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选择吧, 我觉得结婚甚至公开同居的话,男方必须在经济上做出有力姿态, 因为关系一旦失败, 女方损失更大。如果男方不同意, 我肯定不结婚。 foreverf 发表于 2020-12-14 21:38
长得漂亮的女同学都加名字了 chengyiyi 发表于 2020-12-14 21:48
其实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一线城市的男生真的会那么做吗?换成我自己,如果我婚前有一个一线城市的房子,价值大概也有800万吧,加男的名字不就是等于白白给对方400万吗?为什么要那么做啊?我觉得很亏啊,婚后的钱平分就公平很多,或者婚前只付了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款,这种也很合理。
换位思考一下,我觉得男生不加女生名字也很合理啊,凭什么要直接加名字?就像一个女生跟男生说,给我400万吧,否则不跟你结婚,这难道不是很扯吗?还是说我思想太落伍了,现在大城市都是这种规矩?我咋没碰到过这种男生?
这在美国好象行不通。
这是亮点
加不加名字,离婚都是按婚前财产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