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琐事”积怨引发的悲剧
去年春天,周某人往麦片里投入剧毒物后,他和室友张某某的人生彻底改变。
7月11日上午,湘潭大学宿舍投毒案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2024年4月7日,张某某(男,25岁)在该校就读研究生期间,食用了宿舍室友一罐“发苦的麦片”,6天后经抢救无效去世。经鉴定,张某某系急性秋水仙碱中毒致多器官系统功能衰竭死亡,同寝室友周某人(男,27岁)有重大作案嫌疑。今年4月7日,周某人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中国新闻周刊从该案主办法官处获悉,周某人提起上诉。
中国新闻周刊从庭审现场获悉,双方争议焦点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展开:被告人是否为预谋犯罪、杀人动机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被告人是否存在坦白情节、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等。
二审开庭。图/赵雨萌 摄
利用专业知识,趁机投毒
据此前判决,周某人因日常琐事对室友不满,利用所学专业知识,趁机投毒,意图杀害两名室友,其中一名室友因未食用麦片而幸免;在张某某毒发抢救期间,周某人刻意隐瞒事实,延误治疗,终致张某某多器官系统功能衰竭身亡;案发后,周某人试图隐匿和销毁重要物证掩盖罪行、逃避惩罚,犯罪动机恶劣,主观恶意极深,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惩处。
张某某的姐姐张女士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去年4月7日早上,弟弟吃了麦片后,上吐下泻,次日室友陪同其前往湘潭市中心医院。病历记录显示,张某某自述发病前吃了“味道发苦的麦片(未过保质期)”,持续性腹痛,腹泻20余次,呕吐10余次,以“腹痛腹泻”收治在该院。在医生诊断中,从入院时考虑“急性肠胃炎?”转向“考虑感染所致?毒素?药物性肝损害”等。
由于病情进一步恶化,张某某转院至中南大学湘雅医院,2024年4月13日,经抢救无效离世。
医院死亡病例记录显示,患者死因为多器官功能衰竭,“但病因的诊断仍不明确”,对于可能的毒物,此前湘潭市中心医院送检的血液及尿液样本中,已排除常见的农药。
直到一审开庭,家属才得知毒物系秋水仙碱。
公开资料显示,大剂量摄入或长期使用秋水仙碱,可导致急性中毒或蓄积中毒。急性中毒者,一般在24小时内出现频繁恶心、呕吐、腹痛等胃肠道症状,随后出现血尿、蛋白尿、电解质紊乱等,最后进入多器官功能损害、衰竭期出现休克,心跳停止。通常在摄入后24-72小时期间,因循环衰竭、呼吸麻痹或致命性心律失常死亡。
这些症状与张某某中毒后的病程高度相似。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4年1月,周某人从网上下载多篇涉及秋水仙碱的资料,并网购秋水仙碱粉末藏于寝室衣柜。同年4月3日,周某人向寝室内张某某、周某某共食的罐装麦片内投放秋水仙碱粉末。
公诉方举证,案发前三个月,周某人以做“猕猴桃实验”为由,218元网购了1克秋水仙碱,未使用实名身份购买。
对此,周某人当庭辩称,购买秋水仙碱是为了给自己制作预防痛风药物,因个人尿酸较高,从医生处得知其为主要药物成分,由于本科所学专业为生物工程,对制药比较感兴趣,家里吃的药很多都是自制的。
证据指出,2024年1月,周某人下载了百余篇“秋水仙碱”相关论文,却依然辩称只是为了查阅有关痛风的文献。
至于为何要将秋水仙碱投入麦片,周某人辩称“想做人体实验,看食用秋水仙碱后人体会有什么反应,并没有想要毒害谁,只是有制药的兴趣”。然而法院查明,周某人在大学本科期间,所学内容就已涉及秋水仙碱。
检测数据证实,周某人投放的秋水仙碱含量足以致死:送检麦片检测出1.8mg/g秋水仙碱,远超致死量0.8mg/g。2024年4月17日,周某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事发后,在被害人毒发抢救期间,周某人多次否认投毒,他说是因为害怕,存在侥幸心理,后来又改口说担心对学校、家庭造成不良影响。
此前,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人为泄私愤,向寝室内两名室友共食的罐装麦片内投放剧毒物质,致张某某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周某人随后提起上诉。
二审时,周某人否认预谋杀人,其辩护律师认为,一审量刑过重,并强调其他因素综合导致被害人死亡,被检方驳回。
检方质疑周某人未及时施救,周某人辩称自己并不清楚张某某食用了该麦片,“我当时在床上打游戏”,投毒系与另一被害人周某某发生争吵后,“让他身体难受一下”。
周某人强调,“我本人对张没有意见,周某某与我吵架时,张还拉架”,他自认为和张某某关系很好。
“琐事”积怨
张某某却不这样认为。他曾写下一篇日记:“上学期结束来了一个新室友,是近段时间一切痛苦的根源。”
湘潭大学琴湖学生公寓10栋608室,住着法学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张某某和2名法学院同学。2023年6月,另一学院的周某人调入608寝室。此后,周某人因琐事与张某某等室友多次争执,产生积怨。
中国新闻周刊获悉,2024年3月底,寝室长张某某及室友们共同提交了一份寝室调整申请,其中列举了周某人各种生活习惯问题,包括卫生打扫、开窗通风、作息时间等。这份申请的落款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也就是张某某中毒前8天。
室友们认为,周某人在使用过宿舍厕所后,不及时清理,常有异味。又或者,周某人要求在寝室必须开窗,其他人关上,他仍坚持打开,“这种争吵不下20次”,甚至发生肢体冲突,引来隔壁寝室拉架。
作息的差异加剧了矛盾。室友认为周某人常凌晨晚归,发出声响扰人休息,尽管屡次提醒,改观不大。多次激烈争吵后,3人向辅导员申请协商,双方辅导员表示可以调整寝室,对此,“周某人仍拒绝”。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2024年4月3日,校方通知周某人调离寝室,周某人对此不满。此后,他将秋水仙碱粉末,投入室友周某某桌上的麦片罐,并搬离宿舍。
次日早上,张某某食用该麦片后,发现很苦,下午出现呕吐等症状,4月13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审开庭前,中国新闻周刊在湘潭大学琴湖公寓10栋看到,该公寓楼共7层,有200余间寝室,为上床下桌的4人间,有独立卫生间,相邻寝室共用一个阳台。今年的毕业生已离校退寝,房门大多敞开,只有个别门上贴着“非毕业生寝室”或“延期寝室”。
出事的608寝室,大门紧闭。据多名同楼层同学透露,事发后很长一段时间里,608都关着门,“里面没人住”。
608寝室 赵雨萌/摄
多名周某人本科期间的同学,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提到,他喜欢与人辩论,曾获得辩论赛个人组冠军,“喜欢讲道理说服别人”。
在学校公众号中,他曾这样介绍自己:“周某人这个名字很简单,这个名字告诉我以仁义修身、做人。我想问题喜欢深入,周围人说我爱钻牛角尖,不过我很享受这个过程,我是一个喜欢充分利用资源的人。除了没事钻牛角尖,我也喜欢运动,足球、骑车旅游。”
据其本科足球队队友回忆,“周大学时是比较开朗的人,也有朋友”,他们也不明白后来为什么变成了这样。
中国新闻周刊在庭审现场看到,庭审时周某人几乎始终低着头,发言时声音较小,法官多次提醒其声音洪亮些。当辩护人提及,其父向被害人家属下跪道歉时,他抬头望向了辩护人席位。
关于这整件事,周某人父亲拒绝了采访。
庭审最后陈述环节,周某人两次鞠躬,说:“我做错了,导致张某某死亡,法律会给我应有的惩罚,对不起张的父母、学校、社会,对不起了。”
宿舍空间里的边界感
“他非常自信,没有边界感,好奇宝宝属性,喜欢输出观点教育别人,每说几句话都要带一点大道理。”张某某曾这样形容周某人。
“第一次正式接触感觉不愉快,越相处就越感觉难受。”例如,当周某人得知张某某的本科学校不如自己后,展示出某种优越感,并告诉他“不要自卑,你很励志”。以及对其家人和生活进行评价与打量,例如周某人评价张某某桌上的水杯太“女性化”,爱喝的饮料太便宜,袜子质量不好,等等。
为了避免交流,张某某形容自己“每次都狼狈地逃出寝室,相处模式让我如鲠在喉,回寝室仿佛变成了一个负担,好像要接受某人的调查”。
中国新闻周刊实地走访时,多名湘潭大学受访学生称,不同专业的学生混寝,在该校研究生中并非个例。开学前可以在学校系统里选择寝室和床位,如果有关系相近的同学,可约定选择同一寝室。如果中途有人退寝,或有空床,也会随机补进新室友。还有同学在校外租房,方便个人作息。
湘潭大学琴湖学生公寓 赵雨萌/摄
在长期从事相关研究的四川和光临床心理学研究院理事长姜启壮看来,宿舍本质是具有私密属性的公共空间,建立并遵守共同认可的秩序准则,是和谐共处的前提。
他对中国新闻周刊分析,若对“公共性”认识不足、过于以自我为中心,打扰与冒犯便会引发冲突。比物理秩序更难的,是尊重他人无形的心理边界——行为的正当性不由发起者意图判定,而应以接受者的感受为准绳。强调“无心之失”却忽略行为本身的不当,正是人际摩擦的常见诱因。
对于宿舍矛盾引发的悲剧,在他看来,大学宿舍矛盾频发,根源在于个体差异的碰撞,与边界意识的模糊。成长背景、地域文化带来的巨大差异,深刻影响着生活习惯、互动方式和价值观念。缺乏对差异的理解与包容,矛盾便容易滋生蔓延。
对此,姜启壮建议,个人要努力适应不同环境的变化,强化边界规则认知。在教育中,也应嵌入尊重差异、规则意识、人际冲突调节的学习,培养对多元复杂、差异化背景关系的理解和共处能力。
当代大学生普遍权利意识强烈,他认为这本身值得肯定,但若过度伸张个人权益或价值观,忽视乃至侵犯他人边界,冲突便在所难免。双方应及时沟通解决,一旦对方消极应对,负面循环便极易形成。
姜启壮指出,寝室关系的特殊性,更在于时空“回避”机制的失效,狭小空间迫使个体持续暴露在潜在冲突源前,情绪无处缓冲,矛盾更容易升级激化。若冲突激化,则立即引入第三方(在大学,多为辅导员或者心理专业老师)协调、协助解决,阻断狭小空间中因“回避机制失效”导致的情绪升级,避免悲剧发生。
关于校方在此事中对双方的协调过程,7月10日下午,湘潭大学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应称,该案件为刑事案件,“校方坚决支持和服从司法机关判决”,涉及案件具体细节请联系办案机关。上述问题已记录,将请示相关负责人后联系反馈。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令人痛惜的是,事发前张某某通过了司法考试,原本准备从事法律相关工作。他写下:“我有多喜欢法律呢,希望有一天,我有资格对他(法律)宣誓就职。”
实探湘潭大学投毒案事发宿舍:每间可住4人,现已无人居住,新生可自由选择室友
7月11日上午,湘潭大学投毒案二审开庭,中午12时30分,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24年4月7日,张海蓝(化名)在湘潭大学就读研究生期间,食用了室友的一罐“发苦的麦片”,6天后经抢救无效去世。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张海蓝同寝室友周利(化名)有重大作案嫌疑,将其刑拘。经公安机关鉴定,张海蓝系秋水仙碱中毒致使多器官衰竭死亡。2025年4月7日,该案一审宣判,周利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7月11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回访这起投毒案的案发宿舍楼。事过一年多,原来住在该楼的学生大多都已毕业离开。
宿舍楼内景(极目新闻记者摄)
投毒案的案发宿舍位于六楼。由于学生已毕业,周围多数宿舍大门敞开,学生们的生活用品都已搬走,空留下床和桌椅,案发宿舍则是大门紧闭。附近一名宿管阿姨告诉记者,案发宿舍现已无人居住。
虽无法进入查看里面的情况,但从隔壁宿舍还是可以了解内部的大小和布局:房间内左右靠墙各两个床位,都是上床下桌布局,左侧分别是1号和2号铺,右侧则是3号和4号铺。宿舍不足20平方米,卫生间在阳台上,两寝室之间阳台相通。
宿舍内景(极目新闻记者摄)
2023年,周利搬进了这间宿舍靠门一侧的床位。他是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被害人张海蓝住在最靠近厕所的床位,与舍友林溪(化名)床位相邻。在宿舍期间,周利和张海蓝多次因开窗、冲厕所、开空调等问题产生矛盾。
其中多次提及的开关窗问题,是因为张海蓝床位靠近窗户,与厕所相邻,他多次要求关窗;但周利床位靠近楼道,他要求通风开窗。此外,周利还在阳台磨刀、宿舍内舞剑。
极目新闻记者从二审庭审得知,张海蓝等人搬入湘潭大学法学研究生宿舍时,新生可以自由选择室友组成寝室。而周利是后加入的,他此前在马院一栋宿舍居住过一年时间,辩护人称其那一年他和室友相安无事。
宿舍“琐事”积怨引发的悲剧
去年春天,周某人往麦片里投入剧毒物后,他和室友张某某的人生彻底改变。
7月11日上午,湘潭大学宿舍投毒案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2024年4月7日,张某某(男,25岁)在该校就读研究生期间,食用了宿舍室友一罐“发苦的麦片”,6天后经抢救无效去世。经鉴定,张某某系急性秋水仙碱中毒致多器官系统功能衰竭死亡,同寝室友周某人(男,27岁)有重大作案嫌疑。今年4月7日,周某人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中国新闻周刊从该案主办法官处获悉,周某人提起上诉。
中国新闻周刊从庭审现场获悉,双方争议焦点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展开:被告人是否为预谋犯罪、杀人动机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被告人是否存在坦白情节、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等。
二审开庭。图/赵雨萌 摄
利用专业知识,趁机投毒
据此前判决,周某人因日常琐事对室友不满,利用所学专业知识,趁机投毒,意图杀害两名室友,其中一名室友因未食用麦片而幸免;在张某某毒发抢救期间,周某人刻意隐瞒事实,延误治疗,终致张某某多器官系统功能衰竭身亡;案发后,周某人试图隐匿和销毁重要物证掩盖罪行、逃避惩罚,犯罪动机恶劣,主观恶意极深,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惩处。
张某某的姐姐张女士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去年4月7日早上,弟弟吃了麦片后,上吐下泻,次日室友陪同其前往湘潭市中心医院。病历记录显示,张某某自述发病前吃了“味道发苦的麦片(未过保质期)”,持续性腹痛,腹泻20余次,呕吐10余次,以“腹痛腹泻”收治在该院。在医生诊断中,从入院时考虑“急性肠胃炎?”转向“考虑感染所致?毒素?药物性肝损害”等。
由于病情进一步恶化,张某某转院至中南大学湘雅医院,2024年4月13日,经抢救无效离世。
医院死亡病例记录显示,患者死因为多器官功能衰竭,“但病因的诊断仍不明确”,对于可能的毒物,此前湘潭市中心医院送检的血液及尿液样本中,已排除常见的农药。
直到一审开庭,家属才得知毒物系秋水仙碱。
公开资料显示,大剂量摄入或长期使用秋水仙碱,可导致急性中毒或蓄积中毒。急性中毒者,一般在24小时内出现频繁恶心、呕吐、腹痛等胃肠道症状,随后出现血尿、蛋白尿、电解质紊乱等,最后进入多器官功能损害、衰竭期出现休克,心跳停止。通常在摄入后24-72小时期间,因循环衰竭、呼吸麻痹或致命性心律失常死亡。
这些症状与张某某中毒后的病程高度相似。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4年1月,周某人从网上下载多篇涉及秋水仙碱的资料,并网购秋水仙碱粉末藏于寝室衣柜。同年4月3日,周某人向寝室内张某某、周某某共食的罐装麦片内投放秋水仙碱粉末。
公诉方举证,案发前三个月,周某人以做“猕猴桃实验”为由,218元网购了1克秋水仙碱,未使用实名身份购买。
对此,周某人当庭辩称,购买秋水仙碱是为了给自己制作预防痛风药物,因个人尿酸较高,从医生处得知其为主要药物成分,由于本科所学专业为生物工程,对制药比较感兴趣,家里吃的药很多都是自制的。
证据指出,2024年1月,周某人下载了百余篇“秋水仙碱”相关论文,却依然辩称只是为了查阅有关痛风的文献。
至于为何要将秋水仙碱投入麦片,周某人辩称“想做人体实验,看食用秋水仙碱后人体会有什么反应,并没有想要毒害谁,只是有制药的兴趣”。然而法院查明,周某人在大学本科期间,所学内容就已涉及秋水仙碱。
检测数据证实,周某人投放的秋水仙碱含量足以致死:送检麦片检测出1.8mg/g秋水仙碱,远超致死量0.8mg/g。2024年4月17日,周某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事发后,在被害人毒发抢救期间,周某人多次否认投毒,他说是因为害怕,存在侥幸心理,后来又改口说担心对学校、家庭造成不良影响。
此前,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人为泄私愤,向寝室内两名室友共食的罐装麦片内投放剧毒物质,致张某某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周某人随后提起上诉。
二审时,周某人否认预谋杀人,其辩护律师认为,一审量刑过重,并强调其他因素综合导致被害人死亡,被检方驳回。
检方质疑周某人未及时施救,周某人辩称自己并不清楚张某某食用了该麦片,“我当时在床上打游戏”,投毒系与另一被害人周某某发生争吵后,“让他身体难受一下”。
周某人强调,“我本人对张没有意见,周某某与我吵架时,张还拉架”,他自认为和张某某关系很好。
“琐事”积怨
张某某却不这样认为。他曾写下一篇日记:“上学期结束来了一个新室友,是近段时间一切痛苦的根源。”
湘潭大学琴湖学生公寓10栋608室,住着法学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张某某和2名法学院同学。2023年6月,另一学院的周某人调入608寝室。此后,周某人因琐事与张某某等室友多次争执,产生积怨。
中国新闻周刊获悉,2024年3月底,寝室长张某某及室友们共同提交了一份寝室调整申请,其中列举了周某人各种生活习惯问题,包括卫生打扫、开窗通风、作息时间等。这份申请的落款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也就是张某某中毒前8天。
室友们认为,周某人在使用过宿舍厕所后,不及时清理,常有异味。又或者,周某人要求在寝室必须开窗,其他人关上,他仍坚持打开,“这种争吵不下20次”,甚至发生肢体冲突,引来隔壁寝室拉架。
作息的差异加剧了矛盾。室友认为周某人常凌晨晚归,发出声响扰人休息,尽管屡次提醒,改观不大。多次激烈争吵后,3人向辅导员申请协商,双方辅导员表示可以调整寝室,对此,“周某人仍拒绝”。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2024年4月3日,校方通知周某人调离寝室,周某人对此不满。此后,他将秋水仙碱粉末,投入室友周某某桌上的麦片罐,并搬离宿舍。
次日早上,张某某食用该麦片后,发现很苦,下午出现呕吐等症状,4月13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审开庭前,中国新闻周刊在湘潭大学琴湖公寓10栋看到,该公寓楼共7层,有200余间寝室,为上床下桌的4人间,有独立卫生间,相邻寝室共用一个阳台。今年的毕业生已离校退寝,房门大多敞开,只有个别门上贴着“非毕业生寝室”或“延期寝室”。
出事的608寝室,大门紧闭。据多名同楼层同学透露,事发后很长一段时间里,608都关着门,“里面没人住”。
608寝室 赵雨萌/摄
多名周某人本科期间的同学,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提到,他喜欢与人辩论,曾获得辩论赛个人组冠军,“喜欢讲道理说服别人”。
在学校公众号中,他曾这样介绍自己:“周某人这个名字很简单,这个名字告诉我以仁义修身、做人。我想问题喜欢深入,周围人说我爱钻牛角尖,不过我很享受这个过程,我是一个喜欢充分利用资源的人。除了没事钻牛角尖,我也喜欢运动,足球、骑车旅游。”
据其本科足球队队友回忆,“周大学时是比较开朗的人,也有朋友”,他们也不明白后来为什么变成了这样。
中国新闻周刊在庭审现场看到,庭审时周某人几乎始终低着头,发言时声音较小,法官多次提醒其声音洪亮些。当辩护人提及,其父向被害人家属下跪道歉时,他抬头望向了辩护人席位。
关于这整件事,周某人父亲拒绝了采访。
庭审最后陈述环节,周某人两次鞠躬,说:“我做错了,导致张某某死亡,法律会给我应有的惩罚,对不起张的父母、学校、社会,对不起了。”
宿舍空间里的边界感
“他非常自信,没有边界感,好奇宝宝属性,喜欢输出观点教育别人,每说几句话都要带一点大道理。”张某某曾这样形容周某人。
“第一次正式接触感觉不愉快,越相处就越感觉难受。”例如,当周某人得知张某某的本科学校不如自己后,展示出某种优越感,并告诉他“不要自卑,你很励志”。以及对其家人和生活进行评价与打量,例如周某人评价张某某桌上的水杯太“女性化”,爱喝的饮料太便宜,袜子质量不好,等等。
为了避免交流,张某某形容自己“每次都狼狈地逃出寝室,相处模式让我如鲠在喉,回寝室仿佛变成了一个负担,好像要接受某人的调查”。
中国新闻周刊实地走访时,多名湘潭大学受访学生称,不同专业的学生混寝,在该校研究生中并非个例。开学前可以在学校系统里选择寝室和床位,如果有关系相近的同学,可约定选择同一寝室。如果中途有人退寝,或有空床,也会随机补进新室友。还有同学在校外租房,方便个人作息。
湘潭大学琴湖学生公寓 赵雨萌/摄
在长期从事相关研究的四川和光临床心理学研究院理事长姜启壮看来,宿舍本质是具有私密属性的公共空间,建立并遵守共同认可的秩序准则,是和谐共处的前提。
他对中国新闻周刊分析,若对“公共性”认识不足、过于以自我为中心,打扰与冒犯便会引发冲突。比物理秩序更难的,是尊重他人无形的心理边界——行为的正当性不由发起者意图判定,而应以接受者的感受为准绳。强调“无心之失”却忽略行为本身的不当,正是人际摩擦的常见诱因。
对于宿舍矛盾引发的悲剧,在他看来,大学宿舍矛盾频发,根源在于个体差异的碰撞,与边界意识的模糊。成长背景、地域文化带来的巨大差异,深刻影响着生活习惯、互动方式和价值观念。缺乏对差异的理解与包容,矛盾便容易滋生蔓延。
对此,姜启壮建议,个人要努力适应不同环境的变化,强化边界规则认知。在教育中,也应嵌入尊重差异、规则意识、人际冲突调节的学习,培养对多元复杂、差异化背景关系的理解和共处能力。
当代大学生普遍权利意识强烈,他认为这本身值得肯定,但若过度伸张个人权益或价值观,忽视乃至侵犯他人边界,冲突便在所难免。双方应及时沟通解决,一旦对方消极应对,负面循环便极易形成。
姜启壮指出,寝室关系的特殊性,更在于时空“回避”机制的失效,狭小空间迫使个体持续暴露在潜在冲突源前,情绪无处缓冲,矛盾更容易升级激化。若冲突激化,则立即引入第三方(在大学,多为辅导员或者心理专业老师)协调、协助解决,阻断狭小空间中因“回避机制失效”导致的情绪升级,避免悲剧发生。
关于校方在此事中对双方的协调过程,7月10日下午,湘潭大学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应称,该案件为刑事案件,“校方坚决支持和服从司法机关判决”,涉及案件具体细节请联系办案机关。上述问题已记录,将请示相关负责人后联系反馈。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令人痛惜的是,事发前张某某通过了司法考试,原本准备从事法律相关工作。他写下:“我有多喜欢法律呢,希望有一天,我有资格对他(法律)宣誓就职。”
实探湘潭大学投毒案事发宿舍:每间可住4人,现已无人居住,新生可自由选择室友
7月11日上午,湘潭大学投毒案二审开庭,中午12时30分,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24年4月7日,张海蓝(化名)在湘潭大学就读研究生期间,食用了室友的一罐“发苦的麦片”,6天后经抢救无效去世。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张海蓝同寝室友周利(化名)有重大作案嫌疑,将其刑拘。经公安机关鉴定,张海蓝系秋水仙碱中毒致使多器官衰竭死亡。2025年4月7日,该案一审宣判,周利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7月11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回访这起投毒案的案发宿舍楼。事过一年多,原来住在该楼的学生大多都已毕业离开。
宿舍楼内景(极目新闻记者摄)
投毒案的案发宿舍位于六楼。由于学生已毕业,周围多数宿舍大门敞开,学生们的生活用品都已搬走,空留下床和桌椅,案发宿舍则是大门紧闭。附近一名宿管阿姨告诉记者,案发宿舍现已无人居住。
虽无法进入查看里面的情况,但从隔壁宿舍还是可以了解内部的大小和布局:房间内左右靠墙各两个床位,都是上床下桌布局,左侧分别是1号和2号铺,右侧则是3号和4号铺。宿舍不足20平方米,卫生间在阳台上,两寝室之间阳台相通。
宿舍内景(极目新闻记者摄)
2023年,周利搬进了这间宿舍靠门一侧的床位。他是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被害人张海蓝住在最靠近厕所的床位,与舍友林溪(化名)床位相邻。在宿舍期间,周利和张海蓝多次因开窗、冲厕所、开空调等问题产生矛盾。
其中多次提及的开关窗问题,是因为张海蓝床位靠近窗户,与厕所相邻,他多次要求关窗;但周利床位靠近楼道,他要求通风开窗。此外,周利还在阳台磨刀、宿舍内舞剑。
极目新闻记者从二审庭审得知,张海蓝等人搬入湘潭大学法学研究生宿舍时,新生可以自由选择室友组成寝室。而周利是后加入的,他此前在马院一栋宿舍居住过一年时间,辩护人称其那一年他和室友相安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