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流产总是有办法, 可以去外州。不是什么万恶不赦。 gokgs 发表于 2021-09-01 19:59
也得负担的起才行。不单是距离变远了,有的是要开单程250迈的,还要请假,找人陪着开车送回来,有孩子的还得找babysitter,完全加重底层妇女的负担 花样失焦 发表于 2021-09-01 20:04
周三(5月19日),德克萨斯州通过一项法律,禁止妇女在怀孕六周后堕胎——很多女性在此时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该法律对医疗紧急情况能破例,但对强奸或乱伦受害者则不能豁免。此前,德州妇女在怀孕20周前堕胎属于合法。
全国各地的“心跳法案”,基本上模板都是“信仰行动”(Faith2Action)撰写的示范立法,该组织自称是“全国最大的亲家庭团体网络”。 该示范立法规定,如果病人想要堕胎,医生必须首先确定胎儿是否有心跳。如果有心跳,医生就应禁止堕胎,除非此举是为了挽救母亲的生命或“为了防止重大的、不可逆转的身体功能损害的危险”。心跳最早出现的时间定在了妊娠六周。 一些生殖权利组织认为“心跳”法案这个说法本身就属于用词不当,因为胎儿在怀孕六周时还没有发育出心脏。根据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American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ecologists)的说法,在这些法案中被解释为心跳的现象实际上是由电流诱导的胎儿组织的一部分出现闪烁,随着胚胎的发育,这一部分将成为心脏,但这本身并不是心跳。称它为心跳,与这个时期的解剖学和临床现实不符。 此外,在六周前堕胎的限制也不具有可操作性,怀孕六周是大多数孕妇错过第一次月经后不久,这意味着很多人在这个阶段并不知道自己怀孕了。“对于一个月经周期正常的人来说,此时月经才刚刚晚了两周,”德州计划生育投票组织的执行主任达娜·雷蒙-梅尔卡多(Dyana Limon-Mercado)在一份声明中说,“病人需要先确认怀孕,考虑她的选择并做出决定,安排预约,如果本地没有可用的医疗设施,还需要开车长途跋涉去别的地方的诊所,都是需要时间的。考虑到这些时间安排,六周的规定基本意味着所有妇女都无法堕胎。” 但是无视科学与现实,2013年,北达科他州成功通过了禁止孕妇在怀孕六周后堕胎的法律。 在川普当选总统后,六周心跳法案开始在州一级激增,类似法案已经在田纳西、爱荷华、肯塔基、密西西比、路易斯安那、俄亥俄、佐治亚和南卡罗来纳通过。 所有这些州的心跳法案没有一个目前有效,因为它们直接与1973年确立美国堕胎权的罗伊诉韦德案背道而驰。在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例中,最高法院提出:在妊娠前三个月,政府根本不能禁止堕胎;在妊娠中期,政府可能要求制定合理的卫生条例;在孕晚期的最后三个月期间,除非出现了为挽救母亲的生命或健康而必须堕胎的例外情况,则可完全禁止堕胎。 但是德州的立法者认为,是时候通过一场法庭之战来挑战堕胎权了。最高法院现在保守派为6票,占了大多数,可能更倾向于削弱由罗伊诉韦德案确立的几十年的法律先例。 为了这一天,德州已经铺垫了多年 在过去的几年里,德州一直是通过限制堕胎法案的急先锋。2011年,该州要求妇女在堕胎前要看超声波和听胎儿心跳。2013年,该州规定,堕胎诊所必须进行昂贵的翻修,明确规定了房间的最小尺寸,并且要求这些诊所的医生必须在附近医院获得行医权,这促使该州近一半的人工流产诊所关闭。2016年,该法案被美国最高法院否决。 但在2019年5月,德州的共和党人和他们的盟友放慢了批准一项全面堕胎禁令的节奏。这只是政治上的权宜之计。 郊区的飞速发展和东西海岸技术人才的涌入,改变了这个曾经坚定的共和党州。2012年,奥巴马以近16个百分点的差距失去了德州,但拜登在2020年时将差距缩小到了近6个百分点。德克萨斯大学(University of Texas)最近对德州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约40%的受访者认为自己“反对堕胎”,41%的人认为自己“支持堕胎”,这意味着这个议题在德州已经到了势均力敌的程度。 在上一届众议院中,德州共和党仅占9个席位优势,他们担心引入心跳法案会危及2020年大选的席位,因此共和党领导人放弃了一些最具争议的保守议题,转而支持“面包和黄油”议题,比如减缓财产税增长和增加学校资金。 这样的策略取得了成效:共和党人在2020年大选中保留了众议院的所有席位。他们因此开始大举推进原本搁置的议题,在通过了心跳法案的同一个会议周期里,通过的立法还包括允许德州居民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携带枪支;新的选民限制法案;对企图“撤资警察”的市政府予以处罚等。 休斯顿市所在的哈里斯郡的首席民事律师克里斯蒂安·d·梅内菲(Christian D. Menefee)称,新法律“在道德上应受到谴责,违反宪法,它是在公然限制女性获得医疗保健的机会”。 “我预计法院将宣布这项法律无效,”他说,“但我们居然真的走到了这一步,这一点已经着实让人感到尴尬了。” 即使同为心跳法案,德州提出的想法也比其他红州要更加心狠手辣。根据这项法案,一旦检测到心跳,任何涉嫌“帮助和教唆”妇女堕胎的人,比如朋友、家人、护士或诊所工作人员,都可能被起诉。起诉者不需要认识孕妇和相关人员,甚至不需要住在德州。 该法案确实提出了一项修正案,禁止强奸者或因乱伦导致怀孕的家庭成员起诉制止孕妇堕胎。但目前尚不清楚是否必须对施虐者定罪才能禁止其这样做,该法案也不禁止施虐者的亲友提起诉讼。 最后,该法案还鼓励滥诉,给予原告至少1万美元的赔偿和法庭费用。如果败诉,原告没有义务支付被告的律师费或诉讼费。 这会导致什么场景?在最极端的情况下,一个人强奸并导致妇女怀孕,他的亲友团可以起诉帮助这位受害者堕胎的医生和护士、为她提供建议的牧师、送她去看医生的朋友——并因此赚到至少1万块钱。法案没有限制起诉的数量,他们可以无限次地告下去。 为什么德州的立法者这样写法案?答案是,他们希望让堕胎诊所和医生更难挑战该法律,同时将他们淹没在诉讼和它带来的威胁中。 专家表示,德州的法律可能比其他法律更难在法庭上挑战。通常情况下,反对堕胎限制的人会起诉州政府。比方说在2016年,倡导者就是起诉了德州卫生专员,最高法院最终推翻了该州早些时候的堕胎限制。但德州把执行法律的权利外包给了普通公民,而不是政府,这可能使挑战法律变得更加困难。 同时,一个可以预见的结果是,堕胎诊所和医护人员将面临无休无止的无聊诉讼,消耗他们的资源,迫使他们关闭业务。上个月,400多名德州律师给立法者写了一封信,他们认为,该法案不仅对堕胎施加了违宪的限制,而且也可能与德州宪法相冲突。达拉斯县法官克莱·詹金斯是这封信的签名者之一,他说:“如果允许这个国家的任何人提起诉讼,我们就等于向针对医生的骚扰和琐碎诉讼敞开了大门,给我们已经不堪重负的法院系统增加更多压力。这项法律违反了一个非常基本的原则,那就是只有在受到具体和实质伤害的情况下才能起诉的原则。” “现在每个公民都是私人检察长,”休斯顿南德克萨斯法学院的宪法教授乔希·布莱克曼(Josh Blackman)告诉《德克萨斯论坛报》(Texas Tribune)。“任何一个反对堕胎的人都可以开始起诉。” 堕胎权利组织古特马赫研究所(Guttmacher Institute)的高级州政策经理伊丽莎白·纳什(Elizabeth Nash)称德州的堕胎法“特别残忍”,“德克萨斯州的这项禁令显然是为了控制孕妇的身体,阻止她们对自己的生活和未来做出决定,”纳什说。“这将产生一种寒蝉效应。”
也得负担的起才行。不单是距离变远了,有的是要开单程250迈的,还要请假,找人陪着开车送回来,有孩子的还得找babysitter,完全加重底层妇女的负担
20 周内可以想清楚要不要孩子吧。 不过同意你说的,一会儿给人自由不带口罩,一会儿不给人自由打胎。真是精分了。
说穿了,有钱人家的女人,想流产总有办法。这个法律就是针对普通大众女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