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别见义勇为了,美国也让大家有事打911,保护自己。 韩西进 发表于 5/30/2014 2:22:25 PM
网易爆出来了,说是当地的什么金矿的老板,和公安局长是利益关系,当地霸主。 chenchen01 发表于 5/30/2014 4:57:59 PM
别的不说。国内近几年戾气太重。去年回国在绿茶那个人巨多的馆子吃饭。一桌年轻人让另一桌年轻人声音小点,另一桌没理他们。这桌的一个女的直接一个盘子跩过去砸中了那桌的一个女的。。。头当时就哗哗流血了。然后被砸的那桌有两个男的,起来就要揍人。砸人的那桌只有一个男的。眼看就要打起来了。我爸冲过去了“不要打!打了你们就理亏。等着警察。。。!“。。。吓死人了。 cxvv 发表于 5/30/2014 3:30:01 PM
红汤,小2看见了冲过去倒了一瓶香油,处理完后男的就开打那女的。 会飞的鸭舌头 发表于 5/30/2014 1:05:14 PM
luyi99 发表于 5/30/2014 4:54:14 PM
今早看了这个新闻,今天整个人都不好,心情特别不好! baomier 发表于 5/30/2014 4:30:56 PM
光头是招金的?那就不奇怪了,背景杠杠的,黑幕太多了,之前莫名其妙还搞了个明星代言,其实是通过ta上贡 coolcream 发表于 5/30/2014 5:15:49 PM
(转自新浪) 打人的光头 张立冬 身份证号:13222419591008011X 住址:山东招远市金辉小区 籍贯:河北平县 职业:在招远开金矿,除开保时捷卡宴还有两辆豪车。死者是一位年轻母亲,有一个几岁的儿子。有网友反应招远公安跟金矿主有勾结,局长可能贪污,从招远公安案情通报措辞可以看出有包庇之嫌. melody2k 发表于 5/30/2014 4:04:04 PM
看了大家的评论。我想有没有可能成立一个见义勇为的基金。就像其他慈善机构一样,为因为见义勇为而受伤或惹上官司的人出医疗费,请律师,照顾家人,防止报复。这样的话有正义感的人至少在站出来的时候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们这些不够勇敢的人也可以用其他方式贡献力量,把好人的力量团结起来。 Else 发表于 5/30/2014 4:59:01 PM
你的想法很好,但是还只是降低好人行善的成本,没有增加坏人作恶的成本。 我倒宁愿捐钱给黑暗基金,这种人渣搞出来私刑处死。 卐卍 发表于 5/30/2014 5:01:47 PM
真有这种基金我也捐钱,司法不起作用就用私法 取个名字也难 发表于 5/30/2014 5:34:48 PM
你亲手造成的社会乱象 作者:张忆安 (2014-05-31 01:56:30) “民意”再一次沸腾了。 山东招远一家麦当劳里发生了血案,六个人把一个无辜女子活活打死。这种事情不仅令人义愤填膺,同时也令人不寒而栗。因为这种事有可能发生在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身上!设想一下,如果是我们或者我们的亲友,独自一人在餐厅里用餐,仅仅因为没有把电话号码告诉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就遭到残忍的杀害,那将是多么恐怖的事情。 因此,无数人在互联网上发声,要求严惩凶手。这里边不仅有普通网友,还有著名媒体《环球时报》的官方微博。一时间群情汹汹,讨伐凶手之余,对山东警方的“不作为”也大加鞭笞。 老熊一贯有个臭毛病,所有人都说东的时候,我非要朝西看一眼。事情发展到这里,我忍不住想问一句:包括《环球时报》在内的所有人,你们现在表达的,真的就是你们自己要表达的意思吗?认真想一想,你们的情绪会不会被人利用,你们的意见有没有被人裹挟? 咱们从事件本身说起吧。 传闻杀人凶手开得是卡宴,此事到底是真是假,我反正没看到官方的或者过硬的证据。即便是真的吧,开卡宴就一定有权有势,有权有势就一定能干预司法杀人不偿命吗?别忘了前不久还有个省部级官员的老婆下毒杀人被判死缓呢。 刚开始的时候风传报警后警方二十多分钟才赶到现场,不久就证明是谣言,从报警到警方赶到现场只有几分钟时间。所谓杀人男子取保候审,杀人女子行若无事,现在基本也已经证明是谣言了。 最早挑起大家不满情绪的几条关键性信息,不实者居多。那么是什么人在制造、传播这些谣言呢?突然之间有一大批人制造、传播这种不实信息,有没有什么特定的目的呢? 我看很多人根本就没有考虑这个问题。现实情况是,负面情绪被调动之后,大部分人把不满情绪释放向了警方和政府。其中挨骂最多的是山东警方,而原因竟然是警方公开发布的事件调查情况。 这份公报有什么问题吗? 山东警方说,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发生“口角”后,“殴打”被害人,造成被害人“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六名犯罪嫌疑人除其中一人“未满刑责年龄”另行处理外,其他五人均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 在我看来这份公报是没有问题的。但很多人偏偏就是要鸡蛋里边挑骨头。比如有人就这样写道: “当地公安局把调戏良家能说成发生口角!当场暴毙能说成抢救无效!朗朗乾坤把群众当傻子!……‘发生口角’与‘索要电话未果’有区别,‘殴打’与‘拿着钢管对头部猛砸’有区别,‘抢救无效’与‘活活打死’有区别。刀笔诛心,官V的避重就轻,硬生生写出一个丑字。” 怎么样,正义感十足吧?引人共鸣吧?可实际上怎么样呢? 警方的官方发布平台,说话要讲证据、讲法律,不是发泄情绪的地方。 无论具体原因到底是什么,对警方的调查来说,事件就是因为口头冲突而起的,有区别于寻仇之类其他原因。 无论是用凳子还是用钢管砸,或者是用脚踢,对警方来说都是殴打,有区别于持刀、持枪或者开车撞。 受害人是否“当场死亡”应该由医护人员做出判断,而不是现场围观者,更不是坐在电脑前,离案发现场十万八千里的网友。只要受害人送到医院的时候还有生命体征,医院做了抢救工作,说“抢救无效死亡”就没有问题。 警方的用词是严谨的,能够避免歧义的,而且从法律上讲并不影响司法判决。那么警方何丑之有呢?非要让公安部门官方发布平台像普通网友一样挥洒着廉价的正义感,用“调戏良家妇女”,“钢管猛砸”,“活活打死”这些煽动性多余客观性的字眼,才能解气?才能证明警方没有徇私? 再比如《环球时报》官方微博的说法: “……舆论哗然,但招远公安发出的通稿并未回答网友质疑;上级@山东公安 更是一直沉默。……” 你们是官方媒体,是政府的喉舌,肩负有协助政府和警方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公众情绪的职责。你们就是这样做工作的? 不错,媒体确实有监督政府、质疑政府工作的权利和责任,但请你们摸着良心想一想,你们说的这些屁话有个JB用吗?这是刑事案件,警方只有调查取证的权利和责任,无权作出最终判决,事件调查结束前也不能给出任何定性的结论。事件才发生了一天多,相关调查取证工作应该都没做完,现在警方要是给了定性的结论,那才是对工作不负责任,甚至是知法犯法。 当初因为收钱写不实报道抓了个记者,全国媒体集体围剿公检法,说公检法“未审先判”。抓个人调查你们都嫌警方下手太快,恨不得警方先来个全国通报,然后慢条斯理的给犯罪嫌疑人留出跑路的时间来,现在又嫌警方没有第一时间给凶手定罪了? 大家有没有想过,全中国14亿人,哪怕出这种变态杀人狂的概率只有十万分之一,这种事在社会上也少不了。为什么这件事会再如此短的时间内造成如此大的影响?除了情节特别恶劣,民愤特别大之外,难道就没有背后炒作的黑手?有这种黑手的目的是什么? 鼓动社会负面情绪,把矛头指向政府和公检法,让公众对政府产生不满,进而得出无论怎么变,社会不会比现在更坏了。这就是他们要达到的效果。 事实上,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多次暴力、恐怖事件,背后都有这些黑手的影子。只有社会被搞乱了,才方便这些人推墙、变天。 我不会说政府做的所有事都对,因为我个人对政府处置暴恐事件时表现出的软弱、优柔寡断就非常不满。但是请大家想一想,政府在处理暴恐事件上应对失当,跟被煽动起来的舆论有没有关系?有多少次了,坚决打击暴恐事件的官员、警察反而要道歉甚至下课? 现在有相当一部分人,无论出了什么事,首先跟着自己的情绪走,选择相信谣言,就算最终证明自己错了,一句“这是政府缺乏公信力造成的”,把责任一点不剩的全都推给政府。这样做真的合理吗?你要是偶尔相信一次政府,谣言还有那么大市场吗?政府公信力还至于那么不值钱吗? 政府不是一台机器,也是由你我这样的普通人组成的。如果左做也挨骂,右做也挨骂,无论如何都是错,换成你我,最终是不是也会什么都不做?反正都是错,不干活好歹还落个清闲自在呢。 咱们恨政府部门不作为,可认真想想,政府不作为,在很大程度上是不是挨骂挨的?长此以往下去,我们是不是亲手造成了社会上的乱象? luyi99 发表于 5/30/2014 5:55:55 PM
你亲手造成的社会乱象 作者:张忆安 (2014-05-31 01:56:30) “民意”再一次沸腾了。 山东招远一家麦当劳里发生了血案,六个人把一个无辜女子活活打死。这种事情不仅令人义愤填膺,同时也令人不寒而栗。因为这种事有可能发生在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身上!设想一下,如果是我们或者我们的亲友,独自一人在餐厅里用餐,仅仅因为没有把电话号码告诉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就遭到残忍的杀害,那将是多么恐怖的事情。 因此,无数人在互联网上发声,要求严惩凶手。这里边不仅有普通网友,还有著名媒体《环球时报》的官方微博。一时间群情汹汹,讨伐凶手之余,对山东警方的“不作为”也大加鞭笞。 老熊一贯有个臭毛病,所有人都说东的时候,我非要朝西看一眼。事情发展到这里,我忍不住想问一句:包括《环球时报》在内的所有人,你们现在表达的,真的就是你们自己要表达的意思吗?认真想一想,你们的情绪会不会被人利用,你们的意见有没有被人裹挟? 咱们从事件本身说起吧。 传闻杀人凶手开得是卡宴,此事到底是真是假,我反正没看到官方的或者过硬的证据。即便是真的吧,开卡宴就一定有权有势,有权有势就一定能干预司法杀人不偿命吗?别忘了前不久还有个省部级官员的老婆下毒杀人被判死缓呢。 刚开始的时候风传报警后警方二十多分钟才赶到现场,不久就证明是谣言,从报警到警方赶到现场只有几分钟时间。所谓杀人男子取保候审,杀人女子行若无事,现在基本也已经证明是谣言了。 最早挑起大家不满情绪的几条关键性信息,不实者居多。那么是什么人在制造、传播这些谣言呢?突然之间有一大批人制造、传播这种不实信息,有没有什么特定的目的呢? 我看很多人根本就没有考虑这个问题。现实情况是,负面情绪被调动之后,大部分人把不满情绪释放向了警方和政府。其中挨骂最多的是山东警方,而原因竟然是警方公开发布的事件调查情况。 这份公报有什么问题吗? 山东警方说,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发生“口角”后,“殴打”被害人,造成被害人“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六名犯罪嫌疑人除其中一人“未满刑责年龄”另行处理外,其他五人均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 在我看来这份公报是没有问题的。但很多人偏偏就是要鸡蛋里边挑骨头。比如有人就这样写道: “当地公安局把调戏良家能说成发生口角!当场暴毙能说成抢救无效!朗朗乾坤把群众当傻子!……‘发生口角’与‘索要电话未果’有区别,‘殴打’与‘拿着钢管对头部猛砸’有区别,‘抢救无效’与‘活活打死’有区别。刀笔诛心,官V的避重就轻,硬生生写出一个丑字。” 怎么样,正义感十足吧?引人共鸣吧?可实际上怎么样呢? 警方的官方发布平台,说话要讲证据、讲法律,不是发泄情绪的地方。 无论具体原因到底是什么,对警方的调查来说,事件就是因为口头冲突而起的,有区别于寻仇之类其他原因。 无论是用凳子还是用钢管砸,或者是用脚踢,对警方来说都是殴打,有区别于持刀、持枪或者开车撞。 受害人是否“当场死亡”应该由医护人员做出判断,而不是现场围观者,更不是坐在电脑前,离案发现场十万八千里的网友。只要受害人送到医院的时候还有生命体征,医院做了抢救工作,说“抢救无效死亡”就没有问题。 警方的用词是严谨的,能够避免歧义的,而且从法律上讲并不影响司法判决。那么警方何丑之有呢?非要让公安部门官方发布平台像普通网友一样挥洒着廉价的正义感,用“调戏良家妇女”,“钢管猛砸”,“活活打死”这些煽动性多余客观性的字眼,才能解气?才能证明警方没有徇私? 再比如《环球时报》官方微博的说法: “……舆论哗然,但招远公安发出的通稿并未回答网友质疑;上级@山东公安 更是一直沉默。……” 你们是官方媒体,是政府的喉舌,肩负有协助政府和警方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公众情绪的职责。你们就是这样做工作的? 不错,媒体确实有监督政府、质疑政府工作的权利和责任,但请你们摸着良心想一想,你们说的这些屁话有个JB用吗?这是刑事案件,警方只有调查取证的权利和责任,无权作出最终判决,事件调查结束前也不能给出任何定性的结论。事件才发生了一天多,相关调查取证工作应该都没做完,现在警方要是给了定性的结论,那才是对工作不负责任,甚至是知法犯法。 当初因为收钱写不实报道抓了个记者,全国媒体集体围剿公检法,说公检法“未审先判”。抓个人调查你们都嫌警方下手太快,恨不得警方先来个全国通报,然后慢条斯理的给犯罪嫌疑人留出跑路的时间来,现在又嫌警方没有第一时间给凶手定罪了? 大家有没有想过,全中国14亿人,哪怕出这种变态杀人狂的概率只有十万分之一,这种事在社会上也少不了。为什么这件事会再如此短的时间内造成如此大的影响?除了情节特别恶劣,民愤特别大之外,难道就没有背后炒作的黑手?有这种黑手的目的是什么? 鼓动社会负面情绪,把矛头指向政府和公检法,让公众对政府产生不满,进而得出无论怎么变,社会不会比现在更坏了。这就是他们要达到的效果。 事实上,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多次暴力、恐怖事件,背后都有这些黑手的影子。只有社会被搞乱了,才方便这些人推墙、变天。 我不会说政府做的所有事都对,因为我个人对政府处置暴恐事件时表现出的软弱、优柔寡断就非常不满。但是请大家想一想,政府在处理暴恐事件上应对失当,跟被煽动起来的舆论有没有关系?有多少次了,坚决打击暴恐事件的官员、警察反而要道歉甚至下课? 现在有相当一部分人,无论出了什么事,首先跟着自己的情绪走,选择相信谣言,就算最终证明自己错了,一句“这是政府缺乏公信力造成的”,把责任一点不剩的全都推给政府。这样做真的合理吗?你要是偶尔相信一次政府,谣言还有那么大市场吗?政府公信力还至于那么不值钱吗? 政府不是一台机器,也是由你我这样的普通人组成的。如果左做也挨骂,右做也挨骂,无论如何都是错,换成你我,最终是不是也会什么都不做?反正都是错,不干活好歹还落个清闲自在呢。 咱们恨政府部门不作为,可认真想想,政府不作为,在很大程度上是不是挨骂挨的?长此以往下去,我们是不是亲手造成了社会上的乱象? luyi99 发表于 5/30/2014 5:55:55 PM 他tmd脑袋进水了吧。一个政府能让群众骂的不作为了?!我kao,这政府太玻璃心了吧~不要也罢
太恐怖了 吃麦当劳也能被打死 zhuangaiting 发表于 5/30/2014 9:59:56 AM
都是南京法官害的,怕惹祸上身。。这是一个网易读者说的: linglituo 发表于 5/30/2014 11:37:36 AM 很无奈
有钱人什么女人找不到啊,为了要个号码把人打死?我还是倾向于邪教,脑子不清楚的那种。 白菜87 发表于 5/30/2014 5:24:06 PM
顶锅盖说,这个案子即使判定被害人是当场死亡,也不一定能判成故意杀人。整个情节看,故意伤人致死的可能性更大些,很难举证说凶手在主观故意上是一定要把人给打死的。还有,即使判定故意杀人,几个人都判死立执的可能性也比较小,判死拿拖把打头的那个光头顶多了,虽然大家都打人了,但不是每个人都给被害人造成了致命伤的。我不是为凶手说话,而是希望大家不要把情绪加诸于法律之上,。。。我不知道公检法在这个案子上会不会贪赃枉法,但说这几个主要动手的人都得死立执否则就是公检法贪赃枉法这个说法太过了近猪者肥 发表于 2014-05-30 19:34 PM
我不太相信是个什么有背景的人,有背景的人会一家子跑去麦当劳吃饭,然后四处跟人要电话?然后还拿个什么拖把行凶?我晕。看了旁观者的描述,根本就是一家头脑坏了的,我还是比较相信是邪教。。。 hungryfish 发表于 5/30/2014 7:45:21 PM
能开卡宴的能没有背景吗,别最后弄个都是精神病杀人白杀 宝宝平安 发表于 5/30/2014 7:58:33 PM
最怕用精神病当借口了 catalpa 发表于 5/30/2014 8:02:25 PM
huaren确实**/圣母/键盘勇士多 musician 发表于 5/30/2014 8:22:42 PM
huaren确实**/圣母/键盘勇士多 musician 发表于 5/30/2014 8:22:42 PM 向你这样的怂男也不少,能看着一个大活人被个一没拿枪二没拿刀,明显并不特别擅长打架,只欺负人势单力薄的下三滥活活一棍棍打死。
有传是全能教的 lucky1860 发表于 5/30/2014 9:59:07 AM
视频里的惨叫听着太闹心了。。。 猫夫人 发表于 5/30/2014 10:43:53 AM
这事最后要是用精神病逃了,那真的是众怒难平。不过从法律上走,估计可能就其中鉴定致死一击的那人判为死刑或无期,其他人判刑几年,十几年就很多了。虽然这种人千刀万剐死不足惜。 这时候真怀念古代的各种极刑,对这种残暴无人性的暴徒就得接受游街示众,然后极刑才能平民愤。 漂亮的猪朵朵 发表于 5/30/2014 8:16:21 PM
视频里的惨叫听着太闹心了。。。 猫夫人 发表于 5/30/2014 10:43:53 AM Drymango 发表于 5/30/2014 9:01:32 PM
我觉得这是为了转移视线 ★ 发自Android 华人阅览器 7.2 黑白无常 发表于 5/30/2014 8:34:14 PM
转移什么视线?国内现在怎么了需要转移? yogi 发表于 5/30/2014 10:00:12 PM
这个麦当劳就在公安局对面,报警后警察来的应该不算慢。这一家子实在残暴又嚣张,知道警察要来了也没有住手。 ennechan 发表于 5/30/2014 3:02:10 PM
是说可能和邪教无关,转移视线,掩盖了真相 catalpa 发表于 5/30/2014 10:06:01 PM
这是内部信息流传出来了吗? catalpa 发表于 5/30/2014 10:39:15 PM
消息证实了吗?都是网上的所谓爆料。我倾向于看后面的官方报道。当年药家鑫案子一开始也说药家有多深的背景。结果p都不是。其实这种案子,都捅出来了,事实确凿,不可能捂得住了。不觉得有背景会有多大用。 hungryfish 发表于 5/30/2014 8:29:56 PM
有传是全能教的lucky1860 发表于 2014-05-30 20:18 PM
catalpa 发表于 5/30/2014 11:21:23 PM 望 严惩。 这个真的是 太残暴 太恶劣了! 希望相关机构给力,否则让人太木有安全感了!
28号发生的,捂了两天实在捂不住了媒体才发,网上骂声一片。 vic3128 发表于 5/30/2014 2:45:53 PM
在这种时候我就觉得,还是美国允许随身带枪好, 上次得州有个人见义勇为,就是直接拿枪指着嫌犯, 那人吓得动都不敢动. melody2k 发表于 5/30/2014 3:54:34 PM
哎呀吗,你在美国不害怕? 珍珠项链001 发表于 5/30/2014 12:33:20 PM
微博上谣言满天飞,到处是“听说”“据说”,没几个可信的。我比较倾向于相信是邪教的 silvermoon 发表于 5/30/2014 11:04:09 PM
有些人真是的。这人要真是当地的矿老板,这么大的事情,肯定有认识他们的人出来爆料了。j家在哪里,家财多少钱?现在有么?别又说爆料的帖子都被删了。 邪教的头目开豪车,不很正常么? yshe 发表于 5/31/2014 12:09:11 AM
我也刚想贴呢
对阿,心情很低落。。。。
河北没有平县,同时这个身份证号是河北省 邢台市 内丘县
这不正是government该干的事情。
作者:张忆安
(2014-05-31 01:56:30)
“民意”再一次沸腾了。
山东招远一家麦当劳里发生了血案,六个人把一个无辜女子活活打死。这种事情不仅令人义愤填膺,同时也令人不寒而栗。因为这种事有可能发生在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身上!设想一下,如果是我们或者我们的亲友,独自一人在餐厅里用餐,仅仅因为没有把电话号码告诉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就遭到残忍的杀害,那将是多么恐怖的事情。
因此,无数人在互联网上发声,要求严惩凶手。这里边不仅有普通网友,还有著名媒体《环球时报》的官方微博。一时间群情汹汹,讨伐凶手之余,对山东警方的“不作为”也大加鞭笞。
老熊一贯有个臭毛病,所有人都说东的时候,我非要朝西看一眼。事情发展到这里,我忍不住想问一句:包括《环球时报》在内的所有人,你们现在表达的,真的就是你们自己要表达的意思吗?认真想一想,你们的情绪会不会被人利用,你们的意见有没有被人裹挟?
咱们从事件本身说起吧。
传闻杀人凶手开得是卡宴,此事到底是真是假,我反正没看到官方的或者过硬的证据。即便是真的吧,开卡宴就一定有权有势,有权有势就一定能干预司法杀人不偿命吗?别忘了前不久还有个省部级官员的老婆下毒杀人被判死缓呢。
刚开始的时候风传报警后警方二十多分钟才赶到现场,不久就证明是谣言,从报警到警方赶到现场只有几分钟时间。所谓杀人男子取保候审,杀人女子行若无事,现在基本也已经证明是谣言了。
最早挑起大家不满情绪的几条关键性信息,不实者居多。那么是什么人在制造、传播这些谣言呢?突然之间有一大批人制造、传播这种不实信息,有没有什么特定的目的呢?
我看很多人根本就没有考虑这个问题。现实情况是,负面情绪被调动之后,大部分人把不满情绪释放向了警方和政府。其中挨骂最多的是山东警方,而原因竟然是警方公开发布的事件调查情况。
这份公报有什么问题吗?
山东警方说,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发生“口角”后,“殴打”被害人,造成被害人“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六名犯罪嫌疑人除其中一人“未满刑责年龄”另行处理外,其他五人均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
在我看来这份公报是没有问题的。但很多人偏偏就是要鸡蛋里边挑骨头。比如有人就这样写道:
“当地公安局把调戏良家能说成发生口角!当场暴毙能说成抢救无效!朗朗乾坤把群众当傻子!……‘发生口角’与‘索要电话未果’有区别,‘殴打’与‘拿着钢管对头部猛砸’有区别,‘抢救无效’与‘活活打死’有区别。刀笔诛心,官V的避重就轻,硬生生写出一个丑字。”
怎么样,正义感十足吧?引人共鸣吧?可实际上怎么样呢?
警方的官方发布平台,说话要讲证据、讲法律,不是发泄情绪的地方。
无论具体原因到底是什么,对警方的调查来说,事件就是因为口头冲突而起的,有区别于寻仇之类其他原因。
无论是用凳子还是用钢管砸,或者是用脚踢,对警方来说都是殴打,有区别于持刀、持枪或者开车撞。
受害人是否“当场死亡”应该由医护人员做出判断,而不是现场围观者,更不是坐在电脑前,离案发现场十万八千里的网友。只要受害人送到医院的时候还有生命体征,医院做了抢救工作,说“抢救无效死亡”就没有问题。
警方的用词是严谨的,能够避免歧义的,而且从法律上讲并不影响司法判决。那么警方何丑之有呢?非要让公安部门官方发布平台像普通网友一样挥洒着廉价的正义感,用“调戏良家妇女”,“钢管猛砸”,“活活打死”这些煽动性多余客观性的字眼,才能解气?才能证明警方没有徇私?
再比如《环球时报》官方微博的说法:
“……舆论哗然,但招远公安发出的通稿并未回答网友质疑;上级@山东公安 更是一直沉默。……”
你们是官方媒体,是政府的喉舌,肩负有协助政府和警方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公众情绪的职责。你们就是这样做工作的?
不错,媒体确实有监督政府、质疑政府工作的权利和责任,但请你们摸着良心想一想,你们说的这些屁话有个JB用吗?这是刑事案件,警方只有调查取证的权利和责任,无权作出最终判决,事件调查结束前也不能给出任何定性的结论。事件才发生了一天多,相关调查取证工作应该都没做完,现在警方要是给了定性的结论,那才是对工作不负责任,甚至是知法犯法。
当初因为收钱写不实报道抓了个记者,全国媒体集体围剿公检法,说公检法“未审先判”。抓个人调查你们都嫌警方下手太快,恨不得警方先来个全国通报,然后慢条斯理的给犯罪嫌疑人留出跑路的时间来,现在又嫌警方没有第一时间给凶手定罪了?
大家有没有想过,全中国14亿人,哪怕出这种变态杀人狂的概率只有十万分之一,这种事在社会上也少不了。为什么这件事会再如此短的时间内造成如此大的影响?除了情节特别恶劣,民愤特别大之外,难道就没有背后炒作的黑手?有这种黑手的目的是什么?
鼓动社会负面情绪,把矛头指向政府和公检法,让公众对政府产生不满,进而得出无论怎么变,社会不会比现在更坏了。这就是他们要达到的效果。
事实上,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多次暴力、恐怖事件,背后都有这些黑手的影子。只有社会被搞乱了,才方便这些人推墙、变天。
我不会说政府做的所有事都对,因为我个人对政府处置暴恐事件时表现出的软弱、优柔寡断就非常不满。但是请大家想一想,政府在处理暴恐事件上应对失当,跟被煽动起来的舆论有没有关系?有多少次了,坚决打击暴恐事件的官员、警察反而要道歉甚至下课?
现在有相当一部分人,无论出了什么事,首先跟着自己的情绪走,选择相信谣言,就算最终证明自己错了,一句“这是政府缺乏公信力造成的”,把责任一点不剩的全都推给政府。这样做真的合理吗?你要是偶尔相信一次政府,谣言还有那么大市场吗?政府公信力还至于那么不值钱吗?
政府不是一台机器,也是由你我这样的普通人组成的。如果左做也挨骂,右做也挨骂,无论如何都是错,换成你我,最终是不是也会什么都不做?反正都是错,不干活好歹还落个清闲自在呢。
咱们恨政府部门不作为,可认真想想,政府不作为,在很大程度上是不是挨骂挨的?长此以往下去,我们是不是亲手造成了社会上的乱象?
这就是作者引出的观点而已。他上面的论据说的都挺好的,尤其针对这个事件里群众的反应。而关于政府这点,我认为群众不经思考的情绪化的反应,很多时候对政府行动来说有影响,也属于政府考虑的范围内。
而被国人洋人骂了这么多年,中国政府还是在继续工作吧
不是脑子不清楚是因为有背景才能这么嚣张公开打人还放话谁帮谁死,估计都不是第一次打人了,欺负人都习惯了,而且以前类似事情都有人保下来才能这么嚣张。这次是没想到被录下了视频。如果这次没视频曝光,公安局又有很强的关系,找个借口赔点钱,很容易把这事压下来。
以前看过很多上访的人的故事,都是普通百姓,某天遇到某事,屈打成招,他们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这一辈子就此改变了。
这时候真怀念古代的各种极刑,对这种残暴无人性的暴徒就得接受游街示众,然后极刑才能平民愤。
★ 发自Android 华人阅览器 7.2
我觉得这是为了转移视线
★ 发自Android 华人阅览器 7.2
是啊,就怕这个。那些没良心的律师没准就会利用这个
★ 发自Android 华人阅览器 7.2
很多突发事件,leadership非常重要,有个带头组织的人,往往就容易控制事态发展。
太可怕了!!。。。那帮人首先是怎么自发愿意去 封闭空间的?。。。。。估计忽悠的也是没文化的人,受高等教育的人不会这么轻易被洗脑吧。。
这都是无业闲杂人员 更像是邪教/传销组织
【“全能神”为带有政治色彩的邪教派别】“全能神”攻击称“当今中国是一个没落的帝王大家庭,受大红龙(指共产党)支配”,煽动信徒要在神的率领下与“大红龙”展开决战,“将大红龙灭绝,建立全能神统治的国度”。
据说卡宴是诈骗来的
你说是正常人带枪反抗没带枪嫌犯的可能性大,还是恶人拿着枪扫射好人的可能性大?
Hehe
邪教的头目开豪车,不很正常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