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以学习下,为自己的移民申请补漏 -------------------------------------------------- 美国上诉法院,第二巡回审判庭。 HONGSHENG LENG,请愿人,诉Michael B. MUKASEY,美国总检察长1,答辩人。 案件编号:06-2477-ag。 已于2008年6月6日决定 于: CABRANES, KATZMANN和B.D. PARKER,巡回法官。Norman KwaiWing Wong, New York, NY, 代表请愿人. Janice K. Redfern (Peter D. Keisler, 助理总检察长, on the brief; Linda S. Wernery, of counsel), 美国司法部民事司移民诉讼办公室, Washington, DC, 代表被告。 请愿人Hongsheng Leng寻求对移民法官("IJ")拒绝他的庇护、暂缓遣返和《禁止酷刑公约》规定的救济申请的决定进行审查。 见于Hongsheng Leng, No.A 74-154-465 (Immig. Ct. N.Y. City Jan. 6, 2005)。 移民上诉委员会("BIA")采纳并确认了IJ的决定。 见于Hongsheng Leng,编号A 74-154-465(BIA 2006年5月4日)。 在上诉中,Leng争辩说,除其他外,记录不支持该机构的结论,即:Leng的庇护申请是不及时的,Leng不是一个可信的证人,而且Leng未能证实有充分理由担心受到迫害。2 我们写信澄清,为了确立完全基于他抵达美国后的活动的救济资格,一个外国人必须做出一些证明,即他的国籍国当局(1)知道他的活动或(2)可能知道他的活动。 I. 背景 Leng是中华人民共和国("PRC")的本地人和公民,于1995年4月持J-1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 2004年1月29日,Leng以其政治观点为由申请庇护和暂缓遣返; 具体而言,他声称:(1)他在美国时参与了 "中国民主党";(2)他的妻子和孩子留在中国,由于他的实际和感知的政治信仰而受到中国当局的骚扰;(3)由于他的政治活动,他担心回到中国会受到伤害或虐待。 。。。。。。。。。。。 IJ注意到(1)Leng和Xie对Leng何时成为中国民主党成员意见不一,以及(2)Leng参加中国民主党的文件与他的庇护申请是同时进行的,"清楚地表明[Leng]似乎是为了适应他的庇护申请而制造他的政治活动"。 同上。113. IJ还指出,Leng声称 "中国政府知道他的成员身份和他的活动",这似乎与Leng "在宣誓后 "的证词相冲突,他曾两次申请更新他的中国护照,第一次是在1999年,第二次是在2004年向纽约市的中国政府申请。同上,第111页。 正如IJ所观察到的,无论Leng是自己申请护照——如他第一次声称的那样,还是 "没有自己去申请这些文件",如他后来声称的那样。 底线是这个[请愿人]声称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被称为颠覆者和持不同政见者,他在两个不同的场合接近这个政府来更新他的护照,尽管他没有迫切的需要这样做,也没有计划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 同上,第111-12页。 在此基础上,移民法官认为(1)Leng "不可信[]或可信",同上,113;(2)他的证词 "不够详细、可信和一致,不能充分支持他的主张",同上,110;(3)Leng "显然未能证明他如果被迫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将遭受未来的迫害",同上,113-14。 IJ还确定,Leng在2002年8月的手术并不能完全说明他在2004年之前没有申请庇护的理由。 因此,IJ得出结论,Leng未能证明他有资格获得《美国法典》第8卷第1158条4款规定的一年申请庇护期限的例外,或有资格获得救济。 BIA采纳并确认了IJ的决定。首先,BIA决定,IJ的不利的可信度结论是 "由记录的证据支持的"。 同上,第2页。 BIA还确定,即使假设Leng的证词是真实的,Leng也没有充分解释为什么他直到2004年1月才提出庇护申请——在他妻子被逮捕和他决定加入中国民主党的四年后。最后,BIA "同意移民法官的另一个结论,即即使庇护申请是及时提交的,也必须因缺乏过去受迫害的证据或对未来受迫害的充分恐惧而被拒绝。" 同上。 wmn 发表于 2021-09-08 22:17
wmn 发表于 2021-09-09 09:14
为了更好的生活去政辟可以理解,不能理解的时候既然到了更好的生活每天时间都花在论证以前国家不好得政辟,是心理变态吗? bluecrab 发表于 2021-09-09 10:30
所谓更好的生活就是到美国住地下室,然后整天骂中国。好歹曾经是个J-1,最后在美国地下室被水淹死,俨然又是一个河山硕,估计论坛上整天骂中国的又少了一个id及其无数马甲。真是悲剧 果小小 发表于 2021-09-09 10:34
曾经的设计院院长,五十多岁娶二十多的嫩妻。一个错误决定就全家进地狱了。他老婆女儿不该上他这个当,来了才几年就死掉了,在美国没有一天好日子。 goodchange 发表于 2021-09-09 11:27
回复 1楼wmn的帖子 留点口德吧。老先生这么做肯定主要是为了他的自闭症的闺女。否则这么大年纪,谁愿意背井离乡呢。这种有缺陷的人在中国生存有多难大家应该知道吧。中国的大街上基本上从来看不到这些有缺陷的人,因为他们都只能在家里。 lala_2009 发表于 2021-09-09 10:26
整天吹中国,一颗红心,创造百人计划的大教授张首晟跳楼死。岂不是更悲剧? 789 发表于 2021-09-09 11:18
昨天看了峨眉师姐的视频,感觉差不多就是政庇拿绿卡的,当时还跟我妈说,这是美国政府帮中国政府给人养老 lnfswtx 发表于 2021-09-09 10:27
你先搞清楚张首晟是在哪里死的?是怎么死的 感觉这个论坛还蹲着不少河山硕和地下室发帖的 果小小 发表于 2021-09-09 12:01
张是在斯坦福跳楼,你想说明? 789 发表于 2021-09-09 12:11
在他把女儿接到美国之前,女儿在国内也生活了20多年没事。 而在纽约住没窗户的地下室,不觉得比国内生活环境强到哪里。 gvcc 发表于 2021-09-09 11:52
老人死了后你给人家女儿养老吗?美国可以,有一说一,在对待残疾人方面美国确实有保障的多。 huahua898 发表于 2021-09-09 12:20
哦,原来女儿跟老人一起死了才算有终生有保障?学习了 ca563 发表于 2021-09-09 13:04
不同情任何政屁,尤其是中国的假政屁,一屁三谎 dayeguigen 发表于 2021-09-09 13:08
美国上诉法院,第二巡回审判庭。
HONGSHENG LENG,请愿人,诉Michael B. MUKASEY,美国总检察长1,答辩人。
案件编号:06-2477-ag。
已于2008年6月6日决定
于: CABRANES, KATZMANN和B.D. PARKER,巡回法官。Norman KwaiWing Wong, New York, NY, 代表请愿人. Janice K. Redfern (Peter D. Keisler, 助理总检察长, on the brief; Linda S. Wernery, of counsel), 美国司法部民事司移民诉讼办公室, Washington, DC, 代表被告。
请愿人Hongsheng Leng寻求对移民法官("IJ")拒绝他的庇护、暂缓遣返和《禁止酷刑公约》规定的救济申请的决定进行审查。 见于Hongsheng Leng, No.A 74-154-465 (Immig. Ct. N.Y. City Jan. 6, 2005)。 移民上诉委员会("BIA")采纳并确认了IJ的决定。 见于Hongsheng Leng,编号A 74-154-465(BIA 2006年5月4日)。 在上诉中,Leng争辩说,除其他外,记录不支持该机构的结论,即:Leng的庇护申请是不及时的,Leng不是一个可信的证人,而且Leng未能证实有充分理由担心受到迫害。2 我们写信澄清,为了确立完全基于他抵达美国后的活动的救济资格,一个外国人必须做出一些证明,即他的国籍国当局(1)知道他的活动或(2)可能知道他的活动。
I. 背景
Leng是中华人民共和国("PRC")的本地人和公民,于1995年4月持J-1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 2004年1月29日,Leng以其政治观点为由申请庇护和暂缓遣返; 具体而言,他声称:(1)他在美国时参与了 "中国民主党";(2)他的妻子和孩子留在中国,由于他的实际和感知的政治信仰而受到中国当局的骚扰;(3)由于他的政治活动,他担心回到中国会受到伤害或虐待。
。。。。。。。。。。。
IJ注意到(1)Leng和Xie对Leng何时成为中国民主党成员意见不一,以及(2)Leng参加中国民主党的文件与他的庇护申请是同时进行的,"清楚地表明[Leng]似乎是为了适应他的庇护申请而制造他的政治活动"。 同上。113. IJ还指出,Leng声称 "中国政府知道他的成员身份和他的活动",这似乎与Leng "在宣誓后 "的证词相冲突,他曾两次申请更新他的中国护照,第一次是在1999年,第二次是在2004年向纽约市的中国政府申请。同上,第111页。 正如IJ所观察到的,无论Leng是自己申请护照——如他第一次声称的那样,还是 "没有自己去申请这些文件",如他后来声称的那样。
底线是这个[请愿人]声称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被称为颠覆者和持不同政见者,他在两个不同的场合接近这个政府来更新他的护照,尽管他没有迫切的需要这样做,也没有计划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
同上,第111-12页。
在此基础上,移民法官认为(1)Leng "不可信[]或可信",同上,113;(2)他的证词 "不够详细、可信和一致,不能充分支持他的主张",同上,110;(3)Leng "显然未能证明他如果被迫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将遭受未来的迫害",同上,113-14。 IJ还确定,Leng在2002年8月的手术并不能完全说明他在2004年之前没有申请庇护的理由。 因此,IJ得出结论,Leng未能证明他有资格获得《美国法典》第8卷第1158条4款规定的一年申请庇护期限的例外,或有资格获得救济。
BIA采纳并确认了IJ的决定。首先,BIA决定,IJ的不利的可信度结论是 "由记录的证据支持的"。 同上,第2页。 BIA还确定,即使假设Leng的证词是真实的,Leng也没有充分解释为什么他直到2004年1月才提出庇护申请——在他妻子被逮捕和他决定加入中国民主党的四年后。最后,BIA "同意移民法官的另一个结论,即即使庇护申请是及时提交的,也必须因缺乏过去受迫害的证据或对未来受迫害的充分恐惧而被拒绝。" 同上。
欧洲难民待遇比美国好
翻译看的真别扭
厉害
感覺是申請政避最好是一次過,像這樣一直打官司真的很勞民傷財⋯⋯
留点口德吧。老先生这么做肯定主要是为了他的自闭症的闺女。否则这么大年纪,谁愿意背井离乡呢。这种有缺陷的人在中国生存有多难大家应该知道吧。中国的大街上基本上从来看不到这些有缺陷的人,因为他们都只能在家里。
所谓更好的生活就是到美国住地下室,然后整天骂中国。好歹曾经是个J-1,最后在美国地下室被水淹死,俨然又是一个河山硕,估计论坛上整天骂中国的又少了一个id及其无数马甲。真是悲剧
J-1签证,所以他还是一个学者?RIP
整天吹中国,一颗红心,创造百人计划的大教授张首晟跳楼死。岂不是更悲剧?
是啊,要是刷题转码,早就住豪宅了。
而且还不是这个太太生的女儿 唉
确实是。中国残疾人口近8300万(这只是统计数字),路上几乎看不到的。
在他把女儿接到美国之前,女儿在国内也生活了20多年没事。 而在纽约住没窗户的地下室,不觉得比国内生活环境强到哪里。
你先搞清楚张首晟是在哪里死的?是怎么死的
感觉这个论坛还蹲着不少河山硕和地下室发帖的
完全是挖资本主义的墙角
张是在斯坦福跳楼,你想说明?
河山硕们的数量跟五万分们是没法比的噢
是你举例张从而想说明什么吧?那我就洗耳恭听你娓娓道来张死亡的全部内幕以及确凿证据。否则的话,道听途说小道消息妄想也可以用来做证据了?你是正经接受过大学教育的吗?
老人死了后你给人家女儿养老吗?美国可以,有一说一,在对待残疾人方面美国确实有保障的多。
哦,原来女儿跟老人一起死了才算有终生有保障?学习了
你这个是个straw-man argument
孙中山如果没有了大英和日本的政治庇护,可能就没有民国了。
感觉和住地牢差不多吧。来美国受这种苦也就算了,怎样都是活着,可没几年命都全赔进去了。
同意! 这人情况比较特殊! 国内对 “残疾人” 比较 mean ,中国人那么多,还很 达尔文。。
中国难民相比阿富汗难民
为啥待遇这么差啊
为啥阿富汗难民 在美国 安排住很大很新的房子啊
而中国难民住法拉盛极其恐怖的地下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