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可以拒绝你入境。能不能保持绿卡那是法庭结论,但你能不能入境是海关说了算 。你可以在被拒绝入境后在机场请律师打官司。机场吃住几个月。你会吗?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s cannot be refused entry unless their travel was not brief (more than 180 days) or they engaged in illegal activity after leaving the United States as defined in 8 U.S.C. 1101(a)(13).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黎洁妨害传染病防治一审刑事判决书》。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认定,黎洁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判决黎洁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判决书显示,黎洁,女,1982年5月12日出生于四川省泸州市,汉族,博士研究生文化,原系美国百健生物制药公司员工,案发前住美国马萨诸塞州,因涉嫌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2020年5月20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0年6月1日被批准逮捕(未执行),同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根据判决书,黎洁与家人长期在美国工作生活,2020年3月初出现发热、身体乏力等症状,多次到当地医院就诊未见好转。期间,黎洁的同事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3月11日(以下均为当地时间),黎洁再次就医时,医院对其进行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但在检测结果未出时,黎洁决定回国治疗,与家人从美国波士顿乘飞机经洛杉矶中转,乘坐国航CA988号航班回国。 为顺利登机,黎洁在登机前服用退烧药降低体温,通过体温检测。 登机后,在航班要求旅客主动申报发热等不适症状时,黎洁未申报,未如实回答机组人员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询问。 3月13日,黎洁及家人抵达北京首都机场,黎洁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63人被采取隔离措施。黎洁后被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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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name ever used 那一栏填no?
入籍时候改个名字就行了
USCIS如果看到申请人主动承认有在美国之外的criminal conviction, 是不会批准入籍申请的.
即使美国人不看中国的法律, 那也不是移民局说了算的. 难道美国政府面对一个承认自己国外有犯罪记录的人说 "哦, 你那罪不算犯罪, 故意传染中国人活该, 都死了才好呢" 么?
问题是以后他们要不要入籍. 入籍N-400表格里有这个问题
Have you EVER been convicted of a crime or offense?
要回答YES (如果有任何traffic ticket也要回答YES), 然后后面有个表格要具体解释.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我细查了一下, 这是100%的criminal conviction.
如果USCIS/FBI背景调查, 100%查不出来的 (看新闻啥的不算, 人家也不会看中国的新闻看你是否被中国政府法院定罪了)
如果自己交代了, 那让不让你入籍, 就是USCIS/FBI说了算的.
个人认为, 大概率入不了籍 (如果他们提交了入籍申请的话)
她老公是共犯,为什么不判刑?他老公学校也应该把这种人给开除了吧。
🛋️ 沙发板凳
她这算有案底了么?好像美国的工作也丢了吧?
估计不用执行。
那就和没判刑一样啊
又不是FBI抓华间谍。
她老公是某学校统计系的faculty,美国公民
判刑不逮捕不坐牢不等于没判
就是一年内不犯事了就不服了。就好像死缓,就是在服役期间不犯事就不用死了。
绝大部分人在缓期执行期间都会乖乖的,那么到时候一评估,就会免于执行。
单纯有不可控原因非主动放弃居留本身不一定是问题,我知道有个老头回台湾几个月后重病,手术后康复期不能旅行,过了两年才回来,拿医生证明,顺利保住绿卡入境。 不过她这个,疫情期间不管他人恶意隐瞒乱飞,导致刑事犯罪记录,真不好说。
怎么会见不到?孩子不是带回去了吗?而且又没抓去坐牢
那到底结论是啥? 是坐还是不坐牢啊?
她不是全家回国的吗?她是缓刑啊,为啥见不到家人?
你只看故事不看短贴子啊。。。。前面有说啊。
不用收监
就算怕美国不安全要回国也不至于这样啊,她还没入籍,跟公司好好地辞职了,在家里蹲两周等这病转阴了,夏天多花点机票钱也就走了。搞成现在这样真是不知所谓。
老公和孩子又不需要连坐,难道不回美国生活吗?老公不回去上班,大家都喝西北风吗?傻傻地留在中国继续被批斗吗?
她申请签证和绿卡还是得把这个criminal record加上的。而且她前一份工作离职也不是走的正常离职手续,跟公司招呼不打一声就跑,违反公司的隔离policy+翘班被公司开了的,这个背景调查做出来,再要找到同类型的工作够呛了。
不能如此理解。缓刑一年有期一年。等于说先放你出去观察一年,如果不违规就不再收监。如果违规立马进去蹲一年。
国内的犯罪记录,美国查不到吧?
纯疑问~
查不到。但美国要求你办绿卡要提供国内无犯罪公证。你有记录很难办公正。
谢谢科普
她真是得不偿失的典型了,想不到这么精明的人能犯在这事儿上
申请签证时得填写有无犯罪记录呀。至于她是不是要撒谎,再给自己埋个定时炸弹那另说。
别的不说,她belmont的房子还是涨疯了的
美国现在疫情那么严重,回来干嘛!
是的,她被抓了典型,挂在人民日报头版头条上批斗。美国公司这边也开除了,以后找工作很难了。再办绿卡,要解释这个案子,也很麻烦了。如果不能长期和老公孩子一起生活的话,很有被离婚的可能。
改个名字重新开始吧,一次错误决定,不应该毁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她已经付出了代价
那她可以回美国吗
再申请绿卡和公民时,要回答有没犯罪记录,她这个如果说谎太容易作死了
现在没犯罪记录要公证了?记得以前肯定是不需要的
缓刑期间不能出国。定期向当地司法局报道。学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定期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改造。严格按照司法局指示行动。
😂
国内的犯罪记录美国查不到吧?
基本来不了美国了。
改个名字又不能销记录,很多时候还得填曾用名呢
她又没被收监孩子为什么不能跟她一起?自己做了蠢事祸害两航班的人难道还要被同情?被批斗不是她自找的吗?他们老老实实窝家里不隐瞒不一路祸害别人会闹到现在这样吗?
我认识的留学后办理职业移民的都没有要,我知道几个被要求提供的都是来美时间很短办婚姻绿卡的,我有个同事是留学之后留下来嫁了个老移民家办的婚姻绿卡,就没有被要无刑事犯罪公证,但是她老公家其他兄弟姐妹有给配偶办理婚姻绿卡被要了。
还是外国护照好,既不会被扣个千里投毒的帽子🧢更不会被判刑
缓刑期间老老实实不要乱说乱动就不需要再服刑。缓刑主要起了两个作用,一是威慑,二是留下刑事记录,比较适用触犯刑法但是对社会没有危害的人。
为什么来不了美国?
她老公没有证据吃药隐瞒本人病情吧,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又不是他押着他老婆飞的,不必连坐吧?
当然不是,criminal records 跟你一辈子,不过如果回了美国就无所谓,反正找工作也不会查国外的记录,除非是需要clearance的。
人家已经有绿卡了,申请公民的时候实话实说基本不会没有任何问题。
她这个事情,即使不说中国的刑事犯罪记录,之前恶意吃药隐瞒病情飞,也被报道了,影响挺大的,我觉得很多人知道,她被原来雇主处分了,他们行业里面大概率知道。
只有需要申请clearance的工作和申请公民才需要填这么详细。对她来说,最简单的就是改个名,对找工作没有任何影响。
改名了之后找什么工作?不需要经验学历的?不然你怎么提供学历和工作经验供新雇主做背景调查?
美国都来不了。说什么工作。 绿卡滞留海外超过一年,入海关的时候问什么原因,答在中国服缓刑。海关说哦这样那你还有脸来闯关。
這跟什麼綠卡沒關係,是看你是在美國境內轉身份(adjustment of status-AOS)還是通過境外使領館辦移民簽證(consular processing-CP)有關。
因為職業移民大都會選擇在境內轉身份(AOS) (當然你願意的話也可以選擇CP,視個人的需要),所以無需提供無犯罪紀錄證明。同理要是婚綠的人也是在美國境內而且選擇AOS的話也無需提供無犯罪紀錄證明。
總之,只有向海外使領館申請移民簽證(CP)的時候才需要無犯罪紀錄證明,AOS的都不需要。
黎潔的情況是她很難先進入美國境內再申請AOS,所以十之八九是要開犯罪紀錄的。
所以带着传染给别人的风险回国,被判刑还可能坐牢,这叫做明智有魄力?还有人给点赞?这都什么三观?!
现在的美国绿卡和公民的吸引力比以前差太多了。对大多说精英来说,这玩意又当然是更好,没有的话海归回国也不是多大的事情。中美之间的收入购买力差距不是80年代的100倍,现如今也就2-3倍而已。 2010年之后基本就听不到中国人偷渡的消息,就是最好的明证。
缓刑期间还是正常在外面生活吗?那岂不是等于没判?
也就是说死刑, 但是缓刑, 乖乖的, 然后就不用死了, 那实际上比判个三年但没有缓刑还轻呢, 因为那个还需要真的去坐三年牢呢。
你说中美差距小了,海龟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都是事实。可把个判刑的事也要硬凹到这上边真是外宣让人反感的地方。
嗯
看你着急的。看到什么都是外宣。 真为你可怜,希望你偏执和敏感的性格不要遗传给下一代。
同意
美国找普通工作又不会调查海外的犯罪记录,改名主要是防备同事没事Google出来你的黑历史
在美国,只有移民法庭可以吊销永久居民身份,海关没有这个权力。海关如果怀疑她有问题,最多就是没收绿卡那张卡片,让她上厅而已。这种老公孩子是公民,美国有房产的,移民法官100%会给她第二次机会。
拜托,人家都绿卡了还申请什么AOS?
所以6亿1000不是人?
海关可以拒绝你入境。能不能保持绿卡那是法庭结论,但你能不能入境是海关说了算 。你可以在被拒绝入境后在机场请律师打官司。机场吃住几个月。你会吗?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s cannot be refused entry unless their travel was not brief (more than 180 days) or they engaged in illegal activity after leaving the United States as defined in 8 U.S.C. 1101(a)(13).
不可怜
那不是求仁得仁,恭喜她!
要是别人因为她而染病死亡呢?现在是事后来说,她接触的人好像没有死亡的,可是在当时,她的行为就是置他人于致命的危险之中…… 这人就是道德败坏!活该!
就是啊。 她这个说蓄意谋杀也不过分,明知道自己染上疫情,还四处传播,…
这是两码事好吧? 她是因为染了新冠,还隐瞒,回国。重点在于她隐瞒的这种行为。别人会因为不知情而被感染。 是不是美华,都不是重点。发现好多人动不动捆绑美华,这两天那几个教授也是,自己知法犯法,贪钱拿好处的时候没想起来美华,出了事情,来找美华捐款。恶不恶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