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用弹弓射瞎女童左眼,警方不立案,伤者家属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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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2023年7月24日 9点44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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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

美好的暑假刚刚开始,但对江苏沭阳县的8岁女童安安(化名)来说,却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痛苦,她面临着人生中最灰暗的时刻。

今年7月第一天,她被一颗突然飞来的钢珠击中,致左眼眼球破裂失明,而肇事者,是两名骑电动车路过的13岁左右的男孩,他们持弹弓射击,导致了这一悲剧。目前,该案因行为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警方决定不予立案。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安安左眼部的损伤,初评构成轻伤二级。

7月23日,安安的亲属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事发至今,两名肇事男孩的家长并未主动协商此事和道歉。作为受害者,对轻伤二级的鉴定也不能接受,他们将申请重新鉴定,并考虑起诉肇事方。

受伤女童安安(化名)(图源:受访者)

8岁女童被弹弓射伤致左眼失明

7月1日上午,家住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塘沟镇的8岁女孩安安,跟着姑姑到离家不远的一家小商店买零食,不料在途中遭遇不测。一颗飞射而来的弹珠,击伤了安安的左眼,她当场血流不止。

23日,安安的母亲司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发当天,安安的姑姑一共带了家中五个孩子去小卖部,姑姑骑着电动车载着其中两个最小的孩子,剩余3个年长的孩子则跟在后面小跑。车子虽然骑得不快,但3个孩子毕竟体力有限,中途跑累了就蹲在地上休息,姑姑则将车停在不远处等他们,再继续出发。这时,两名男孩骑电动车迎面而来,他们举起弹弓,打伤了安安的左眼,事后驾车仓皇逃离。

事发地点位于两条乡间道路交会处附近,路口一居民家中的摄像头拍下了事发前后的情景。两段不同角度的监控视频显示,安安穿着白色裙子奔跑在前面,另外2名孩子跑在后面,他们跑累了就蹲在地上休息,随后,他们3人朝着路的远方跑去,消失在监控画面中。约30秒后,即7月1日上午9时14分左右,伴随着一声尖叫,有两名男孩骑电动车快速从远处驶入监控画面,坐在后座的一名男孩还曾回头朝后看去。

司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持弹弓打伤安安眼睛的,就是那两名骑电动车的男孩。当时,她女儿和现场其他几名孩子都没有招惹那两名男孩。事发后,安安被送往镇上的医院,医生说眼球可能保不住了。孩子又相继被转到县里和南京的医院,一直到当天午夜12点左右才做完手术。

安安病历(图源:受访者)

家属提供的近日在江苏省人民医院复查病历显示,安安左眼球破裂伤,左眼玻璃体切除硅油充填状态,左眼盲。并提示其目前左眼玻璃体硅油填充,有硅油乳化,角膜变性,继发性青光眼,眼球萎缩,需再次手术可能。

警方:肇事男孩未达刑责年龄不予立案

司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通过手术,医生从女儿眼中取出一颗直径8毫米左右的钢珠。就在手术之前,大家甚至都不清楚打入孩子眼中的异物,究竟是什么,“医生说要是钢珠进得再深一点,可能会危及生命。”

安安的一名亲属表示,通过多方打听,他们终于找到骑电动车的两名男孩中的其中一人,但一开始那名男孩一直不承认。安安的家长报警后,那名男孩才到派出所坦白事实。

“警方到现在都没有明确告知我们这两个男孩的具体年龄,我们只知道两个男孩今年小学刚毕业,应该在13岁左右。这两名男孩称,当时用弹弓打安安,是想吓吓她。”安安的母亲司女士说,事发之后,肇事的两名男孩的家长一直都没有现身商讨此事,双方连面都没有见过,联系方式也没有,她对对方的这种处理态度很是气愤。

事发至今已经二十余天。8岁的安安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的左眼以后会看不见了。司女士说,她之所以隐瞒这个残酷的事实不说,是不想给孩子心理上造成二次伤害,“要是孩子知道了这个事实,肯定会天天哭,这样不利于她眼睛的康复,也会让她更自卑。虽然孩子眼睛上的纱布已经拆了,但她一直不敢照镜子,以前她是一个很爱美的女孩。”

警方不予立案通知书(图源:受访者)

7月21日,沭阳县公安局向司女士出具了两份通知书,一份是不予立案通知书,一份是鉴定意见通知书。不予立案通知书中提到,该局经审查认为,行为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鉴定意见通知书则指出,已对安安的伤情进行了损伤程度鉴定。鉴定意见是安安左眼部的损伤初评构成轻伤二级。

安安伤情鉴定(图源:受访者)

对此结果,安安的家属均表示不能接受,他们要求重新进行鉴定,并考虑找律师对肇事者提起诉讼。

7月23日,极目新闻记者欲了解此事详情,先后联系沭阳县塘沟镇政府以及塘沟派出所,工作人员均表示不便透露。沭阳县公安局值班人员称对此事不清楚。

律师:男孩家属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据了解,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提到: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则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通过手术从安安眼中取出的弹珠(图源:受访者)

针对此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分析认为,2名男孩将女孩眼睛射伤致失明,属于共同侵权行为,由于侵权行为人是未成年人,应当由男孩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的赔偿责任。共同侵权行为人在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后,根据侵权原因的不同及行为对损害结果发生的作用大小,在其内部进行责任分配。无论女孩受到各种程度的损伤,男孩家属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未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付建说。

付建表示,如果受害人家属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尽管行为人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受害女孩家属可以跟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对方家长迟迟不肯出面解决,受害人家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苏浩
1 楼
依法治国
百白
2 楼
建议喷之前去了解一下刑事和民事责任的区别。
a
a13
3 楼
这就完啦,家长不应该坐牢吗,未成年不应该进管教所吗
元非
4 楼
  ①警方不立案说明对此事件已经有了明确的结论──未成年人伤害。即,不立案不等于无责任人,甚至可以说,不立案已经相当于由警方确定了责任人的身份,才有根据相关法律的“不立案”。   ②由警方“不立案”的决定指向了下一步──民事赔偿。通过司法途径让责任人一方进行经济赔偿。   但这事有两个难题。❶责任人一方的赔偿能力与道德担当疑虑。❷普通人,特别是法律知识与能力薄弱的受害者一方进行法律诉讼的能力不足,以及聘请律师的费用承担能力问题。   这种情况很可能是责任人与受害人两边都是经济能力很一般的普通人家庭,一边是赔偿能力有限,另一边承担律师费用的能力有限。   律师都是人精,那些平时特别会追新闻热点的“免费律师”群体在这个时候一个都看不见了,因为事件双方都没有经济实力。法律上的事,免费的才是最贵的。    
金三
5 楼
爱党爱国的中国人矿互害的故事。 [1评]
G
GLOCK19A
6 楼
有少管所吧?刑事上无法全责追究,财产赔偿,父母监护人金钱赔偿,甚至追究监管不力,都是可以的吧? [1评]
老尅
7 楼
民事案呀!
吃斋念佛大灰狼
8 楼
傻三儿全家男女辈份不分,互相乱伦生出一群小瘪三儿。
f
frastar
9 楼
以前的工读学校不应该取缔,还是有必要存在的,现在傻逼父母培养的“灭国小霸王”已经蠢蠢欲动了,现在不管着点,将来都是一群形形色色的罪大恶极的罪犯!
老尅
10 楼
可以的,刑事案不予立案不意味着民事案不予立案,刑事案是公诉案,公安局不立案,案件就到不了检察院,检察院不起诉,法庭就不审理;但是民事诉讼就没这个问题,直接起诉就是了,需要到公安局取得报案证明,医院的诊断证明,证人证明,然后要求赔偿。
t
treebear
11 楼
“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未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两个小混蛋不到14岁,依法的确没有办法立案。要求更改刑法吧,恢复少年犯进管教所,好歹进去管教两年。
d
dancingwater
12 楼
未成年保护法保护的是未成年人,不是未成年恶魔!
d
dancingwater
13 楼
我觉得应该让小姑娘老爹用弹弓把它们的狗眼全弹瞎掉
d
dancingwater
14 楼
这些小崽子背后的大人都有关系权力
干丝日记
15 楼
感觉不公 何必再忍!
午夜剑客
16 楼
以眼还眼,这是必须的!意外,一眼还一眼; 故意,双眼还一眼! 不管肇事者年龄多大。这才是公正!天理!
I
IAMPI
17 楼
别人网上卖个玩具气枪,公安部居然还做实验测定枪口动能,然后据判刑了 现在这个弹弓怎么不测“枪口动能”呢?
笔明明
18 楼
告知女孩实情,从此加强锻炼,技能娴熟后蹲点俩龟孙戳瞎其双眼,反正大家都不达年纪互相伤害呗
f
firecup
19 楼
子不教父之过,把俩兔崽子家长们抓起来代罪就正确了。
A
AMONIA
20 楼
未成年犯罪,没办法,只能等民事赔偿了。
真主阿拉
21 楼
这事最后估计也依然还是不了了之,网上闹大了也没用。就像好多其他的事一样,最后都没有下文。令人心寒。
缺钱不缺德
22 楼
: 这应该是走民事赔偿,不算刑事案件,除非能证明对方是蓄意用弹弓攻击小女孩。
神行太饱
23 楼
法律上的“轻伤”“重伤”“轻微伤”,和我们平时聊天口中的“轻伤”标准不一样。 法律上的“轻伤”比口语中的“轻伤”要重很多。 随便查一下标准:https://www.sohu.com/a/358296206_120206217 眼球破裂就是轻伤,轻伤按照故意伤害罪应该是一到两年。 这个案件关键还是罪犯未成年,未成年不立案不等于不处理 [1评]
n
nyzyc
24 楼
走私型吧?看家长能不能豁得出去。
p
pumaking0614
25 楼
如果不是蓄意行为,那只能走民事赔偿了... 实在过不去的话,也只能自己成年前动手了...
l
liush000
26 楼
一眼瞎了是重伤。
催你明白交粑粑
27 楼
傻逼赵家警察不作为,起不起诉,担不担责是尼玛检察院和法院的事,警察凭什么不立案?就是尼玛图省事
夜的风
28 楼
警察是傻逼吗?把人眼睛打瞎了,未满十六岁,不负刑事责任,不代表不能立案,警方必须立案,嫌疑人不负刑事责任还要负民事赔偿责任,警方有责任将责任方和案情细节通知受害人,以便发起民事诉讼!
飞翔的鱼头
29 楼
拿起菜刀灭其满门
f
fengxue7066
30 楼
这么严重的伤害事件警察不立案?是不是等于不用调查已经判定无罪了?
b
boom
31 楼
小女孩才8岁,把这两个男孩绑了,让这个女孩拿刀把这两个男孩的手剁掉,完美
c
cotoncai
32 楼
中共警察不是最会和稀泥的吗?打瞎人家女孩子一只眼,这种情况不要小崽子坐牢倾家荡产,也得要他家砸锅卖铁吧? 或者是有黑幕?
C
Cup3
33 楼
这个榜样,去把小罪犯两眼都射瞎,无罪伤害,自己解决吧。
X
XXyourOO
34 楼
在中国,法律只不过是图书馆的一个无人问津的角落里落满了灰尘的旧书,而且作者不详! 要想解决问题,不能指望法律,你得闹!闹得越大,解决越快!这户人家不会闹,不敢闹,注定了要吃瘪!
文强
35 楼
江苏北部有的人就是坏 素质也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