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华师大二附中的那个老师更有名啊,而且持续时间长达十几年,他的很多学生都出国了,一大部分在美国。yulingxi 发表于 2020-08-04 20:57
在我国现行的《刑法》中,强奸罪只有在受害者是女性时才成立,而猥亵儿童罪只适用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所以,如果是14岁以下的男孩,即使遭到强奸,也只能以猥亵儿童罪起诉,一旦超过14岁,就找不到任何法条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张大同性侵男生并不会受到处罚。张大同被免职后,仍然受到多家培训机构的聘请,担任物理竞赛指导老师。两名受张大同性侵的学生因此决定露面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类目播出了专题节目。 人神共愤!! Amberh 发表于 2020-08-04 21:25
这种人就该关起来浸猪笼 florenced 发表于 2020-08-04 22:22
红豆自己长个娃娃脸,可一点都不像会猥亵男童的人啊,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Tianshitama 发表于 2020-08-04 23:17
红豆不是还跟王菲好过 habibi 发表于 2020-08-05 15:43
4月30日,一篇发表在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上的文章爆出“尘封的历史”——四川省宜宾市高中老师梁某十年间猥亵多名男生。至少有30名左右学生曾遭受梁某不同程度的侵害,其中10余名这次选择了报警,目前,梁某已被移送到当地检方审查起诉。 记者获得了和此案当中2名受害者交流的机会,了解到这段经历对他们都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第一位当事人说:“其实当时事情发生以后,我自己是出于对性侵害的羞耻和对于法律的无知,自己当时也没有其他的选择,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然后一直到去年,因为过了几年,中间我心情也得到了一些平复,情绪上面好很多,我自己做了心理建设,我觉得这个事情没有当时那么难以启齿,其次就是,还有别的同学受到了侵害,所以我觉得既然有我、有别人,那么就说不准以后还会继续发生,我是抱着希望把这件事情到此为止的心态才公布。” 第二位当事人回忆:“导致我高考没有考好,三年里考得最差的一回就是高考了。长期的影响导致我对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会产生一种不信任感。” 据律师介绍,这是我国首例男性教师大面积猥亵14周岁以上男性学生而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案件。
对的,好多被性侵的男孩子都出国了,那个老师现在也6,70岁了
真他妈的人渣
张大同吧,花儿那些都是竞赛学霸啊
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张大同性侵男生并不会受到处罚。张大同被免职后,仍然受到多家培训机构的聘请,担任物理竞赛指导老师。两名受张大同性侵的学生因此决定露面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类目播出了专题节目。
人神共愤!!
好像修改了,不知何时启用
化学阉割。
不适用强奸罪,但适用故意伤害罪。
PS 这个女律师的打扮雷到我了
国内的价值观真有问题,就为了狗屁的成绩就把孩子往坑里推
张大同 不是写物理竞赛 书的吗? 求同一个人!?
张大同就是专门辅导物理竞赛的那个。
红豆不是还跟王菲好过
怎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