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医生未找家属签字,致66岁老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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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selin
楼主 (北美华人网)
转: 我是想说病人是可以自己签字的吗?我以为都是需要家属签字才对 “我们相依为命,她是我唯一的妈妈。”日前,上海的孙女士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为一起她完全不同意的手术痛失母亲而哽咽。孙女士表示,涉事医生挑战医学禁忌实施的手术绕过家属,让66岁听力障碍的母亲签字,导致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目前,涉事医生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暂停执业6个月。在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明确和涉事医生被党政纪处理,在家属与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裁决之后,孙女士选择报警,“这不是简单的医疗事故,这位医生涉嫌医疗事故罪。” 孙女士认为涉事医生涉嫌医疗事故罪造成她痛失相依为命的母亲 >>>手术禁忌 凝血功能障碍 做手术容易出血 “我妈妈原来是街道干部,我是自谋职业,父亲2008年也是因为医疗事故去世的,我们母女俩相依为命。她是听力一级障碍,因为脑梗,左边身子瘫掉了,平常是戴助听器坐轮椅,我们通过手机打字发消息,靠这个交流。” “我是看着我妈她死的……”孙女士没想到,2020年9月2日,母亲会倒在上海市徐汇区某医院手术台上再也没有醒来。“ “她因为呕血,肝硬化引起静脉曲张,我们在外院做了全部检查,因为没有支架和介入治疗,不能提供床位,才转院到他们医院,他们医院有设备和床位,有做套扎介入的设备,我就想给她止血稳定就行。” 孙女士解释,“正常做套扎是很小的口子,因为7年前我妈妈患脑梗的时候,医生就说她有凝血功能障碍,做任何手术容易出血。” 9月2日上午,做了全麻下行腹腔镜下脾切除和贲周血管离断术,术中因为止血困难转为开腹手术,术中创面渗血不止,术后意识丧失,失血性休克,后转入ICU抢救。当晚22:36心搏骤停,23:40抢救无效死亡。 孙女士很清楚母亲有手术禁忌症,对于贲周血管离断术,像母亲这样有凝血机制障碍者应禁忌手术。 >>>患者自签 未征得同意 没有家属术前签字
孙女士承认,她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该院普外科的这位医生。“他有55岁,是普外科的一把手,当时我以为他做的是套扎,但他擅自把手术项目改变了,我是完全不知道他给我妈妈做的是切除脾脏的手术,就没有征得我们家属同意,术前也没有医生找我签字,我作为她唯一的亲人没有签过字,没有给我说明。” 孙女士认为医生是背着家属这样做的,“我妈去世之后医院才拿出来给我看,我们才知道是我妈妈在手术知情和麻醉知情同意书上签的字,就没有我们家属的签字,平常我都在医院陪护,医生偏偏趁我不在的9月1号去找我妈让她签的字,因为他们知道我不同意给我妈做这个手术。” “我妈是非自然行为人,一级听力残疾,她好面子,对谁都是点头,她其实根本不知道她签的他做的是什么手术的字,他做手术不通知患者家属,做的是一种有高风险的手术,而且是全麻,除非是孤寡老人,不可以不让家属签字。” 孙女士提供的残疾证显示,母亲洪女士有多重残疾,其中听力残疾等级为一级。
残疾证显示,孙女士66岁的母亲有多重残疾,其中听力残疾等级为一级 “手术前应该找我们家属谈话签字,尤其是我妈这个情况,为什么没有人找我签字?我们从来就没有同意做这个手术。”孙女士表示:“这个手术不可以做的,如果我签字手术失败,我也不会怪医生的。” >>>现金付款 给医生6000元感谢费成了预缴费
“医院为什么给我妈做这个手术,我到现在都搞不懂,我个人认为他绕过家属坚持要做这个手术,就是为了医院创收。”孙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这个手术费是7万多元,加上我付给医生的感谢费6000元,差不多快8万元。” “2020年8月29日第一天转院进去,我就给他1000元,9月2号手术前一个小时我又给了他5000元,我给他的是现金,他收了,我意思是说我们准备要出院,向他表示感谢。” 孙女士解释:“因为转到他们医院以后,我妈妈大便也正常,没有再出血,所以我们才想着要出院。通过朋友介绍,找了这个医生,就是为了解决床位,这6000元其实就是想感谢他。” 但令她感到蹊跷的是,在母亲去世后,9月8日医院提供的收费单据上,有一笔6000元,“我妈没了,他们把我给他付的6000元就变成了预缴费,他没有还给我,他把钱吐出来了,还美其名曰预缴费。” >>>医疗鉴定 认定高风险手术无家属同意签字 孙女士介绍,2020年10月,家属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华商报记者获得的当地卫健委委托某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显示,该医学会分析认为,医院术前评估不当,对手术风险认识不足,在检查、用药、血液制品的准备应用对于洪女士疾病的针对性不够,术前委托告知不规范,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高风险手术无家属同意签字。 同时,该医学会也认为术前经外院治疗,病情已缓解,医院所做的手术指征不明确,医方采用的手术方式及止血措施不当,洪女士死因系手术后出血、失血性休克、凝血功能紊乱。医院的医疗过错与死者的死亡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鉴定认为洪女士死因系手术后出血、失血性休克、凝血功能紊乱 鉴定结论认定,洪女士与医院医疗争议构成医疗事故,根据相关规定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相关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认为,上述鉴定意见充分考虑了死者自身疾病以及医院对其实施诊疗行为全过程,客观、全面地对医院诊疗行为作出了评价,法院对这份鉴定意见予以采信,并综合考虑医方诊疗行为的过错程度以及患者死亡后果的严重性,酌情判令医院对于患者死亡后果承担80%的责任。 >>>家属报警 涉嫌医疗事故罪导致母亲死亡 “他为什么要动这个手术,我想不通,我问他也答不出来。”洪女士的弟弟要求对涉事医生追责处理,“这纯粹是医生自大傲慢,没有责任心,疏忽大意导致的医疗事故,肯定要对他有个教训,对我姐也是个交待,因为今后他还要看病人。” 但孙女士要求追究涉事医生的法律责任。“2021年6月23号,我选择报警,因为它不是一般的医疗事故,这是违背家属意愿挑战手术禁忌,而且我妈又是听力残障,医疗事故鉴定也有结论,而且民事判决程序也走完了,我拿着这些证据才报警,我主要是想追究医生的刑事责任,当地警方受案调查说需要一个月。” 当地警方的接报受案回执显示,孙女士报称医疗事故一案已受理,认为警情属实,定性为医疗事故罪,报案人认为涉事医生涉嫌医疗事故罪导致母亲死亡。
当地警方的受案回执 孙女士说:“我向有关部门投诉了,医院纪检部门电话告知我说,给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孙女士提供的医院纪检部门答复电话录音证实,涉事医生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医生回应 “问题已经解决好了,给她赔付91万多” 据了解,涉事医生是主任医师,在岗工作多年。日前,涉事医生向华商报记者证实,自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他希望媒体不要介入报道。 “卫生管理部门已经处理好了,问题都已经解决好了,包括赔偿所有的都处理好了,我们应该解决的都解决了,都给她赔付了91万多。” 针对术前家属未签字问题,涉事医生笼统回应称:“我助手都找(她)签字了。” 对此,孙女士回应称:“他说是他助手跟我妈去谈的,说我妈当时戴着助听器签的字,但事实上我妈在医院就没有戴助听器。” 针对预交费,涉事医生表示:“这个钱是作为住院费退给她了,放在住院押金里面了,当地有关部门都已经调查半年了。” 涉事医生称都给孙女士解释过,相关部门也都调查过,“具体医疗问题都有评判,应该去问卫生监督所,应该采访医院。” 华商报记者联系负责处理这一医疗事故的医院医务科负责人,对方以打扰私人休息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请求。 前述医疗事故鉴定书显示,医方认为,患者门脉高压症,食管胃底静脉破裂出血,肝硬化,脾大等诊断明确,手术指征无误,治疗方案选择恰当,患者术前血小板偏低,已经使用特比澳升血小板,考虑脾亢故未输注血小板。医方未准备足量血小板存在不足。患者病情与其本身疾病所导致的凝血功能障碍有关,与医方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 >>>行政处罚 涉事医生被暂停执业6个月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当地卫健部门6月14日公示材料显示,对涉事医生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处罚事由是发生医疗事故,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5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暂停执业6个月的处罚。 当地卫健部门3月24日出具的书面答复指出,经调查,院方确认(2020年)9月4日有医师在医院出入院收费窗口缴纳现金,并附住院病人预缴费收据现金5000元,该医师对8月29号患者在办理入院时,家属给予的1000元现金表示已当场拒收。根据目前调查情况,对涉事医生收取红包认定依据不足,但对其违反市级卫生规范性文件,超过24小时才上缴5000元现金的行为,给予不良执业行为记2分的处理。
孙女士没想到手术前医院会没有让家属签字,涉事医生会擅自改变手术项目 >>>自以为是 非新手小白 不认为禁忌术有问题 “我一开始真心很感激他安排床位,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这样‘狂妄自大’,最可怕的是到现在他都不认为做这个禁忌术是有问题的。” 孙女士表示:“医生手术中的疏忽,这是医生主观行为导致病人死亡,他是涉嫌医疗事故罪,而不是简单的医疗事故,他不是新手小白医生,他为什么要做这个手术,因为我妈妈做了必死无疑,我问了很多医生,说她绝对不能做这个手术,她是我唯一的妈妈……” “认定是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他一直是做这种禁忌手术,狂妄自大,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从来没有认识到自己错了,没有悔改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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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
那一个人要是没有家属在身边,就啥手术也不能做了吗?哪怕自己神志清醒?
叶子07
这群刁民,来美国让你们尝尝资本主义医疗+警察的铁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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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sun
回复 1楼kaiselin的帖子
真是刁民,自己没工作啃老,老人生病不来照顾签字,等老人死了装孝顺医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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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e555
国内做手术以前一直都是家属签字,现在好像还是这样?美国这边做手术都是病人自己签字,除非有特殊情况病人无法自己做主才找家属或者法定替代人签字。我原来在国内的时候就不理解为什么不能病人自己签字,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不了主?非要家属替自己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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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selin
回复 2楼pop的帖子
人家家属不是在的吗?而且这位阿姨不是有听力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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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selin
回复 5楼elee555的帖子
我这些年一直都是以为只能家属签字,可能一方面也是怕后期闹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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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2000
国外成年人的确都是病人自己签字,除非特殊情况,也只能法定指定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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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lingxi
回复 1楼kaiselin的帖子
真是刁民,自己没工作啃老,老人生病不来照顾签字,等老人死了装孝顺医闹
momosun 发表于 2021-07-11 22:06

虽然有点残忍,但是我知道类似的case就是子女不工作,靠老人的养老金过。 一个邻居的妈妈养老金是1万一月,基本上就是植物人了,孩子把她送医院,一个月住院费+护工5500,维持了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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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hao
回复 1楼kaiselin的帖子
这个明显是医院失职,甚至是故意隐瞒家属,可能是想找个人做一下某种手术的练习,才挑了这个听力残障又没有什么强大背景的病人。病人也不是急症,为什么不能和家属谈过再做?这和家属啃不啃老有什么关系?哪里看到说家属啃老了?这种高级残障人士,又非离休干部,哪有什么老可以啃,能活得还好应该是全靠子女用心赡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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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urenplus
国内做手术以前一直都是家属签字,现在好像还是这样?美国这边做手术都是病人自己签字,除非有特殊情况病人无法自己做主才找家属或者法定替代人签字。我原来在国内的时候就不理解为什么不能病人自己签字,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不了主?非要家属替自己做决定。
elee555 发表于 2021-07-11 22:06

因为国内家属会闹事,所以一定要家属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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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mpernel
回复 2楼pop的帖子
人家家属不是在的吗?而且这位阿姨不是有听力障碍
kaiselin 发表于 2021-07-11 22:09

病人也有阅读或智力障碍,或其它的问题,所以不能做出正常判断吗? 至于病人家属签字这种规定,为什么一个智商正常的成年人,需要其他人为他们做决定?这是把所有的病人都当成了弱智处理?
小汪小汪
回复 1楼kaiselin的帖子
这个明显是医院失职,甚至是故意隐瞒家属,可能是想找个人做一下某种手术的练习,才挑了这个听力残障又没有什么强大背景的病人。病人也不是急症,为什么不能和家属谈过再做?这和家属啃不啃老有什么关系?哪里看到说家属啃老了?这种高级残障人士,又非离休干部,哪有什么老可以啃,能活得还好应该是全靠子女用心赡养的
yunhao 发表于 2021-07-12 08:23

55 岁,外科一把手, 要什么手术练习? 我觉得是医生肯定是同家属沟通过的, 就是手续上欠缺了, 那死者家属也说是通过人介绍认识的,估计医生认为是熟人就是口头讨论了, 而且估计也是那家属口头答应了的。家属是不是全部陈述了病史也是个疑问。 医院是绝对不会从一个小手术改为切除脾脏的大手术不同家属沟通的, 特别是上海的大医院。同意其他的意见, 就是 想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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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kevin
国内做手术以前一直都是家属签字,现在好像还是这样?美国这边做手术都是病人自己签字,除非有特殊情况病人无法自己做主才找家属或者法定替代人签字。我原来在国内的时候就不理解为什么不能病人自己签字,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不了主?非要家属替自己做决定。
elee555 发表于 2021-07-11 22:06

这个规定确实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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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kevin
那一个人要是没有家属在身边,就啥手术也不能做了吗?哪怕自己神志清醒?
pop 发表于 2021-07-11 22:00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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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shuirenjia
回复 1楼kaiselin的帖子
真是刁民,自己没工作啃老,老人生病不来照顾签字,等老人死了装孝顺医闹
momosun 发表于 2021-07-11 22:06

国内不就这样。国家机器都觉得法律是自己将韭菜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工具,所以立法各种疏漏执法全看心情。草民也都特别有底气觉得自己能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所以像这种钻法律漏洞,还有隔壁报假警,也不知是对自己太有自信还是觉得自己被逼无奈,反正到最后说有后台谁能掀起波澜谁能闹谁赢。不过反正韭菜们也自信心爆满觉得自己生活在世界最幸福国度,只能援引复旦悼文那句话,求仁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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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mpernel
回复 5楼elee555的帖子
我这些年一直都是以为只能家属签字,可能一方面也是怕后期闹事吧
kaiselin 发表于 2021-07-11 22:13

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果病人家属想病人早死自己可以获得遗产例如房产什么的,死活不签字让病人做手术救命,这法律都是挺帮忙的。
南开阿飞
站队医生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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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catt
这女的说话漏洞百出。医闹讹钱呗,国内这种见得多了,医生摊上这种人真是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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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
想起个有点跑题但也算相关的,我一个同事是一直戴一个手链,上面一个金属牌子,有他的特殊医疗状况的信息,我没问过具体内容。我一个好友也是戴的,她的信息是乳胶过敏,因为医疗系统用乳胶制品的可能性很大。这些就是为了在病人本人失去意识不能陈述病史而急救医生一时调不到他们资料时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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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ngdu
这个病人肝硬化晚期了,胃底静脉已经破裂出血,保守手术估计没用,家属不在的那天不知道是不是病情很不稳定必须立即手术。血小板不足只打特比奥没输血小板,不知道术前血小板升上来没有。如果没有的话,确实很危险。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危险的情况下医生还要给她做。国内一般不会这么冒进,因为医生都知道医闹非常可怕。
美国医院都是病人自己签字,病人神智不清才找家属签字,但是如果联系不上家属而病人病情危急可以免去签字这一步,有法律保护的。国内医闹太狠了。这个病人健康情况岌岌可危,并发症确实可怜,但病人家属估计也是想要讹一笔。
h
hingdu
医生从开始到现在都认为这个手术是必要的。这个家属一口一个“禁忌手术”,“狂妄自大”,看得也是让人反胃。都这么能还上医院干啥,自己都知道该怎么治了,是不是以后医生不用学习知识,病人家属说咋干就咋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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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ennedd
病人也有阅读或智力障碍,或其它的问题,所以不能做出正常判断吗? 至于病人家属签字这种规定,为什么一个智商正常的成年人,需要其他人为他们做决定?这是把所有的病人都当成了弱智处理?
pimpernel 发表于 2021-07-12 08:31

因为出了事故,都是家属闹赔偿,找家属签字都防止不了,让病人签字不是给自己找麻烦么。 这个病案, 不了解这个医生给做这个手术的初衷,既然定了医疗事故,那就是程序有问题,起码记病历不够完整,非急诊手术,病历里肯定有记录讨论之类的内容。医生被告被投诉的概率是职业风险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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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lock2020
病人是孤寡老人呢 找谁签字 难道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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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adan
这家属包括哪些人,有官方定义么? 配偶,子女,父母,亲戚,朋友? 有顺序没? 还有,要是患者本人和家属意见不一致,听谁的? 要是家属之间意见不一致呢? 再听患者的?
明朗少女
这家属包括哪些人,有官方定义么? 配偶,子女,父母,亲戚,朋友? 有顺序没? 还有,要是患者本人和家属意见不一致,听谁的? 要是家属之间意见不一致呢? 再听患者的?

abadan 发表于 2021-07-12 10:07

感觉完全没有protocol啊 ,很多绝症患者自己到死都不知道病情,医生和家属一起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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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
这家属包括哪些人,有官方定义么? 配偶,子女,父母,亲戚,朋友? 有顺序没? 还有,要是患者本人和家属意见不一致,听谁的? 要是家属之间意见不一致呢? 再听患者的?

abadan 发表于 2021-07-12 10:07

我其实很反感国内不让病人本人知情的做法,我姑妈病重时,主要女儿照顾,几个月陪床,我姑父85,时常去探视,儿子基本没去过。后来医生说治疗意义不大,让家属决定是回家呢,还是继续住院,是等儿子来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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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zhidao2000
中国人彼此关系搅和在一起,反应在方方面面,经济上父母帮成年孩子买房,带孩子,插手小家庭。成年子女可以反对老年父母黄昏恋。 医疗上成年子女可以决定父母大病后的一切治疗方案和手段(当事人也许到死都不知自己到底得的是什么病,为什么身体每况愈下,或者治疗其实已经是保守治疗了或者这个治疗有一定危险)。 但这就是中国文化人情世故的现状,处在里面的人或许有烦恼的时候,但大多数人大多数时候处之泰然。 这就是中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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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mpernel
因为出了事故,都是家属闹赔偿,找家属签字都防止不了,让病人签字不是给自己找麻烦么。 这个病案, 不了解这个医生给做这个手术的初衷,既然定了医疗事故,那就是程序有问题,起码记病历不够完整,非急诊手术,病历里肯定有记录讨论之类的内容。医生被告被投诉的概率是职业风险的一部分。
Viviennedd 发表于 2021-07-12 10:07

医院和医生应该为病人,而不是病人家属的利益考虑。如果病人家属希望病人早点死可以继承财产故意不让手术,医生也为了担心医闹不救病人吗?
担心医闹就应该立法用正确的途径保护医生和病人,而不是迁就病人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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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mpernel
中国人彼此关系搅和在一起,反应在方方面面,经济上父母帮成年孩子买房,带孩子,插手小家庭。成年子女可以反对老年父母黄昏恋。 医疗上成年子女可以决定父母大病后的一切治疗方案和手段(当事人也许到死都不知自己到底得的是什么病,为什么身体每况愈下,或者治疗其实已经是保守治疗了或者这个治疗有一定危险)。 但这就是中国文化人情世故的现状,处在里面的人或许有烦恼的时候,但大多数人大多数时候处之泰然。 这就是中国国情。
buzhidao2000 发表于 2021-07-12 10:47

re 一个成年人为自己做主的权力都没有的奇葩国度。一种很多不正常的现象被看作正常的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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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ennedd
医院和医生应该为病人,而不是病人家属的利益考虑。如果病人家属希望病人早点死可以继承财产故意不让手术,医生也为了担心医闹不救病人吗?
担心医闹就应该立法用正确的途径保护医生和病人,而不是迁就病人家属。
pimpernel 发表于 2021-07-12 11:20

做不到,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功能,但是医疗机构是自负盈亏,不能避免经济利益,所以完全为了病人利益考虑,基本做不到,美国也不行。完全符合病人利益的选择,只有病人自己能决定、命好的靠亲属的良心,,除非急救。
病人有知情同意的权利,这一项在中国被弱化,因为法律不健全,出事之后闹的直系亲属可以推翻一切同意书,因为老年病人属于不能独立判断的人群,成年子女有决定权。类似的是,美国养老院也有忽视有失照顾的事情。
B
Beau
国内做手术以前一直都是家属签字,现在好像还是这样?美国这边做手术都是病人自己签字,除非有特殊情况病人无法自己做主才找家属或者法定替代人签字。我原来在国内的时候就不理解为什么不能病人自己签字,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不了主?非要家属替自己做决定。
elee555 发表于 2021-07-11 22:06

就是为了防新闻里这种医闹,这回没签,果然闹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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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yBambooJepp
手术要签字的时候人不知去哪里,人死了跑过来装什么孝子,无非就是想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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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iaX
血小板偏低并不是手术禁忌。我爸做手术的时候血小板也低,而且低不少,输着血小板做的手术。虽然有风险,但是手术时机不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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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anan
她爸爸也是医疗事故去世的。。。怎么那么巧合,我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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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house
感觉完全没有protocol啊 ,很多绝症患者自己到死都不知道病情,医生和家属一起隐瞒
明朗少女 发表于 2021-07-12 10:14

这个我最近有亲身体会。大舅得了癌症,大舅妈隐瞒,错过了早期的治疗期,甚至欺骗我大舅说是肺结核,还给吃抗结核的药物。几个月后我二舅去找我大舅办事,才发现大舅生病了,追问下大舅妈才告诉二舅我大舅的病情,但她一哭二闹的就是不让我二舅和我妈告诉我大舅,说我大舅心脏不好,怕挺不住。tmd,后来是我二舅和我妈把大舅送医院去,但是已经什么抗癌治疗都没意义了,支持疗法了一个多月人就走了。 这种情况我很不理解,为什么是医生不和患者本人说病情,全部由配偶做决定。连弟弟妹妹在这种情况下都比配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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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house
我其实很反感国内不让病人本人知情的做法,我姑妈病重时,主要女儿照顾,几个月陪床,我姑父85,时常去探视,儿子基本没去过。后来医生说治疗意义不大,让家属决定是回家呢,还是继续住院,是等儿子来签字的。
Ruth 发表于 2021-07-12 10:15

为什么是这样啊。最近的亲身经历,为什么要家属做主?患者本人却蒙在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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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house
医院和医生应该为病人,而不是病人家属的利益考虑。如果病人家属希望病人早点死可以继承财产故意不让手术,医生也为了担心医闹不救病人吗?
担心医闹就应该立法用正确的途径保护医生和病人,而不是迁就病人家属。
pimpernel 发表于 2021-07-12 11:20

十分同意你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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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mberbitch
这个我最近有亲身体会。大舅得了癌症,大舅妈隐瞒,错过了早期的治疗期,甚至欺骗我大舅说是肺结核,还给吃抗结核的药物。几个月后我二舅去找我大舅办事,才发现大舅生病了,追问下大舅妈才告诉二舅我大舅的病情,但她一哭二闹的就是不让我二舅和我妈告诉我大舅,说我大舅心脏不好,怕挺不住。tmd,后来是我二舅和我妈把大舅送医院去,但是已经什么抗癌治疗都没意义了,支持疗法了一个多月人就走了。 这种情况我很不理解,为什么是医生不和患者本人说病情,全部由配偶做决定。连弟弟妹妹在这种情况下都比配偶强。
summerhouse 发表于 2021-07-12 18:44

如果病人很老或者病得很重我还理解 像你这个,你大舅自己为什么不跟医生follow up自己的病情呢?是医生联合他老婆一起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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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james
这年头医生躲这种麻烦病人还来不及,就怕病人下不来手术台自己惹争议,想不出理由医生会自找麻烦做疑难手术。尤其是给老年人做手术,从来都是病人家属求着外科医生做。 估计这次就是手续不齐全,医院被迫只能陪钱了。
a
againstwind
如果患者有medical capacity, 不需要家属签字同意。 但是这里的问题关键在于这个患者是否真的有medical capacity. 如果有听力问题,因为中风理解能力有问题,那么女儿的argue 就是对的。
k
kate0000
其实是医院的责任,医院没有准备充足的platelet才导致病人手术失血却无法输血。医院为了平息事件才把医生推出去说是医生的责任。都是被割的韭菜,被牺牲的棋子
U
US2020
看到照片就pass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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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lingxi
我其实很反感国内不让病人本人知情的做法,我姑妈病重时,主要女儿照顾,几个月陪床,我姑父85,时常去探视,儿子基本没去过。后来医生说治疗意义不大,让家属决定是回家呢,还是继续住院,是等儿子来签字的。
Ruth 发表于 2021-07-12 10:15

我也很反感,之前曝光出来几起产妇难产, 老公为了省钱不让破腹产,最后一尸两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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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watching
病人入院前就该明确有没有签字能力,有能力该自己签和家属一点关系都没,没能力的一开始就该有法律效应的委托类似poa家属签字。
助听器对有残疾证的难道不该随时戴着,残疾证不该医院有记录? 怎么貌似这证就像家里收藏品一样,国内太不规范了,手机刷钱刷的欢觉得先进死了,过往病历过敏症残疾证入院前都不在案不可查询刷了看的吗?还会搞出这种因为不知情造成的医疗事故?
N
Namama
感觉就是医闹。。想讹钱。。
她老是强调啥听力一级障碍干嘛?戴个助听器还不是一样沟通? 难道听力障碍就 = 神智不清楚?不管哪个器官出问题,只要残疾人就一定是没能力自行思考的?
她自己都说了老妈平时是街道干部,整天处理家长里短各种破事的街道干部,会对谁都点头,会不知道自己签的是啥?
纯粹就是一个啃老族,在那里医闹讹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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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gerleihm
回复 1楼kaiselin的帖子
这个明显是医院失职,甚至是故意隐瞒家属,可能是想找个人做一下某种手术的练习,才挑了这个听力残障又没有什么强大背景的病人。病人也不是急症,为什么不能和家属谈过再做?这和家属啃不啃老有什么关系?哪里看到说家属啃老了?这种高级残障人士,又非离休干部,哪有什么老可以啃,能活得还好应该是全靠子女用心赡养的
yunhao 发表于 2021-07-12 08:23

说的好像你就在跟前儿似的,你是医生愿意为了练习手术而担上死人的风险?别说医生了,我工作的时候做change如果失败的几率大都宁可不做
t
tigerleihm
这个我最近有亲身体会。大舅得了癌症,大舅妈隐瞒,错过了早期的治疗期,甚至欺骗我大舅说是肺结核,还给吃抗结核的药物。几个月后我二舅去找我大舅办事,才发现大舅生病了,追问下大舅妈才告诉二舅我大舅的病情,但她一哭二闹的就是不让我二舅和我妈告诉我大舅,说我大舅心脏不好,怕挺不住。tmd,后来是我二舅和我妈把大舅送医院去,但是已经什么抗癌治疗都没意义了,支持疗法了一个多月人就走了。 这种情况我很不理解,为什么是医生不和患者本人说病情,全部由配偶做决定。连弟弟妹妹在这种情况下都比配偶强。
summerhouse 发表于 2021-07-12 18:44

要是本人接受不了打击,病情严重,或者自杀,你觉得家属会怎么对待医院?你帮忙请律师吗?
t
tigerleihm
医生真是难做啊,里外不是人
扶苏
回复 1楼kaiselin的帖子
这个明显是医院失职,甚至是故意隐瞒家属,可能是想找个人做一下某种手术的练习,才挑了这个听力残障又没有什么强大背景的病人。病人也不是急症,为什么不能和家属谈过再做?这和家属啃不啃老有什么关系?哪里看到说家属啃老了?这种高级残障人士,又非离休干部,哪有什么老可以啃,能活得还好应该是全靠子女用心赡养的
yunhao 发表于 2021-07-12 08:23

你怎么知道不是病人本人想做这个手术呢?听力障碍,不是智力障碍。如果病人本人意愿和家属不一致,为什么一定要听家属的。有的时候家人之间也有利益冲突,或者价值观不同的问题。
而且,听力障碍不等于不能交流。这个母亲一直需要别人跟着才能正常生活吗?如果不是,为什么她自己不可以和医生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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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lihu
回复 42楼kate0000的帖子
别乱说 Platelets能解决吗? 凝血哪里是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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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grid
你怎么知道不是病人本人想做这个手术呢?听力障碍,不是智力障碍。如果病人本人意愿和家属不一致,为什么一定要听家属的。有的时候家人之间也有利益冲突,或者价值观不同的问题。
而且,听力障碍不等于不能交流。这个母亲一直需要别人跟着才能正常生活吗?如果不是,为什么她自己不可以和医生沟通?
扶苏 发表于 2021-07-12 21:05

你说的都在道理上。但是中国又不是讲道理的地方。之需要亲属签字就是为了规避医闹的可能性,同时即使签字了还有可能挑刺给你闹一闹。于是就成了病人本人不能决定自己治疗手段的奇葩场景。所以才会有那么多医生眼看着要错过最佳时机都不给做手术,这时候取决于当时的社会风气需要还能批判一下医生医院把矛盾转回医患之间,这样明明是法律法规不到位造成的监管缺失就成功转移成人民内部矛盾。无可奈何,但又无力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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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mpernel
做不到,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功能,但是医疗机构是自负盈亏,不能避免经济利益,所以完全为了病人利益考虑,基本做不到,美国也不行。完全符合病人利益的选择,只有病人自己能决定、命好的靠亲属的良心,,除非急救。
病人有知情同意的权利,这一项在中国被弱化,因为法律不健全,出事之后闹的直系亲属可以推翻一切同意书,因为老年病人属于不能独立判断的人群,成年子女有决定权。类似的是,美国养老院也有忽视有失照顾的事情。
Viviennedd 发表于 2021-07-12 12:25

既然知道只有病人本人才会为自己考虑,就应该让脑子清醒的病人自己签字,美国是做到这一点了的。
让家属而不是病人本人签,不是法制不健全,而是法律奇葩。不健全是只对某种情况例如谁签字没有规定,国内对谁签字有规定,但是是奇葩规定。
如果病人家属打算对病人谋财或是害命,不让做手术,国内的法律就完美地配合了这种杀人计划。据说当年周恩来得了癌症,老毛故意拖着不让他做手术,成功地让周死在了自己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