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不管是谁执政,反对华人的目标是不会改变的。 在反华的大氛围下,那些看起来像华人其实不是华人的人,任何一条反华的消息,都会让他们打了鸡血一般的激动不已。蝇蚊的嗡嗡声,骤然提高了好几个分贝。 而真正的华人,我们要扪心自问,如何团结以对?抛弃幻想,面对现实,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keaidedabaicai 发表于 2021-02-04 19:39
回复 10楼bigjohn123456的帖子 为什么要抱着零和游戏的思维呢?发达的和不发达的华人, 必须是对立的关系吗? 在美国这个环境,我们的考虑任何时候都应该是让华人的权益扩大。任何一个发达的华人都是对华人群体有益的事情,任何一个落难的华人,都是对华人群体不利的事情。 犹太人和华人人数差不多,却能掌握极大的资源和权利,我们为什么做不到? keaidedabaicai 发表于 2021-02-04 20:14
回复 13楼bigjohn123456的帖子 他在国内用知识取得成功,我会为他的成功感到高兴。 规则都是由强者来定的。关于知识产权,李敖有很多的著名的评论,您可以参考一下。 美华的路,不是现在才开始堵,请看一下排华法案。 keaidedabaicai 发表于 2021-02-04 20:26
赶紧募捐打官司,要不然就是不团结 -- 骗捐集团 QLXF 发表于 2021-02-04 19:00
Gofundme page? bigjohn123456 发表于 2021-02-04 19:08
原来已经逃窜回国了 lilywin 发表于 2021-02-04 21:05
回复 17楼Grace222的帖子 拼音不好吗?强者才用自己的语言,用自己的传统。 假定您姓李,您的名字是Grace Li 而不是用 Li Grace 吧? 但是您去查一下,西方人对于中国王者的名字翻译,从来都是尊重中国的规则。比如Mao Zedong, Deng,什么时候见过姓在后面的? keaidedabaicai 发表于 2021-02-04 20:55
“杨林2019年8月回到中国,至今尚未返美” 你发文也不读读吗? 美帝政府这么搞不行呀,这是打草惊蛇啊!应该像搞天津张浩那样钓鱼执法才对呀 雁过 发表于 2021-02-04 21:20
人不在美国,美帝爱咋写咋写!可以痛痛快快的把所有的罪名都安上。反正死无对证。。哎,江河日下啊,这么玩,让人好生发笑。张浩再来一个才是正理。 雁过 发表于 2021-02-04 21:23
对,一定要申请回美上庭告美国政府。又一个冤假错案! ssc 发表于 2021-02-04 21:38
回复 6楼keaidedabaicai的帖子 感谢你不远万里翻墙注册账号来表达你对美华的担忧。 ssc 发表于 2021-02-04 21:33
回复 6楼keaidedabaicai的帖子 什么时候又有过不反华的社会氛围啊? 吃樱桃的小猪 发表于 2021-02-04 20:35
回复 35楼shiashia的帖子 既然您认可同胞,不如听听十几亿同胞的意见,是该支持杨还是该反对杨?还是说,那十几亿都不是同胞? keaidedabaicai 发表于 2021-02-04 22:55
****** 已经逃窜回国了 https://www.voachinese.com/a/chinese-professor-charged-fraudulation-/5764948.html “华盛顿 — 美国官员说,前佛罗里达大学一名教授和研究人员欺诈性地获得了180万美元的联邦赠款,同时隐瞒了他从中国政府获得的支持,以及他在中国成立的公司获得的利润。 星期三(2月4日)发布的起诉书中, 43岁的中国公民杨林(音译Lin Yang)被控以6项电汇欺诈和4项向美国代理机构作出虚假陈述的罪名。 杨林2019年8月回到中国,至今尚未返美。 美国佛罗里达州北区联邦法院检察官劳伦斯·基夫(Lawrence Keefe)在一份声明中说:“用于资助杨的纳税人的钱应该令美国人的健康福祉受益。但是我们的起诉书指出,杨从事了蓄意欺诈行为,因此他可以获得更多中共政府的研究目标,并让他自己的生意获益。” 根据起诉书,杨林获得了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的资助,以开发一种称为“MuscleMiner”的肌肉成像技术。2014年9月到2019年7月间,杨林是佛罗里达大学一项由国立卫生研究院自主的研究项目的首席研究员。 检查官还指出,杨林在2016年在中国成立了一家名为“深度信息学”(Deep Informatics)的公司。他还因为和西北工业大学有关联被纳入中国的“千人计划”。 根据起诉书,杨林在美国有意隐瞒了自己在中国的生意,以及参与中国政府的人才计划。检查官说,杨林多次向国立卫生研究院和佛罗里达大学提供虚假陈述和故意掩瞒的资料等。 杨林被控的每项电汇欺诈罪名都最多可判20年监禁和25万美元罚款;每一项对美国机构提供虚假陈述的罪名最多可判刑5年,罚款25万美元。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杰克逊维尔分部和卫生部-检察长办公室(HHS-OIG)参与了该案调查。” https://www.wtxl.com/news/florida-news/former-uf-professor-indicted-for-scheme-to-defraud-nih-uf-colluding-with-china lilywin 发表于 2021-02-04 18:58
回复 18楼bigjohn123456的帖子 先在华人里面统一认识。先把那些 那些看似华人其实不是华人的人 和正常的华人区别开来。这个实现了,其他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当年我们怎么帮梁警官,我们也能同样的帮助任何一位遭受不公待遇的华人,从胜利走向胜利。 keaidedabaicai 发表于 2021-02-04 21:00
像这样偷东西的人,是在损害华人的利益. 甜烧饼 发表于 2021-02-04 23:23
这种以后不能回美国了 但是 是不是也不能去其他欧洲国家了? Gooood 发表于 2021-02-04 20:03
您才认可同胞。您全家都认可同胞。 Wanfeiche 发表于 2021-02-04 23:05
我和我全家当然都认可十几亿的同胞,显而易见。 您和您全家如果不认可的话,那才是极其奇怪的事,不是吗? keaidedabaicai 发表于 2021-02-05 01:18
大家别跟翻墙过来的理论了,浪费时间。信息都不对等,怎么交流?直接屏蔽掉就干净了。bravov 发表于 2021-02-05 08:36
认可同胞要在遵守所在国法治的前提下,而且更多的是在文化传统层面。因为所处的不同国家可能有conflict of interest, 自己要注意远离。 举个简单的例子,你亲戚朋友很多在公司A, 你在公司B, A和B有竞争关系,你和亲戚朋友保持亲近关系可以是平时聚会互相帮忙,但不能损害自己公司的利益帮助亲戚朋友的公司。你实在想帮他们的公司就跳槽到A好了。 Inferno 发表于 2021-02-05 08:35
180万美元的联邦赠款?什么时候美国政府有赠款?黑华人的不得好死 vwot 发表于 2021-02-05 10:36
这些脚踏两只船的害了老实脚踏一只船的,以后政策对华人科研人员可能越来越不好 华! 发表于 2021-02-04 19:57
****** 杨林已经逃窜回国了 https://www.voachinese.com/a/chinese-professor-charged-fraudulation-/5764948.html “华盛顿 — 美国官员说,前佛罗里达大学一名教授和研究人员欺诈性地获得了180万美元的联邦赠款,同时隐瞒了他从中国政府获得的支持,以及他在中国成立的公司获得的利润。 星期三(2月4日)发布的起诉书中, 43岁的中国公民杨林(音译Lin Yang)被控以6项电汇欺诈和4项向美国代理机构作出虚假陈述的罪名。 杨林2019年8月回到中国,至今尚未返美。 美国佛罗里达州北区联邦法院检察官劳伦斯·基夫(Lawrence Keefe)在一份声明中说:“用于资助杨的纳税人的钱应该令美国人的健康福祉受益。但是我们的起诉书指出,杨从事了蓄意欺诈行为,因此他可以获得更多中共政府的研究目标,并让他自己的生意获益。” 根据起诉书,杨林获得了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的资助,以开发一种称为“MuscleMiner”的肌肉成像技术。2014年9月到2019年7月间,杨林是佛罗里达大学一项由国立卫生研究院自主的研究项目的首席研究员。 检查官还指出,杨林在2016年在中国成立了一家名为“深度信息学”(Deep Informatics)的公司。他还因为和西北工业大学有关联被纳入中国的“千人计划”。 根据起诉书,杨林在美国有意隐瞒了自己在中国的生意,以及参与中国政府的人才计划。检查官说,杨林多次向国立卫生研究院和佛罗里达大学提供虚假陈述和故意掩瞒的资料等。 杨林被控的每项电汇欺诈罪名都最多可判20年监禁和25万美元罚款;每一项对美国机构提供虚假陈述的罪名最多可判刑5年,罚款25万美元。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杰克逊维尔分部和卫生部-检察长办公室(HHS-OIG)参与了该案调查。” https://www.wtxl.com/news/florida-news/former-uf-professor-indicted-for-scheme-to-defraud-nih-uf-colluding-with-china lilywin 发表于 2021-02-04 18:58
您提及的三点:尊重所在国法律,尊重所在国文化传统,规避利益冲突。 这三条请先让美国统治集团遵守。众所周知,他们在世界各国从来没有执行过这三条。例子我就不举了。 但是我们华人总不至于堕落到和这些人一样,所以,我主张华人要尊重所在国的法律。 不过,不公正的法律是不在此例的,比如,排华法案,几百年来的奴隶制法律,形形色色的种族歧视法案。 我们要尊重美国的保护个人名誉的法律。想给人定罪,请拿出无懈可击的真凭实据。一件官司只要没走完上诉的最后阶段,名誉权始终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对于同胞我们更加应该去保护维护他们的声誉。 keaidedabaicai 发表于 2021-02-05 18:40
像这样的帖子,居心不良,故意选用 “逃之夭夭”,“逃窜”的字眼,这些心胸狭窄的人,故意吸引眼球,巴不得其他华人遭殃。这一类人常年充斥在这个论坛上的,难怪一团乌烟瘴气。 keaidedabaicai 发表于 2021-02-05 18:59
12 Angry Men (1957 film) - Wikipedia 这部半个多世纪的影片,当年的制作成本、特殊效果可以说不值一提。但是,在任何一个世界经典电影的排行榜里面,都少不了它。 建议那些巴不得把自己同胞一棍子打死的,少说话,多学习。 多看看这样的电影,提高自己的修养,也顺便扫一下自己的法盲。 keaidedabaicai 发表于 2021-02-05 19:32
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是华人的优良传统。 总有莫名其妙的不多的几个人,整天靠贬低别人来拉高自己,阴阳怪气,恶言恶语,唯恐别人不遭殃不倒霉。 我真心建议这些人,好好想想,如此美好的人生,成天活在负能量之中,您不觉得累吗? 希望阳光早点照进他们的受伤的心灵,让他们活的更积极阳光一点。 keaidedabaicai 发表于 2021-02-05 20:24
https://www.voachinese.com/a/chinese-professor-charged-fraudulation-/5764948.html
“华盛顿 — 美国官员说,前佛罗里达大学一名教授和研究人员欺诈性地获得了180万美元的联邦赠款,同时隐瞒了他从中国政府获得的支持,以及他在中国成立的公司获得的利润。 星期三(2月4日)发布的起诉书中, 43岁的中国公民杨林(音译Lin Yang)被控以6项电汇欺诈和4项向美国代理机构作出虚假陈述的罪名。 杨林2019年8月回到中国,至今尚未返美。 美国佛罗里达州北区联邦法院检察官劳伦斯·基夫(Lawrence Keefe)在一份声明中说:“用于资助杨的纳税人的钱应该令美国人的健康福祉受益。但是我们的起诉书指出,杨从事了蓄意欺诈行为,因此他可以获得更多中共政府的研究目标,并让他自己的生意获益。” 根据起诉书,杨林获得了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的资助,以开发一种称为“MuscleMiner”的肌肉成像技术。2014年9月到2019年7月间,杨林是佛罗里达大学一项由国立卫生研究院自主的研究项目的首席研究员。 检查官还指出,杨林在2016年在中国成立了一家名为“深度信息学”(Deep Informatics)的公司。他还因为和西北工业大学有关联被纳入中国的“千人计划”。 根据起诉书,杨林在美国有意隐瞒了自己在中国的生意,以及参与中国政府的人才计划。检查官说,杨林多次向国立卫生研究院和佛罗里达大学提供虚假陈述和故意掩瞒的资料等。 杨林被控的每项电汇欺诈罪名都最多可判20年监禁和25万美元罚款;每一项对美国机构提供虚假陈述的罪名最多可判刑5年,罚款25万美元。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杰克逊维尔分部和卫生部-检察长办公室(HHS-OIG)参与了该案调查。”
https://www.wtxl.com/news/florida-news/former-uf-professor-indicted-for-scheme-to-defraud-nih-uf-colluding-with-china
教授们号召捐款也不容易 在陈刚事件之前,影响力不够 在陈刚事件之后,信用度不够
这个看上去,检察官手里有证据 学术工业双丰收,长江后浪推前浪
人家成功的创业者逃回祖国怀抱,吃香喝辣泡马子,一些人自己温饱都还未必能解决却要强行把自己或者他人跟杨林这样的温拿捆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 https://m.cyzone.cn/founder/3459437
杨林要是知道屌丝们这么关心他的命运,会感激涕零么?
为什么要抱着零和游戏的思维呢?发达的和不发达的华人, 必须是对立的关系吗? 在美国这个环境,我们的考虑任何时候都应该是让华人的权益扩大。任何一个发达的华人都是对华人群体有益的事情,任何一个落难的华人,都是对华人群体不利的事情。 犹太人和华人人数差不多,却能掌握极大的资源和权利,我们为什么做不到?
杨林这种,不是说偷了技术在美国发展,美国是他的擦脚布,本质上人家是要回国圈钱的。 他即使在国内混得好,跟海外华人有啥关系啊?更何况人家是要把其他美华的路给堵死的。
印度人搞外包造假,是实实在在造福了美国的印度人跟要来美国的印度人的。
这里面的区别你看得清么?
他在国内用知识取得成功,我会为他的成功感到高兴。 规则都是由强者来定的。关于知识产权,李敖有很多的著名的评论,您可以参考一下。 美华的路,不是现在才开始堵,请看一下排华法案。
什么时候又有过不反华的社会氛围啊?
好耳熟的言论,再一看注册时间加拼音系列id,劝大家少浪费时间了。
具体点,如何提高美华的地位? 捐钱给杨林打官司还是白宫请愿要求drop 杨林的case?
拼音不好吗?强者才用自己的语言,用自己的传统。 假定您姓李,您的名字是Grace Li 而不是用 Li Grace 吧? 但是您去查一下,西方人对于中国王者的名字翻译,从来都是尊重中国的规则。比如Mao Zedong, Deng,什么时候见过姓在后面的?
打啥官司?在中国待的好好的就好了。美帝政府这么搞岂不是打草惊蛇了?应该像搞天津张浩那样钓鱼执法才对呀
先在华人里面统一认识。先把那些 那些看似华人其实不是华人的人 和正常的华人区别开来。这个实现了,其他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当年我们怎么帮梁警官,我们也能同样的帮助任何一位遭受不公待遇的华人,从胜利走向胜利。
Fund你个头,人家在中国待的好好的就好了。美帝政府这么搞岂不是打草惊蛇了?应该像搞天津张浩那样钓鱼执法才对呀
要点脸吧,不是高级黑的话
“杨林2019年8月回到中国,至今尚未返美”
你发文也不读读吗? 美帝政府这么搞不行呀,这是打草惊蛇啊!应该像搞天津张浩那样钓鱼执法才对呀
强者??拼音哪里来的?假设倒退100年。。你的名字怎么发音的你会吗?还王者?亡者腊肉吧。。入乡随俗你的传统没教会你吗?如果你在美国希望你下次用你强者的尊严来填写所有表格。。。千万表写反了。
你想让我们来美国留学的当中国的间谍,明着说不就完了。 顺便,你要继续教唆大家当间谍,相信也是一种犯罪。
感谢你不远万里翻墙注册账号来表达你对美华的担忧。
哎,读得不够仔细
对,一定要申请回美上庭告美国政府。又一个冤假错案!
有病来屎坑花倾家荡产的钱来给自己洗莫须有的罪。
他们害了美国,也害了我们,就是蛀虫。还华人利益扩大,不害我们其他华人就不错了,他的利益越大我们的就越小。
不用客气,应该的。另外,墙是好东西。墙可以抵御异形和病毒。 除我之外,还有祖国十多亿同胞做美华的后盾。只有傻瓜才会和自己的同胞为敌,让亲者痛,仇者快。
麻烦你把1米钱先给准备好了。
你想当然了, 老兄。费时费钱费力的和一堆不知所云的美政府Fight,靠个人力量?
等到东风压倒西风的时候,看还有人敢反华吗
既然您认可同胞,不如听听十几亿同胞的意见,是该支持杨还是该反对杨?还是说,那十几亿都不是同胞?
您才认可同胞。您全家都认可同胞。
真的是事出有因.
像这样偷东西的人,是在损害华人的利益.
#14;#6; 你的帖子应该是国内翻墙出来的吧?刚刚注册的ID,一个劲儿的号召美华反美吗?!嫌大家受影响不够大吗?!
居心叵测。!!!
又带节奏了 被抓不是因为他偷东西的错,反而是警察的错?你还要说警察是强盗?
美华早统一认识了 你就别忙了,越抹越黑
德州那个教授的我好几个微信群都收到捐款请求
杨林这种败类,损害的不仅是在美华人的声誉,更是中国的国家形象和利益! 他们使得世界人民产生误解,认为近些年中国的飞速发展,靠的是偷窃别国技术。 中国的发展,主要靠的是国内百姓996的奋斗,同时不可否认的是和国外进行的正常科技交流(拜Internet和前些年宽松的国际环境所赐)。 无耻地偷窃,只会使正常的中国人感到羞耻,也会逼别的国家关上正常交往的大门
改名字办个新护照,去哪儿都行
我和我全家当然都认可十几亿的同胞,显而易见。 您和您全家如果不认可的话,那才是极其奇怪的事,不是吗?
看来BLM真是白白折腾了半天,这里有一位警察的铁粉。 您还真是法盲,原来警察永远是没错的,只要警察去抓的,那就一定是偷了东西的。
好像您信口开河给人凭白无故的扣个小偷的罪名,就维护了华人的利益似的。请拿出您的证据来。 在我看,您才是胡说八道坏人名誉的人。
你一个墙内的人连基本思维能力都没有当然觉得极其奇怪了 不是吗。
那些拼音id新注册的 什么可爱大白菜 什么朱一龙都屏蔽掉就清净了 反正都翻墙来带节奏的 又特别容易识别
认可同胞要在遵守所在国法治的前提下,而且更多的是在文化传统层面。因为所处的不同国家可能有conflict of interest, 自己要注意远离。 举个简单的例子,你亲戚朋友很多在公司A, 你在公司B, A和B有竞争关系,你和亲戚朋友保持亲近关系可以是平时聚会互相帮忙,但不能损害自己公司的利益帮助亲戚朋友的公司。你实在想帮他们的公司就跳槽到A好了。
那一串ID真的都看眼熟了,披着马甲轮翻上。不理让他们自嗨就是。
你还跟wm讲什么道理啊,他们就是故意混淆是非的。 对于wm,不用客气,直接骂回去就是了。
Grant呗 正常翻译为拨款
看到“团结以对”就知道你是神马来路了
不过换个角度长远地想,这对于海外华人认清自己的形式是很有帮助的
调整自己的立场是海外华人自己需要做的
捐款?
您提及的三点:尊重所在国法律,尊重所在国文化传统,规避利益冲突。 这三条请先让美国统治集团遵守。众所周知,他们在世界各国从来没有执行过这三条。例子我就不举了。 但是我们华人总不至于堕落到和这些人一样,所以,我主张华人要尊重所在国的法律。 不过,不公正的法律是不在此例的,比如,排华法案,几百年来的奴隶制法律,形形色色的种族歧视法案。 我们要尊重美国的保护个人名誉的法律。想给人定罪,请拿出无懈可击的真凭实据。一件官司只要没走完上诉的最后阶段,名誉权始终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对于同胞我们更加应该去保护维护他们的声誉。
像这样的帖子,居心不良,故意选用 “逃之夭夭”,“逃窜”的字眼,这些心胸狭窄的人,故意吸引眼球,巴不得其他华人遭殃。这一类人常年充斥在这个论坛上的,难怪一团乌烟瘴气。
这么早就起床上班了?今天是周末呀
乌烟瘴气不怕的 组织不是派你们来打扫来了嘛
您全家都认可同胞,由您全家去保护维护同胞们的声誉就够了呀 难道人手不够吗
这部半个多世纪的影片,当年的制作成本、特殊效果可以说不值一提。但是,在任何一个世界经典电影的排行榜里面,都少不了它。 建议那些巴不得把自己同胞一棍子打死的,少说话,多学习。 多看看这样的电影,提高自己的修养,也顺便扫一下自己的法盲。
您全家都认可同胞 怎么不少说话,也顺便扫一下自己的法盲呢?
好心劝你一句,想给海外华人洗脑,你思维能力还达不到那个层次。。。你没发现都没有人认真的跟你在实质内容上交流吗 都是围观你笑话的 还是早点洗洗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