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parable of the Good Samaritan is told by Jesus in the Gospel of Luke.[Lk 10:25–37] It is about a traveler who is stripped of clothing, beaten, and left half dead alongside the road. First a Jewish priest and then a Levite comes by, but both avoid the man. Finally, a Samaritan happens upon the traveler. Although Samaritans and Jews despised each other, the Samaritan helps the injured man. Jesus is described as telling the parable in response to the question from a lawyer, "And who is my neighbor?" The conclusion is that the neighbor figure in the parable is the one who shows mercy to the injured fellow man—that is, the Samaritan.
The Good Samaritan by Jacob Jordaens, c. 1616
Some Christians, such as Augustine, have interpreted the parable allegorically, with the Samaritan representing Jesus Christ, who saves the sinful soul.[1] Others, however, discount this allegory as unrelated to the parable's original meaning[1] and see the parable as exemplifying the ethics of Jesus.[2]
The parable has inspired painting, sculpture, satire, poetry, photography, and film. The phrase "Good Samaritan", meaning someone who helps a stranger, derives from this parable, and many hospitals and charitable organizations are named after the Good Samaritan.
Good Samaritan laws offer legal protection to people who give reasonable assistance to those who are, or whom they believe to be injured, ill, in peril, or otherwise incapacitated.[1] The protection is intended to reduce bystanders' hesitation to assist, for fear of being sued or prosecuted for unintentional injury or wrongful death. An example of such a law in common-law areas of Canada: a good Samaritan doctrine is a legal principle that prevents a rescuer who has voluntarily helped a victim in distress from being successfully sued for wrongdoing. Its purpose is to keep people from being reluctant to help a stranger in need for fear of legal repercussions should they make some mistake in treatment.[2] By contrast, a duty to rescue law requires people to offer assistance and holds those who fail to do so liable.
The principles contained in Good Samaritan laws more typically operate in countries in which the foundation of the legal system is English common law, such as Australia.[3] In many countries that use civil law as the foundation for their legal systems, the same legal effect is more typically achieved using a principle of duty to rescue.
朱一旦拍过这样一个颇具讽刺意味的视频。
一个女性在路上摔倒了,他准备过去扶,但是一想到自己有可能被人讹,于是要人拍下自己救人的全部过程。
而那个给他拍视频的人,害怕自己被人说是和朱一旦是一伙的,于是要别人拍下自己拍朱一旦救人的视频,以证清白。
另外一个人也害怕自己被说是一伙的,也要另外一个人给他拍摄……
于是,他们就这样形成了一个连锁效应,朱一旦救人,从头到尾有几十人在拍摄。
直到最后面一个人说可以了,然后层层向前面一个人传递,朱一旦才能弯下腰救人。
辛辣吗?辛辣。
讽刺么?真的很讽刺!
但这就是社会的现实。
比救人更重要的是保证自己的清白,可是当自己找来那么多人拍摄的时候,或许已经错过了最宝贵的救治时间。
朱一旦用拍摄视频证明自己的清白,可是他并没有想到的是,现实可能比这个情况更残酷:即使你拍摄了视频,也难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公交车司机马师傅就因此极其郁闷和寒心。
一天,他正在开公交车时,有位老太太从他的公交车下车之后,没走几步路,就一个没注意碰到马路边缘摔倒了。
看到这一幕,他想起自己家里的老母亲;而且他担心老人摔倒在公交车站牌会很危险,其他公交车进站的时候会压到她,于是,他毫不犹豫跑过去扶老人。
报警之后,他把老人送到医院。医院住院需要交钱,他又垫付了2000元医药费。
这不做好事不要紧,一做好事就给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痛苦和麻烦。
他把老人送进医院之后,老太太一家人就讹上了他。
“不是他弄倒的老人,他把老人送到医院干什么?还垫付医药费?这就是心虚!”
老太太一家人死死咬住了他,马上就要动手术了,他们不断打电话要马师傅送钱来。
陈老太坚称是马师傅的车没有停稳,导致她下车摔倒,且她还好像被车门夹了,她之所以这样,都是马师傅害的。
陈老太戾气很重,一直在医院叫嚣着:病好了我要杀他!
老人或许是因为有点糊涂又眼花耳聋,搞不清真相,可陈老太的家人也一口咬定是马师傅害的。
他们讹上马师傅,要他承担所有责任。
马师傅感觉自己跳入黄河也洗不清了,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明明是他们的救命恩人,可是却成了他们眼里的罪人?
更让他寒心的是,他自己亲手救了一命的老人,却扬言病好了要杀他。
同事们都说他傻,家里人对他的行为也不理解,他慢慢开始怀疑自己做好事的意义。
其实,他的家庭条件也不好,上有老下有小,他早出晚归开公交车,就是为了给家里赚点钱。老太太一家人狮子大张口的那个钱,他根本拿不出来。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他拿出老太当时摔倒的照片,说明老太是碰到马路边缘摔倒的。
他还亲自模拟当时老太摔倒的场景,证明老太是自己摔倒了。
可是,无论马师傅怎么说,老太的家人就是不信。
“照片不行,必须有更清晰、确凿的证据!”
这个事情坏就坏在公交车没有记录功能,只有实时监测功能,也就是说,公交车公司这边,无法提供视频。
既然公交车公司这边拿不到视频,那就只能找当时的路段监控摄像头了。
三天后,警方终于找到一段事发时28秒的视频。
视频非常清楚地记录了老人是因为自己脚步不稳摔了一跤,和马师傅没有任何关系。
视频非常清晰,有力地证明了马师傅的清白。
马师傅看到视频非常高兴,自己终于洗清冤屈了!
可是,即使是有视频,事情还没结束。
当记者把这个监控视频拿到医院给陈老太看时,陈老太情绪极其激动,连说了五个自己没有错,她坚称是马师傅自己搞(的视频)。
她不断地对记者说:我老人家是不会撒谎的。
老人的家人们也坚持之前的看法,陈老太的儿子说:我们不能单靠一个镜头就马上要下结论。
意思就是,马师傅这个老实人,他们讹定了!
说实话,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也忍不住要骂脏话了。
你不是要证据吗?视频明明白白记录了人不是马师傅撞的,你还要怎么样?
见过不要脸的,还没有见过如此不要脸的!
无奈,面对咄咄逼人的陈老太家人,老实又善良的马师傅,只能继续寻找证据。
他打印了无数“寻人启事”张贴到公交车站牌寻找事发时候的目击证人,希望热心人士能够帮他作证,还原真相。
这个“寻人启事”的落款看得让人无限心酸:无奈的公交车驾驶员。
为了贴这些告示,他风里来雨里去,付出了很多很多。
终于,一个热心人士联系上了马师傅,他站出来说自己是目击者,老太太是自己摔倒了。
看到有热心人士出来帮自己作证,老实的马师傅感动得眼泪快要掉下来。
人证物证俱在,这下老太一家人无话可说了吧?
可是老太依然不承认,依然胡搅蛮缠,老太的大儿子也是坚持之前的看法,反正就是不肯去给马师傅道歉。
这件事情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马师傅所在的公交车公司,对马师傅的见义勇为大为赞赏,并奖励了马师傅三千块现金,而马师傅也成了所在城市的知名热心人。
虽然马师傅被奖励三千块钱现金,但他给陈老太垫付的2000元,陈老太一家一直没有归还。
事情算是告一段落,在事件的最后,马师傅说了一段意味深长的话:
车子都需要拐弯,给老太和她的家人一个转弯的时间。
马师傅心态很好,觉得陈老太一家人会拐弯,但我觉得这“恶毒”而“狡诈”的一家人,这一辈子应该不会转弯了。
很多事情都讲究基因和遗传的,一个三观不正的老太太背后,也同样站着三观不正的一家人。
说实话,看完这整个事件,我感到背脊发凉,一阵阵后怕。
要是马师傅所在的路段没有那个监控视频呢?
要是马师傅的告示张贴出去并没有好心人帮他站出来作证呢?
是不是陈老太一家人就像吸血鬼一样依附在马师傅身上吸食一辈子,直到把他啃噬干净?
我不敢想,真的不敢想。
人性的深渊,不值得去凝视。
这件事情真正让我深思的是,陈老太一家人这样去讹诈马师傅,这样去欺负他,竟然没有付出任何代价。
讹诈到了就是钱,没有到手也没有损失,那何不去试试?
或许,这就是陈老太一家人那么嚣张,那么蛮横跋扈的原因所在。
《道士下山》有这样一句话:坏人之所以猖狂,是因为好人的沉默和纵容。
如果一味地以“我弱我有理”、“我老我有理”、“我病我有理”为主导,去纵容他们,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成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社会。
最后的最后,马师傅说:祝老太太早日康复,希望她再坐我们的公交车,我会去看望她。
这……大可不必了吧!
这个司机就是太老实,太善良!
他真正应该做的,就是恶狠狠地去起诉这不要脸的一家人,把自己2000块钱给要回来!!!
这件事情真的让我极其气愤,到现在心情都久久不能平静。
老太太的事情被媒体曝光之后,也引发了全网一片愤怒。
其实这并不是个例,社会上像这样的事件太多太多了。
今年2月,河南两位少年扶起一位老太太,可老太太却反咬一口:“如果他们没有责任,他们会送我去医院?”
那两个做了好事的孩子总是躲在厕所里偷偷哭泣,觉得给家里惹了麻烦。
大家还记得彭宇案吗?
一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老人?”,让中国的道德集体滑坡了十年。
深圳大学的一位教授曾做过一个统计,截至2015年,在149起因扶人引发争议的案例中,80%左右的案件真相最终被查明,其中诬陷扶人者的案件竟然高达84例。
如果一味地纵容老者,纵容弱者,纵容死者,那么他们就会打着“我老我有理”、“我弱我有理”、“我死我有理”的幌子,越来越嚣张,越来越肆无忌惮。
公交车上一个老太太因为司机没有按她的要求停车,用拐杖砸向司机,将司机打伤。
地铁上一个老人要求别人为他让座,被拒后猛扇对方耳光。
广州六旬老人吴某在景区游玩的时候,悄悄爬到树上偷杨梅,由于树枝枯烂断裂,致吴某从树上跌落,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家属愤而将景区告上法院,索赔60多万元,说景区没有做好安全防范,还有一个极其无耻的理由:谁叫你们的树太好爬了?
网上舆论一片哗然。
你知道这样无限纵容他们最坏的结果是什么吗?
是社会道德的集体倒退,是人们变得越来越冷漠。
河南驻马店,一个姑娘被撞后横躺在冰冷的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路人视而不见。
后来,一辆汽车从她身上碾压而过,直接夺走了她的生命!
四川攀枝花,一位老人摔倒在出站口,周围的人来来去去,但就是没有人敢伸出援手,任凭老人躺在冰冷的阶梯上面。
震惊全国的小悦悦事件相信很多人都知道:
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走在巷子里,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压,几分钟后又被一小货柜车碾过。
让人悲痛的是,在女孩小悦悦身边经过的十八个路人,都选择离开。
每次这样的事情发生,总会有人感叹世态炎凉,总会有人大骂路人冷血无情。
对,他们都骂得很对,但这背后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其实很多时候他们不是不想救,而是不敢救,甚至救不起。
要是老人的家人讹上了怎么办?要是小孩的家人怪自己撞的怎么办?自己根本没钱,怎么招架他们的讹诈?
这就是我们长期对“弱者”纵容导致的最坏结果,整个社会都变得冷漠。
当救一个人,需要几十个人拍视频,为自己作证的时候,是这个社会的悲哀,也是这个时代的不幸。
世道的变坏,就是从纵容弱者的坏开始的。
如何做才能让我们这个社会变得越来越好?
我以为,应该用法律和规则去制定一切。
不是“谁弱谁有理”、“谁老谁有理”,而是“谁违规谁担责”、“谁违反谁受惩罚”,不应该以“老了”、“病了”、“死了”而逃脱这一切。
还记得那个著名的“老人偷拿超市鸡蛋猝死案”吗?
老人偷鸡蛋出门被超市工作人员阻拦后,突然情绪激动,倒地猝死,家属把超市告上了法庭,索赔巨额钱财。
最后法院判定家属一方无理,超市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不得不说,这一次的判决结果真的是大快人心!
这不仅仅是一次正义的胜利,更是对无数“我弱我有理”、“人死哪我讹哪”的一次成功反击!
如果判罚了超市需要赔偿,今后可能会出现更多的人在超市偷窃,被抓到则以“我有病”理直气壮地脱责。
以事实证据和法律法规为判决基础,而不是“谁弱谁有理”,这才是真正正确的做法。
如果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多,那我们的社会会慢慢回归到它原本的样子。
长期以来,因为对弱者的纵容,让“我弱我有理”的扭曲观念大行其道,也让弱者们尝到了甜头,越来越不把规则放在眼里,以为所有的规则都会对他们网开一面。
但是,社会不是他们父母,不会一直惯着他们的蛮横无理。
犯错就要受到惩罚!
最后用胡适的一段话结尾吧:
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
而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最终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