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点搜索能力都没有,随便看个记者报道就站队。。。。最后贴的是公开的判决书,其余的也都是网上公开的信息,真的像了解事实真相而不是被媒体煽动的人可以去搜,用公司名称就能找到了。媒体manipulate民意来绑架法律的事情真是越来越普遍,都有套路了。先是隐瞒部分事实来塑造弱者形象,读者自然带入弱者受欺凌申诉无门,然后加些淫秽煽动的描述,于是吃瓜群众都开始脑补什么被强奸被轮奸等等等等,实际于欢自己的口供完全没提这些,感兴趣的可以自己搜来看。 司法是维护每个人的利益的准绳,不是用来对抗权贵或者泄愤的工具 ,如果吃瓜群众随随便便看个报道,就被一些媒体操控舆论,假造民意,进而绑架法律,那受害者的冤屈看客们能负责么。很多案子都很复杂,会牵涉进来代表各方利益的人,判决的依据应该是法律和证据,而不是大家觉得谁弱谁吃亏了。因为站在不同方的角度,如果按人情判断,你会得对“谁弱,谁吃亏,谁受到伤害“产生不同结论,于是记者报道完全可以根据自己partial truth 写出不同报道引导群众
我觉得这个评论是说到点子上了。五毛们想岔开注意力混淆视听。一事归一事,就算母子背景不好到处欠债,不管这里面有多少是事实。官黑狼狈为奸不作为这是事实吧?为什么国内人那么悲愤?不就是对这个社会的司法失望吗?说黑社会欺负黑社会的,哪天屁民不小心惹到黑社会了谁来保护屁民?屁民人心惶惶地方黑道一手遮天通过这件事人人心有余悸。遇到自己家人受到威胁该怎么办?没有警察和司法的保护洗白党说说该怎么办?说于欢不该捅人的五毛来说说你认为当时应该怎么办?不拿刀一个22岁青年挥拳对11个黑道渣男?还是看到自己母亲被凌辱甚至被强奸然后去报案?撞死了人都没事,你觉得就算这11个人渣把母子俩怎么了报案会有用?不是这次把这个人渣捅死了这个事情会曝光吗 拿钱洗白的五毛党是不是都脑袋进水了?
所以法庭按故意伤害罪判的,不是故意杀人罪,有错了。
你醒醒,他杀死脱裤子的那个人,法院没跟他纠结,判刑是因为他从背后刀捅另一个讨债的,而那人当时完全没对他和他母亲构成任何威胁或伤害。
那个被背后捅刀的死了吗?没死怎么就无期了?
出事是因为借了高利贷100多万,大部分还上了,只剩17万,黑社会太凶残。
但是另一方面这种高风险的债正规渠道也不可能借给他们,因为很可能收不回来,也不可能用这么下作的手段去收,就是打水漂了。
是,美国这几年奇葩的审判太多了,尤其一牵扯到黑人种族,连总统都出来认儿子。。。
看个新闻就激动的,也是同一泼人。所以说雷阳,人家媒体就说是大学生,尽管毕业n年了,早就是政府官员了。要一上来告诉你雷阳是政府官员嫖妓,你能这么激动。
这个案子也一样。最初媒体隐瞒那么多细节,让人以为母亲被强奸。要是一上来告诉你侮辱行为就已经被终止,凶手背后杀人,这个母亲涉嫌非法集资,你能这么激动。
让有些看客冷静冷静,在某些人眼里就是5毛了。
我仍然觉得原判判刑过重,有错。
请问一下,你觉得于欢母子二人当时应该怎样做才合情理呢
市场变了啊,他家卖的钢材价格跌了一半,你要是开银行的你继续贷给他家吗?就算是国有银行,继续贷款给无还款能力的企业,你不怕老百姓骂你挪用纳税人的钱救济私企?是吃了回扣吧?
你这是世人皆醉唯我独醒?非法集资和这个事件是两回事,你觉得侮辱行为已终止所以母子二人应该感恩戴德既往不咎?怎么才能证明终止而非中场休息?就一句,你觉得母子俩怎么做才算符合你的理论呢?说说听听
是,这些非法闯入拘禁的混混不用来华人问了,这里有的是人可以一枪把他们蹦了。Bye.
国内的政府部门在对待私企的工作上...呵呵,政策支持还好说,一旦大政策不支持了,对私企老板就如寒风一样无情。
企业经营不善,欠了银行千百万不还上了老赖名单跑路,不依法申请破产,还找黑社会借高利贷的,这版上恐怕半个也找不到吧。我们家不会做这事,不过你这么有带入感,看来这是你们家的风格,我劝你还是自求多福吧
为啥不会是被所谓的‘集资’ 坑了苦主? 被集资坑了的老百姓多了去了。
做生意,肯定先找银行借,银行借不到,就打着‘集资’的名义,亲戚朋友老乡借,最后找到高利贷。欠钱不还,银行,普通老百姓拿他们没把法,结果碰到黑社会了。
欠银行钱都是有法院判决,都是公开的信息,网上也找得到的。直接搜公司名字就行了。
@安防学者周扬帆
基本上大家聊的根据就是《南方周末》记者王瑞锋的刺死辱母者这篇报道吧
报道写的挺好,挺煽情,但是就忘了说一点,被暴徒侮辱的的企业家苏银霞,除了欠黑社会的,还欠其他人几千万,其中浦发银行就欠了800多万,聊城润昌农村商业银行也申请查封苏银霞570万的资产,根本不是什么正规渠道融不到资。实际上她还有一个身份,就是非法集资的犯罪嫌疑人,事发前警方已经在调查了,苏银霞的老公早就跑路了,苏银霞姐姐因为非法集资已经在服刑了,同时,苏银霞自己也是在放贷的,这些都是公开的资料,报道里只字未提,反而对苏银霞进了几次马桶记的非常清楚。
我也能理解记者不写这些的理由,写了就变成黑吃黑,狗咬狗了,就没办法借此批判司法不公警察无能了。
只要原告被告提出上诉,法院都要依法进行二审,跟一审的判决正确与否没关系
这么点搜索能力都没有,随便看个记者报道就站队。。。。最后贴的是公开的判决书,其余的也都是网上公开的信息,真的像了解事实真相而不是被媒体煽动的人可以去搜,用公司名称就能找到了。媒体manipulate民意来绑架法律的事情真是越来越普遍,都有套路了。先是隐瞒部分事实来塑造弱者形象,读者自然带入弱者受欺凌申诉无门,然后加些淫秽煽动的描述,于是吃瓜群众都开始脑补什么被强奸被轮奸等等等等,实际于欢自己的口供完全没提这些,感兴趣的可以自己搜来看。
司法是维护每个人的利益的准绳,不是用来对抗权贵或者泄愤的工具 ,如果吃瓜群众随随便便看个报道,就被一些媒体操控舆论,假造民意,进而绑架法律,那受害者的冤屈看客们能负责么。很多案子都很复杂,会牵涉进来代表各方利益的人,判决的依据应该是法律和证据,而不是大家觉得谁弱谁吃亏了。因为站在不同方的角度,如果按人情判断,你会得对“谁弱,谁吃亏,谁受到伤害“产生不同结论,于是记者报道完全可以根据自己partial truth 写出不同报道引导群众
查询第三方工商信息、法律文书平台就能找到了,2014年至2016年间,除向吴学占借款135万元外,苏银霞及源大工贸还向他人、银行借款,此外还与其它企业互保,总共涉及金额超2000万元。 2013年5月,源大工贸与仲利国际租赁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承租一台数控铣床、一台主轴和一台摩擦压力机,租赁日期为2013年至2016年,共计36个月。合同规定,交付首付租金后,源大工贸需于每月同日支付租租金,共计36期。实际中,源大工贸在支付前23期,共计支付了315万元租金后,并未支付第25-36期租金,共计110万元。源大工贸无法继续支付租金,始于2015年四五月间。 2015年3月,源大工贸、苏银霞与他人签订借款协议,借款100万元,为期1个月,月息为3%,规定借款日期为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4月1日。
2016年1月,源大工贸向浦发银行聊城分行借款788.8万元,年利率5.7%。借款为期半年,自2016年1月至2016年7月。该笔借款由苏银霞夫妇及冠县柳林轴承公司做担保。冠县柳林公司与源大工贸之间,或存在互相担保的关系。去年8月,浦发银行聊城分行向法院诉求,请求冻结或查封柳林公司、源大工贸等公司价值510万元的存款或财产。 该案被定义为“借款合同纠纷”。柳林公司为第一被申请人,源大工贸为第三被申请人。 此外,去年10月28日,聊城润昌农商行,还请求法院冻结源大工贸及另外两家公司价值570万元的存款或财产。该案亦为“借款合同纠纷”,源大工贸为第一被申请人。 综合上述案件,源大工贸涉及金额接近2000万元。
华人大妈那个是犯罪中,这个是发生在侮辱之后,显然量刑会不一样
脱裤子是行政拘留15天
这帮老赖也只有黑社会能收拾了
很好。看新闻一定不能被那帮无耻记者蒙了,一定要全面看。
是啊,你不长眼珠子看不到年利率是24%吧。
re。只能以黑治黑了
比较理性的说法。
借高利贷不还,就等着被砍吧。做事情都需要一个理性分析。
嗯,让他们黑吃黑去吧,外入不插手是对的,两方都不是啥好东西
什么脑回路?
狗屁
狗屁
希望同样事情发生在那些五毛身上。
怪不得
就看你这个脏嘴就知道出身有多脏了, 怪不得支持当众脱裤子猥亵妇女寡廉鲜耻的畜牲呢, 你骂人侮辱不了别人, 倒是把你自己的境遇和家教暴露个十足十。
想想小伙子快意恩仇,也是人生一大快事!
哈哈读书也得看读的什么书。你家世世代代读的都是怎么卖的书吧?回去看看你自己说的话,这才叫打脸
呵呵,记号一下。
来看来看,怎么把十一个黑社会在儿子面前凌辱妈合理化。
https://www.gjczz.com/p/aCPtXoiG/gei-da-jia-kan-kan-hua-ren-he-mitshang-de-si-wa-keng-wang-wsnde-hei-li-shi/
他是名ID马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