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长丰学校的“臭肉事件”,就像一簇熊熊烈火,在网络里不停燃烧着。
在这簇烈火燃烧之下,10月19日夜间22点22分,“官渡区联合调查组”通过“官渡发布”公号发了一条情况通报。
通报分三个部分:
一、关于“猪肉异味”的调查情况
①经相关部门检验,“异味猪肉”判定为“不合格”;
②经调查,该批次鲜猪肉为10月16日当日宰杀,产地检疫证和“两证两章”齐全;
③猪肉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
④家长反映食堂有“2015字样过期进口冻牛肉”问题,经调查,该批进口冻牛肉生产日期为2024年5月,包装标签上的“2015 SIF”字样为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编号,非生产日期。
二、学校食堂承包经营问题
①学校2024年8月委托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经营食堂,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
②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及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问题;
③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具备承包食堂经营的资格。
三、对相关人员的处置意见
①依法对长丰学校举办者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学校法定代表人进行立案调查;
②依法依规对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作出免职处理;
③责成学校依法重组董事会,修订完善董事会章程,强化依法履职、依法办校;
④责令学校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度,支持学生家长代表陪餐;
⑤对学校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处以10万元处罚;
⑥对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处罚;对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并处以10万元处罚;
⑦对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作停职检查处理。
从通报中可看出,“异味猪肉”是“不合格”的,原因是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承包经营学校食堂的企业是不具备资格的。
通报中对承包学校食堂的企业进行了共计624万元的罚款,对学校举办者和法人进行立案调查,对官渡区相关领导进行停职检查处理。
此通报一出,人民网网络评论部官方微博“人民网评”10月20日晚刊发评论文章《一盆臭肉,为何能“熏”倒多名官员?》
文中说:一盆臭肉,不仅“熏”得家长怒火中烧,义愤填膺,也“熏”倒了校长和多名官员,发人深思。
文中发出疑问:涉事企业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为何能够承办学校食堂?
文中指出: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以包代管”、“一包了之”,虚置责任,无所作为,就是视相关法律法规为无物,拿孩子健康开玩笑。
文中还指出:从现实反馈看,无论涉事学校还是涉事学校所在地的相关部门,都把国家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当成了耳旁风,扔掉了应有的担当作为。
“人民网评”问得好,涉事企业没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为何能够承办学校食堂呢?
要说这其中没有任何猫腻,恐怕很难让人相信了!
随着“臭肉事件”的火越烧越旺,央视“新闻30分”也对此作了报道。
如今,舆论的火还在继续燃烧,通报中也指出,要依法对长丰学校举办者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学校法定代表人进行立案调查。
这立案调查,是否会揭露出学校背后一些蝇营狗苟的勾当呢?
为此,着急的人一定会不少。
这不,我写的关于长丰学校“臭肉事件”的文章,就接连被投诉要求删文。看了平台通知后,我一边觉得愤怒,一边又觉得滑稽可笑。
投诉中说我涉嫌了侵犯某某名誉权,这不是很搞笑么?
如今,满世界都是某某的负面消息,长丰学校“臭肉事件”已被官方调查坐实,相关部门已依法对学校举办者和学校法定代表人进行立案调查。这些都已是公开的信息,何来的侵犯名誉权一说呢?
难不成有人害怕屁股上的屎被舆情烧热了飙出来,引出更大的臭味,就心急火燎地“病急乱投医”,妄图想通过删文来盖住这股浓浓“屎臭味”?
要真是这样,这不就是“不打自招——此地无银三百两”了吗?
事情都到了这一步,还想试图让屁股干净起来,这种欲盖弥彰的手法,不是更会引起民众的愤慨么?
丑事曝露了,不去认真反省,接受惩罚,还妄图想通过删文来作最后的垂死挣扎,这不就是赤裸裸地把民众当傻瓜来拿捏么?
难不成,还想像吓唬学生家长一样来堵住芸芸众生之口?
要真是这样,干了烂事、脏事和丧尽天良的坏事,还能耀武扬威、理直气壮地出来掩盖,那这世道,岂不就真的变成了蝇营狗苟者的天下?
这不是平息事件的作态,无疑是“火上浇油”——自找死路!
看来,唯有让“臭肉事件”的火,不停燃烧下去,把里面的卑鄙、无耻、肮脏,全给烧出来,最后通通打入十八层地狱,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
也唯有这样,那些昧着良心的“吸血鬼”们,才会心甘情愿地接受应有的惩罚,从而才能防微杜渐,让更多的孩子们,从此不会再遭受“臭猪肉”侵害身体的伤害。
让“臭肉事件”的火,烧得更猛烈些吧!
昆明长丰学校的“臭肉事件”,就像一簇熊熊烈火,在网络里不停燃烧着。
在这簇烈火燃烧之下,10月19日夜间22点22分,“官渡区联合调查组”通过“官渡发布”公号发了一条情况通报。
通报分三个部分:
一、关于“猪肉异味”的调查情况
①经相关部门检验,“异味猪肉”判定为“不合格”;
②经调查,该批次鲜猪肉为10月16日当日宰杀,产地检疫证和“两证两章”齐全;
③猪肉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
④家长反映食堂有“2015字样过期进口冻牛肉”问题,经调查,该批进口冻牛肉生产日期为2024年5月,包装标签上的“2015 SIF”字样为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编号,非生产日期。
二、学校食堂承包经营问题
①学校2024年8月委托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经营食堂,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
②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及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问题;
③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具备承包食堂经营的资格。
三、对相关人员的处置意见
①依法对长丰学校举办者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学校法定代表人进行立案调查;
②依法依规对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作出免职处理;
③责成学校依法重组董事会,修订完善董事会章程,强化依法履职、依法办校;
④责令学校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度,支持学生家长代表陪餐;
⑤对学校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处以10万元处罚;
⑥对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处罚;对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并处以10万元处罚;
⑦对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作停职检查处理。
从通报中可看出,“异味猪肉”是“不合格”的,原因是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承包经营学校食堂的企业是不具备资格的。
通报中对承包学校食堂的企业进行了共计624万元的罚款,对学校举办者和法人进行立案调查,对官渡区相关领导进行停职检查处理。
此通报一出,人民网网络评论部官方微博“人民网评”10月20日晚刊发评论文章《一盆臭肉,为何能“熏”倒多名官员?》
文中说:一盆臭肉,不仅“熏”得家长怒火中烧,义愤填膺,也“熏”倒了校长和多名官员,发人深思。
文中发出疑问:涉事企业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为何能够承办学校食堂?
文中指出: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以包代管”、“一包了之”,虚置责任,无所作为,就是视相关法律法规为无物,拿孩子健康开玩笑。
文中还指出:从现实反馈看,无论涉事学校还是涉事学校所在地的相关部门,都把国家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当成了耳旁风,扔掉了应有的担当作为。
“人民网评”问得好,涉事企业没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为何能够承办学校食堂呢?
要说这其中没有任何猫腻,恐怕很难让人相信了!
随着“臭肉事件”的火越烧越旺,央视“新闻30分”也对此作了报道。
如今,舆论的火还在继续燃烧,通报中也指出,要依法对长丰学校举办者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学校法定代表人进行立案调查。
这立案调查,是否会揭露出学校背后一些蝇营狗苟的勾当呢?
为此,着急的人一定会不少。
这不,我写的关于长丰学校“臭肉事件”的文章,就接连被投诉要求删文。看了平台通知后,我一边觉得愤怒,一边又觉得滑稽可笑。
投诉中说我涉嫌了侵犯某某名誉权,这不是很搞笑么?
如今,满世界都是某某的负面消息,长丰学校“臭肉事件”已被官方调查坐实,相关部门已依法对学校举办者和学校法定代表人进行立案调查。这些都已是公开的信息,何来的侵犯名誉权一说呢?
难不成有人害怕屁股上的屎被舆情烧热了飙出来,引出更大的臭味,就心急火燎地“病急乱投医”,妄图想通过删文来盖住这股浓浓“屎臭味”?
要真是这样,这不就是“不打自招——此地无银三百两”了吗?
事情都到了这一步,还想试图让屁股干净起来,这种欲盖弥彰的手法,不是更会引起民众的愤慨么?
丑事曝露了,不去认真反省,接受惩罚,还妄图想通过删文来作最后的垂死挣扎,这不就是赤裸裸地把民众当傻瓜来拿捏么?
难不成,还想像吓唬学生家长一样来堵住芸芸众生之口?
要真是这样,干了烂事、脏事和丧尽天良的坏事,还能耀武扬威、理直气壮地出来掩盖,那这世道,岂不就真的变成了蝇营狗苟者的天下?
这不是平息事件的作态,无疑是“火上浇油”——自找死路!
看来,唯有让“臭肉事件”的火,不停燃烧下去,把里面的卑鄙、无耻、肮脏,全给烧出来,最后通通打入十八层地狱,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
也唯有这样,那些昧着良心的“吸血鬼”们,才会心甘情愿地接受应有的惩罚,从而才能防微杜渐,让更多的孩子们,从此不会再遭受“臭猪肉”侵害身体的伤害。
让“臭肉事件”的火,烧得更猛烈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