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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七年之痒,离婚了,幸好当时我出钱买房的时候写的是父母名字,前妻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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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2013年8月5日 16点2分 PT
共 (30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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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fishyu_usa
11 年多
301 楼
以下是引用wxfwxfzb在1/4/2012 10:03:00 AM的发言:
贱人一个,祝他早日去死
千
千夜
11 年多
302 楼
男的的确渣。
每月男的上交给父母的钱难道不可以分吗?
不是说是还50万房子的钱吗?
多了说可以分这7年换的钱的房子的百分比。
少了说至少这部分钱还是可以分的啊。
v
v5
11 年多
303 楼
以下是引用wxfwxfzb在1/4/2012 10:03:00 AM的发言:
贱人一个,祝他早日去死
S
SuperMJ
11 年多
304 楼
贱啊!中年换lp,这不是wsn共同的心愿么?
★ 发自Android 华人阅览器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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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人一个,祝他早日去死
每月男的上交给父母的钱难道不可以分吗?
不是说是还50万房子的钱吗?
多了说可以分这7年换的钱的房子的百分比。
少了说至少这部分钱还是可以分的啊。
贱人一个,祝他早日去死
★ 发自Android 华人阅览器 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