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贵 laiquziyou 发表于 2020-12-23 11:52
星爷怎么这么抠门?又没有子女,要那么多钱干嘛呢? 因为小时候穷怕了? fulizi 发表于 2020-12-23 13:09
有点太没风度了 热恋时说的话翻脸不认人 还说得如此理直气壮 人间不拆 发表于 2020-12-23 14:07
12月23日,周星驰被旧爱于文凤追讨7000万港元佣金案判决,法官裁定于文凤败诉,驳回其入禀申请,于文凤须支付全部讼费。
代表周星驰的律师萧一峰在庭外表示,周星驰作为案中被告,从来都处于被动角色,周星驰希望这次判决后,事件可从此画上句号。 周星驰曾与“白富美”于文凤相恋12年,两人在2010年分手之后,因为佣金一事翻脸,之后于文凤即使有新恋情,依旧紧咬周星驰不放,要求对方支付7000万港元投资佣金。
这场世纪官司打了差不多十年,前段时间终于进入最后审讯阶段,周星驰与于文凤先后出庭作供。
据庭上证供,于文凤要求追讨周星驰数个投资项目利润10%佣金,包括山顶豪宅“天比高”12号屋、大埔豪宅“比华利山”3个单位连5个车位,以及周星驰旗下投资基金等项目,涉款超过7000万港元。 于文凤一方称,两人既是恋人也是商业伙伴,周星驰曾口头协议将投资利润10%作佣金分给她。
于文凤是富家千金,父亲是香港建设的创始人,于文凤大学毕业之后,帮父亲打理公司,也曾在兄长的证券公司工作,具有一定的投资知识。
于文凤认识周星驰之后,曾在对方的公司帮忙,每月只领2万港元廉价薪水,帮忙处理版权事宜,及在周星驰多项投资中协助及给予意见,她一直认为,周星驰会在投资上给予她佣金。
周星驰一方则指,两人只是恋人,强调有关“佣金”是甜蜜情话,强调只是馈赠,并无法律效力,而且相恋多年,男方出于感情给了女方2000万港元,已经仁至义尽,更直言于文凤当年收两万港元月薪属于自愿,男方并没有强迫她。
两人经多年调解仍无法达成协议,终要对簿公堂。
于文凤败诉之后,要支付自己一方的律师费,也要负担周星驰方面的诉讼费用,港媒计算过,这一笔可是天文数字。 原告于文凤由两位资深大律师、包括前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以及杜淦堃,再加上大律师王加豪代表;而被告周星驰一方,则由资深大律师林本立与大律师林瀚基迎战。
双方的法律团队10天审讯上庭阵容,包括三位资深大状和两位大律师,律师费至少花费1800万港元,再加上律师团队事前准备功夫,负责幕后的律师行费用难以估计,随时是大状出庭费的1.5倍,总费用可达天文数字。
另外,大状若在审讯前曾参与预备文件,也将看他参与程度而计费,全程协助撰写文件,比起只就文件给予意见,当然收费更高,最高可能是出庭费的三成。
这样算下来,1800万港元+2700万港元+540万港元,于文凤要支付的诉讼费总数超过半亿港元。
香港的律师费贵的惊人,一般律师一小时都有要一千美金的,更何况这种大牌律师
去做个基金经理都能拿到佣金吧
他姐和他妈. 妈宝男.
估计nvfang当时也说了很多甜言蜜语,一样没有兑现,拿热恋时的口头承诺当饭吃,本身就很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