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Sullivan, a senior production manager at Dynamax who’d worked with Jim Tan even before Tan founded Dynamax in 2003, said Jim Tan was a bully who tried to intimidate him and would “tell people different stories to pit them against each other” and would gather workers together to belittle them in front of their coworkers.
Meghan Johnson, a 27-year-old production technician at Dynamax and likely the last person to communicate with Tan through email, said she largely avoided Tan’s tantrums, but that she had seen them — seen him yell, belittle people and throw things around the office.
Michael Sullivan, a senior production manager at Dynamax who’d worked with Jim Tan even before Tan founded Dynamax in 2003, said Jim Tan was a bully who tried to intimidate him and would “tell people different stories to pit them against each other” and would gather workers together to belittle them in front of their coworkers.
Meghan Johnson, a 27-year-old production technician at Dynamax and likely the last person to communicate with Tan through email, said she largely avoided Tan’s tantrums, but that she had seen them — seen him yell, belittle people and throw things around the office.
说是死亡时间是 between Charlie 回家的那天晚上到两天后的时间。所以说他的不在场证据不存在啊,不可能是妈妈已经把爸爸杀了再让他回家,因为枪是他带回家的。 除非,JEAN去搞到一支枪,杀了老公,电话儿子,儿子搞清楚型号,让同房去买了一模一样型号的枪,故意做的局。 但是 JEAN 是否有能力弄到枪,她是否有能力搞清楚型号而通知 Charlie 去买一模一样的,这个应该不是很难查的吧。一般中国女人,比如我,完全不懂枪,你让我去搞一支非法枪支还搞清楚型号,比登天还难,还不如拿刀子捅。
看到这段 “The only report released by the Sheriff's Office is a December 2005 report about a handful of obscene calls to the home, possibly from a "male teenager."“ 貌似小儿子2005年 (大概十岁?) 就报过警
Battered woman syndrome (BWS) is a mental disorder that develops in victims of domestic violence as a result of serious, long-term abuse. BWS is dangerous primarily because it can lead to what some scholars say is "learned helplessness" – or psychological paralysis – where the victim becomes so depressed, defeated, and passive that she believes she is incapable of leaving the abusive situation. Though it may seem like an irrational fear, it feels absolutely real to the victim. Feeling fearful and weak, and sometimes even still holding onto the hope that her abuser will stop hurting her, the victim remains with her abuser, continuing the cycle of domestic violence and strengthening her existing BWS.
BWS and the Law
Battered woman syndrome is now recognized in legislation by many states and is considered when defending battered wives who kill or injure their abusive spouses. For the courts, BWS is an indication of the defendant's state of mind or may be considered a mitigating circumstance. For example, the court may consider that a BWS woman felt that she was justified in attacking her abuser, and that she was in reasonable fear of imminent danger due to her condition and her experiences with the abuser.
说是死亡时间是 between Charlie 回家的那天晚上到两天后的时间。所以说他的不在场证据不存在啊,不可能是妈妈已经把爸爸杀了再让他回家,因为枪是他带回家的。 除非,JEAN去搞到一支枪,杀了老公,电话儿子,儿子搞清楚型号,让同房去买了一模一样型号的枪,故意做的局。 但是 JEAN 是否有能力弄到枪,她是否有能力搞清楚型号而通知 Charlie 去买一模一样的,这个应该不是很难查的吧。一般中国女人,比如我,完全不懂枪,你让我去搞一支非法枪支还搞清楚型号,比登天还难,还不如拿刀子捅。
Four days after the gun purchase, Tan’s mother, Qing “Jean” Tan, called 911 telling them her son had shot her husband to death while defending her, according to the Democrat and Chronicle.
Four days after the gun purchase, Tan’s mother, Qing “Jean” Tan, called 911 telling them her son had shot her husband to death while defending her, according to the Democrat and Chronicle.
为什么不行?在家放几天臭了,可以为验尸增大难度。在外面这个方面很难操作,而且,在外面干,万一有目击证人呢?我喜欢看侦探剧,你就当我脑补也可以,我不生气。
你怎么知道警察没查呢?
那警察为啥老去呢?检方都说了动机是家暴,然后这个家暴还不存在? 你看到了,我啥也没看到,我只能脑补检方比你看到的证据充足
这不正是说明也有可能是长期语言bully了,警察也叫了,但是没有管的情况吗?
你们的assumption本来不就是说,因为没有伤,没有警察带走男的,所以家暴不考虑的吗?
没有人claim自我防卫吧。。。。如果有人Claim的话,还能不知道是谁开的枪?
你怎么知道警察查过呢?哈哈,大家讨论案情而已。
这个案件预谋的味道实在有点大。所以不得不让人怀疑钱才是主因。一般杀人就三种,钱,情,脑子进水。
举证啥啊,检方都说了动机是家暴,你还要啥举证?
那为什么还放几天变臭了再叫警察?
我还是觉得更有可能是没有plan的情况下发生的,而不是为了继承钱冷静地想过而作案的。
警察老去因为谭母打911呀。有人打911就必须要去一趟
那个网友的意思是,在家发生预谋的味道可以淡一点,得到同情更多一点。我再加一点,可以控制尸体被发现时间,还有杜绝目击证人这两个好处。
女人忍无可忍杀家暴男中外CASE还少吗?
不是说没有家暴。是说没证实有家暴。两种可能都有
当然是预谋了,没人说不是预谋,但警察和检方都说预谋的动机是男的家暴,你非说预谋的动机是母子谋财害命,你这不是讨论案情,是脑补的秀智商。还一般杀人就三种,你这结论都哪来的,还有仇杀呢,不算?
母子俩报案时已经是事发好几天以后了,妈妈身上即使有伤可能也消掉了。我小时候住工厂大院,很见过几家长期家暴的,把老婆孩子真是往死里打。这么多年了,都是我的童年阴影。
所以这谭母打了20多年的假家暴电话?
我的逻辑是是他是个啥狗屁有资格家暴?你糊弄谁呢说父母也有对孩子动手的所以家暴就可以算内部矛盾了。
两种可能性,第一,增大尸检的难度,判断准确死亡时间的难度;第二,花时间想好完全之策,还有消灭证据。
这家的大儿子应该是证人吧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20几年警察往她家跑然后啥啥也没啥啥
息怒。我的意思是,不能用“家暴”来justify杀人。还有,人太主观,很多人看到父母语言暴力孩子,就觉得可以理解。这不是法律精神。父母对孩子动手也好,妻子/丈夫对另一半动手也好,都是家暴,一视同仁。我在家小发言一向反对家长对孩子暴力。家长不应该找借口Justify自己对孩子的暴力,肉体暴力,精神暴力。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条适用所有人。
跟谁的意思有什么关系,警察和检方都认为动机是家暴,连法院都admit这个动机,你凭啥说家暴证据不足?你有别的证据? 还你再加一点,你再加三点也是瞎扯吧
息怒。
这个也不算干净漂亮吧,儿子的大好前途也毁了,当妈的心里肯定难受死了
文中不是已经说了?大儿子是坚决站在妈妈和弟弟这一边的
第一个可能性就站不住脚。如果他们就想着自我防卫的路线来plan好的,不让人家猜测死亡时间,那岂不是更让人嫌疑?你觉得他们plan的时候,觉得会多加一些给自己带来嫌疑的事情做吗?还中间去加拿大,又是为什么?多加一个嫌疑给自己?
明明就是没有plan,事情发生了后才开始消灭证据的可能性大的多。。。
Meghan Johnson, a 27-year-old production technician at Dynamax and likely the last person to communicate with Tan through email, said she largely avoided Tan’s tantrums, but that she had seen them — seen him yell, belittle people and throw things around the office.
https://www.democratandchronicle.com/story/news/local/blogs/watchdog/2016/01/17/liang-jim-tan-pittsford-dynamax-charlie-tan-trial/77409802/
你看你又脑补了
恩没有执行,执行了就不会还住一起了
怎么这么难沟通呢?
不是说他们两个都没有杀。而是有些人说的,他们为了钱财plan好了杀人,这种可能性很小。
这么一个有情绪控制问题的男人被某大妈幻想成被老婆报假警陷害20几年的人
不是楼上就有人提到有一例家暴杀人判无罪的吗?还是国内的。明星Charlize Theron 的母亲就是枪杀了她父亲,告诉警察是家暴,也不了了之。只能说你见得太少了。
谭父在国外有没有小三私生子啥的确实该查查。如果有就是动机。不过美国这边也搞不懂外国的事情
第一个嫌疑很好解释。杀了人,精神恍惚,有罪恶感,在家不知所措,最后鼓起勇气报警。当然很多人怀疑他们啦。最可疑的是那把枪啊。所以大学开除了男生。
申请了限制令,还和男主住在一起,本身就是疑点。嫌犯是儿子,所以妈妈的这些可疑证据没有呈现在法庭上。
只要女方不去报告对方违反,警察也不会知道
计划好的事情,说精神恍惚了,所以杀完了去一趟加拿大吗?这都想象了多少东西,完全就是为了辩而辩吗。 ---发自Huaren 官方 iOS APP
被家暴怎么不能来justify杀人了? 被家暴当下反抗杀人法律都承认可以justify杀人,被长期家暴,反抗杀人,还可以用被长期虐待导致精神疾病来defend杀人行为,你与其脑补不如去补点基本法律常识
如果有,男的的手机email啥的都被看过,肯定能找到蛛丝马迹的吧?难道取证的时候,只会看哪个email是没有打开过,但是内容都完全忽略吗?
这还用查?要有的话私生子还不早就跳出来争遗产了?
估计是生活太幸福。我小时候家里是有家暴的,那种心理阴影,呵呵。无论如何不能暴力对待弱小,不管什么原因。 ---发自Huaren 官方 iOS APP
争啥?亲儿子也分不到。全归谭母
只说了看了他工作email,没说查了私人信件。按说俩人掐了20几年,男的又是成功男,有小三也有可能的
好奇,如果谭母真的因为杀人定罪的话,那财产还是归她呢还是儿子
家暴并不一定就影响上进啊,学习啊这些东西,这样家庭长大的孩子心理多多少少都是有damage的,一般不深交到一定程度也看不出来。不是有很多报道,一个外表开朗乐观的年轻男孩/女孩突然自杀了,看了她/他的日记才知道竟然是严重抑郁症患者。人内心的HOLE哪是外人一眼就看到那么简单。
国内小三这么懂美国的法律呢?那么大一活人死了,那么多遗产,不管小三在美国还是国内,连屁都不放一个?
就是,爱脑补的大妈看到这个怎么不说话了,还是就装没看见,接着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过瘾。
查了工作email,肯定私人的也查吧?
其实说来说去,什么具体的证据都没有的情况下,你们是assume人家检察官没有做好,所以才说是家暴。
这样两个人就全部逃脱了法律的惩罚。高智商犯罪啊。。。
控方确实给搞砸了。看采访那个女DA很内疚不服气,你看她还在努力又搞了个新罪名起诉
枪是Charlie回家后才能出现在他家的,而Tim中的子弹来自于这杆枪,那所以,案发时间不在场的证据不存在啊。
内疚和搞砸一样吗?
从哪里看出她们确实没有查私人信件,没有排除为了遗产呢?都是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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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是就很简单的觉得家暴离婚走开不就完了吗? 不离婚不走开就证明没有被过家暴。楼里有很多回复解释过为什么有时候被害人无法离开 - 有各种心理上经济上或被男方胁迫的原因。你不身临其境,不是本人,没遇到过家暴的情况,就想当然,要是那么容易解决,那也就没那么多女人杀死长期家暴男的事了。我又不是她本人,我瞎解释什么?但至少我不会瞎脑部,也没怎么看太多的资料就开始幻想,还给家暴洗白。
不觉得,只能说是检方自己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让陪审团信服,疑点太多
这个可能不是同一天?我也读了好几遍,不能确定是不是同一天?我英语太差了
谁敢出来?
万一被牵涉进来甩都甩不掉
谁敢来认领遗产?
两个儿子都说爸爸家暴,同事也说在公司yell还扔东西。为什么很多人觉得还有可能是没家暴,被冤枉?
---发自Huaren 官方 iOS APP
我说了半天白说,好吧。
如果追求没有白死的 必然要太多冤狱了
我的理解是很多家庭的家暴不是天天这样,好的时候还是很好的,只是有事情发生口角之类的,言语上行动上家暴,但是完了两人又和好了,很多时后孩子也麻木了,因为毕竟相安无事的时候多
https://www.democratandchronicle.com/story/news/local/blogs/watchdog/2016/01/17/liang-jim-tan-pittsford-dynamax-charlie-tan-trial/77409802/
难以想象Charlie tan 小时候都经历了什么 可怜的孩子
说是死亡时间是 between Charlie 回家的那天晚上到两天后的时间。所以说他的不在场证据不存在啊,不可能是妈妈已经把爸爸杀了再让他回家,因为枪是他带回家的。
除非,JEAN去搞到一支枪,杀了老公,电话儿子,儿子搞清楚型号,让同房去买了一模一样型号的枪,故意做的局。
但是 JEAN 是否有能力弄到枪,她是否有能力搞清楚型号而通知 Charlie 去买一模一样的,这个应该不是很难查的吧。一般中国女人,比如我,完全不懂枪,你让我去搞一支非法枪支还搞清楚型号,比登天还难,还不如拿刀子捅。
当时流审就应该再审,控方超级不给力,更没想到跳出那样一个法官,整个过程简直魔幻和不可思议。家暴是一回事,但谋杀难道就比家暴值得理解?男主人缘太差,杀他的是至亲,剩下的也站在杀人者一边,所以没人帮他出头(还可能是合谋)。否则像很多案子检方不作为,但家属坚持不放弃,花重金找律师找私家侦探找疑点,到最后真相大白凶犯被绳之以法的也不少。男主可能是人渣,但证据无法证明凶手当时实施的是正当防卫,死者再渣也不deserve这样一个不明不白的死
楼里大妈接着 脑补十岁的男孩从小就被妈妈教唆的报假警,好在十年后谋财害命。
纯粹纠正下cornell不算大藤,算小藤
我同意你的观点,就是不管多渣,被杀了就deserve真相,要查明。
就是不敢苟同,非要说家暴可能是假的那些言论。
奇怪,男的没有别的亲属,兄弟姐妹? 不过都是亲人呀
BWS and the Law
Battered woman syndrome is now recognized in legislation by many states and is considered when defending battered wives who kill or injure their abusive spouses. For the courts, BWS is an indication of the defendant's state of mind or may be considered a mitigating circumstance. For example, the court may consider that a BWS woman felt that she was justified in attacking her abuser, and that she was in reasonable fear of imminent danger due to her condition and her experiences with the abuser.
说得很在理,在点子上。于情上家暴男 may deserve it, 于法上确实是不对。楼里大妈脑补家暴是假,图钱害命是太离谱。
尸检结果已经表明死者死亡时间和女主report的时间不一致,儿子的不在场证明也不再solid。这个案子疑点太多,完全应该接着再审,结果被法官强行dismiss,太扯了。
同时,发达国家在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方面,也发展出一整套成熟的理论,其中最著名的,是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
基本理论介绍
受虐妇女综合症原是一个社会心理学的概念,在北美成为一个法律概念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它最早是由研究家庭暴力的先驱、美国临床法医心理学家雷诺尔.沃柯(lenoreWalker)医生提出。沃柯医生在对400名受虐妇女的跟踪治疗和研究后发现,长期受家庭暴力虐待的女性,通常会表现出的一种特殊的心理和行为模式。这种心理和行为模式,和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超过受害人的忍受极限时,受害人采取以暴制暴的行为之间,有密切的关联性。这种模式可以解释,受虐妇女(1)为什么不离开施暴人,(2)她们杀夫行为的合理性。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是由家庭暴力的周期性(Cycle Of Violence)和后天无助感(Learned Helplessness)两个概念组成的
暴力周期编辑
第一周期
暴力周期指的是婚姻或同居关系中暴力的周期性变化。它分为气氛日趋紧张(Tension Building Phase)、恶性暴力(Acute Battering Incident)和柔情与充满悔恨的爱三个周期(Kindness andcontriteLoving Behavior)。第一周期持续的时间较长,伴有经常性的轻微的暴力。施暴丈夫不断冲受害人表现出莫名的敌意和愤怒。受虐妻子为了避免挨打,拚命设法迎合他的意思,满足他的任何不合理要求,逆来顺受。这种紧张气氛一直持续到第二周期。
第二周期
在第二周期中,夫妻之间严重暴力颇颇发生。施暴丈夫的脾气完全失控,动辄将妻子往死里打。研究发现,这一周期暴力的严重程度和失控的性质与第一周期的暴力相比,不可同日而语。这一周期严重暴力的发生与受虐妻子的行为根本没有关系,而只是与暴虐丈夫自己的心境和他在外面碰到的不顺心的事情有关。有的时候,当受虐妻子意识到第二周期的暴力不可避免地要爆发时,她甚至会有意识地提前“引爆”,以便赶紧过这一关而进入第三周期
第三周期
在第三周期,夫妻之间重归于好,可谓雨过天晴,温馨甜蜜。施暴丈夫真心地忏悔自己的暴力行为,甚至给受虐妻子买来鲜花或贵重礼品,或带她去饭店吃饭等等,以求得原谅。他真诚地保证永远不会再伤害她。受虐的妻子愿意相信他,相信这一周期丈夫所表现的是真正的他,是自己当初嫁的人。虽然妻子知道第三周期的好日子很快会被第一周期取代,但是这一周期施暴丈夫表现出的爱和温柔,使妻子有了留下来继续与他共同生活的理由。另外,大多数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妻子都对婚姻抱有传统的观念:即爱情和婚姻要从一而终。他们往往情愿留在这种时好时坏的充满暴力的婚姻关系中,无望地企图帮助暴虐的丈夫改掉“坏毛病”。于是,家庭暴力也就周而复始地周期下去,使受虐妇女长期过着提心吊胆,担惊受怕的日子。
后天性无助感编辑
后天无助感是沃柯博士为了解释受虐妇女不能主动终止暴力婚姻的原因而提出的。后天无助感这一词最初来源于心理学家马丁.沙利格文(Martin Seligman)在60年代的一次试验。沙利格文将几条狗放在一只铁笼子里,每天不定时地电击铁笼子的各个部位。开始,狗们在笼子里不断左右跳跃,试图躲避电击,但它们很快便发现无处可躲。狗们于是停止了积极的躲避行为,而改为采取尽量减少痛苦的方式(如受到电击时,就脸朝下趴在铁笼子里一动不动,以尽量减少痛苦)。狗们似乎明白了,与其无望地躲避,不如静静地忍受。沃柯博士认为,受虐妇女对家庭暴力的反应,与狗们在铁笼子里受到电击后处于无处可躲的状态中的反应是相似的。受虐妇女长期遭受暴力后,在心理上就会处于瘫痪状态,她们从无数次的挨打中“认识”到,她们无力阻止丈夫或男友对她们实施的暴力。每一次来自丈夫或同居男友的暴力,都使她们更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无助。久而久之,她们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变得越来越被动,越来越顺从,也越来越无助了。大多数关于受虐妇女综合症的专家证据,都着重描述和解释受虐妇女的这种无助感现象。
证据的运用编辑
受虐妇女综合症作为专家证据,除被辩方用来证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处罚外,还被公诉方当作控诉证据来使用,用于指控施暴人犯罪行为的存在,或犯罪行为已造成严重后果的证据。如:公诉人对施暴人提起公诉时,请专家出庭作证,证明受虐妻子以前所做证词的真实性,从而证明受虐妻子之所以成为不合作证人,是因为受虐妇女综合症,或证明被告的施暴行为已使受害人出现了受虐妇女综合症的症状,以此作为证明被告的施暴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应当对施暴人从重判处的理由
加拿大司法实践编辑
受虐妇女综合症作为可采证据,最早见于加拿大的司法实践,是在1987年。22岁的琳·拉娃莉,在与她的普通法丈夫共同生活的3-4年间,一直遭受丈夫的谩骂和毒打。案发时家庭暴力发生的周期为一周几次。1983年至1986年期间,病历记录她有8次曾被打得去看急诊,伤情包括严重的青紫伤、鼻梁骨折、多次鼻青脸肿,和乌青眼。1986年8月30日晚上,朋友们来她家聚会。到了31日凌晨,大部分客人都走了以后,丈夫又和拉娃莉吵了起来。据她后来在警察局所录的口供:拉娃莉知道自己免不了又要挨打,便逃到楼上卧室躲了起来。丈夫追上楼来,把她从衣橱里拖了出来,给了她一巴掌,在她脸上留下了指印,又朝她的头部打了两拳。然后,指着她鼻子说:你是我的女人,叫你干啥,你就得干啥。并威胁说待客人离去后,他就要杀了她,除非在此之前,她用枪先毙了他。拉娃莉吓得深身发抖。只觉得脑子里除了以前挨打的情景外一片空白。她只记得自己接过他递过来的枪,扣动了枪栓,子弹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他又给枪上了一颗子弹后递给了她。在极度恐惧中,拉娃莉在他离开卧室时,从背后开枪杀了他。她因此受到谋杀罪的指控。此案庭审时,拉娃莉提出了正当防卫的辩护理由。她的律师出示了大量证据,证明她的丈夫在同居期间经常殴打她。辩护律师还请来了有着丰富的治疗受虐妇女经验的弗来德·沙恩(Fred Shane)医生,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沙恩医生的证词,是根据他与被告三次共四小时的面谈、警察局关于本案的案卷材料、被告1983-1985年间在医院接受外伤治疗的病历记录,和与被告的母亲面谈后提出的。专家证言证明拉娃莉有明显的受虐妇女综合症特征,她的杀人行为,是长期受暴妇女面对来自施暴人的死亡威胁时,在极度恐惧之中,做出的合理反应。公诉人认为,夫妻打架,是人人皆知的常识,不是专门知识,因此,不需要专家证据。公诉人要求法官裁定受虐妇女综合症为不可采证据。公诉人还认为,大量的证据已经证明,拉娃莉虽然频繁地挨打,但却没有和他分手,这次又从背后开枪打死了他,陪审团据此足以作出正确的判断:拉娃莉故意杀人。一审法官认为,家庭暴力,以及家庭暴力给受害人的心理和行为造成的影响,是由普通人组成的陪审团成员所不可能了解的,属于专门知识,需要专家协助。拉娃莉受暴的经历,和她最终的杀人行为之间,具有关联性。因此,受虐妇女综合症的专家证言,符合判例法的规定,是可采证据。一审法官同时指示陪审团,应当完全忽略专家证人基于不可采证据资料作出的推论(如未经质证的证人证言)。专家基于可采证据资料作出的推论,其证明力的大小,依照法律规定,由陪审团做出判断。陪审团经过集体评议,宣布拉娃莉提出的正当防卫的辩护理由成立,拉娃莉无罪。公诉人不服,提起了抗诉。上诉法院多数法官采纳了公诉人的主张,于1988年裁定撤消一审判决,重新审理。该案后来上诉到加拿大最高法院。争议焦点:受虐妇女综合症专家证据,是否可采;受虐妇女综合症和正当防卫之间,有无关联性;一审法官对陪审团的庭审指示,是否充分。加拿大最高法院经过书面审理,支持了拉娃莉提出的正当防卫的辩护理由,撤消了二审裁定,恢复了一审判决。加拿大最高法院采纳受虐妇女综合症专家证据的出发点是,法律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缺乏性别视角,对于身高,体力、徒手格斗的能力都不如男性的女性,是不公平的。而缺乏性别意识,势必影响法官和陪审团对受虐杀夫行为的合理性作出准确的判断。因此, 受虐妇女综合症专家证言, 对审理此案的陪审团来说, 是必不可少的。
是在再审。没想到程序刚开头就被法官宣布流产,放人。
男主新移民.亲属可能都在国内,不会讲英文,没人也没能力给男主申冤.死了就死了.
法律不一定公平,孩子也可怜,只有母亲和大孩子可以享受生活了。
有时候也是天意,不幸福的婚姻维持下去害了亲人
Four days after the gun purchase, Tan’s mother, Qing “Jean” Tan, called 911 telling them her son had shot her husband to death while defending her, according to the Democrat and Chronicle.
http://cornellsun.com/2017/09/24/former-student-pleads-not-guilty-to-federal-gun-charges/
案发时儿子应该在,之后不是还和母亲一起去了加拿大吗
这个看来买枪和父亲被枪杀就是同一天呀
打官司耗时耗力耗财,如果亲戚还在国内,有几个愿意不惜代价万里迢迢替他要一个真相,太难了。一般能坚持查下去的都是至亲,比如妻儿、父母(受害人年轻未婚),特别铁的好友也有。而杀男主的就是他的妻儿,人缘又不好,这就很无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