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的警察虽然时不时被吐槽,但是大部分还是恪守职责的。 不过,这两个“警中败类”可就不一样了!竟然跟笑哈哈地跟受害者尸体合影,简直就是亵渎生命! 11月8日,警方投诉专员办公室终于判处他们犯有不光彩的行为,停职一段时间,但是具体停职多久却没有公布。 这样不尊重生命,曝光上新闻的事情,竟然只是被判处为“不光彩”!这真是让人太生气了,下面就来看看他们做了些什么…… 今年2月的一个上午,摄影师扎卡里·拉特克利夫 (Zachary Ratcliffe) 在斯坦利公园的第三海滩散步时,遇到了事故现场: 一具尸体被冲上岸,2个警察在海滩上哈哈大笑,还用手机拍好照片后一起“观赏”! 拉特克利夫看到这样一幕,当机立断开始录制视频并发布到了网上,他说他觉得大家需要看到这一幕。 图源:Zachary Ratcliffe / Instagram “我真的无法解释这些警官为什么要这样做,但看到他们这样大笑,显然不了解他们做出这种行为的的严重性,没有提供死者应有的尊严和尊重,我觉得这是一种麻木不仁的行为 ”,拉特克利夫说。 “我认为温哥华警察局(VPD)应该担心警察们觉得自己有这个胆儿做出这样明显不尊重任何人的行为。” 但是VPD给出的回应却是:“在验尸官到达之前,两名警官都在现场保护它(这具尸体)。” 这样的开怀大笑加上摆拍,真的算是保护吗? 在OPCC对他们的行为进行调查期间,这两名温哥华警察已被重新分配到行政职位(无法出警进入现场)。 而经过了9个月的调查取证,最后竟然只给出了一个停职处理的决定,还不是长期停职。 这件事在Reddit上也引发了巨大的讨论,网友们愤愤不平,大骂“asshole”! “我已经来加拿大15年了,这些骑警比我们的边境巡逻队更混蛋, 这真的让我对加拿大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 “好吧,作为一个机构,他们既是种族主义者又是性别歧视者。 作为个人,当我不得不在我工作的药房与他们打交道时,我总是发现他们彬彬有礼和友好(我们被抢了很多钱、毒品和邮票)。 我是一个古板的证人,他们对我非常有耐心。我很抱歉他们对你来说太可怕了。” 有些网友说这些人就是混蛋,但也有些人说只是遇到的人不一样罢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有守规则的人和行为恶劣给整个国家招黑的人,但是对于这两位警探做出的行为,恕我们不能理解。 这样亵渎生命、不尊重任何人的行为只是看在“给警局招黑”的原因上判处停职一段时间,那究竟要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大事件”呢?
温哥华的警察虽然时不时被吐槽,但是大部分还是恪守职责的。
不过,这两个“警中败类”可就不一样了!竟然跟笑哈哈地跟受害者尸体合影,简直就是亵渎生命!
11月8日,警方投诉专员办公室终于判处他们犯有不光彩的行为,停职一段时间,但是具体停职多久却没有公布。
这样不尊重生命,曝光上新闻的事情,竟然只是被判处为“不光彩”!这真是让人太生气了,下面就来看看他们做了些什么……
今年2月的一个上午,摄影师扎卡里·拉特克利夫 (Zachary Ratcliffe) 在斯坦利公园的第三海滩散步时,遇到了事故现场:
一具尸体被冲上岸,2个警察在海滩上哈哈大笑,还用手机拍好照片后一起“观赏”!
拉特克利夫看到这样一幕,当机立断开始录制视频并发布到了网上,他说他觉得大家需要看到这一幕。
图源:Zachary Ratcliffe / Instagram
“我真的无法解释这些警官为什么要这样做,但看到他们这样大笑,显然不了解他们做出这种行为的的严重性,没有提供死者应有的尊严和尊重,我觉得这是一种麻木不仁的行为 ”,拉特克利夫说。
“我认为温哥华警察局(VPD)应该担心警察们觉得自己有这个胆儿做出这样明显不尊重任何人的行为。”
但是VPD给出的回应却是:“在验尸官到达之前,两名警官都在现场保护它(这具尸体)。”
这样的开怀大笑加上摆拍,真的算是保护吗?
在OPCC对他们的行为进行调查期间,这两名温哥华警察已被重新分配到行政职位(无法出警进入现场)。
而经过了9个月的调查取证,最后竟然只给出了一个停职处理的决定,还不是长期停职。
这件事在Reddit上也引发了巨大的讨论,网友们愤愤不平,大骂“asshole”!
“我已经来加拿大15年了,这些骑警比我们的边境巡逻队更混蛋, 这真的让我对加拿大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
“好吧,作为一个机构,他们既是种族主义者又是性别歧视者。 作为个人,当我不得不在我工作的药房与他们打交道时,我总是发现他们彬彬有礼和友好(我们被抢了很多钱、毒品和邮票)。 我是一个古板的证人,他们对我非常有耐心。我很抱歉他们对你来说太可怕了。”
有些网友说这些人就是混蛋,但也有些人说只是遇到的人不一样罢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有守规则的人和行为恶劣给整个国家招黑的人,但是对于这两位警探做出的行为,恕我们不能理解。
这样亵渎生命、不尊重任何人的行为只是看在“给警局招黑”的原因上判处停职一段时间,那究竟要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大事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