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订婚强奸案:他们都想有个“铁链女”

今日头条
Toutiao
最新回复:2025年4月18日 10点48分 PT
  返回列表
36389 阅读
22 评论
旧闻评论


很多人反对《审判长答记者问》这个通报形式,认为是一种法官的自我辩护,程序上有问题。可如果考虑到许多大案要案,不是署名审判长一人的判决,是审委会的集体决定,“审判长”答记者问就可以作为法院对外释法的方式,也有其实际价值。‍‍‍‍

山西大同市中级法院在维持“订婚强奸案”一审判决后,也采取了《审判长答记者问》这个文体,用意也在此。对于这么一个不公开审理的案子,“审判长”披露了诸多事实信息,回答了强奸罪构成的证据情况,还解释了案件审理的相关背景。‍‍‍

从16日宣判至今的两天里,二审判决即审判长答疑都未能止息纷争,席某某强奸罪的罪名颇受指摘。“审判长”为了保护个人隐私而选择的案情披露方式,未能说服很多男性围观者——“审判长”尽可能披露的核心定罪依据,被这些人用来编织耸动言论。‍‍‍‍‍‍‍‍‍‍‍‍‍‍‍‍‍‍‍

他们认为,受害者处女膜完整就说明强奸罪名不成立,尽管“审判长”早已普过法,它的完整与否不是肯定或否定强奸罪行的依据。但这些人在互相强化这样的意见:只要受害者处女膜完整,就不存在强奸行为,就不该以强奸论处。‍‍‍‍‍‍‍‍‍‍‍‍‍‍‍‍‍‍‍‍‍‍‍‍‍‍‍‍‍‍‍‍‍‍‍‍‍‍‍

那些担心《审判长答记者问》或妨碍程序正义的人可以放心了,这种信息披露方式“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就此公布于众的一些证据信息,成为延续一直笼罩在此案上的舆论审判的动力,继续强化偏激的、男凝的舆论视角对这一案件的挑刺。‍‍‍‍‍‍‍‍‍‍‍

不需要多少法律知识,如果“审判长”披露的证据确凿,席某某被判处强奸罪是没有问题的。用强奸既遂还是未遂来挑剔罪名,有混淆视听的嫌疑。而一些法学教授、专业律师对这一失焦点的鼓噪,鼓励了某些更不堪的立场与荒唐的观点。‍‍‍‍‍‍‍‍‍‍‍‍‍‍‍‍‍‍‍‍‍‍‍‍‍‍‍‍‍‍‍‍‍‍

有论者认为,山西“订婚强奸案”造成了有害的社会影响,导致了男性恐慌,引发了“婚恋信任危机”。这样的判断过于冒失,也很冒犯,不禁让人怀疑:一个什么样的男性,才能共情一个强奸犯,并从他被判强奸罪的判决中感到恐慌?

大同中院的判决重申了强奸罪的定罪依据,划出了订婚彩礼也无法超越女性性同意的一道红线。如果“男性恐慌”指的是对罪与非罪的那条界线的恐慌,那如此“恐慌”的男性多多益善。通常在这样的场景下,男的恐慌程度尚未达标,还有进步空间。

“男性恐慌论”不是一个法律辩论题,而是一道议舆论引导题,非常尴尬且奇妙地击中了某些腐败的男本位思想——好像是,司法机关利用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个案判决,要向社会传达法律讯息,而有些男的竟然认为自己的“恐慌”才是法庭要关注的重点。‍‍‍‍‍‍‍‍‍‍‍‍‍‍‍‍‍‍‍‍‍‍‍‍‍‍‍‍‍‍‍‍

通过评论区发言可知,所谓“男性恐慌”的逻辑起点,是怕在金钱为基础的男女关系中,男的被女的“仙人跳”,从而失去金钱也失去自由。男性恐慌论的本质,是把男女关系视作一种交易行为,认为只要付钱了,就享有对女性的自由交配权。‍‍‍‍‍‍‍‍‍‍‍‍‍‍‍‍‍‍‍‍‍‍‍‍‍‍‍‍‍‍

不需要多少新闻储备就能看到,这种“男性恐慌”理论与人口贩卖理论如出一辙,运行在诸如铁链女那样的残酷事件中。当一些男性为席某某打抱不平时,他们不是站在真正的法律商榷位置,而是以恐慌为名发表了“我也要有个铁链女”的宣言。‍‍‍‍‍‍‍‍‍‍‍

说大同订婚强奸案判决会造成“婚恋信任危机”,同样经不起稍微周全的辨析。假如一个男的有幸处在婚恋中,却认为会因性行为而被伴侣状告强奸,还得不到司法救济,就此心惊肉跳——那最好的选择是赶紧断绝这种危险关系,而非继续铤而走险。‍‍‍‍‍‍‍‍‍

迥异于强奸罪对女性造成的身心创伤,当某些男性大谈“男性恐慌”“婚恋信任危机”时,重点并不是他们受到想象中的伤害,而是失去他们用暴力甚至罪行也无法挽回的控制力。假如女性听凭他们摆布,他们手里攥着铁链或锁匙,他们就不会恐慌,也没有危机。

从各方面看,山西订婚强奸案的判决都在日益泛滥的订婚彩礼冲突中,乃至形形色色的社交场景,强调了法的存在、法的裁量以及罪的惩罚。一些人感到恐惧,本来是好的开始。但从一些论调看,有人不是用恐惧来修身养性,而是抨击它妨碍了恣意任性。

相信持有“男性恐慌论”的一些人,也曾对铁链女事件义愤填膺,可当男性能用金钱交易掌控女人的这一本质,转移到相对正常的男女关系中,他们就无从辨认了。铁链女无法反抗,山西订婚强奸案中的受害者反抗了,却遭“男性恐慌”论围攻。‍‍‍‍‍‍‍‍‍‍‍‍‍‍‍‍‍‍‍‍‍‍‍‍‍‍‍‍‍‍‍‍‍‍‍‍‍‍‍‍‍‍

山西订婚强奸案的判决,正在社会领域及舆论形势上产生正面效果。如果判决真的造成部分男性恐慌,岂不正是他们提高男德的机会?婚恋关系中的信任危机,单靠男的手握铁链是解决不了的——而当一个男的信从“男性恐慌”论的蛊惑时,他可能踏上了犯罪道路。

紫霞仙子234
1 楼
都什么时候了,不看事实结果,还遵循“奸出妇人口”。 那个女的本想在发生性关系时让那个男的把自己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男的没同意,就告男的强奸,垃圾法官还就判了。这么个垃圾女,以后谁敢娶。男方应该把彩礼要回来,否则告那个女的敲诈勒索。
秦始皇
2 楼
说你强奸就强奸
P
Propro1
3 楼
就算处女膜完整也算强奸,那女的身上咋没有那男的DNA?就算洗也 洗不了那么干净的
l
lovevi
4 楼
这种破文章我只想说一句我吐你妈一趴口水
f
fleet
5 楼
紫霞仙子234 发表评论于 2025-04-17 20:01:55都什么时候了,不看事实结果,还遵循“奸出妇人口”。 那个女的本想在发生性关系时让那个男的把自己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男的没同意,就告男的强奸,垃圾法官还就判了。这么个垃圾女,以后谁敢娶。男方应该把彩礼要回来,否则告那个女的敲诈勒索。 ********** +1
百家争鸣2012
6 楼
紫霞仙子234 发表评论于 2025-04-17 20:01:55都什么时候了,不看事实结果,还遵循“奸出妇人口”。 那个女的本想在发生性关系时让那个男的把自己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男的没同意,就告男的强奸,垃圾法官还就判了。这么个垃圾女,以后谁敢娶。男方应该把彩礼要回来,否则告那个女的敲诈勒索。 --------------------------- 这种情况,女方算是敲诈勒索。男方完全可以告女方,以强奸为名讹诈他人财富。因为钱的原因终止性交,这不应该算强奸。更何况男方也没有暴力,更可能没有插入(毕竟阴道干净,处女膜没有破裂)。至于口供,谁知道是否刑讯逼供?
百家争鸣2012
7 楼
中国政府应该废除彩礼,或者数额不得超过当地劳动力一年的平均收入。古代时候的高彩礼相当于卖女儿,女方算是男方家庭的,并且回娘家也必须男方同意。女方的地位在男方家里是很低的。 提倡男女平等就不应该要彩礼。
寒冰精灵
8 楼
感觉这是女的写的,相对于男性恐慌作者明显呈现出女性恐慌,因为害怕成为锁链女恨不得把全天下男子都绳之以“法”,因为男性天生都是色情狂。
难为
9 楼
要彩礼绝对是陋习,但广泛存在于中国农村有它的原因,女方婚后离家远等于失去一个劳动力,归根到底就是穷。很少听说城市有给彩礼一说,基本上都贴补了年轻家庭。这个案子混账在于女方家收了彩礼等于卖女儿,做为男方家的人扯什么强奸。法官要么脑子不清楚要么要男方贿赂。
i
imekobal
10 楼
彩礼都收了,睡都睡睡一个房间了,就是发生关系也不是稀奇。明显的就是诈。
2
26岛
11 楼
不明白,中国这些年为什么越来越性别对立
z
zhuniang
12 楼
就是提倡平等,所以男方更应该以彩礼的名义拿出一笔钱给女方作安全基金! 因为婚后居住地点往往是在男方家,女方往后难以照顾到自己的父母,婚后家务孩子女方付出牺牲太多,女方应该有一笔保证金保证自己和父母的利益。 渣男们不要出钱的时候就提倡男女平等, 尽义务的时候则强调贤妻良母侍奉公婆。陪睡觉当保姆难道是免费的吗?到外面试试找陪睡女找代孕女找小孩保姆找老年人看护,看看自己是否付得起那个价钱! 当老婆的已经是看在什么感情的份上要了最少的钱了,嫌贵自己出去找站街女!
z
zhuniang
13 楼
婚姻就是应该商业化明码标价,才能最大限度遏止无赖!那种把女方当作免费保姆的模式,怎一个不要脸了得!如今养女孩成本不比养男孩少一点,甚至更多,男人真重感情的话,出点钱算什么?一点彩礼都不肯出,干脆直接抢婚得了。 所以就三个字:不要那么“不要脸”!
R
ROUTARD
14 楼
这事挺简单的。男的给了彩礼要上床,女的在床上提出房产证要加名字。男的不同意,女的就要停止性交。 结果男的想都这个时候了,放女的走不是傻吗,彩礼都给了。于是就硬上,结果还不得其门而入。 这是妥妥的强奸,不管你对女方的道德有多看不起。
令胡冲
15 楼
订婚并没有赋予性交的权力
三州之麋
16 楼
婚姻变成了赤裸裸的商业交易,尤其山西人都难搞,远离!
g
groogle
17 楼
呵呵 全过程民主
r
reno2389
18 楼
三州之麋 发表评论于 2025-04-18 04:09:00婚姻变成了赤裸裸的商业交易,尤其山西人都难搞,远离! -------- 邓小平的罪过!
r
reno2389
19 楼
难为 发表评论于 2025-04-17 22:22:00要彩礼绝对是陋习,但广泛存在于中国农村有它的原因,女方婚后离家远等于失去一个劳动力,归根到底就是穷。很少听说城市有给彩礼一说,。。。 -------- 现在城市男娶城市媳妇也要有彩礼了,但数额没有农村那么夸张。
r
reno2389
20 楼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2025-04-17 21:38:55中国政府应该废除彩礼,或者数额不得超过当地劳动力一年的平均收入。古代时候的高彩礼相当于卖女儿,女方算是男方家庭的,并且回娘家也必须男方同意。女方的地位在男方家里是很低的。。。。。 ------ 古代的女性都是处女,而且孝敬男方的父母。现在还有几个处女?而且许多女性都和其他男性同居多次。
r
reno2389
21 楼
这个男性被判强奸是对的,因为不能违背女性的意愿。
心会搁浅123
22 楼
不是你这么说的。你不能收彩礼喊着房子加自己名字的时候说这是传统,然后又拒绝订婚后可以睡觉的传统。你要是认为订婚后就睡觉的传统是糟粕,那你就一样不能收彩礼和要求房子加名字,这些也是传统。所以女生的核心需求还是钱。根本不是不愿意发生关系,而是不愿意钱的目的没达到就发生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