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医偏遭厄运,好人没有好报。
这两天,饿着肚子加班加点给病人看病的李晟医生,被歹徒连捅数刀后,死亡于他行医半生的温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消息传出,听者愤慨,闻者落泪。
越来越多和李晟医生打过交道的病人及病人家属站出来,讲述他们眼中的李医生:
专业也温煦,负责又仁爱,认真且达观,严谨而幽默。
用教科书级别的手术挽救病人于危急之中,用亲人般的共情治愈病人于恐慌之时。
这一条条自愿自发、真实真诚的缅怀留言,都是李晟医生留给这个世界的重量与温度:
他的大医精诚重于泰山,他的医者仁心犹如春风,他的谦谦风度世间少有。
在集体缅怀的泪水中,我也发现有种说法非常盛行,那就是:
这么好的李医生死得如此冤枉,是因为歹徒“杀错人了”。
我理解这种说法的原意是:
歹徒原本要杀的人,并不是李医生。
歹徒的妻子10来年前曾在温医一附院手术治疗,不久前因无法承受病痛自杀离世。
歹徒或无法接受妻子离世,或主观判定之前手术失败导致家属离开,或在各种情绪叠加中陷入了偏执中。
总之,最后的事实是:
歹徒携带刀具潜入医院,砍向不认识也没有打过交道、饿着肚子正在加班的李晟医生。
据知情人士透露,李晟医生倒在血泊中之前,也高呼“救命”辩解“不是我,不是我”。
李晟揪心的呼救,也印证了曾给歹徒家属做过手术的医生,不是李晟。
那,这是不是可以说“歹徒杀错了人”呢?
非也!
因为,“杀错人了”这个说法本身,就是错误的。
“杀错人了”的反面表达,是“杀对人了”,是若歹徒的屠刀砍向当年给其家属手术的医生,那就是对的。
亲爱的朋友,千万不要被这种表述欺骗了!
杀人之恶,原本就没有“杀对”“杀错”之分。
认为杀害李晟医生是“杀错”,杀害当年手术医生是“杀对”,这种想法本身其实是野蛮且血腥的——
它擅自合法化了患者的屠刀是可以砍向医者,也擅自美化了杀医是被允许的。
不是的。
不是这样的。
我从两个思辨,好好和大家掰扯掰扯——
★思辨一:
在疾病面前,医生的作用原本就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
特鲁多医生那句“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还有诸多科学事实已证明:
包括感冒在内的诸多疾病本质上都不是医生治好的。
而是医生通过手术和药物的外部力量,唤醒并激活病人内在的免疫系统。
帮助病人用自身内部的健康的细胞,打败生病细胞的过程。
也就是说,我们的病能不能治好,和医生的治疗有很大关系,但和我们自身的基因、素质与情绪,也有很大关系。
这也是同种疾病同样病情的两个病号,经同一个医生治疗后,命运却不尽相同的真相。
疾病若能痊愈,有医生的功劳,也有我们自身的能量。
若疾病再次复发,有医生的问题,也有我们内在基因、素质、能量与信念的问题。
一味地把一切疾病问题,都归咎于医生,本质上是把自我命运的权杖完全交付给他人的偷懒。
★思辨二:
暴力和杀戮无法解决任何实质问题,只会让医生和患者更不信任。
我们必须坦诚:
因为金钱至上价值观的盛行,如今医院内存在一些“不会看病只会赚钱”“虽会看病但更想骗钱”“一心二用延误生命”的医生。
面对这种医生,曝光、投诉、去监管部门反映、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把害群之马清理出医疗队伍,是正当也必要的。
但,举起屠刀杀人,僭越法律报仇,甚至滥杀无辜,是冲动愚昧且罪恶的。
就如李晟医生遇害后,国家医疗保障局的发声:
强烈谴责任何形式的暴力伤医犯罪行为!
何况,杀害李晟医生的那个歹徒,在李医生喊出“救命,不是我”的请求后,依然没有停手,连捅数十刀,刀刀致命。
这种残忍暴力的杀戮,是赤裸裸的故意杀人。
思辨完这些后,我还有意难平的一点,想和朋友们分享。
李晟医生去世后,关于他的职称,他的同事这样说:
他是唯一一个主治医生当治疗组组长的人。
因为他当年为了抢救患者错过了最后一次硕士研究生考试,于是终身不得晋升副高(也就是副主任医师)。
说实话,看到这里,我在悲愤之余,生出了一丝悲凉:
李晟医生这么高的医术,这么好的医德,收到这么多患者送来的锦旗,得到这么多专家给予的赞誉,甚至被心内科同行称为“就算在全中国也是熊猫般稀少的顶级专家”……
这么难得的医生,却连副高职称都评不上。
虽然,李晟医生可能不在乎,名利身份不过转头空,但我依然想替更多活着的“李晟式好医生”说一句公道话:
不要让职称评定的死板程序,伤了太多好医生的心!
作为实践性科学,相比论文和学历,患者的口碑与现实的操作,更能证明一个医者的水平。
对于李晟这样的医生,应该在职称评定上,不拘一格,重才爱才。
李晟医生走后,我在一个社交媒体的评论区里,看到这样一句话:
“怎么办,我还挂了他7月22号上午的号,我想再见他一面,和当面他说一句:谢谢你,你真的是位好医生。”
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
副高正高,不如患者的赞好。
人生的真相,到头来不过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
但,有些人来过,活成一束光,留下温煦,照亮人心,我们都会记得。
良医偏遭厄运,好人没有好报。
这两天,饿着肚子加班加点给病人看病的李晟医生,被歹徒连捅数刀后,死亡于他行医半生的温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消息传出,听者愤慨,闻者落泪。
越来越多和李晟医生打过交道的病人及病人家属站出来,讲述他们眼中的李医生:
专业也温煦,负责又仁爱,认真且达观,严谨而幽默。
用教科书级别的手术挽救病人于危急之中,用亲人般的共情治愈病人于恐慌之时。
这一条条自愿自发、真实真诚的缅怀留言,都是李晟医生留给这个世界的重量与温度:
他的大医精诚重于泰山,他的医者仁心犹如春风,他的谦谦风度世间少有。
在集体缅怀的泪水中,我也发现有种说法非常盛行,那就是:
这么好的李医生死得如此冤枉,是因为歹徒“杀错人了”。
我理解这种说法的原意是:
歹徒原本要杀的人,并不是李医生。
歹徒的妻子10来年前曾在温医一附院手术治疗,不久前因无法承受病痛自杀离世。
歹徒或无法接受妻子离世,或主观判定之前手术失败导致家属离开,或在各种情绪叠加中陷入了偏执中。
总之,最后的事实是:
歹徒携带刀具潜入医院,砍向不认识也没有打过交道、饿着肚子正在加班的李晟医生。
据知情人士透露,李晟医生倒在血泊中之前,也高呼“救命”辩解“不是我,不是我”。
李晟揪心的呼救,也印证了曾给歹徒家属做过手术的医生,不是李晟。
那,这是不是可以说“歹徒杀错了人”呢?
非也!
因为,“杀错人了”这个说法本身,就是错误的。
“杀错人了”的反面表达,是“杀对人了”,是若歹徒的屠刀砍向当年给其家属手术的医生,那就是对的。
亲爱的朋友,千万不要被这种表述欺骗了!
杀人之恶,原本就没有“杀对”“杀错”之分。
认为杀害李晟医生是“杀错”,杀害当年手术医生是“杀对”,这种想法本身其实是野蛮且血腥的——
它擅自合法化了患者的屠刀是可以砍向医者,也擅自美化了杀医是被允许的。
不是的。
不是这样的。
我从两个思辨,好好和大家掰扯掰扯——
★思辨一:
在疾病面前,医生的作用原本就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
特鲁多医生那句“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还有诸多科学事实已证明:
包括感冒在内的诸多疾病本质上都不是医生治好的。
而是医生通过手术和药物的外部力量,唤醒并激活病人内在的免疫系统。
帮助病人用自身内部的健康的细胞,打败生病细胞的过程。
也就是说,我们的病能不能治好,和医生的治疗有很大关系,但和我们自身的基因、素质与情绪,也有很大关系。
这也是同种疾病同样病情的两个病号,经同一个医生治疗后,命运却不尽相同的真相。
疾病若能痊愈,有医生的功劳,也有我们自身的能量。
若疾病再次复发,有医生的问题,也有我们内在基因、素质、能量与信念的问题。
一味地把一切疾病问题,都归咎于医生,本质上是把自我命运的权杖完全交付给他人的偷懒。
★思辨二:
暴力和杀戮无法解决任何实质问题,只会让医生和患者更不信任。
我们必须坦诚:
因为金钱至上价值观的盛行,如今医院内存在一些“不会看病只会赚钱”“虽会看病但更想骗钱”“一心二用延误生命”的医生。
面对这种医生,曝光、投诉、去监管部门反映、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把害群之马清理出医疗队伍,是正当也必要的。
但,举起屠刀杀人,僭越法律报仇,甚至滥杀无辜,是冲动愚昧且罪恶的。
就如李晟医生遇害后,国家医疗保障局的发声:
强烈谴责任何形式的暴力伤医犯罪行为!
何况,杀害李晟医生的那个歹徒,在李医生喊出“救命,不是我”的请求后,依然没有停手,连捅数十刀,刀刀致命。
这种残忍暴力的杀戮,是赤裸裸的故意杀人。
思辨完这些后,我还有意难平的一点,想和朋友们分享。
李晟医生去世后,关于他的职称,他的同事这样说:
他是唯一一个主治医生当治疗组组长的人。
因为他当年为了抢救患者错过了最后一次硕士研究生考试,于是终身不得晋升副高(也就是副主任医师)。
说实话,看到这里,我在悲愤之余,生出了一丝悲凉:
李晟医生这么高的医术,这么好的医德,收到这么多患者送来的锦旗,得到这么多专家给予的赞誉,甚至被心内科同行称为“就算在全中国也是熊猫般稀少的顶级专家”……
这么难得的医生,却连副高职称都评不上。
虽然,李晟医生可能不在乎,名利身份不过转头空,但我依然想替更多活着的“李晟式好医生”说一句公道话:
不要让职称评定的死板程序,伤了太多好医生的心!
作为实践性科学,相比论文和学历,患者的口碑与现实的操作,更能证明一个医者的水平。
对于李晟这样的医生,应该在职称评定上,不拘一格,重才爱才。
李晟医生走后,我在一个社交媒体的评论区里,看到这样一句话:
“怎么办,我还挂了他7月22号上午的号,我想再见他一面,和当面他说一句:谢谢你,你真的是位好医生。”
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
副高正高,不如患者的赞好。
人生的真相,到头来不过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
但,有些人来过,活成一束光,留下温煦,照亮人心,我们都会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