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屋前屋自住,后屋 (ADU) 出租,稅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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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美华人网)
根據自己研究,假設自住房一年 depreciation 兩萬,地稅一萬,利息兩萬,雜費五千。
本來自住只有一年一萬元抵稅額。
出租後屋可將以上支出百分之四十(按房間數量)作為 expense . 支出=$22000;
假如後屋租金收入=20000,所剩 $2000 抵稅額可抵消其他出租房收入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