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遗体局部照片疑遭泄露 母亲江秋莲:已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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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2022年11月10日 10点15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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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发现,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疑似江歌遗体局部的照片,并配文:" 辟谣:双手没有严重受伤。双手并非网络造谣的受伤严重,实际手部的刀伤少而浅,特此辟谣。" 照片包括江歌双手的受伤情况、江歌颈部创伤情况等。

有网络账号发布疑似江歌遗体局部照片。图源:网络截图

11 月 9 日,江秋莲告诉记者,她可以确定该账号发布的是江歌案卷宗中的内容,今天早上她已经报警,并在微博进行了投诉。" 只有我和刘暖曦(曾用名:刘鑫)有日本刑事案件的卷宗。"

记者发现,公布江歌案详情的账号于 2014 年注册,简介为:求真小组,调查陈世峰仇杀案真相,IP 归属地是辽宁。该账号长期关注江歌案,并会不定时发布江歌案细节,比如:江歌案案发现场的照片、江歌被害时的随身物品照片及清单、江歌与刘暖曦的聊天记录等,还包括案件争议相关的内容。

发布者此番行为是否涉嫌侵犯江歌及江歌母亲合法权益?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作者发布的内容来看,既然是辟谣,就必须要有充足的事实和证据加以证明。" 如果是恶意揣测,可能有引导舆论的嫌疑,不仅会损害当事人的名誉,还会给死者家属造成精神创伤。如果作者发布的内容缺乏事实依据,并在互联网传播造成恶劣影响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江歌母亲可以要求作者删除内容赔礼道歉,或者追究发布者的民事侵权责任。" 付建律师说。

此外,就该条微博发布江歌刑事案件相关照片等内容,付建表示:" 目前我国刑法仅以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和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对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泄露案件信息的行为进行了规制,这是法律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保护,由此来看案件信息应当属于个人隐私。" 因此,付建称,如果网友发布的事实属于真实案件信息,属于对江歌隐私权的侵犯,可以要求他人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如果网友非法获取江歌个人信息,可能需要承担刑事上的责任。如果该信息为捏造,或者散布包含他人不实情况类型的虚假信息,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案件详情:

2016 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东京自己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 24 岁。

2017 年 12 月 20 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 20 年。

2019 年 10 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 年 1 月 10 日,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审理认为,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刘鑫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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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ojackson
1 楼
这真是没完没了了?!还不消停?
莱德土著
2 楼
l老婊子最值钱的一件商品被毁了,那个气啊,不过找刘曦赔了70万算是够本了 [9评]
那年伊始
3 楼
你能不能当个人?
不同声音
4 楼
感情的事,不要插手! 我就有认识的人几年前认识一个“女网友”对方说正跟男朋友闹分手,想搬家但没有车,然后我那朋友就屁颠屁颠去了。结果对方男友以为他是“新男友”拿刀出来追他砍,还好跑得快,人没事,但从此再也不敢瞎聊女网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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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aeva
5 楼
想想今天要出事的是你的父母兄弟或兒女,你是否還能衡量夠不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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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e868
6 楼
噗,你娘卖个7万也够本了 🤣
月下偷心人
7 楼
2楼就是当下墙国那种麻木不仁,没有是非,当别人灾难当嗑瓜子戏看的禽兽 -- 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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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oyce
8 楼
你们家最值钱的是你妈还是你老婆?
西
西湖散人
9 楼
没事吧你 这不是出来给家大人捡骂么
悠人
10 楼
投诉删账号没用,抓住一个实锤的账号直接起诉,杀一儆百。 涉及江哥遗体遗物的,自然由江母所有,其他人擅自使用,侵权是必然的了 [1评]
辣橙
11 楼
你恶毒的灵魂淹没了你的良知与怜悯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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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kaban
12 楼
起诉有用吗?刘鑫要的就是江母承认她泄露的是真相。而这些真相江母早就知道,但故意隐瞒,误导网友。这是打生命权官司刘鑫才有机会看到这些材料,才有机会辟谣,就算被起诉也是值的。
长园小新
13 楼
你个披着人皮的狗杂种
不同声音
14 楼
不管怎么说?江歌都是因为刘鑫的破烂感情事丧命的,结果江歌成了刘鑫父母口中的“短命鬼”?江母成了你口中的“老婊子”? 那你们是什么?畜生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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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kaban
15 楼
看了下微博,国内的人也是分两派,一派要追求真相,一派认为为了报仇就该不择手段,后者居多。不得不说,还是习大大管理他们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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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kaban
16 楼
另外,微博上说是只有手部照片,没有颈部照片。
【摄影部落】
17 楼
一楼二楼难道是传说中刘鑫雇的水军。。。 什么钱都赚,真不要脸!!!
加州老流氓
18 楼
这种事我都是极其乐意帮忙的!就盼着谁抄家伙出来灭我呢!可惜这些年,没遇到一个够浑的。
鼠目寸光
19 楼
莱德土著,肏你亲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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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ane
20 楼
发现不少轰动案例被害人是姓江的,比如江南被暗杀的案子
狗狗的主人
21 楼
行了,只会给自己刷👍的日杂傻逼狗就不用在这里凑热闹了🤣😂🤣😂
天临
22 楼
网友,拜托,放过这位失去孩子的母亲吧。。。
悠人
23 楼
说的刘多冤枉似的,作为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证人,刘必然早就知道这些图片。刘在生命权官司中败诉,意味着法律已经证实她的责任了,这么低智商瞎洗白,除了提醒大家她确实没道德底线,也缺乏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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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funbehappy
24 楼
可以人肉一下:莱德土族!大家猜会不会是刘鑫的本人或是其家人?若不是,那么,发布此般言论表明此者不仅心智不全,道德败坏,真的是猪狗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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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ping888
25 楼
活着浪费,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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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2xiao
26 楼
已经定位到你IP、今晚你家会去人、要你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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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2xiao
27 楼
朋友为你挡刀死了、就这么简单的事、你TM搞这个那个有J8什么用!
文强
28 楼
这太不道德了
文强
29 楼
你小心死得很惨
俺样
30 楼
国内关于这事儿的民事案还没了解吧?一审是判了,不过姓刘的那位也提出不服上诉了吧?案子还没了结吧?有道是狗急跳墙、赔偿金额太大的话、估计刘氏会反扑。毕竟就法律流程而言、她有几次不服上诉的权力。再者,作为日本杀人案的一个目击证人、姓刘的该是得遵守保密协议,至于能否跟所辖法院申请解密、这个就难说了。倒是希望双方立场的网友好好看看日本最原始披露的案情经过、尤其是姓陈的那货的杀人动机、里面有不少内容。不过、有些人会说姓陈的满嘴胡说。毕竟、他很快就会刑满释放,驱逐回中国。到时候中国会重新审问、秋后问斩,所以,各位不妨再等等。 民事诉讼想赢这个姓刘的,就目前日本电视台所报道的内容来看、估计够呛。还有,大家大概是忽略了江女士和刘氏,她两在日本的时候、是有朋友圈和同学圈的。这些人、不是一无所知的。会有人会忍不住放冷枪的。
我爹是乡长
31 楼
看着你老婆7块钱半小时的肉资,你不禁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公马
32 楼
2楼是出来找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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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kaban
33 楼
: 证人会知道案件证据,你在哪个电视剧里见过这个情节?生命权案还没出结果,二审这都多久了,你以为中院的法官比你傻?真是无知者无畏。
悠人
34 楼
: 刘不光是证人,还是案中人,知道庭审中的图片信息很难理解吗? 至少一审法官已经判了刘败诉,当然这不是生命权的最终结论,要看二审判决。但现在大家讨论的是刘一方擅自放出图片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