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反转的,她就是借别人钱那是另外一码事,她这件借贷究竟是不是借了100多万还了200多万还继续被逼?她这么牛逼烘烘的有钱人都能被人逼成这样,那普通人不是更无路可走?她是碰上大流氓,黑社会,我们普通人碰上的可能是小流氓,黑社会,结局会不会更惨?你越说的黑幕我越觉得可怕。 dingdingdddd 发表于 3/27/2017 12:56:45 AM
我觉得是两件事,一码归一码。不能因为苏银霞是非法集资就可以说讨债者和当事民警的所作所为以及法庭对于欢的判决是合理的。 tiantian365 发表于 3/27/2017 12:59:26 AM
最大的翻转不是她儿子不是她被侮辱时候去捅人, 而是自己被禁止出去后才捅人, 还是捅了几个, 看到人家逃跑继续追上去捅那种, 跟自卫没有一毛钱关系。而且网上流传那些小黄文, 什么强迫他妈口交, 用jj在她脸上蹭都没有发生过, 那个男把jj掏出来, 还被其他追债人阻止了。 这次就是凶手律师吃人血馒头, 用这件事给自己炒名声。 clamp1999 发表于 3/27/2017 1:49:05 AM
最大的翻转不是她儿子不是她被侮辱时候去捅人, 而是自己被禁止出去后才捅人, 还是捅了几个, 看到人家逃跑继续追上去捅那种, 跟自卫没有一毛钱关系。而且网上流传那些小黄文, 什么强迫他妈口交, 用jj在她脸上蹭都没有发生过, 那个男把jj掏出来, 还被其他追债人阻止了。 这次就是凶手律师吃人血馒头, 用这件事给自己炒名声。clamp1999 发表于 3/27/2017 1:49:05 AM
一开始看文章是感觉母子二人被11人围住,儿子未救母亲愤然拔刀吧。地点在当事人自己的工厂里,人物有讨债人,当事人,当事人亲戚,工人等。网上早就贴出来各方口供了。不是被11个人围住,民警出门和其他人调停,并没有离开工厂。房间里当时对方4个人,他们母子2个人。可以说房间里的人是在等民警回来。然后儿子想出门,讨债人制止了,就拔刀了。 席巴 发表于 3/27/2017 4:40:00 上午
为什么为了五毛钱这么昧着良心散布谣言呢。 新闻上不是说了警察已经上车准备开走了,杀人者的姑姑挡在车前苦苦哀求不让开车, 才又下来的吗?也就是这功夫儿子看警察走了想要追出去被几个讨债的拦着并毒打, 他看警察不作为,知道不拼一下他和他妈也是死才奋起反抗的。 结果又下车的警察看见被杀那个说自己被捅了还坚持自己打车就医。 这也成了警察在外面调查? 这儿子脑残还是泼脏水的水军脑残, 之前被凌辱六个小时不砍人, 等警察来了再砍,脏水泼的得有逻辑? bella20152016 发表于 3/27/2017 7:55:41 AM
最大的翻转不是她儿子不是她被侮辱时候去捅人, 而是自己被禁止出去后才捅人, 还是捅了几个, 看到人家逃跑继续追上去捅那种, 跟自卫没有一毛钱关系。而且网上流传那些小黄文, 什么强迫他妈口交, 用jj在她脸上蹭都没有发生过, 那个男把jj掏出来, 还被其他追债人阻止了。这次就是凶手律师吃人血馒头, 用这件事给自己炒名声。 clamp1999 发表于 3/27/2017 1:49:00 AM
果然又是看了记者的煽动报道就打鸡血站队的人。。。。拜托你们完完整整把判决书和各方口供以及检方证据什么的看完再发表看法好嘛。当时在厂子里有又不是只有母子俩和讨债的,厂里一众工人和她家几个亲戚都在,他们这些人的口供也都有。警察已经出警到场,进屋说了要债可以,不能打人。然后出来在院子里继续了解情况。讨债的有4个在屋里,剩下的在院子。你说的什么“毒打”,是你自己脑补出来还是新闻说的?于欢伤情鉴定显示不能构成轻伤。几个被刺受伤的伤情鉴定也有,你感兴趣可以去看看。另外有人受伤是在已经要跑被从背部刺入的。在对方已经逃跑不构成直接威胁时继续追着出刀,在判定是否是正当防卫要考虑的。而且讨债人没有带凶器,刀是他们厂子里接待室的水果刀,这在法官断案是也要考虑的。(比如你入室抢劫杀人用的是自带刀具还是就地取材拿了人家厨房的刀具,在量刑判案都要考虑的)。这里警察已经出警在场,对方没有威胁性凶器,现场又有很很多人的情况下,判定他有罪我觉得法官没问题。一死三伤给了故意伤害不是故意杀人也算减轻了。不过考虑当时情况,是否还可以再减少些年限是值得讨论。所有人证词都没有提到什么抢劫轮奸口交之类的,不要看看媒体添油加醋的小黄文就自己脑补了。 niuroumian 发表于 3/27/2017 8:15:59 AM
按马桶有吧,侮辱性语言有吧,在儿子和妈妈面前放黄色video有吧,脱裤子有吧,做了这些丧人伦的事情,被砍还不算人家防卫么? gokiki 发表于 3/27/2017 9:02:59 AM
omg你的意思是有人侮辱你骂你祖宗十八代王往你脸上吐痰,暴露癖在你面前露生殖器侮辱你,你可以上去把对方砍成一死三伤完全不用付法律责任?人情和法理不同,没有人有权力凌驾法律惩罚处理嫌疑人。就好像很多受家暴折磨多年的女人终于忍无可忍杀了丈夫一样要判刑蹲监狱,虽然很多时候法官会判无期或者几十年来代替故意杀人的死刑,受害方终于奋起反抗但是用的不是正确法律途径造成对方死亡一样要负责的。一码归一码,此案中放贷方是否涉及黑社会,以及合法不合法问题应该调查关注,但不代表于欢将对方刺成一死三伤不用付法律责任。niuroumian 发表于 3/27/2017 9:20:28 AM
omg你的意思是有人侮辱你骂你祖宗十八代王往你脸上吐痰,暴露癖在你面前露生殖器侮辱你,你可以上去把对方砍成一死三伤完全不用付法律责任?人情和法理不同,没有人有权力凌驾法律惩罚处理嫌疑人。就好像很多受家暴折磨多年的女人终于忍无可忍杀了丈夫一样要判刑蹲监狱,虽然很多时候法官会判无期或者几十年来代替故意杀人的死刑,受害方终于奋起反抗但是用的不是正确法律途径造成对方死亡一样要负责的。一码归一码,此案中放贷方是否涉及黑社会,以及合法不合法问题应该调查关注,但不代表于欢将对方刺成一死三伤不用付法律责任。 niuroumian 发表于 3/27/2017 9:20:28 AM
这件事哪方也不值得同情,就是黑吃黑。就好比墨西哥毒贩被另一伙贩毒,街头大卸八块。难道大家给另一伙贩毒叫好?同情他?给他减刑?对于报道,应该以公平事实说话。某些大脑冲动的吃瓜群众为一个杀人犯叫好也是醉了。 密码是啥 发表于 3/27/2017 9:52:26 AM
我就问你一句,如果你妈妈同样被凌辱,你会怎么做?或者说你被凌辱,你希望你的成年儿子怎么做? mappycarol 发表于 3/27/2017 9:42:17 AM
当然叫好。警察没用,就是丛林法则了,谁狠谁赢。五毛别洗地了,恶心,国内谁都有可能沦为丛林中的猎物被捕杀,五毛也不例外。 mudmask 发表于 3/27/2017 10:01:02 AM
这件事哪方也不值得同情,就是黑吃黑。就好比墨西哥毒贩被另一伙贩毒,街头大卸八块。难道大家给另一伙贩毒叫好?同情他?给他减刑?对于报道,应该以公平事实说话。某些大脑冲动的吃瓜群众为一个杀人犯叫好也是醉了。密码是啥 发表于 3/27/2017 9:52:26 AM
中国还真是没正事,记者左右民意,民意影响法理,公权又经常因为不能合理合法的作为而不能维护法理。依法治国谈了多少年了都是屁话,民间是是舆论影响治国,上层是官员拍脑袋治国,没有一个尊重法律的 amyfair 发表于 3/27/2017 10:20:50 AM
轮子都回不了国了,这么给杀人犯辩护,出于什么目的?黑吃黑本来也是丛林法则,杀人犯一样放高利贷,非法集资。判死刑活该呀。正常老百姓谁会去借高利贷,放高利贷,非法集资?轮子被土共搞的精神都不正常了。密码是啥 发表于 3/27/2017 10:10:50 AM
没错,从上到下,没有几个人脑子里有法制观念。这案子核心不是那个小孩该判多重,而应该是应该如何审批不作为的警察。 驫龘麤靐 发表于 3/27/2017 10:23:45 AM
omg你的意思是有人侮辱你骂你祖宗十八代王往你脸上吐痰,暴露癖在你面前露生殖器侮辱你,你可以上去把对方砍成一死三伤完全不用付法律责任? niuroumian 发表于 3/27/2017 9:20:28 AM
同学,在当时对方有十几个人(所以想全身而退基本不可能)、而警方又不作为的条件下,不奋起反抗难道还要相信党相信政府任由事态恶化么?有人侮辱你骂你祖宗十八代往你脸上吐痰,你怎么知道下一步他不是上来打?有人在你面前露生殖器侮辱你,你怎么知道下一步不是强奸?这对母子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们就是处在危险之中的。提到家暴,我还得说一句,国内的法律对于家暴而言是非常无力的,特别是被家暴的女人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且不说警方对于所谓“家事”习惯性的不作为,你可知道国内男人家暴打死女人一般蹲个五六年就能出来?立法和执法的缺失造成了弱势群体的处境恶化,让他们在一个不受法律保护的环境下生存,在他们挣扎求存时倒要苛责他们不守法,这实在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coalpilerd 发表于 3/27/2017 10:05:50 AM
re。民间非法集资那种更可恶,骗了一堆老百姓的钱然后跑路,有些即使被抓住了也多数赖帐不还,多少家庭被搞得支离破碎,那种人是黑社会里最黑的,对那种无赖以黑治黑可能是最简单最根本的做法 sunny988 发表于 3/27/2017 10:30:42 AM
明白了,总之,人嘴两张皮,国人基本都该死,你们也都被包括在内,不信可以试试。都黑,大丛林,要警察干嘛?要国家机器不办事专管自己,这不犯贱吗?mudmask 发表于 3/27/2017 10:37:52 AM
黑社会变成维权的了。。。维权掏jj干啥?串好口供开始雇水军影响舆论了,把水搅浑,网民累了,再来点别的事,焦点一转移,就好操作了,民与官斗,历来都是毛驴怼大巴,几个五毛希望你们少出门多看天,小心被雷劈。 牛肉酱 发表于 3/27/2017 9:08:25 AM
轮子都回不了国了,这么给杀人犯辩护,出于什么目的?黑吃黑本来也是丛林法则,杀人犯一样放高利贷,非法集资。判死刑活该呀。正常老百姓谁会去借高利贷,放高利贷,非法集资?轮子被土共搞的精神都不正常了。 密码是啥 发表于 3/27/2017 10:10:50 AM
中国还真是没正事,记者左右民意,民意影响法理,公权又经常因为不能合理合法的作为而不能维护法理。依法治国谈了多少年了都是屁话,民间是是舆论影响治国,上层是官员拍脑袋治国,没有一个尊重法律的amyfair 发表于 3/27/2017 10:20:50 AM
两件事,一码归一码。警察的不作为是恶中之恶。 Dharma 发表于 3/27/2017 10:42:09 AM
一码归一码啊,而且她做的这些跟她儿子有任何关系吗? 绵绵冰 发表于 3/27/2017 1:24:00 AM
说不过人就骂人轮子,业务不熟啊你。我一年回两趟国,要不要你向上级汇报一下?其实,我 觉得五毛被判死刑也应该。活着浪费粮食。 mudmask 发表于 3/27/2017 10:41:34 AM
你洗地太积极了,正常人不这样。就算我误伤你吧,来,让我们一起说,拿钱发帖死全家,乖! mudmask 发表于 3/27/2017 11:26:09 AM
刁民对恶政,这也是很多人逃离中国的原因。 Trekker 发表于 3/27/2017 9:39:41 AM
回复 65楼erhaozhuanxian的帖子台湾电信诈骗的骗子,你都请回家养起来好了。这女的欠了那么多钱,好多是银行的,还不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国家没先把她抓起来,才是不作为。我最喜欢看这种黑吃黑了,这就叫报应,人家骗几千万在手各种豪华日子的时候,轮得着你来同情么。 starheart 发表于 3/27/2017 11:38:56 AM
人坏就可以被侮辱了?警察就可以不作为了? purplebasil 发表于 3/27/2017 11:46:58 AM
现在不是说警察出门调查了么?审判书也不信,只好信南方周末的报道了。 Moments 发表于 3/27/2017 11:51:42 AM
警察怎么管啊,中国式要债就这么要的,除了露生殖器不常见以外,其他挺常见的。两人身上都没伤。法律不健全,就是基层小民警倒霉。我妈妈以前去要货款,只能大年三十跟这人家要,人走到哪跟到哪, 最后人家多少给点。要是人打个电话说是跟踪,警察管,跟美国一样,不准接近人家多少米, 这钱一辈子要不回来。事实是这女人欠了那么多人钱,还谁了,也就是恶人自有恶人磨罢了。yshe 发表于 3/27/2017 11:52:16 AM
国内就是借钱的是孙子,欠钱的是大爷。欠钱的被侮辱,好家伙,人权啊,警察啊,都来了。真是不要脸到家了。 密码是啥 发表于 3/27/2017 11:58:50 AM
回复 82楼purplebasil的帖子我是警察我也不会管。最好两伙伙拼,谁死了都是为民除害。starheart 发表于 3/27/2017 11:58:58 AM
回复 82楼purplebasil的帖子我是警察我也不会管。最好两伙伙拼,谁死了都是为民除害。 starheart 发表于 3/27/2017 11:58:58 AM
丽江那个吃烧烤的女孩被毁容,然后当地警察包庇黑社会那事,该怎么洗地? nycsunshine 发表于 3/27/2017 12:00:04 PM
警察至少要留人在房间里防止事态恶化吧?有见过说一句不要打架就出门的吗?就算同学打架,劝架的人也知道首先要隔离双方呢,警察这点常识都没有?摆着就是不想插手。 purplebasil 发表于 3/27/2017 11:57:21 AM
反转个p啊,开始搅混水了,要点脸不 coolcream 发表于 3/27/2017 7:41:58 AM
事实就是没打架啊,不然两个人身上都没伤。 yshe 发表于 3/27/2017 12:08:30 PM
有脱裤子吧?有看小黄片吧?有按马桶吧?专业人士讨债手段多了去了,警察会不知道?if so, 那业务水平有问题。知道了还把双方留在房间里无人看管?那不是不作为是什么?你赞同警察听任狗要狗没问题,但是非要说警察没有不作为,那就是睁眼说瞎话了。 purplebasil 发表于 3/27/2017 12:19:03 PM
这个问题的意义在哪?你的逻辑是,如果我会做的或者我希望做的和于欢的行为一样,那么于欢就应该被判无罪,不用付法律责任吗?那还要法律要律师要证据干什么呢,出了案子直接调查民意,假如你在相同情况下会怎么做,大多数人觉得嫌疑人行为情有可原于是不同定罪?苏的问题是在欠了上下游工厂还有银行2000多万还不上的情况下,居然去借了高利贷!签合同的时候没考虑利息多高还不上有可能的后果吗? 而且好几个被欠债方走了法律程序起诉了,法院也判苏还钱了,她还是不考虑破产清算,而像赌徒一样去借高利贷,她的这个决定,是造成今天她儿子悲剧的一大原因。假如那些被欠债的工厂发不出工资,工人穷困潦倒没米下锅家里上有小下有老,走投无路去找苏讨债,苏还不了,起了冲突工人一气之下杀了苏银霞,那用你的逻辑,假如你是工人好久没发工资你会怎么办? 如果你觉得他的境遇值得同情,是不是苏就死的活该,工人不用负责呢?定案要以法律为准绳,以证据为依据。而不是看谁是相对弱者。卖惨的得到同情,进而民意舆论绑架法律。因为牵涉各方如果从不同角度看,会得出“谁是弱者”的不同结论。 niuroumian 发表于 3/27/2017 10:15:36 AM
周末,朋友圈基本上被"辱母杀人案"的内容刷屏。苏银霞母子的遭遇,令人同情;而另一边,苏银霞的身份也逐渐浮出水面......
被暴徒侮辱的的企业家苏银霞,除了欠黑社会的,还欠其他人几千万,其中浦发银行就欠了800多万,聊城润昌农村商业银行也申请查封苏银霞570万的资产。
不是什么正规渠道融不到资,实际上她还有一个身份,就是非法集资的犯罪嫌疑人,事发前警方已经在调查了,苏银霞的老公早就跑路了,苏银霞姐姐因为非法集资已经在服刑了,同时,苏银霞自己也是放贷的,这些都是公开的资料。
报道里只字未提,我也能理解记者不写这些的理由,写了就变成黑吃黑,狗咬狗了,就没办法借此批判司法不公警察无能了。
她这么牛逼烘烘的有钱人都能被人逼成这样,那普通人不是更无路可走?
她是碰上大流氓,黑社会,我们普通人碰上的可能是小流氓,黑社会,结局会不会更惨?
你越说的黑幕我越觉得可怕。
不能同意更多。 她非法集资和儿子刺杀辱母犯完全两回事
三角债,高利贷,非法集资见怪不怪了,这件事对中产打击最大的就是以后不能相信警察可以保护自己了。
这次就是凶手律师吃人血馒头, 用这件事给自己炒名声。
☆ 发自 iPhone 华人一网 1.11.08
果然又是看了记者的煽动报道就打鸡血站队的人。。。。拜托你们完完整整把判决书和各方口供以及检方证据什么的看完再发表看法好嘛。
当时在厂子里有又不是只有母子俩和讨债的,厂里一众工人和她家几个亲戚都在,他们这些人的口供也都有。警察已经出警到场,进屋说了要债可以,不能打人。然后出来在院子里继续了解情况。讨债的有4个在屋里,剩下的在院子。
你说的什么“毒打”,是你自己脑补出来还是新闻说的?于欢伤情鉴定显示不能构成轻伤。几个被刺受伤的伤情鉴定也有,你感兴趣可以去看看。另外有人受伤是在已经要跑被从背部刺入的。在对方已经逃跑不构成直接威胁时继续追着出刀,在判定是否是正当防卫要考虑的。而且讨债人没有带凶器,刀是他们厂子里接待室的水果刀,这在法官断案是也要考虑的。(比如你入室抢劫杀人用的是自带刀具还是就地取材拿了人家厨房的刀具,在量刑判案都要考虑的)。这里警察已经出警在场,对方没有威胁性凶器,现场又有很很多人的情况下,判定他有罪我觉得法官没问题。一死三伤给了故意伤害不是故意杀人也算减轻了。不过考虑当时情况,是否还可以再减少些年限是值得讨论。
所有人证词都没有提到什么抢劫轮奸口交之类的,不要看看媒体添油加醋的小黄文就自己脑补了。
人情和法理不同,没有人有权力凌驾法律惩罚处理嫌疑人。就好像很多受家暴折磨多年的女人终于忍无可忍杀了丈夫一样要判刑蹲监狱,虽然很多时候法官会判无期或者几十年来代替故意杀人的死刑,受害方终于奋起反抗但是用的不是正确法律途径造成对方死亡一样要负责的。
一码归一码,此案中放贷方是否涉及黑社会,以及合法不合法问题应该调查关注,但不代表于欢将对方刺成一死三伤不用付法律责任。
记号,五毛
就好比墨西哥毒贩被另一伙贩毒,街头大卸八块。
难道大家给另一伙贩毒叫好?同情他?给他减刑?
对于报道,应该以公平事实说话。
某些大脑冲动的吃瓜群众为一个杀人犯叫好也是醉了。
警察没用,就是丛林法则了,谁狠谁赢。
五毛别洗地了,恶心,国内谁都有可能沦为丛林中的猎物被捕杀,五毛也不例外。
科科, 传媒狗换个题目就可以玩得键盘侠不要不要了, 南方系果然是操纵舆论第一把手。 这件事如果用”被银行告上法庭的非法集资企业家,前科屡屡,其儿子居然对讨债人持刀相向,引发血案,富二代持刀伤讨债人,致一死三伤一审判决无期,二审上诉竟以精神病为由做无罪辩护“, 估计键盘侠一早要把凶手判死刑, 还要把他父母都人肉出来骂了。
标题里有造谣吗?没有吧?
不是和南方周末一样仗着网民的信息不对等操纵舆论吗
我就问你一句,如果你妈妈同样被凌辱,你会怎么做?或者说你被凌辱,你希望你的成年儿子怎么做?
不关心剧情,纯粹讨厌动不动就你家人如何。问候别人家人的时候,想想别人问候自己家人的感受吧。
你妈妈要是这样被辱,看你能多淡定的说一码归一码
提到家暴,我还得说一句,国内的法律对于家暴而言是非常无力的,特别是被家暴的女人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且不说警方对于所谓“家事”习惯性的不作为,你可知道国内男人家暴打死女人一般蹲个五六年就能出来?立法和执法的缺失造成了弱势群体的处境恶化,让他们在一个不受法律保护的环境下生存,在他们挣扎求存时倒要苛责他们不守法,这实在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轮子都回不了国了,这么给杀人犯辩护,出于什么目的?
黑吃黑本来也是丛林法则,杀人犯一样放高利贷,非法集资。判死刑活该呀。
正常老百姓谁会去借高利贷,放高利贷,非法集资?轮子被土共搞的精神都不正常了。
re。让他们黑吃黑挺好,一下灭掉俩黑,一死一抓,也算为普通民众除害了。
这个问题的意义在哪?你的逻辑是,如果我会做的或者我希望做的和于欢的行为一样,那么于欢就应该被判无罪,不用付法律责任吗?那还要法律要律师要证据干什么呢,出了案子直接调查民意,假如你在相同情况下会怎么做,大多数人觉得嫌疑人行为情有可原于是不同定罪?
苏的问题是在欠了上下游工厂还有银行2000多万还不上的情况下,居然去借了高利贷!签合同的时候没考虑利息多高还不上有可能的后果吗? 而且好几个被欠债方走了法律程序起诉了,法院也判苏还钱了,她还是不考虑破产清算,而像赌徒一样去借高利贷,她的这个决定,是造成今天她儿子悲剧的一大原因。
假如那些被欠债的工厂发不出工资,工人穷困潦倒没米下锅家里上有小下有老,走投无路去找苏讨债,苏还不了,起了冲突工人一气之下杀了苏银霞,那用你的逻辑,假如你是工人好久没发工资你会怎么办? 如果你觉得他的境遇值得同情,是不是苏就死的活该,工人不用负责呢?
定案要以法律为准绳,以证据为依据。而不是看谁是相对弱者。卖惨的得到同情,进而民意舆论绑架法律。因为牵涉各方如果从不同角度看,会得出“谁是弱者”的不同结论。
依法治国谈了多少年了都是屁话,民间是是舆论影响治国,上层是官员拍脑袋治国,没有一个尊重法律的
这案子核心不是那个小孩该判多重,而应该是应该如何审批不作为的警察。
但是这案子里催债的流氓们很会打擦边球啊,比如人家来你的厂子,而不是把你带走,所以不能算绑架。来的时候没有带凶器,案发用的刀子是厂里的。还有就是恶心你侮辱你,但没有physically 伤害你(伤情鉴定显示于欢不能构成轻伤)。而且当时在场很多人,包括厂里工人和亲戚,能不能算非法拘禁还要看律师之后提出的证据。
警察当时也没有走啊,看到一个于欢姑姑的采访说警察要走?但是判决书里在场人的口供都是警察进来说要债可以不能打人,然后出去到院子找用手机报警人了解情况。
哦,现在来讲法律,早干嘛去了?
被人捅死活该。
都黑,大丛林,要警察干嘛?要国家机器不办事专管自己,这不犯贱吗?
我一年回两趟国,要不要你向上级汇报一下?
其实,我 觉得五毛被判死刑也应该。活着浪费粮食。
我也觉得一群无脑大妈瞎激动,这些人非法集资骗得人家破人亡的时候,怎么就没见着要警察主持公道了啊。
拿人家的钱过豪华日子,赌赢了归自己,输了屁事没有,哪儿有这种好事,人人都觉得欠钱可以耍赖,签的合同都是白纸、社会只会更乱。
这不就是一贯轮子五毛狗粮做法嘛。张口闭口五毛,然后再让人发誓。
对,谁发帖拿钱谁出门被车轧死,死全家!!!
狗粮轮子特关心国内,特喜欢给杀人犯辩护,不知背后有啥不可告人目的?
台湾电信诈骗的骗子,你都请回家养起来好了。
这女的欠了那么多钱,好多是银行的,还不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国家没先把她抓起来,才是不作为。
我最喜欢看这种黑吃黑了,这就叫报应,人家骗几千万在手各种豪华日子的时候,轮得着你来同情么。
can't agree more!
RE!
现在就是搅混水,扰乱大家视线。
上次雷洋也是这样,明明警察钓鱼并且执法过度,偏偏搅混水说人家嫖娼。
这就像一个小偷偷东西被人打了,小偷报警,警察来了没怎么管,小偷怒了把人给杀了。然后一帮不明真相群众同情起了小偷。然后说警察不作为!
这都是什么价值观,太恐怖了!
我妈妈以前去要货款,只能大年三十跟这人家要,人走到哪跟到哪, 最后人家多少给点。要是人打个电话说是跟踪,警察管,跟美国一样,不准接近人家多少米, 这钱一辈子要不回来。
事实是这女人欠了那么多人钱,还谁了,也就是恶人自有恶人磨罢了。
必须是的呀。
国内就是借钱的是孙子,欠钱的是大爷。欠钱的被侮辱,好家伙,人权啊,警察啊,都来了。真是不要脸到家了。
我是警察我也不会管。
最好两伙伙拼,谁死了都是为民除害。
丽江那个吃烧烤的女孩被毁容,然后当地警察包庇黑社会那事,该怎么洗地?
就是,关到监狱里还浪费粮食,那些恶人死一个少一个祸害
不管你认同不认同警察不作为的行为,反正警察就是不作为了,这点是跑不了的。楼上说警察出门调查的,真是萌妹子!
你脑子没病吗?丽江和这个能相提并论?一码归一码,两个不相干,一个是山东,一个是丽江。
一个是一家子有重大问题把人杀了,一个是女旅客受害。
难道中国每个事件,都是一个性质,都要归到警察不作为?
这么说,以后有事别找警察了,警察都去保护坏人好了!
事实就是没打架啊,不然两个人身上都没伤。
要这么说放高利贷本身就是违法的,还是放贷者违法在先啊。
这件事情重点不是谁错在先。而是在我国, 公安体系毫无作为;在所谓的大陆法体系下,大家又执着于抠法条,把法律演化成僵化的文字。执法者,审判者,立法者缺乏基本的人文关怀和对正义的诉求,这种情况下显而易见的正当防卫却难以得到认可。个人权益,不论是自然权利还是政治权利,都无法获得国家的保护,而这个案件的判决又告诉我们,你连自我保护的权利都没有。
https://mt.sohu.com/view/d20170326/130411056_383724.shtml
如果你可以认同这个帖子的观点,也没必要争了,毕竟说的不是一个事。
看到这么多逻辑爆炸的孩子我选择降维关怀..
- 放高利贷者本身就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而执法机关与放贷者沆瀣一气,毫无作为。
- 于欢母子受到人身伤害时,执法机关选择视而不见。面对显而易见的,已经产生的和人身伤害,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
- 当被害人采取自我保护的动作时,法律的解释者却剥夺了他这个基本权利。
于是乎我们就必须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在这个国家,用纳税人的钱养起来的庞大的公检法体系已完全失效,而我们是否该争取最基本的自我保护的权利。
以前在某国企网站工作过,政府的人最在乎就是舆情这一块,这次事件政府的人肯定很难过。得益方是谁很明显。
我觉得里面最可怜的是年轻气盛的于欢,警察的不作为是最大问题。别的不做评价。
你的假设也不成立,第一,没有人因为苏的欠债而死;第二,只能说苏本身的行为不能提倡,但也不能因为人家做了不能提倡的事你就大庭广众之下这么侮辱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