这边的经济情况并没有明显变坏,不至于成为原因,那他就是个 jerk,法官能同意那也是个 jerk。如果这多出的两小时只是原因之一,还有别的原因,那就完全可以理解为啥法官这么判,也许其他原因更 compelling 呢。不得不接受结局的这位家长也许只记恨这一条原因了,因为其他原因确实成立,没什么好说的。we don''''t know the whole story 对不对 Intern 的例子,亲生父亲不多付一分钱是完全合理的,他没有义务 pick up the rest of the bill, not even once cent more,. 他履行了属于自己的义务就足够了。继父不让妈妈付她那部分的,是啥原因我们也不知道,公校还是私校,妈妈家经济情况有没有变化 不好光从观察到的结果判断事情是不是合理。 我只知道,many states (not all),. 只要在18岁前向法院提出申请接下来有这个上大学的费用需求, 父母就有义务负担他们各自能力范围内的大学费用, up to the amount that equals in state college expenses。y 对了这条还必须在 divorce decree or parenting plan 这样的文件里面有被提到,这样一方父母将来提出大学学费申请时才有理论依据。要是翻遍所有当初的文件没有这一条,当初律师忘了帮你加上去,你现在再提就没人搭理你了,法律也不管,哪怕亲生父母有钱,这时候看良心和人品。 大学费用是额外放到父母身上的,孩子成人后还挂在父母身上的费用,所以不是 default 自动就有的,得按时申请,得被批准,
建议现在已经离婚了的父母,看看自己的离婚文件里有没有这一条 "post secondary education support --- reserved", 这样reserve your right to revisit this issue when the time comes in the future. 完整的语言是 a parent or a non-parent custodian may ask the court for post secondary education support at a later date without showing a substantial change of circumstances, by filing a Petition to Modify Child Support. The petition must be filed before the child support ends as listed in section xxxx。这是standard procedure,模式化操作,客户都不用问律师当初就应该把它加到文件里 如果没有也不要紧,趁着每隔两三年就可以修改child support 的机会,加上去。对方不能反对的,因为你现在没有在要大学学费,只是说到时候有权利商量大学学费这件事。
孩子已经大了。在不给孩子压力的情况下,问下孩子吧。如果她想去,请支持。今年付学费困难,不等于未来4年都困难。 而孩子会感激感谢你一辈子的!!!! (分享下吧: 我和你女儿经历蛮像的。可妈妈第一年支持我了。第二年我们申请到一些FA。 到了第三年暑气我就paid internships, 後來也申請到FA ,加上student loan,第三第四年都没有用妈妈什么钱 也把大學在4年半时间里讀完了。的确一開始因为背的student loan自己財務增長是緩慢的,但也促进我毕业还拼命学习提高自己。然后我30歲左右也將貸款还清了。而且妈妈的这个决定真的一定程度上护航了我的前半生。) 事情不会一直不好的。但你在最困难重要的时候的决定孩子会记一辈子! (我就永远记得高四那晚,在家里财务情况糟糕的一塌糊涂,房子都快保不住的情况下,妈妈还是肯因为我的一句想去咬牙自己一个人解决了我的第一年学费/住宿费。 ) 加油,妈妈。问下孩子,确定她有多想要去这个学校。再做决定。 最后送一句支撑我妈妈最难时候的一句鸡汤(并不是): women are like a tea bag. You don''''''''t know how strong she can be until you put her into hot water. 祝福。 半个马和甲 发表于 2021-12-18 10:23
阿姨年轻时国藤一分钱不用出,国家全包了,只要有本事进去就好
好吧,我可以告诉你不想付的一方只要到court 要个order ,学生连学都不要上了。 post secondary education cost 有很多细则的, 上什么学校,在哪里上学都是父母双方同意的。 只要不同意,就可以不负。 我在美国上大学, 研究院,现在工作,见过父母中一个突然去法院要个court order, 学生要不转学,要不退学,要不休学的, 真跟吃饭睡觉一样司空见惯了。
ps. 就是付child support 期间,如果父母一方不同意孩子去某所学校, 也一样可以去法院order, 私立孩子退学最常见理由之一。
法律在变,我的律师说也就是最近这些年,因为意识到大学教育变成一种 almost necessity, 所以才对父母付钱有硬性要求 (大多数州)。
但是小孩不能把父母当提款机,父母没有义务付超过本州州立的费用。哪怕付得起,. 只要不愿意,就不用付 anything beyond instate college cost
你说的私立高中因为父母不愿意接着付所以小孩退学,跟大学期间父母没义务付超出本州大学的费用,是基于同一个原则,parents are held financially responsible to their children''''s education, but only to a certain level
没有实际操作过, 什么都是in your dream。 理想很美好, 现实很骨感。
我今年就知道好几例。 你律师说。 呵呵。 我家孩子最好的朋友今年开学前一个星期,当父亲的去法院要了order, 新学年报到都免了。
你要这样我就没办法了,家长当然可以提不想或者不能付学费,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你说的这个父亲突然没有工作了,或者反正就是没钱了,自然不用付钱
他不付的原因你知道吗?再说个可以不用付的,哪怕他父亲有金山银山 ------- 付大学学费的请求必须在小孩18岁前向法院申请。过了那个时间点还没申请的,被要求付钱的那个家长就可以不付
手动赞
另外, 我google 了一下,
The Supreme Court has also determined that new divorce decrees (post- 2004) requiring college payment, are not allowed.
查了下加州的法律, 即使在加州都不是法律要求付college 学费的。
在美国,基本上只有残疾子女可以成人以后继续接受父母的经济支持,这个是法律要求的。 其他的, 真心全靠运气。
少来呵呵,有话就好好说
你看到的是现象,和结果,并不一定清楚当中的原因,就不能当作 information or advice 来作为参考。不知道来龙去脉, 就说个看到的情况,misleading to say the least
就是不想付而已。 更准确的说,就是拿孩子做砝码。
反正30多了还在还本科私校学贷的认识几个,不能贷的话我也不知道从哪欠的
你不明白 order of child support 和 divorce decree 是怎么运作的
这两者里面都不能有关于大学教育费用的规定,确实是像你说的 not allowed,因为大学费用不属于 child support 范畴, 也不属于divorce decree 范畴,所以至于怎么处置大学费用的文字不能在这两个文件里出现,not allowed 指的是这个意思
不是说要求其中一方付学费 not allowed
Order of child support and/or divorce decree 单独会有一段话,这个clause 说的是关于一个家长向另一个家长要他那份的大学费用,这个操作必须在小孩18岁前,由其中一个家长去申请才行,法律角度来看不是 default 就应该给的。这个 clause 一定一定要加进去,给家长一个option 将来申请。没加进去的属于律师严重失责
按时申请了,符合正常要求,父母也完全能承担的,就会被要求付,没有悬念
知道2家,女方就认为孩子18岁了,当爹的是否付学费,是爹自己有权决定的
18岁后再去向对方要,时间上已经晚了,让她们查查看当初离婚文件上是不是这么写的。法律不支持,对方可以选择不付,哪怕完全有能力付
想要对方付钱,第一,18岁前就向法院申请,第二,对方有能力付
建议她们不要放弃这个权利,抓紧时间,要是还来得及,就去法院申请
在美国只要没有法律强制执行的, 最后都是凭运气,就是法律强制执行,很多人也会千方百计的去避免。 有的是美国人宁可把钱给律师,也不愿意让对方占一点便宜。
美国父母不离婚的家庭, 上着大学,家里找个理由说不付学费就不付学费都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你觉得离婚强制一方付大学学费是一定会成功的? 美国到目前为止,任何一所大学drop out 的主要原因,都是没钱上学了。
华人上女人孩子在美国不怕离婚之类的奇思妙想, 估计对方是国男的实现率比较高。
EA ED 的下来了。 楼主有不去的选择,这必定是EA 那几个名校,都是top 5吧。
------- 在美国只要没有法律强制执行的, 最后都是凭运气,
没错
------- 就是法律强制执行,很多人也会千方百计的去避免。
如果一方父母在小孩18岁前按照法律规定按时提出申请,事后法院也同意申请,并且明文要求双方按一定比例付一定数量的大学费用,那想赖账的那个家长就让他去赖好了,你伸手要该属于你的 (就是小孩学费),两者不矛盾。只要法院没同意对方暂停不付,对方就一定得付。极有可能这一方父母得先替对方垫上,回头 file contempt of court 要 reimbursement, and interest accrued。
要是这方父母算了,让步, 或者没精力追究,那这种事情就是民不举官不究,对方就真的赖掉了。
如果经济情况变差变得不能负担小孩学费,那这个父母也得先通过正当法律渠道申请才能免掉,不是说真付不起,即刻立马就不付的
------- 你觉得离婚强制一方付大学学费是一定会成功的?
如果已经有一个 standing court order about college education cost, 然后一段时间后对方没有申请自己接下来不付的正当理由,失业,破产,这样的原因,如果仅仅是他不想付就不付,这方下了决心追究,对方是不可能如愿以偿的,最后还是得补上。当然,前提是你得去花时间把他告上去,只要告了肯定赢
我就讲一个估计多数国人都不能接受的拒付私立学费,让孩子在开学前三天转学的理由吧。 “因为接送上学的路程,每个星期父母一方比另一方有extra 两个小时和孩子接触的时间。” 这个理由千真万确, 法院也同意立刻放了court order。
我带的大学生intern, 学期中突然被法院通知她继父不让她母亲再支出她那份学费,亲生父亲也拒绝多付一分钱,最后辍学了。
别把美国离婚想象的太美好了。 私底下狗血的事儿多的很。我接触的单亲家庭的孩子都是觉得只要18岁以前不出幺蛾子就万幸了。电视电影里那种种的美好,就是因为美好才广为宣传。
名校比首付的难度大多了。年轻的时候打小怪兽难道不是找难度大的玩?
家长付中小学阶段的私校学费,在离婚事件上属于超出一般普通合理要求,被拒绝完全可以想象。私立大学的学费超过公校的那部分,家长也是没义务付的。两者理论依据一样。也许法官就是做个顺水人情,毕竟他没权利强迫父母付私校学费
不知道对方家长跟小孩能多相处两小时是这个起诉家长 quote 的唯一原因,还是诸多原因中的一条。如果是唯一原因,自己这边的经济情况并没有明显变坏,不至于成为原因,那他就是个 jerk,法官能同意那也是个 jerk。如果这多出的两小时只是原因之一,还有别的原因,那就完全可以理解为啥法官这么判,也许其他原因更 compelling 呢。不得不接受结局的这位家长也许只记恨这一条原因了,因为其他原因确实成立,没什么好说的。we don''''t know the whole story 对不对
Intern 的例子,亲生父亲不多付一分钱是完全合理的,他没有义务 pick up the rest of the bill, not even once cent more,. 他履行了属于自己的义务就足够了。继父不让妈妈付她那部分的,是啥原因我们也不知道,公校还是私校,妈妈家经济情况有没有变化
不好光从观察到的结果判断事情是不是合理。
我只知道,many states (not all),. 只要在18岁前向法院提出申请接下来有这个上大学的费用需求, 父母就有义务负担他们各自能力范围内的大学费用, up to the amount that equals in state college expenses。y
对了这条还必须在 divorce decree or parenting plan 这样的文件里面有被提到,这样一方父母将来提出大学学费申请时才有理论依据。要是翻遍所有当初的文件没有这一条,当初律师忘了帮你加上去,你现在再提就没人搭理你了,法律也不管,哪怕亲生父母有钱,这时候看良心和人品。
大学费用是额外放到父母身上的,孩子成人后还挂在父母身上的费用,所以不是 default 自动就有的,得按时申请,得被批准,
完整的语言是 a parent or a non-parent custodian may ask the court for post secondary education support at a later date without showing a substantial change of circumstances, by filing a Petition to Modify Child Support. The petition must be filed before the child support ends as listed in section xxxx。这是standard procedure,模式化操作,客户都不用问律师当初就应该把它加到文件里
如果没有也不要紧,趁着每隔两三年就可以修改child support 的机会,加上去。对方不能反对的,因为你现在没有在要大学学费,只是说到时候有权利商量大学学费这件事。
好的 州立大学的 那些 好专业(例如CS),可以 拿到全奖的,你以为很轻松??也是要打破脑袋的,一堆SAT 满分都拿不到。不比所谓 私立藤校的录取容易。
这有什么好考虑的呢?你女儿努力了12年是为什么?难道就是为了读州里么?那之前干嘛这么努力读书当学霸呢?她12年的辛苦付出抵不过学费的差距么? 别自欺欺人的说名校没啥。之所以是名校,是有其原因的。
赞同,业内有名的好专业,女儿可以筹划毕业后找到工作多少年可以还清学贷。看上去就不是生物和文学这种没用的学科,那么我支持让孩子上理想的名校。同意上头有朋友提到的,40万等于妈妈多工作四年,为了孩子的未来推迟退休四年,而且推迟了也不是说逼着你工作到80岁这么极端,那没什么的。家长孩子继续节俭生活,但投资名校的好挣钱的专业还是物有所值的。也许你女儿嫁给了同学中的新贵也未可知。
我说句不好听的,很多人叫嚣早退休,但实际上不到65 岁拿到Medicare, 大部分人不舍得自己一个月掏两千刀的医疗保险。所谓的早退休无非是自己早退,让配偶继续工作。单身母亲没有太多asset 这种情况,自己怎么也要工作到65 岁,无非就是自己多攒40 万的区别。
感动。 祝福LZ和孩子
这有点抬杠了。也就只有大学费用尤其是第一年学费生活费是孩子不可能靠个人解决需要父母帮助的。 上了大学,毕业找了工作,你说的那些个事情都可以靠自己做得到。真是不值得拿来类比。 换个角度想,省下来的这些钱,放在一辈子看,又能给生活带来多少便利呢。苦几年,可能会影响到女儿一生,值得。车到山前必有路,先把第一年学费解决了,父母资助些孩子打工申请贷款。。总有办法。
也说一个类似又极端相反的:
离异夫妻 孩子考上好的私立高中,父亲(再婚)愿意付一半学费; 母亲(此时单,目前也单)要求放弃私立,除非父亲付全部学费。
这又不是劝LZ为了女儿辞职丢掉事业的围着孩子转,恰恰相反,为了女儿学费LZ要更努力工作更长,副产品反而是推动了自己的工作。受影响的就是生活享受方面。
同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