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re is no proof that one of the local hunters took the first shot
And what do you think of the following fact:
"The criminal complaint states that Vang shot four of the victims in the back, and Vang himself admits he shot one victim in the back. He also shot many of the victims multiple times"
A person who makes a citizen's arrest could risk exposing him or herself to possible lawsuits or criminal charges – such as charges of impersonating a police officer, false imprisonment, kidnapping, or wrongful arrest – if the wrong person is apprehended or a suspect's civil rights are violated
**啊, 你没看见那是白人先对他开枪的么?!
there is no proof that one of the local hunters took the first shot
And what do you think of the following fact:
"The criminal complaint states that Vang shot four of the victims in the
back, and Vang himself admits he shot one victim in the back. He also
shot many of the victims multiple times"
顺便问一下题外话,citizen arrest是怎么回事?
那是老皇历的法律,现在还有这条,你可以做,但是现在这年头,弊大于利吧,就算你好运,对方没有带枪,也有法律后患。
A person who makes a citizen's arrest could risk exposing him or herself to possible lawsuits or criminal charges – such as charges of impersonating a police officer, false imprisonment, kidnapping, or wrongful arrest – if the wrong person is apprehended or a suspect's civil rights are violated
就是主观判断了, 如果他不跟踪, 也许一切都好解决.
嗯。 如果他跟踪的真是一个罪犯,恶行累累,大家就该说他勇敢是英雄了, 虽然媒体肯定还是会普及不建议大家这么挺身上阵冒风险……
他有个son,别不光长得像martin,behave都像最好了。
哈哈
嗯。 如果他跟踪的真是一个罪犯,恶行累累,大家就该说他勇敢是英雄了, 虽然媒体肯定还是会普及不建议大家这么挺身上阵冒风险……
如果真讲法律的话, 恶性累累的罪犯不也需要交给司法机关处理吗? 随便一个人都可以执行吗? 我不懂法.
这个timeline是怎么回事? 他杀了人不是直接去警局,而是先回家,然后再去警局报道的?如果是这样,那脑后的伤,鼻梁被打断,也不一定是TM干的啊.
不是说gz在案发现场被警察带走的吗?临走还给老婆很calm的大了个电话,说他杀人了
案发那段时间, 刚开始确实怀疑他的家庭背景的, 他爸爸是退休法官, 他妈妈是法庭工作人员, 他叔叔我倒不知道. 晚上有带回警察局问话的, 后来警方公布了所有资料.
这个timeline是怎么回事? 他杀了人不是直接去警局,而是先回家,然后再去警局报道的?如果是这样,那脑后的伤,鼻梁被打断,也不一定是TM干的啊.
社区里看见陌生的车几个来回, 还有居民出去问你是谁呢
我从来没看过这种情况...我估计会打911而不是出去问.
社区里看见陌生的车几个来回, 还有居民出去问你是谁呢
不是说不能问,但是后果自负。
这个timeline是怎么回事? 他杀了人不是直接去警局,而是先回家,然后再去警局报道的?如果是这样,那脑后的伤,鼻梁被打断,也不一定是TM干的啊.
我的印象中他是先去了警察局, 然后去医院.
如果真讲法律的话, 恶性累累的罪犯不也需要交给司法机关处理吗? 随便一个人都可以执行吗? 我不懂法.
要交给执法机构啊。我是说多管闲事,跟踪人,结果很大成分看人品运气啊。
如果真讲法律的话, 恶性累累的罪犯不也需要交给司法机关处理吗? 随便一个人都可以执行吗? 我不懂法.
gz 没有权力执法啊,他的initial intention就是上去interrogate,最多了。。。。
我们都不是陪审团,有更多的证据人家知道你我都不知道。刚看到这个,更多细节,怎么回事很明显(美国是95%以上定罪,你不要说95%以上的可能GZ是谋杀,正当防卫的可能连6%都没有?)。
发信人: mouseCEO (玩偶鼠), 信区: USANews
标 题: Zimmerman案:案情真相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Jul 14 14:36:54 2013, 美东)
TM从便利店买了零食和饮料往回走。黑天下着雨,街道一片寂静,让人感觉无比地闲适
。TM不急着赶路,慢慢地在人行道上走着,一边还东张西望欣赏街景。
突然从后面过来一辆车,到了跟前就减速然后慢慢地跟着TM。TM开初以为是那个好心的
司机觉得自己迷了路要提供帮助,于是高高兴兴地围着车跑了两圈,还作出各种手势表
示自己一切都好。突然一道闪电照亮了车内GZ充满敌意的面孔。TM打了个寒战,赶紧拔
腿飞奔离开那里。
车门打开,GZ脸上带着杀气,一手接听电话,一手握枪钻了出来追赶。两人一前一后展
开了夺命追逐。
因为有先发优势,TM一开始几乎甩掉了GZ。可是,虽然TM是身手敏捷的橄榄球后卫,而
GZ是个有肥胖症的跑两步就喘气的矮冬瓜,但是GZ对TM的种族主义仇恨让他激发了身体
里的兽性,使得GZ能够咬住TM紧追不舍。这个追逐持续了四五分钟,期间GZ还边跑边在
911线上完成了那一通混淆视听的电话。虽然TM离家只有区区百米之遥,但这个可怜的
少年慌不择路,跑得离家越来越远,最后竟然鬼使神猜兜回到离GZ停车不远处,终于被
GZ追上用枪喝令他站住。
GZ环顾四周,啊哈两边都是住户。他在喉咙里满意地咕噜了一下:这真是个不错的伪造
现场的地点。然后他用枪指着TM喝令TM把外套和裤子脱下来和自己的换着穿。接着命令
TM躺在
地上,自己骑上去对TM一顿老拳。一边骑在上面打,GZ还一边高声呼救以制造自卫的假
象。这个
过程持续了几十秒,终于有个邻居出来抱怨了两声又缩了回去。GZ确信这个邻居看清了
衣服的颜色,觉得差不多可以了,于是把TM从草地上拉起来,喝令他脱下外套和裤子,
又和自
己交换了回来。然后命令TM:“照我鼻子上打一拳!”
TM迫于淫威照GZ的吩咐做后,心想这个变态狂的折腾快结束了吧,于是怯生生地问了句:
“叔,可以让我回家了不?…”。话音刚落,GZ就揪着TM的外套当胸给了TM罪恶的一枪
,残忍地杀害了这个孩子。
干掉TM后,GZ定了定神,想想自己还有什么疏漏没有:该死!鼻子上那一拳打得太轻,
而且后脑上也忘了处理!
周围有好几家住户听到枪身都打开了房前灯,被惊动的邻居还有警察最多还有一分钟就
到!在这间不容发的时刻,GZ没有丝毫犹豫,反手在自己鼻子上重重地打了一巴掌,感
觉血顿时流了下来。然后他躺在地上,头枕着水泥板,一咬牙向后磕去,一下、两下、
三下!终于感觉皮破血出,大功告成!
当GZ转身从地上爬起时,看到一个邻居正小心翼翼地接近现场。GZ收起得意的狞笑,换
成一副张皇失措的面容告诉邻居:“快叫警察!然后给我老婆打电话说我把人崩了。天
啊!…”
- Florida检察院荣誉出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7/15 2:33:42编辑过]
不带这么编的,笑死人了
不是说gz在案发现场被警察带走的吗?临走还给老婆很calm的大了个电话,说他杀人了
没有,没有当场拘捕,后来才去的。
警方公布了所有资料。。。 省了吧, 他那是有关系的, 本来state都不准备prosecute,。。。。
好吧, 我收回所有两个字, 至少公布了录像还有审问记录.
我从来没看过这种情况...我估计会打911而不是出去问.
大家都承认gz made a bad choice, and this choice cost the rest of his life......
是的, 他处理的方式也许不是最好的, 但这个造成法律上的first aggressor吗? 相反的,被跟踪就照面一个拳头打过去,这一定是刑事行为了。
是刑事行为也不至于被打死. 当然当时情况谁也不知道. Zimmerman是说他自己觉得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 所以他开枪了.
没有,没有当场拘捕,后来才去的。
对了,因为 florida 那个 syg,是没有当场被带走
不是说gz在案发现场被警察带走的吗?临走还给老婆很calm的大了个电话,说他杀人了
那就算他有背景,也不能怎么样吧。 除非他从小被教育遇到这种情况怎么自保, 怎么和警察交待, 不然他第一次的陈述就应该反应了基本事实。
本来的point应该是bad law,现在完全被扭曲了。bad law对任何肤色的人都是个隐患。
你觉得你不持枪所以你不会是GZ,因此你认为这是个bad law。持枪的人还觉得这是个good law呢。如果自卫的时候要畏首畏尾害怕被判刑,那坏人只会更加肆无忌惮。现在争论的焦点是GZ是否算自卫,而不是法律是否应该保护正当防卫的人。
可以问就行了, 后果怎样, 怎么负,会有专门机构step in的
如果不是搞出人命,zimmerman反倒有歧视的麻烦,因为小黑这次确实没有什么企图。他也是expose himself to danger.
是刑事行为也不至于被打死. 当然当时情况谁也不知道. Zimmerman是说他自己觉得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 所以他开枪了.
肯定夸张了。不过从物证来看,确实TM在打Zimmerman. 他都没肉搏,直接掏枪……不知道是真冷血还是physically soft……
你觉得你不持枪所以你不会是GZ,因此你认为这是个bad law。持枪的人还觉得这是个good law呢。如果自卫的时候要畏首畏尾害怕被判刑,那坏人只会更加肆无忌惮。现在争论的焦点是GZ是否算自卫,而不是法律是否应该保护正当防卫的人。
肯定是自卫啊。 不过美国好像没有防卫过当这一说,中国倒是有。
你觉得你不持枪所以你不会是GZ,因此你认为这是个bad law。持枪的人还觉得这是个good law呢。如果自卫的时候要畏首畏尾害怕被判刑,那坏人只会更加肆无忌惮。现在争论的焦点是GZ是否算自卫,而不是法律是否应该保护正当防卫的人。
如果GZ没有枪,他会不会下车都是个问题
要交给执法机构啊。我是说多管闲事,跟踪人,结果很大成分看人品运气啊。
我同意, 真是运气啊.
我遇到过 新买的车在社区里学车 lol 当时没往种族歧视上想
你被问了呀???
你觉得你不持枪所以你不会是GZ,因此你认为这是个bad law。持枪的人还觉得这是个good law呢。如果自卫的时候要畏首畏尾害怕被判刑,那坏人只会更加肆无忌惮。现在争论的焦点是GZ是否算自卫,而不是法律是否应该保护正当防卫的人。
我在另外一个楼里已经表达过了,我没说禁枪,但是要有规范。zimmerman这个case的结果是预料中,但是不代表法律没有漏洞。佛州的法律太笼统,你可以说自卫,也有可能是蓄意伤人,等人死了再判开枪的有没有罪,怎么也是晚了。
如果GZ没有枪,他会不会下车都是个问题
恩.....有道理.
zimmerman自己也没说是袭击啊。他一会说小黑走向他一会说他走向小黑。他跟警察说小黑打了他二十几下可他也没那么多伤。我相信小黑打他了,喊help的是他,他在下面。但是他为了justify自己开枪过分渲染人家对自己的殴打了。
★ 发自Android 华人阅览器 6.1
证人MS都是指看到小黑把他压在身下面,但是具体有没有把Z的头把地上撞击就不能肯定了,这应该是case drop的关键吧
如果GZ没有枪,他会不会下车都是个问题
他不下车也不代表TM不会因为被跟踪而殴打他。这个法律又不是只针对持枪自卫的,互殴也可能打死人啊,只不过互殴的话很可能死的是GZ。
他不下车也不代表TM不会因为被跟踪而殴打他。这个法律又不是只针对持枪自卫的,互殴也可能打死人啊,只不过互殴的话很可能死的是GZ。
他不下车Martin为什么要打他?
我的印象中他是先去了警察局, 然后去医院. 他没去医院paramedic给他贴两创口贴问了n遍去医院他都说不去然后就警局了。可想这伤有多重。
★ 发自Android 华人阅览器 6.1
他不下车也不代表TM不会因为被跟踪而殴打他。这个法律又不是只针对持枪自卫的,互殴也可能打死人啊,只不过互殴的话很可能死的是GZ。
如果只是因为被跟踪,tm就去殴打gz,那还算是self defence吗?而且人gz在车子里,也不是tm想殴打就能打上的吧
那就算他有背景,也不能怎么样吧。 除非他从小被教育遇到这种情况怎么自保, 怎么和警察交待, 不然他第一次的陈述就应该反应了基本事实。 他上学学的就是法律相关,志向当judge
★ 发自Android 华人阅览器 6.1
事情经过很简单,某雨夜,社区治保队员ZIMMERMAN在自己居住的封闭小区义务巡逻, 发现一个陌生黑人少年可能吸了毒,在该小区东张西望乱窜。他上前去问,并打了911 电话报警,911让他不要继续跟踪,但他还是跟踪了一段,之后跟丢了。他向自己的汽 车走过去。但在他到达汽车之前,黑人攻击了他,把他头部按在水泥地上撞,打得他鼻 青脸肿,后脑流血。他右手拔枪,单手贴近自己身体射击,一枪击毙了黑人。
我以为这段事件发生过程的细节,就是双方一直在争论的地方。
说的没错。关键就是这段细节
“ 但他还是跟踪了一段,之后跟丢了。他向自己的汽 车走过去。但在他到达汽车之前,黑人攻击了他,把他头部按在水泥地上撞,打得他鼻 青脸肿,后脑流血。他右手拔枪,单手贴近自己身体射击,一枪击毙了黑人。”
没有其他目击证人。活着的人说了算。
大家都承认gz made a bad choice, and this choice cost the rest of his life...... 我觉的cost还是应该把别人失去生命放在第一
★ 发自Android 华人阅览器 6.1
我在另外一个楼里已经表达过了,我没说禁枪,但是要有规范。zimmerman这个case的结果是预料中,但是不代表法律没有漏洞。佛州的法律太笼统,你可以说自卫,也有可能是蓄意伤人,等人死了再判开枪的有没有罪,怎么也是晚了。
我没说你要禁枪,我只是说你不持枪所以才认为这个法律有问题。你的意思是法律应该规定自卫不能用致命的武器,也不能导致对方死亡,否则对方死了,谁也不知道你是自卫还是蓄意伤人?
肯定夸张了。不过从物证来看,确实TM在打Zimmerman. 他都没肉搏,直接掏枪……不知道是真冷血还是physically soft…… 他健身教练说是soft
★ 发自Android 华人阅览器 6.1
他没去医院paramedic给他贴两创口贴问了n遍去医院他都说不去然后就警局了。可想这伤有多重。
★ 发自Android 华人阅览器 6.1
他那些受伤的照片是第一次去警局拍的,还是后来去警局拍的?
就是因为不至于被打死, 所以才会进入zimmerman是否是防卫过当的讨论和审理。 也许有人不相信美国的司法制度, 觉得这是个shit, 但我个人觉得如果陪审做出了这样的判断, 一定是有证据和法律支持的,而且是和race无关的证据,只不过其中一些是参与讨论的民众没有看到的,我想这里很多人对这个案子的了解都是通过媒体报道的一些鳞角, 而不是一个完整的picture, 所以影响了民众的判断。陪审不是现场目击者, 法院不是god, 他们只能看到你呈现给他们看到的东西, 是检方和辩方自己的工作让他们看到你想让他们看到的事实, 如果做不到这一点, 要么是这就是事实,你不能捏造事实, 要么就是你的工作没做到位,把结果归责于race只能说要么你根本就没有任何证据, 要么就是你太无能。 但是法律不做是否无能的判断, 只做证据是否充分的判断。
种族歧视也是原告方面抓住可利用的一点, 我也烦黑人的BLX, 不过打官司嘛, 不就是这样, 抓任何有利的东西. 不管怎么样, 后来能进入司法程序也不错啊. 至少没有一摸黑到底.
他没去医院paramedic给他贴两创口贴问了n遍去医院他都说不去然后就警局了。可想这伤有多重。
★ 发自Android 华人阅览器 6.1
记忆不好啊....都忘细节了, 当时我跟着看着很起劲的. 后脑是擦伤, 鼻子被打了好象.
他不下车Martin为什么要打他?
被跟踪不爽啊,打人就是冲动行为,年轻人不是很爱冲动么。
就是因为不至于被打死, 所以才会进入zimmerman是否是防卫过当的讨论和审理。 也许有人不相信美国的司法制度, 觉得这是个shit, 但我个人觉得如果陪审做出了这样的判断, 一定是有证据和法律支持的,而且是和race无关的证据,只不过其中一些是参与讨论的民众没有看到的,我想这里很多人对这个案子的了解都是通过媒体报道的一些鳞角, 而不是一个完整的picture, 所以影响了民众的判断。陪审不是现场目击者, 法院不是god, 他们只能看到你呈现给他们看到的东西, 是检方和辩方自己的工作让他们看到你想让他们看到的事实, 如果做不到这一点, 要么是这就是事实,你不能捏造事实, 要么就是你的工作没做到位,把结果归责于race只能说要么你根本就没有任何证据, 要么就是你太无能。 但是法律不做是否无能的判断, 只做证据是否充分的判断。
检方的证据实在是太弱了,证人证词前后不一,法医官回答问题还要翻notes,真是。。。。。。。。。
他上学学的就是法律相关,志向当judge
★ 发自Android 华人阅览器 6.1
他什么学历啊?法律相关具体是什么? 我对美国大学不了解, 如果pre-law会学习很多司法相关的么?
我觉的cost还是应该把别人失去生命放在第一
★ 发自Android 华人阅览器 6.1
这个我不否认,但是tm也不能说自己一点错都没有
是啊, 我后来也陆续听说过别人也有被问的
你们小区警惕性真高, 挺好的. 不过自己还是小心吧, 万一遇上个真坏人咋办.
他什么学历啊?法律相关具体是什么? 我对美国大学不了解, 如果pre-law会学习很多司法相关的么? 成人大学?他正在念。事发后好像学校不要他了。
★ 发自Android 华人阅览器 6.1
种族歧视也是原告方面抓住可利用的一点, 我也烦黑人的BLX, 不过打官司嘛, 不就是这样, 抓任何有利的东西. 不管怎么样, 后来能进入司法程序也不错啊. 至少没有一摸黑到底.
大家讨厌的不是他们打官司之中,如何利用有利的东西,而是官司之外。。。
被跟踪不爽啊,打人就是冲动行为,年轻人不是很爱冲动么。
这只是一面之词啦。 只是后来放出来那么多TM相关的负面信息,也蛮支持这种可能性的。
说的没错。关键就是这段细节
“ 但他还是跟踪了一段,之后跟丢了。他向自己的汽 车走过去。但在他到达汽车之前,黑人攻击了他,把他头部按在水泥地上撞,打得他鼻 青脸肿,后脑流血。他右手拔枪,单手贴近自己身体射击,一枪击毙了黑人。”
没有其他目击证人。活着的人说了算。
过程全由他说,但是伤是可以验的, 关键是伤是不是真的,有多严重?
说的没错。关键就是这段细节
“ 但他还是跟踪了一段,之后跟丢了。他向自己的汽 车走过去。但在他到达汽车之前,黑人攻击了他,把他头部按在水泥地上撞,打得他鼻 青脸肿,后脑流血。他右手拔枪,单手贴近自己身体射击,一枪击毙了黑人。”
没有其他目击证人。活着的人说了算。
我去年看的是说其实案犯地点离车是有距离的...所以这段, 真不好说.
不管怎么说,我觉得作为总统,不应该这么高调的有偏袒性的发言
黑人是最种族歧视,现在已经凌驾于个族裔之上了
是的, 他处理的方式也许不是最好的, 但这个造成法律上的first aggressor吗? 相反的,被跟踪就照面一个拳头打过去,这一定是刑事行为了。
被人跟踪的绝对有权利syg啊
检方的证据实在是太弱了,证人证词前后不一,法医官回答问题还要翻notes,真是。。。。。。。。。
真是挺蠢的。 最简单的prep witness都没做好,控方证人居然被问出来读不出来自己的证词……
我没说你要禁枪,我只是说你不持枪所以才认为这个法律有问题。你的意思是法律应该规定自卫不能用致命的武器,也不能导致对方死亡,否则对方死了,谁也不知道你是自卫还是蓄意伤人?
我觉得法律的问题在于, 会有人钻空子啊, 就象前面说的, 两人发生口角, 甚至大打出手, 然后一个人觉得自己生命受到威胁就开枪杀了另外一个, 最后还能以自卫开脱, 这就不好了.
最烂的总统, 没有之一。
不,我覺得布什最爛。
过程全由他说,但是伤是可以验的, 关键是伤是不是真的,有多严重?
法律没规定要受重伤才能syg。
是,我觉得好好审一次是对的, 毕竟有人死了。 警察直接放人有点不妥。
恩. 各处各点都有不妥, 感觉好乱.
成人大学?他正在念。事发后好像学校不要他了。
★ 发自Android 华人阅览器 6.1
我倒不是要替他开脱,我觉得就一系列举动来看,他还真不像很聪明的人。 当然了,也不排除坏在心里……
什么是syg?
stand your ground
被跟踪不爽啊,打人就是冲动行为,年轻人不是很爱冲动么。
不下车怎么跟踪? 即使开着车跟踪也未必打得到啊.
什么是syg?
觉得有危险的时候可以使用deadly force
被人跟踪的绝对有权利syg啊
什么是syg?
什么是syg?
stand your ground,就是说当你受到威胁时,可以选择不后退,言下之一就是可以动用各种手段自卫
大家讨厌的不是他们打官司之中,如何利用有利的东西,而是官司之外。。。
官司之外咋拉, 回国才回来, 好久没关注了
不,我覺得布什最爛。
考虑到他对华比较友好,我就不挤兑他了。 说真话,克林顿在位的时候,中国真的吃了几次大亏。
我觉得法律的问题在于, 会有人钻空子啊, 就象前面说的, 两人发生口角, 甚至大打出手, 然后一个人觉得自己生命受到威胁就开枪杀了另外一个, 最后还能以自卫开脱, 这就不好了.
我也在想。比如酒吧里口角一下,难免推推搡搡的,鼻子那个部分真是轻轻一拳就会破的。。那另外一方就能合法杀人了么。。。
stand your ground
那和首先出手打人有区别吧。
我倒不是要替他开脱,我觉得就一系列举动来看,他还真不像很聪明的人。 当然了,也不排除坏在心里…… 同意,他就是一有temper control问题的粗鲁红脖。
★ 发自Android 华人阅览器 6.1
考虑到他对华比较友好,我就不挤兑他了。 说真话,克林顿在位的时候,中国真的吃了几次大亏。
当年很崇拜克林顿的说....
我也在想。比如酒吧里口角一下,难免推推搡搡的,鼻子那个部分真是轻轻一拳就会破的。。那另外一方就能合法杀人了么。。。
我鼻子被我儿子的头给撞歪了
我也在想。比如酒吧里口角一下,难免推推搡搡的,鼻子那个部分真是轻轻一拳就会破的。。那另外一方就能合法杀人了么。。。
佛州有这个stand you ground的法律,可能真的合法杀人。 不过酒吧很难吧, 证人这么多,要“合法”难度很大啊。
我觉得法律的问题在于, 会有人钻空子啊, 就象前面说的, 两人发生口角, 甚至大打出手, 然后一个人觉得自己生命受到威胁就开枪杀了另外一个, 最后还能以自卫开脱, 这就不好了.
那怎么办,任由对方打自己?也许会被打死,也许不会,但是没人敢拿自己的命赌博。另外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要是有人想利用这个来合法杀人,那也得对方配合跟他对殴才行。如果没有这个法律,坏人会更加肆无忌惮,因为他知道好人守法,怕判刑,不敢还击。
佛州有这个stand you ground的法律,可能真的合法杀人。 不过酒吧很难吧, 证人这么多,要“合法”难度很大啊。
我听过两爸爸在playgound打架的事情, 没有证人咋办?
佛州有这个stand you ground的法律,可能真的合法杀人。 不过酒吧很难吧, 证人这么多,要“合法”难度很大啊。
如果说没有证人的情况下,家里夫妻吵架离婚,女的扔个重点的东西,把老公打留血了,老公能合法开枪了?太太太恐怖了
以下是引用豆花豆浆在7/15/2013 3:36:00 PM的发言:
point是她就是根据外表来怀疑,判断并采取行动的
以下是引用lingling7在7/15/2013 4:39:00 PM的发言:
我有个问题,如果juror里面不是所有的人都同意not guilty,那怎么判决呢?
Re, 很佩服那个警察局长和IT主管。
希望他们去告司法部,得到大笔赔偿,让奥黑的肮脏勾当大白天下,结束奥黑的政治生涯。虽然他不可能再选总统,因此觉得自己可以肆意妄为,但是如果在任上被弹劾或者赶下台也够他喝一壶的。
那怎么办,任由对方打自己?也许会被打死,也许不会,但是没人敢拿自己的命赌博。另外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要是有人想利用这个来合法杀人,那也得对方配合跟他对殴才行。如果没有这个法律,坏人会更加肆无忌惮,因为他知道好人守法,怕判刑,不敢还击。
所以说法律要更严格啊. 那样就不会出现随便可以拔枪杀人的事情.
我听过两爸爸在playgound打架的事情, 没有证人咋办?
打死一个,活下来一个是王道
我有个问题,如果juror里面不是所有的人都同意not guilty,那怎么判决呢?
mistrial?
我听过两爸爸在playgound打架的事情, 没有证人咋办?
看物证吧。 如果证据链真的很弱,检方一般也不会起诉吧,浪费纳税人的钱啊。
以下是引用MsV在7/15/2013 3:49:00 PM的发言:
嘿嘿,GZ手里的枪都上好膛了还尖声喊help是什么心理?
如果说没有证人的情况下,家里夫妻吵架离婚,女的扔个重点的东西,把老公打留血了,老公能合法开枪了?太太太恐怖了
为啥你不觉得女的扔个重点的东西把老公打流血了恐怖呢?
hang the jury. 要么讨论到有个一致的结论,要么就宣布此案流产,回头重新再来。
真麻烦啊,不能majority vote啊?
打死一个,活下来一个是王道 就和中国交通事故一样不能打伤最好打死。
★ 发自Android 华人阅览器 6.1
如果说没有证人的情况下,家里夫妻吵架离婚,女的扔个重点的东西,把老公打留血了,老公能合法开枪了?太太太恐怖了
能开枪啊,至于是不是合法,难道不是由司法定夺么?每个案件具体情况都不同。 夫妻吵架能和陌生人冲突相比较么?
希望他们去告司法部,得到大笔赔偿,让奥黑的肮脏勾当大白天下,结束奥黑的政治生涯。虽然他不可能再选总统,因此觉得自己可以肆意妄为,但是如果在任上被弹劾或者赶下台也够他喝一壶的。
not in a million yea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