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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诈骗嫌犯将步张子强的后尘 毕汝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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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2021年2月14日 6点51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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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ruxie
接近 4 年
楼主 (北美华人网)
按: 本文发表于2015年。
台湾诈骗嫌犯将步张子强的后尘 毕汝谐
最近,肯尼亚将45名台湾诈骗嫌犯遣返大陆;乖乖个隆冬,一石激起千层浪!举世哗然! “法理”、“人权”、“程序正义”之类的话题洋洋乎盈耳! 台湾电信诈骗相当猖獗,骗得许多大陆居民倾家荡产、甚至自杀身亡!仅2015年就有113亿人民币流向台湾,而且,这种势头愈演愈烈! 由于台湾法律对电信诈骗犯罪量刑较轻,而证据认定标准从严,导致很多犯罪嫌疑人或无法定罪、或重罪轻判,判处刑罚的不到百分之一! 台湾诈骗嫌犯屡屡得手而台湾警方莫奈其何;其犯罪规模日益扩大,气焰越发嚣张!例如: 2013年8月,北京公安机关在柬埔寨抓获诈骗犯罪嫌疑人林明浩、梁家弼、吴汉杰等21名团伙头目,并移交给台湾警方;然而,2015年,同一批人又出现在印尼、柬埔寨、澳大利亚等国开设诈骗窝点,招兵买马、继续作案。 据统计,以台湾人为骨干的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实施的诈骗案损失占中国大陆全部电信诈骗案损失的一半以上,而人民币千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都是台湾电信诈骗集团干的! 台湾诈骗罪犯的犯罪所得丰厚而刑罚轻微,故众犯趋之若鹜;这些超级坏蛋谙熟法律漏洞,善于钻法律空子,深知按照国际法规定,由于同一行为人在不同行为地或者结果发生地的持续行为,将导致属地管辖权主张的冲突,致使抓捕行动在技术上无法实施 ;于是,他们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从东南亚迁至黑非洲,越走越远,越走越偏;然万变不离其宗,诈骗对象始终是钱多人傻的大陆民众!
按照国际惯例,受害方有优先管辖权,大陆当然责无旁贷!
为了争取国际舆论,大陆国台办详细说明台籍涉嫌电信诈骗案民众遣返大陆;国台办将说明台籍嫌犯涉案情况、涉案金额、大陆被害人数等等,并强调依据犯罪结果地、犯罪被害人等事实,说明大陆具司法管辖权。 受害者家破人亡、血泪斑斑的惨痛遭遇,即便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不能不为之动容!台湾诈骗罪犯卷走的钱,有看病救命的钱;有年轻学子的学费;受害阶层涵盖老人、教师、学生、农民工、官员。伤天害理,无法无天!问题之严重性,再也不容台湾当局藏着掖着了!
今次肯尼亚对这些诈骗电话的主谋们,草草审判后,即当庭宣告无罪,这委实不合法律;这批台湾诈骗犯嫌们在肯尼亚实施犯罪行为,肯尼亚是主权国家 却因受害的不是自己,就就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态度;肯尼亚如果用本国法律制裁他们,中国大陆将乐于提供证据。而肯尼亚急急地将这烫手山芋甩出去,至于甩给大陆还是甩给台湾,却大有讲究! 肯尼亚警方发言人约卡冠冕堂皇地表示:“他们来自中国,我们把他们送回中国,通常你非法去另一个国家,你会被送回你上次出境的港口(机场)。”也就是说,这不是不是引渡而是遣返! 肯尼亚原是英国殖民地,属英美法系;肯尼亚法院已经判处这些台湾人无罪,则就法律意义而言,他们与白雪公主无异;按照法律,肯尼亚当局不应将这些他们交给中国,因为这些人不是有罪之人,而是在肯尼亚旅游或从事合法活动的台湾公民;肯尼亚法院为此已依法裁决肯尼亚警方违法;但是,肯尼亚政府我行我素,不管三七二十一,将生米做成熟饭!转眼,这群台湾诈骗嫌犯已经在大陆电视上认罪了!何其神速! 对此,马英九总统表示:陆方强行带走我国国民、未事先通知我方,有违程序正义;政府将尽最大努力保护国民。 新科总统蔡英文亦不甘寂寞,做出措辞激烈的表态,表示对大陆和肯尼亚“最严厉的谴责和最强烈的抗议” 嘻嘻,弱国无外交,台湾在肯尼亚并无外交代表,与肯尼亚官方根本说不上话! 马总统不愧为哈佛法学博士,一针见血地指出此事“有违程序正义”;然马总统时空观念倒错,眼下不是当年“非洲先生”杨西昆在黑非洲漫撒金钱,得风得雨的老黄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如今北京是大富豪,撒钱如同天女散花!谓予不信,2016年4月8日,这群台湾诈骗犯被送往大陆的同一天,肯尼亚政府即从北京手中取得高达6亿美金的贷款,用于解决国内的财政赤字! 一手交钱,一手交人!鬼才相信这是一种巧合! 较之6亿美元巨款,这群台湾鼠辈何足道哉! 6亿美元巨款入袋,肯尼亚人自是安乐陶然;目前仍有15名台湾诈骗嫌犯被拘押在肯尼亚监狱;由于有肯尼亚法院的禁制令,不会马上被遣至大陆。然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北京继续“钱”进内罗毕,相信肯尼亚人还能从法律层面找到变通办法,将他们送往大陆。 请问:单就肯尼亚遣返台湾诈骗嫌犯事件而言,台湾司法体系与大陆司法体系,哪一个符合实质正义?显然是后者! 法律是政治的一种表现形式,原本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也是统治阶级实现其利益的工具;法律是白纸黑字,谁来解释?各色人等都能做出解释,但是最终的解释权属于强者! 台湾名嘴周玉蔻扬言台湾应当派F-16军机来大陆营救诈骗犯,无非是弱者自我解嘲;完全符合台湾民众的“娱乐政治化”、“政治娱乐化”的大趋势!
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间的关系,法学界历来争论不休;程序正义即所谓的“看得见的正义”,实质上就是指裁判过程(相对于裁判结果而言)的公平;按照法律,不枉不纵,严格遵守程序正义、实现实质正义,这是法治国家的精神;然而, 这种理想状态,在当今这个不完美的世界是通不过的,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往往难以两全!某些时候,只能牺牲程序正义以顾全实质正义!最光辉最典范的事例,即是美国击杀本.拉登! 为了给九一一事件的数千冤魂复仇,老子先宰了你再说!美国将程序正义及国家法一脚踢开,出入主权国家巴基斯坦如同无人之境!
牺牲程序正义以顾全实质正义,北京也曾有值得称道的光辉案例—— 张子强,江湖绰号“大富豪”,是香港一个黑社会犯罪集团首脑。他曾策划绑架著名香港富豪李嘉诚的长子李泽钜和香港富豪郭炳湘,获得数亿港元赎金,其犯罪所得金额之高,曾录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 按照香港司法体系,审判绑架案,受害人必须当庭指认绑匪并接受控辩双方的交叉质询,而以李嘉诚、李泽钜、郭炳湘的显赫身份,根本不可能为之,故香港司法体系无法给张子强定罪;而按照大陆司法体系,只要众绑匪的口供彼此印证,再加上被害者提供书面证词,即万事大吉! 后来,张子强从内地非法购买800公斤烈性炸药,充其量只是犯罪准备活动;而落入大陆法网后,丧钟敲响,万劫不复! 由于张子强是香港市民,犯罪地点分别在内地和香港,关于张子强是否应该由内地司法机关审判,各种言论铺天盖地。但是北京坚定地认定,张子强许多犯罪活动均在内地发生,内地司法机关对张子强的审判是有法可依的;其辩护律师希望香港特区法院引渡他回港受审,他们援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张子强的几起重大绑架案,都发生在没有死刑的香港;而北京却据以处决张子强,显然与法不合;然北京一句话抄百总,拒绝引渡张子强;于是乎张子强在争议声中伏法,大快人心! 在人类历史上,刑罚的产生,就是为了追求报复性正义;国家通过对等的报复性刑罚平衡罪犯对受害者的损害,是所谓实质正义!
台湾人,通过诈骗电话,骗走的是中国人的钱,根据国际法,大陆真的权力审理这些台湾中国人,这个抓捕、引渡、审判的权力,在受侵害的国家手中。
仿佛是要给肯尼亚遣返台湾诈骗嫌犯事件提供作为一个平息汹汹舆情的注脚:大陆公安在马来西亚查获52名台籍诈欺犯,其中20人遣返台湾后“落地放人”;刑事局长刘柏良对此表示,警方原已从马来西亚取得部分事证,但台湾采取严格证据认定,因目前证据不足无法取得传票,只得将20人全部释放。
这些坏蛋到达台北机场即获得自由,轻松得有若刚刚结束一场春游;而此时此刻,他们的难兄难弟被羁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正所谓:本是同根生,待遇如云泥! 请问:单就张子强案而言,香港司法体系与大陆司法体系,哪一个符合实质正义?显然是后者! 中国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安峰山就此发表谈话说,台湾方面的这一做法只会纵容日益猖獗的跨境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是对众多受害者权益的漠视和再度伤害,损害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的合作 台湾警方释放这些电信诈骗嫌疑人,在台湾岛内引来批评的声音。 世人欣喜地看到,肯尼亚遣返台湾诈骗嫌犯事件的正面效应已然出现; 台湾警方总算有了一点小小不然的进步:对于另外32名仍在大马的台籍嫌犯,刑事局倾向“冷处理”暂缓遣返,视后续与大陆协商,大陆给予证据卷证后再处理。 继肯尼亚、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后,越南警方近日也破获一起跨国诈骗案,6名台湾人与若干越南人涉案,受害人均为越南人。对此,台湾外交部称,须尊重越南享有优先司法管辖权。 这些台湾诈骗嫌犯饱受异国铁窗之苦,实为列国民众之福! 张子强的人头落地,使得香港此后十几年未见超级富豪绑架案;而今次肯尼亚遣返台湾诈骗嫌犯事件,也将使横行天下的台湾诈骗嫌犯不得不有所收敛(诈骗罪也有可能掉脑袋!在大陆,诈骗金额超过人民币亿元,则有可能处以死刑!),善哉善哉! 前不久,北京以非正常方式将几名香港书商带回大陆,笔者曾经严词抨击;而今而后,如果北京以非正常方式从世界各地将台湾诈骗犯带回大陆,笔者举双手双脚赞成!
c
ca563
接近 4 年
2 楼
这个大赞👍 要是台湾方面不服,骗走的钱都赔上就好了,骗子们要钱不要命,只能说活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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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诈骗嫌犯将步张子强的后尘 毕汝谐
最近,肯尼亚将45名台湾诈骗嫌犯遣返大陆;乖乖个隆冬,一石激起千层浪!举世哗然! “法理”、“人权”、“程序正义”之类的话题洋洋乎盈耳! 台湾电信诈骗相当猖獗,骗得许多大陆居民倾家荡产、甚至自杀身亡!仅2015年就有113亿人民币流向台湾,而且,这种势头愈演愈烈! 由于台湾法律对电信诈骗犯罪量刑较轻,而证据认定标准从严,导致很多犯罪嫌疑人或无法定罪、或重罪轻判,判处刑罚的不到百分之一! 台湾诈骗嫌犯屡屡得手而台湾警方莫奈其何;其犯罪规模日益扩大,气焰越发嚣张!例如: 2013年8月,北京公安机关在柬埔寨抓获诈骗犯罪嫌疑人林明浩、梁家弼、吴汉杰等21名团伙头目,并移交给台湾警方;然而,2015年,同一批人又出现在印尼、柬埔寨、澳大利亚等国开设诈骗窝点,招兵买马、继续作案。 据统计,以台湾人为骨干的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实施的诈骗案损失占中国大陆全部电信诈骗案损失的一半以上,而人民币千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都是台湾电信诈骗集团干的! 台湾诈骗罪犯的犯罪所得丰厚而刑罚轻微,故众犯趋之若鹜;这些超级坏蛋谙熟法律漏洞,善于钻法律空子,深知按照国际法规定,由于同一行为人在不同行为地或者结果发生地的持续行为,将导致属地管辖权主张的冲突,致使抓捕行动在技术上无法实施 ;于是,他们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从东南亚迁至黑非洲,越走越远,越走越偏;然万变不离其宗,诈骗对象始终是钱多人傻的大陆民众!
按照国际惯例,受害方有优先管辖权,大陆当然责无旁贷!
为了争取国际舆论,大陆国台办详细说明台籍涉嫌电信诈骗案民众遣返大陆;国台办将说明台籍嫌犯涉案情况、涉案金额、大陆被害人数等等,并强调依据犯罪结果地、犯罪被害人等事实,说明大陆具司法管辖权。 受害者家破人亡、血泪斑斑的惨痛遭遇,即便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不能不为之动容!台湾诈骗罪犯卷走的钱,有看病救命的钱;有年轻学子的学费;受害阶层涵盖老人、教师、学生、农民工、官员。伤天害理,无法无天!问题之严重性,再也不容台湾当局藏着掖着了!
今次肯尼亚对这些诈骗电话的主谋们,草草审判后,即当庭宣告无罪,这委实不合法律;这批台湾诈骗犯嫌们在肯尼亚实施犯罪行为,肯尼亚是主权国家 却因受害的不是自己,就就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态度;肯尼亚如果用本国法律制裁他们,中国大陆将乐于提供证据。而肯尼亚急急地将这烫手山芋甩出去,至于甩给大陆还是甩给台湾,却大有讲究! 肯尼亚警方发言人约卡冠冕堂皇地表示:“他们来自中国,我们把他们送回中国,通常你非法去另一个国家,你会被送回你上次出境的港口(机场)。”也就是说,这不是不是引渡而是遣返! 肯尼亚原是英国殖民地,属英美法系;肯尼亚法院已经判处这些台湾人无罪,则就法律意义而言,他们与白雪公主无异;按照法律,肯尼亚当局不应将这些他们交给中国,因为这些人不是有罪之人,而是在肯尼亚旅游或从事合法活动的台湾公民;肯尼亚法院为此已依法裁决肯尼亚警方违法;但是,肯尼亚政府我行我素,不管三七二十一,将生米做成熟饭!转眼,这群台湾诈骗嫌犯已经在大陆电视上认罪了!何其神速! 对此,马英九总统表示:陆方强行带走我国国民、未事先通知我方,有违程序正义;政府将尽最大努力保护国民。 新科总统蔡英文亦不甘寂寞,做出措辞激烈的表态,表示对大陆和肯尼亚“最严厉的谴责和最强烈的抗议” 嘻嘻,弱国无外交,台湾在肯尼亚并无外交代表,与肯尼亚官方根本说不上话! 马总统不愧为哈佛法学博士,一针见血地指出此事“有违程序正义”;然马总统时空观念倒错,眼下不是当年“非洲先生”杨西昆在黑非洲漫撒金钱,得风得雨的老黄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如今北京是大富豪,撒钱如同天女散花!谓予不信,2016年4月8日,这群台湾诈骗犯被送往大陆的同一天,肯尼亚政府即从北京手中取得高达6亿美金的贷款,用于解决国内的财政赤字! 一手交钱,一手交人!鬼才相信这是一种巧合! 较之6亿美元巨款,这群台湾鼠辈何足道哉! 6亿美元巨款入袋,肯尼亚人自是安乐陶然;目前仍有15名台湾诈骗嫌犯被拘押在肯尼亚监狱;由于有肯尼亚法院的禁制令,不会马上被遣至大陆。然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北京继续“钱”进内罗毕,相信肯尼亚人还能从法律层面找到变通办法,将他们送往大陆。 请问:单就肯尼亚遣返台湾诈骗嫌犯事件而言,台湾司法体系与大陆司法体系,哪一个符合实质正义?显然是后者! 法律是政治的一种表现形式,原本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也是统治阶级实现其利益的工具;法律是白纸黑字,谁来解释?各色人等都能做出解释,但是最终的解释权属于强者! 台湾名嘴周玉蔻扬言台湾应当派F-16军机来大陆营救诈骗犯,无非是弱者自我解嘲;完全符合台湾民众的“娱乐政治化”、“政治娱乐化”的大趋势!
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间的关系,法学界历来争论不休;程序正义即所谓的“看得见的正义”,实质上就是指裁判过程(相对于裁判结果而言)的公平;按照法律,不枉不纵,严格遵守程序正义、实现实质正义,这是法治国家的精神;然而, 这种理想状态,在当今这个不完美的世界是通不过的,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往往难以两全!某些时候,只能牺牲程序正义以顾全实质正义!最光辉最典范的事例,即是美国击杀本.拉登! 为了给九一一事件的数千冤魂复仇,老子先宰了你再说!美国将程序正义及国家法一脚踢开,出入主权国家巴基斯坦如同无人之境!
牺牲程序正义以顾全实质正义,北京也曾有值得称道的光辉案例—— 张子强,江湖绰号“大富豪”,是香港一个黑社会犯罪集团首脑。他曾策划绑架著名香港富豪李嘉诚的长子李泽钜和香港富豪郭炳湘,获得数亿港元赎金,其犯罪所得金额之高,曾录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 按照香港司法体系,审判绑架案,受害人必须当庭指认绑匪并接受控辩双方的交叉质询,而以李嘉诚、李泽钜、郭炳湘的显赫身份,根本不可能为之,故香港司法体系无法给张子强定罪;而按照大陆司法体系,只要众绑匪的口供彼此印证,再加上被害者提供书面证词,即万事大吉! 后来,张子强从内地非法购买800公斤烈性炸药,充其量只是犯罪准备活动;而落入大陆法网后,丧钟敲响,万劫不复! 由于张子强是香港市民,犯罪地点分别在内地和香港,关于张子强是否应该由内地司法机关审判,各种言论铺天盖地。但是北京坚定地认定,张子强许多犯罪活动均在内地发生,内地司法机关对张子强的审判是有法可依的;其辩护律师希望香港特区法院引渡他回港受审,他们援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张子强的几起重大绑架案,都发生在没有死刑的香港;而北京却据以处决张子强,显然与法不合;然北京一句话抄百总,拒绝引渡张子强;于是乎张子强在争议声中伏法,大快人心! 在人类历史上,刑罚的产生,就是为了追求报复性正义;国家通过对等的报复性刑罚平衡罪犯对受害者的损害,是所谓实质正义!
台湾人,通过诈骗电话,骗走的是中国人的钱,根据国际法,大陆真的权力审理这些台湾中国人,这个抓捕、引渡、审判的权力,在受侵害的国家手中。
仿佛是要给肯尼亚遣返台湾诈骗嫌犯事件提供作为一个平息汹汹舆情的注脚:大陆公安在马来西亚查获52名台籍诈欺犯,其中20人遣返台湾后“落地放人”;刑事局长刘柏良对此表示,警方原已从马来西亚取得部分事证,但台湾采取严格证据认定,因目前证据不足无法取得传票,只得将20人全部释放。
这些坏蛋到达台北机场即获得自由,轻松得有若刚刚结束一场春游;而此时此刻,他们的难兄难弟被羁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正所谓:本是同根生,待遇如云泥! 请问:单就张子强案而言,香港司法体系与大陆司法体系,哪一个符合实质正义?显然是后者! 中国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安峰山就此发表谈话说,台湾方面的这一做法只会纵容日益猖獗的跨境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是对众多受害者权益的漠视和再度伤害,损害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的合作 台湾警方释放这些电信诈骗嫌疑人,在台湾岛内引来批评的声音。 世人欣喜地看到,肯尼亚遣返台湾诈骗嫌犯事件的正面效应已然出现; 台湾警方总算有了一点小小不然的进步:对于另外32名仍在大马的台籍嫌犯,刑事局倾向“冷处理”暂缓遣返,视后续与大陆协商,大陆给予证据卷证后再处理。 继肯尼亚、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后,越南警方近日也破获一起跨国诈骗案,6名台湾人与若干越南人涉案,受害人均为越南人。对此,台湾外交部称,须尊重越南享有优先司法管辖权。 这些台湾诈骗嫌犯饱受异国铁窗之苦,实为列国民众之福! 张子强的人头落地,使得香港此后十几年未见超级富豪绑架案;而今次肯尼亚遣返台湾诈骗嫌犯事件,也将使横行天下的台湾诈骗嫌犯不得不有所收敛(诈骗罪也有可能掉脑袋!在大陆,诈骗金额超过人民币亿元,则有可能处以死刑!),善哉善哉! 前不久,北京以非正常方式将几名香港书商带回大陆,笔者曾经严词抨击;而今而后,如果北京以非正常方式从世界各地将台湾诈骗犯带回大陆,笔者举双手双脚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