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绍强对他的做法的解释是,At the time, we were experiencing severe financial difficulties。 在美国,中国人再困难,最多把孩子送回中国,但还没听说有人像贺那样把孩子托 给陌生人的。(好像国内媒体报导,贺绍强的父亲夸儿子孝顺,寄了一万多美元 给父母。) 顺便说一句,贺太太在医院做刨腹产的费用$12,000全 部由美国纳税人 出,贺绍强对今日美国报说这笔钱压迫他放弃抚养小贺梅 ,是在误导读者,再说, 美国的福利制度还是相当 不错的,象贺绍强这样的低收入家庭会得到政府的许多补 助。每年报税可 以按孩子人头有税款退回,小贺梅刚出生,政府有给母婴的营养补 助,每 星期可以领一定量的牛奶,鸡蛋,乳酪等营养品,直到小贺梅满一岁为止 。这段时间母婴看病可以申请医疗补助计划,一切看病费用由纳税人 出。
贺本来就不想要这个孩子, 因为怀疑她不是自己亲生的, 另外生了两个自己的。
这是超级JPWSN啊
生理卫生课这一段好像是贺污蔑的?
贺是学生理卫生的?
贺是学生理卫生的?
不是吧。。贺是经济系的么?而且那个女的是本科生,有这个必修课程么?
不是吧。。贺是经济系的么?而且那个女的是本科生,有这个必修课程么?
我的印象是那女的当年也30多岁了,可不是什么小留本科生
贺本来就不想要这个孩子, 因为怀疑她不是自己亲生的, 另外生了两个自己的。
我记得我看时看见过消息说贺的结婚证作假来着,好像来了美国之后才真正结婚,开i-20的结婚证是假的。
贺本来就不想要这个孩子, 因为怀疑她不是自己亲生的, 另外生了两个自己的。
贺人渣真会解释,他不想要那孩子,但不是因为他怀疑不是自己的,而是另有目的。
大家一扫就知道贺梅长相就是贺少强的翻版。他自己会认为不是自己亲生的?哈哈哈哈,他编瞎话也要编的'合理"一些。
贺人渣真会解释,他不想要那孩子,但不是因为他怀疑不是自己的,而是另有目的。
大家一扫就知道贺梅长相就是贺少强的翻版。他自己会认为不是自己亲生的?哈哈哈哈,他编瞎话也要编的'合理"一些。
还不如当初贝壳家把打官司的钱给贺呢,从此贺就放弃贺梅。。。皆大欢喜。 现在除了当初的律师赚了钱赚了名声,每个人都这么惨。
怎么可能, 当年很多报道都是女的刚入学, 不会使用学校的电脑, 去找图书馆前台寻求帮助, 贺绍强当时正好在图书馆打工, 就带她去了一个没人的教室, 说要教她怎么用电脑
垃圾!!!
怎么可能, 当年很多报道都是女的刚入学, 不会使用学校的电脑, 去找图书馆前台寻求帮助, 贺绍强当时正好在图书馆打工, 就带她去了一个没人的教室, 说要教她怎么用电脑
我好像看到的也是这个
我的印象是那女的当年也30多岁了,可不是什么小留本科生
也有三十多岁重新读本科的呀,也许在国内的时候英文不够好呢,没什么呀。
loading...啊? 又怎么了? 上一次听说是两年前, 贺梅和弟弟妹妹在美国度完暑假就回国了
在超市相遇之后, 罗秦撒泼, 说她被齐晓军老公打到阴道大出血, 结果检查完, 出血倒是没有, 检查出了滴虫性阴道炎。
我记得,关键词好像是“带血内裤“
三个孩子给他们养真是前世做孽呀。亲生父母自行了解,三孩子回美国,贺梅回归贝壳家,皆大欢喜。
在超市相遇之后, 罗秦撒泼, 说她被齐晓军老公打到阴道大出血, 结果检查完, 出血倒是没有, 检查出了滴虫性阴道炎。
罗秦根本也不是什么好鸟。。。
怎么可能, 当年很多报道都是女的刚入学, 不会使用学校的电脑, 去找图书馆前台寻求帮助, 贺绍强当时正好在图书馆打工, 就带她去了一个没人的教室, 说要教她怎么用电脑
好像是贺说的教那女的生理卫生啥的,后来被那女的反驳了,记不清了,就记得生理卫生了。
怎么可能, 当年很多报道都是女的刚入学, 不会使用学校的电脑, 去找图书馆前台寻求帮助, 贺绍强当时正好在图书馆打工, 就带她去了一个没人的教室, 说要教她怎么用电脑
可能我先读的是贺绍强的说法,先入为主了。。。搜了一下齐晓军,发现她的说法完全不同。而且她说贺绍强被开除不是因为和她的案子,是因为假造I-20。
那时候好像有种说法, 在美国住满多少年, 有俩娃的, 可以合法留在美国
不可能吧,我呆美国这么多年了从来没听说过。
大概养了3年吧,在这期间,亲生母亲每周都会去探望,而且当初说好的也是寄养,不算收养,当初亲生母亲也表示,以后会把孩子要回来的,这都是事实吧。亲生父母在可以自己养育孩子的时候,想把孩子要回来,这也不是什么不能理解的吧。不能只是自说自话,自己付出了感情,自己舍不得孩子,自己的情感就是一切,人家亲生父母难道就没有感情,难道就不是心心念念的等环境好点要和自己的孩子团聚。这件事情,我觉得老美真的就是太自我,凭什么他就认为孩子回到亲生父母那里就不幸福,难道这么打官司,让孩子每天不知所措,孩子就幸福了吗。
亲生父母真的有感情 就不会把小孩送出去了
好像在教雅思那种英语班, 亲妈哭着喊着要把孩子送回美国。 养父母想贺梅, 亲妈说见面可以, 但是要同时支付弟弟妹妹的机票和衣食住行,所以三人一起来美国养父母家度暑假
贺绍强的老婆是极品
从来都不相信,夫妻之间,一个是圣母,一个是极品,是极品肯定是成双的。
那家美国人不是包子,是偏执狂,打官司打到倾家荡产,不过就是把孩子还给人家亲生父母,用得着这么极端吗,肯定是舍不得,这个事情心理上难以接受,但是完全可以理智上克服的。现在又出钱请这一家人到美国暑假,为了啥,不过就是为了证明当初自己是真爱孩子,而不是自己钻牛角尖。
这话说的真有点不太合适
这个是神马故事来源。有人给萨玛瑞吗?
我从网上看来的消息:
贺对公众说由于学校撤销了他的奖学金并失去身分是因为性骚扰官司,但实际是贺在
没有结婚前就到孟大外国学生办公室(International Student Office)领取了I-20,
添上罗秦的名字并带回中国将罗办到美国。他们在中国根本就没有结婚。 如果已
婚,来美的中国人有几个拿不出结婚证的?该办公室的官员将 此事报到移民局,
并通知贺不可申请OPT, 当然也就失去身份了。因为性骚扰案
孟大只是没有发他学位。
贺绍强对他的做法的解释是,At the time, we were experiencing severe financial
difficulties。
在美国,中国人再困难,最多把孩子送回中国,但还没听说有人像贺那样把孩子托
给陌生人的。(好像国内媒体报导,贺绍强的父亲夸儿子孝顺,寄了一万多美元
给父母。) 顺便说一句,贺太太在医院做刨腹产的费用$12,000全 部由美国纳税人
出,贺绍强对今日美国报说这笔钱压迫他放弃抚养小贺梅 ,是在误导读者,再说,
美国的福利制度还是相当 不错的,象贺绍强这样的低收入家庭会得到政府的许多补
助。每年报税可 以按孩子人头有税款退回,小贺梅刚出生,政府有给母婴的营养补
助,每 星期可以领一定量的牛奶,鸡蛋,乳酪等营养品,直到小贺梅满一岁为止
。这段时间母婴看病可以申请医疗补助计划,一切看病费用由纳税人 出。
贺家向教会求助, 要求把小贺梅寄养出去。
教会找到Baker一家愿意照管小贺梅三个月,于是 小贺梅到Baker家去生活了。(差
不多同时,Baker家决定再要一个孩子。Baker太太看了医生,作手术取下节育环,
准备怀孕。所以后来, Baker家有一个和贺梅年龄相近的女孩子,两个小姑娘一起
相处得很好。)三个月很快过去了,到了小贺梅该回家的时候 了,然而,贺家这时
却说,他们还没有为把小贺梅接回家做好准备,希望寄养家庭继续照顾小贺梅一段
时间,直到他们做好准备为止。
于是Baker家 把小贺梅留下来。这时Baker家发现小贺梅没有医疗保险,
有两个选择,第一,由贺家给小贺梅买医疗保险,毕竟小贺梅
是贺家的女儿,买这个保险理所应当;第 二,是一个下策,即把小贺梅的法律监护
权从贺家转到Baker家,这样小贺 梅的医疗保险就可以由Baker家负担。贺家选择了
第二种办法,把小贺梅的 监护权转到Baker家,在法律文件上签了字。 签字时,
号称精通英语的贺绍强不出席,由贺太太 罗秦全权处理。当时有翻译人员在场帮助,
但事后打官司时,贺家说翻译没有尽职。
事过一年后,贺家要把小贺梅要回去,这时Baker一家不肯了,辛辛苦苦带了小贺梅
一年,建立了感情,难以割 舍。Baker家为了让小贺梅留下来,不惜高薪聘请律师跟
贺家 打官司
听说当初两人是协议婚姻。
贺找不到老婆,当地没姑娘嫁给他,就回国相亲,又怕当搬运工,就偷了一份I20,谎称已婚,老泼过来后,生了孩子才肯结婚还是怀孕了才肯结婚。后来又惹了麻烦,既想省钱,又想有个美国孩子可以保证身份,就办了寄养,但是好像只能寄养3个月,3个月之后改成了领养。当年打官司的时候说老婆不会英文,被骗签字了,虽然他就在边上,但是贺梅所有的文件都是当时英语文盲的老婆签字的。
罗来美国后,很快怀孕,贺怀疑不是自己的,加上他被告性骚扰女同学,在大中华门口买菜遇见,打闹中罗什么出血,贺担心小孩不健康,在怀孕期间,由华人教会帮忙,安排了贝克。
因为小孩没保险,要加到养父母的保险里,签了给养父母监护权的合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8/19 16:49:39编辑过]
国内申请F1时候需要有学校邮寄过来的I-20,可是贺的老婆要这有啥用啊?原来他们根本没结婚,也就是他太太骗的F2签证?
哪位大拿解释一下。
怎么可能, 当年很多报道都是女的刚入学, 不会使用学校的电脑, 去找图书馆前台寻求帮助, 贺绍强当时正好在图书馆打工, 就带她去了一个没人的教室, 说要教她怎么用电脑
好像是的。好像那个女的报警了,当时上衣撕破一点了。
不明白贺偷 I-20 是怎么回事情?
国内申请F1时候需要有学校邮寄过来的I-20,可是贺的老婆要这有啥用啊?原来他们根本没结婚,也就是他太太骗的F2签证?
哪位大拿解释一下。
i20上有婚姻状况,贺到美国的时候是单身,如果罗琴要过了,必须改贺的i20加上她的名字,他才能办签证
罗秦用假结婚入境美国,贺绍强在他的性侵案发生后相当一段时间之前并未和她发生过性关系
据贺绍强网文自述,说他和罗秦是那种大龄青年回国速配的婚姻,走的就是先结婚后恋爱的路子,俩人在婚后很长一段时间都相互不了解甚至不信任。依据贺梅出生的日期来推算,罗秦受孕的时间最晚勉强算起来也是在五月份,而他这时刚从美国赶回中国见她,所以他很长一段时间都怀疑贺梅不是他亲生,贺梅的“May”就是纪念其受孕的日子。我推测这个名字就是他取来讽刺罗秦的――这是后话,暂且按下不表。对这段相恋,“赢在美国”书中的描述略有出入,说他在1998年初通过电子邮件认识了罗秦,两人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来往,感情与日俱增,这里直接引用原文:“爱情不需要多长时间考验,只有3个月,罗秦居然认为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地步。贺绍强也被未曾见面的女友点燃了所有的激情,答应要回国接罗秦到美国......”
他在五月份趁暑假回到中国见罗秦,先返回美国,用I-20表格办理她以配偶身份到美国陪读,一个月后,1998年7月1日,“罗秦来到美国孟菲斯她的丈夫身边,陪读。”
大家注意一下这个日期,我们来算算这对点燃了所有激情的男女在中国相聚了多久。由于岳博士的大作只给出上述大概的时间表,我们只好推算贺绍强是5月底赶回美国的,就是说他在中国的时间大概只有半个月,而他又要在北京转机,老家又是湖南邵阳人,他肯定回家要去见父母,罗秦是重庆人。而这中间还有个插曲,他在返回美国时没有在北京签到证,后来费了很大的功夫辗转到成都才签到证。扣除其他必要的时间,两人有空在一起的时间有3天就不错了。这不像是热恋的男女,倒像是一宗买卖美国入境许可的简单交易。在书中岳博士还帮我们普及了一下美国大学暑假时间的知识,是5月到8月份,也就是说,只要贺绍强有需要,他是没有必要那么早赶回美国的。
10月11日,贺绍强对同校女生纠缠不已,发生性侵。
不好理解吧,新婚才三个月,就对别的女生霸王硬上弓。而且这个男人又是所谓的大龄青年,干柴烈火,热情到可以先结婚再恋爱,从见面开始算起不过5个月,从电邮算起也不过10个月,不可能这么快就发生审美疲劳吧。而且罗秦年轻美貌,贺绍强在之后的辩护中还多次以此为由否认性侵她人的可能。
真相是他们两人之间只是生意关系。贺绍强非常鄙视罗秦没文化,根本没有一丝和她结婚的意向。而罗秦以重庆女孩的刚烈和精明,也不给他吃豆腐。美色当前而不能上口,把他的饿引出来了,才不顾一切狂追其他女生。
今天网上查贺梅近况,发现贺绍强罗秦已经离婚.其中一个细节引起我的兴趣:贺绍强争夺抚养权失败是因为他只能提供2002年在美国领的结婚证,无法证实贺梅贺杰出生时他是孩子的合法父亲.这进一步证实了我几年前在贺梅案庭审记录上看到的内幕:1998年贺绍强和罗秦是假结婚.当年贺绍强为了骗得国内人的支持,口口声声说美国法庭歧视他,不承认他的中国结婚证,逼迫他重办结婚证.而事实是他的所谓中国结婚证根本是伪造的,是拿来骗签证的,所以他不敢中国的法庭上用.
我大概是六年多前开始关注贺绍强系列案的,从他的强奸案到贺梅抚养权案,从各方面的媒体报道,网友议论到贺梅案的庭审记录.随着对事实的一步步了解,我对贺梅案的看法也从根本改变了:从开始的支持贺绍强夺回女儿到后来的支持贝克继续抚养贺梅.这不仅是因为我发现贺绍强是个人品很差谎话连篇的人,也是因为看过2004年庭审记录后我觉得把贺梅判给贝克的法理是成立的.
这几年国内对贺梅案的报道基本是贺绍强为了骗取国内人支持的一面之词.在很多细节上和当年的报道甚至和他自己当年的说法矛盾,还有不少说法不合情理.仅举几例:
1,当年罗秦办陪读签证,肯定是要出示结婚证的.而他现在根本拿不出中国结婚证,说明他当年用的是假结婚证.这其实是2004年贺绍强被法庭判输贺梅案的一个主要依据,法官认为贺绍强诚信有严重问题,所以不采信贺绍强的证词.当时贝克律师给的另一个有关贺绍强诚信问题的证据是贺绍强买车时为了拿到贷款,开了假收入证明.
2,贺绍强说齐(强奸案原告)是故意勾引他,并要讹诈他500元钱去买健康保险.这个很不合情理.齐的老公当时已经在美国合法工作,估计500元钱不到他半周工资.很难相信齐会为了500元钱拿自己的声誉讹诈靠微薄奖学金养一家人的穷学生.
3,贺绍强说贺梅三个月时他们正式把抚养权监护权转给贝克是因为贝克用给贺梅提供医疗保险来引诱他们.可是在美国像贺梅这样的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孩子可以得到全免费的医疗保险福利.贺绍强应该很清楚这一点,因为罗秦生孩子的费用也是搞相关福利减免的.根据当年庭审记录的证人证词看,当年(贺梅四个月时)其实是贺绍强不想领回贺梅,希望贝克家继续抚养.我猜这是因为贺罗两人要全力打黑工挣钱,所以希望贝克家免费给他们养孩子.
4,贺罗和贝克家曾经有一段”蜜月期”,但后来由于几次探视引发的矛盾,两家开始闹翻.贺罗有三个多月没有去探视贺梅,而田州的法律规定如果生父母没有合理理由90天不去探视或供养自己的孩子,养父母可以以遗弃为由申请养子女的全部父母权.贝克家是据此争夺父母权,而不是根据贺梅四个月时和罗秦签的临时领养协议.贺绍强在很多采访中都故意隐瞒了这一点.
包子和jp是一对好基友
还搜到这个:http://www.sinovision.net/home.php?mod=space&uid=63759&do=blog&id=92913
罗秦用假结婚入境美国,贺绍强在他的性侵案发生后相当一段时间之前并未和她发生过性关系
据贺绍强网文自述,说他和罗秦是那种大龄青年回国速配的婚姻,走的就是先结婚后恋爱的路子,俩人在婚后很长一段时间都相互不了解甚至不信任。依据贺梅出生的日期来推算,罗秦受孕的时间最晚勉强算起来也是在五月份,而他这时刚从美国赶回中国见她,所以他很长一段时间都怀疑贺梅不是他亲生,贺梅的“May”就是纪念其受孕的日子。我推测这个名字就是他取来讽刺罗秦的――这是后话,暂且按下不表。对这段相恋,“赢在美国”书中的描述略有出入,说他在1998年初通过电子邮件认识了罗秦,两人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来往,感情与日俱增,这里直接引用原文:“爱情不需要多长时间考验,只有3个月,罗秦居然认为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地步。贺绍强也被未曾见面的女友点燃了所有的激情,答应要回国接罗秦到美国......”
他在五月份趁暑假回到中国见罗秦,先返回美国,用I-20表格办理她以配偶身份到美国陪读,一个月后,1998年7月1日,“罗秦来到美国孟菲斯她的丈夫身边,陪读。”
大家注意一下这个日期,我们来算算这对点燃了所有激情的男女在中国相聚了多久。由于岳博士的大作只给出上述大概的时间表,我们只好推算贺绍强是5月底赶回美国的,就是说他在中国的时间大概只有半个月,而他又要在北京转机,老家又是湖南邵阳人,他肯定回家要去见父母,罗秦是重庆人。而这中间还有个插曲,他在返回美国时没有在北京签到证,后来费了很大的功夫辗转到成都才签到证。扣除其他必要的时间,两人有空在一起的时间有3天就不错了。这不像是热恋的男女,倒像是一宗买卖美国入境许可的简单交易。在书中岳博士还帮我们普及了一下美国大学暑假时间的知识,是5月到8月份,也就是说,只要贺绍强有需要,他是没有必要那么早赶回美国的。
10月11日,贺绍强对同校女生纠缠不已,发生性侵。
不好理解吧,新婚才三个月,就对别的女生霸王硬上弓。而且这个男人又是所谓的大龄青年,干柴烈火,热情到可以先结婚再恋爱,从见面开始算起不过5个月,从电邮算起也不过10个月,不可能这么快就发生审美疲劳吧。而且罗秦年轻美貌,贺绍强在之后的辩护中还多次以此为由否认性侵她人的可能。
真相是他们两人之间只是生意关系。贺绍强非常鄙视罗秦没文化,根本没有一丝和她结婚的意向。而罗秦以重庆女孩的刚烈和精明,也不给他吃豆腐。美色当前而不能上口,把他的饿引出来了,才不顾一切狂追其他女生。
我看过他们夫妻国内上湖南台的采访, 罗就是个一般人长相。
要我和这一家子JP能离多远离多远。
我看过他们夫妻国内上湖南台的采访, 罗就是个一般人长相。
和贺比,好看太多了,明显提高孩子长相的基因了
第一次确实是寄养, 时间到了以后贝克一家把孩子送回去, 他们不要, 说是家里要来亲戚, 床不够,后来才重新签了领养文件
好像是,还有好像什么寄养期间90天不看望孩子,可以取消看望权什么的,贺说是贝壳不让见,之后又说他们自己不见,被骗,贝壳说是他们自己不来,电话贺家都不肯来看孩子。。。反正贺的说辞,基本满嘴跑舌头
第一次确实是寄养, 时间到了以后贝克一家把孩子送回去, 他们不要, 说是家里要来亲戚, 床不够,后来才重新签了领养文件
我记得他们是他们把客厅租出去了,然后告诉贝壳家没地方住,让贝壳家接着养。
养了8年, 当初签的就是收养, 不是寄养, 所以初审法院判给了养父母, 贺绍强夫妇的理由是罗秦不懂英文, 办理收养手续的法院人员没有解释清楚, 所以二审认为没有meeting of minds, 当初的收养合同不成立,这才是事实。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8/19 13:50:18编辑过]
嗯,合同本身没有问题;后来是贺和太太说她不懂英文,属于被贝壳家骗了才签的文件。唉,一声叹息。
那么个小小孩子,一把屎一把尿养大的,感情很深的。我妹也是抱养的,现在再调皮再反叛,惹再大的祸,我爸妈都疼她疼得很。有时候他们说起她小时候的趣事,我可以看到他们满眼的慈爱,真的。
赞好爸爸好妈妈!
包子的是养父母。贺夫妻都是jp中的战斗机。
嗯,合同本身没有问题;后来是贺和太太说她不懂英文,属于被贝壳家骗了才签的文件。唉,一声叹息。
大家觉得这个事情,过几年娃长大了。会不会自己跑回美国来。然后自己去找Bakers?
大家觉得这个事情,过几年娃长大了。会不会自己跑回美国来。然后自己去找Bakers?
那样也挺极品的,反正这孩子算是毁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8/19 18:06:20编辑过]
这个的时间描述和我当年听到的很像:http://tieba.baidu.com/p/558156132
今天网上查贺梅近况,发现贺绍强罗秦已经离婚.其中一个细节引起我的兴趣:贺绍强争夺抚养权失败是因为他只能提供2002年在美国领的结婚证,无法证实贺梅贺杰出生时他是孩子的合法父亲.这进一步证实了我几年前在贺梅案庭审记录上看到的内幕:1998年贺绍强和罗秦是假结婚.当年贺绍强为了骗得国内人的支持,口口声声说美国法庭歧视他,不承认他的中国结婚证,逼迫他重办结婚证.而事实是他的所谓中国结婚证根本是伪造的,是拿来骗签证的,所以他不敢中国的法庭上用.
我大概是六年多前开始关注贺绍强系列案的,从他的强奸案到贺梅抚养权案,从各方面的媒体报道,网友议论到贺梅案的庭审记录.随着对事实的一步步了解,我对贺梅案的看法也从根本改变了:从开始的支持贺绍强夺回女儿到后来的支持贝克继续抚养贺梅.这不仅是因为我发现贺绍强是个人品很差谎话连篇的人,也是因为看过2004年庭审记录后我觉得把贺梅判给贝克的法理是成立的.
这几年国内对贺梅案的报道基本是贺绍强为了骗取国内人支持的一面之词.在很多细节上和当年的报道甚至和他自己当年的说法矛盾,还有不少说法不合情理.仅举几例:
1,当年罗秦办陪读签证,肯定是要出示结婚证的.而他现在根本拿不出中国结婚证,说明他当年用的是假结婚证.这其实是2004年贺绍强被法庭判输贺梅案的一个主要依据,法官认为贺绍强诚信有严重问题,所以不采信贺绍强的证词.当时贝克律师给的另一个有关贺绍强诚信问题的证据是贺绍强买车时为了拿到贷款,开了假收入证明.
2,贺绍强说齐(强奸案原告)是故意勾引他,并要讹诈他500元钱去买健康保险.这个很不合情理.齐的老公当时已经在美国合法工作,估计500元钱不到他半周工资.很难相信齐会为了500元钱拿自己的声誉讹诈靠微薄奖学金养一家人的穷学生.
3,贺绍强说贺梅三个月时他们正式把抚养权监护权转给贝克是因为贝克用给贺梅提供医疗保险来引诱他们.可是在美国像贺梅这样的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孩子可以得到全免费的医疗保险福利.贺绍强应该很清楚这一点,因为罗秦生孩子的费用也是搞相关福利减免的.根据当年庭审记录的证人证词看,当年(贺梅四个月时)其实是贺绍强不想领回贺梅,希望贝克家继续抚养.我猜这是因为贺罗两人要全力打黑工挣钱,所以希望贝克家免费给他们养孩子.
4,贺罗和贝克家曾经有一段”蜜月期”,但后来由于几次探视引发的矛盾,两家开始闹翻.贺罗有三个多月没有去探视贺梅,而田州的法律规定如果生父母没有合理理由90天不去探视或供养自己的孩子,养父母可以以遗弃为由申请养子女的全部父母权.贝克家是据此争夺父母权,而不是根据贺梅四个月时和罗秦签的临时领养协议.贺绍强在很多采访中都故意隐瞒了这一点.
这个假结婚到底是怎么办成F2的?好神奇
我还看到有人说,贺玩钓鱼,自己不敢回国,(他的学业也不是很靠谱的那种),跟学校的international office的人说是自己的老婆,拿到i20之后寄回国,签过了就结婚,签不过就算了,给过2个女的,另一个没签过还是不敢签,罗琴签证过了,拿到f2,就过来了,然后生孩子,打官司的时候,贺说美国政府欺负人,不认他的结婚证,不得不重新办理了一个,但是实际可能是,他们合法的结婚证2002年才拿到
从来都不相信,夫妻之间,一个是圣母,一个是极品,是极品肯定是成双的。
那家美国人不是包子,是偏执狂,打官司打到倾家荡产,不过就是把孩子还给人家亲生父母,用得着这么极端吗,肯定是舍不得,这个事情心理上难以接受,但是完全可以理智上克服的。现在又出钱请这一家人到美国暑假,为了啥,不过就是为了证明当初自己是真爱孩子,而不是自己钻牛角尖。
re
我还看到有人说,贺玩钓鱼,自己不敢回国,(他的学业也不是很靠谱的那种),跟学校的international office的人说是自己的老婆,拿到i20之后寄回国,签过了就结婚,签不过就算了,给过2个女的,另一个没签过还是不敢签,罗琴签证过了,拿到f2,就过来了,然后生孩子,打官司的时候,贺说美国政府欺负人,不认他的结婚证,不得不重新办理了一个,但是实际可能是,他们合法的结婚证2002年才拿到
办F2的I20居然不要结婚公证啥的?居然能这样。。
办F2的I20居然不要结婚公证啥的?居然能这样。。
美国人相信诚信,骗i20的人太少了吧,那时候的确好像不用结婚证什么的,学校不是移民局,你说有就有,到签证的时候能拿出结婚证就行吧。好像签证也不一定看的,和签证官有关系。
好多年了, 有些细节记得不太清楚, 但我也记得当时是牵扯到两个老婆的,不包括前妻。好像有份文件上的名字并不是罗秦。后来他们在国内离婚, 用的是这份2002年在美国领取的结婚证, 再一次说明就没有在中国领证。
那跟我看到的那个帖子是一样的,当年谁签过他娶谁,可见罗琴跟他半斤八两
在超市相遇之后, 罗秦撒泼, 说她被齐晓军老公打到阴道大出血, 结果检查完, 出血倒是没有, 检查出了滴虫性阴道炎。
无语。这都什么人啊?无法想象。
贺找不到老婆,当地没姑娘嫁给他,就回国相亲,又怕当搬运工,就偷了一份I20,谎称已婚,老泼过来后,生了孩子才肯结婚还是怀孕了才肯结婚。后来又惹了麻烦,既想省钱,又想有个美国孩子可以保证身份,就办了寄养,但是好像只能寄养3个月,3个月之后改成了领养。当年打官司的时候说老婆不会英文,被骗签字了,虽然他就在边上,但是贺梅所有的文件都是当时英语文盲的老婆签字的。
妈呀,超级极品猥琐男啊!这人看似精明,处处算计,结果现在又混得如何呢?
我还来爆个料,贺绍强是F2过来的,申请上学校转F1后离婚了,然后找了罗秦,然后给罗办F2来美国,JP的是,当时他们没结婚,他骗学校说结婚了,就办了I-20, 给罗办了F2, 后来被学校发现,开除了贺。
罗来美国后,很快怀孕,贺怀疑不是自己的,加上他被告性骚扰女同学,在大中华门口买菜遇见,打闹中罗什么出血,贺担心小孩不健康,在怀孕期间,由华人教会帮忙,安排了贝克。
因为小孩没保险,要加到养父母的保险里,签了给养父母监护权的合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8/19 16:49:39编辑过]
太太太猥琐了。
loading...
罗秦网上有照片, 不难看, 比华人好多奔过的还要好看点的
http://photocdn.sohu.com/20080904/Img259369391.jpg
罗凑合吧,贺真丑。
从来都不相信,夫妻之间,一个是圣母,一个是极品,是极品肯定是成双的。
那家美国人不是包子,是偏执狂,打官司打到倾家荡产,不过就是把孩子还给人家亲生父母,用得着这么极端吗,肯定是舍不得,这个事情心理上难以接受,但是完全可以理智上克服的。现在又出钱请这一家人到美国暑假,为了啥,不过就是为了证明当初自己是真爱孩子,而不是自己钻牛角尖。
这种人北美现在也有, 为了点好处什么不要脸的事都干得出来,还得意洋洋, 觉得这说明自己手段高。 这类人我都怀疑是不是做假钻空子上瘾还怎么的。 现在不是公民回中国要有邀请函么, 这邀请函有那么难弄么, 尤其这人的父母还都在国内, 第一念头就是做假, 搞份假的, 真无语。照片也是, 去walgreen, cvs这些地方照也没多少钱吧, 非得自己在家照, 要知道我们这里是农村啊, 跑一趟使馆啥的也不容易, 这万一照片不符合人家要求呢, 他就跟人吵架耍无赖, 一定要人接受他自拍的。 水电费电话账单也一直欠着不付,就等着被交给收债公司好砍价。 其他还有些事情, 他敢说, 我们还真不敢听。
哇噻,这个太JP了。收债公司毁信誉的哈,得不偿失。
贺找不到老婆,当地没姑娘嫁给他,就回国相亲,又怕当搬运工,就偷了一份I20,谎称已婚,老泼过来后,生了孩子才肯结婚还是怀孕了才肯结婚。后来又惹了麻烦,既想省钱,又想有个美国孩子可以保证身份,就办了寄养,但是好像只能寄养3个月,3个月之后改成了领养。当年打官司的时候说老婆不会英文,被骗签字了,虽然他就在边上,但是贺梅所有的文件都是当时英语文盲的老婆签字的。
渣滓。萎缩到家了!
渣滓。萎缩到家了!
她连脸都不要了,还要自尊这种东西干什么。
以下是引用番茄85在8/19/2013 7:34:00 PM 的发言:
贺梅很漂亮,有点混血的感觉,也许真是女主和别人生得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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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在教雅思那种英语班, 亲妈哭着喊着要把孩子送回美国。 养父母想贺梅, 亲妈说见面可以, 但是要同时支付弟弟妹妹的机票和衣食住行,所以三人一起来美国养父母家度暑假
真不要脸这个妈妈也是。
对他们来说,自己才是父母,而且他们要是把女儿还回去,肯定在他们的设想里女儿会过上糟糕的日子(很不幸现在不能说他们错了)。这个换哪个父母都得打官司到倾家荡产。我挺理解他们的。
我也同时理解当时支持人渣的华人团体。因为判例法这个案例也许会影响今后很多华人家庭。
凭啥理解那个支持人渣的华人团体?
就算判贺家输了影响哪家华人家庭啊?有几家像它家这么缺德啊?
就算生只狗,你送出去了,也不是想拿回来你随时拿回来吧?
这件事情都恶心透了
我巨同情贝克一家
也别怪人家种族歧视
那家贱人做出那么恶心的事情来
想不让人歧视都难
贝克两口子就MOVE ON吧, 从新领养个别的孩子好了。
要我和这一家子JP能离多远离多远。
nod,可惜我不认识她家
否则我一定劝他们远离那俩极品
如果孩子不要了,说不定就给她家送回来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8/19 20:26:31编辑过]
我觉得生活环境对长相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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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看到有人说,贺玩钓鱼,自己不敢回国,(他的学业也不是很靠谱的那种),跟学校的international office的人说是自己的老婆,拿到i20之后寄回国,签过了就结婚,签不过就算了,给过2个女的,另一个没签过还是不敢签,罗琴签证过了,拿到f2,就过来了,然后生孩子,打官司的时候,贺说美国政府欺负人,不认他的结婚证,不得不重新办理了一个,但是实际可能是,他们合法的结婚证2002年才拿到
这人真是JP到家了。
nod,可惜我不认识她家
否则我一定劝他们远离那俩极品
如果孩子不要了,说不定就给她家送回来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8/19 20:26:31编辑过]
凭啥理解那个支持人渣的华人团体?
就算判贺家输了影响哪家华人家庭啊?有几家像它家这么缺德啊?
就算生只狗,你送出去了,也不是想拿回来你随时拿回来吧?
这件事情都恶心透了
我巨同情贝克一家
也别怪人家种族歧视
那家贱人做出那么恶心的事情来
想不让人歧视都难
从戈壁哪里看来得,有人说只要华人就要帮忙就要抱群哪怕是道德或者法律上是不正确得,看看这个贺绍强一家得jp行为真的很难想象仅仅是都是中国人就要跟他抱团,太挑战底线了。
从戈壁哪里看来得,有人说只要华人就要帮忙就要抱群哪怕是道德或者法律上是不正确得,看看这个贺绍强一家得jp行为真的很难想象仅仅是都是中国人就要跟他抱团,太挑战底线了。
抱团也得看看抱的是啥团
我可没兴趣支持畜生
这对狗男女说他们是畜生都侮辱畜生
畜生还少拿孩子卖钱呢
找到网上齐小军方面的说法。贺和他老婆都不是什么好人。
那就是个猥琐男,在我们老家人人唾弃
你和他一个地儿的?
从戈壁哪里看来得,有人说只要华人就要帮忙就要抱群哪怕是道德或者法律上是不正确得,看看这个贺绍强一家得jp行为真的很难想象仅仅是都是中国人就要跟他抱团,太挑战底线了。
我还看到有人说,贺玩钓鱼,自己不敢回国,(他的学业也不是很靠谱的那种),跟学校的international office的人说是自己的老婆,拿到i20之后寄回国,签过了就结婚,签不过就算了,给过2个女的,另一个没签过还是不敢签,罗琴签证过了,拿到f2,就过来了,然后生孩子,打官司的时候,贺说美国政府欺负人,不认他的结婚证,不得不重新办理了一个,但是实际可能是,他们合法的结婚证2002年才拿到
我的天啊!!!!!!!!!!!!!!!!!!!!
JP之王。
以下是引用袅在8/19/2013 6:22:00 PM 的发言:
办F2的I20居然不要结婚公证啥的?居然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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