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坐网约车猝死家属向司机索赔 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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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2022年11月30日 3点45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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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

71岁老人乘坐网约车途中猝死,家属起诉要求司机及网约车平台承担赔偿责任。近日,无锡市惠山区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司机已履行尽力救助老人的义务,最终驳回乘客家属要求网约车司机及公司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据11月29日中国新闻周刊)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 紫牛新闻)

看了这起案件的细节,不少网友为司机点赞。

我们先看时间线。周女士为其父老周(71岁)预约了一辆网约车,7时10分左右老人上车并与司机陈某闲谈片刻,7时12分50秒老周开始发出鼾声,7时13分25秒陈某发现老周仍在发出鼾声并且胳膊伴有抽筋状,7时15分陈某发现老周鼾声消失时马上联系周女士,于是根据周女士要求拍喊“老周”,没有反映后赶紧打120,并全程鸣笛快速行驶,7时25分50秒到达医院。老周经过医院80多分钟的抢救,8时54分被医院宣告临床死亡,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

这个时机线,说明了司机不仅履行了救助老人的义务,而且对老人很敏感、很细心,体现了责任感。所以,网友就认为,老周的家人不仅不该起诉司机,还应该懂得感恩,好好谢谢他。就是说,虽然老人并没有被抢救过来,但司机陈某也给了病人抢救的机会。

而看周女士方面的说法,称其父在乘坐陈某驾驶的车辆过程中突发疾病,但陈某未予理会也没有采取任何救治措施,最终延误救治导致其父死亡,故陈某应对其父的死亡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有了上面的时间线,再看周女士的说法,这不是罔顾事实吗?毕竟,从老周上车到被送到医院,全程仅15分钟左右。所以,不少网友在对司机陈某点赞的同时,也表达了对周女士的不满。

客观而言,不管谁去起诉他人,肯定要搜集相关资料,以便在法庭上摆事实、讲道理。难道,是周女士对司机陈某的积极作为毫不知情?这显然不可能。坚持起诉,又是为何?

放下此案不说,从过往的经验来看,一些人就存在着借“死者为大”的观念,有枣没枣先打一杆子,转移责任,想有所“收获”。

有网友称,周女士的起诉,给社会带来了负面效果。因为在当前,本来就存在一些的士司机和网约车司机对老人、孕妇、遇险人员找各种理由拒载的现象。他们之所以冒着被投诉的风险,都不愿意搭载老人等乘客,就是怕出现意外和纠纷,说不清楚还惹一身麻烦。

其实我们倒也没有必要如此悲观,是非曲直自有公论。法院认为司机陈某是没有责任的,给了他公正的说法。从舆论上来看,绝大多数人也支持陈某,也对他的积极作为点赞。公道自在人心啊!

我们呼吁整个社会善待老人,不要因为几起案件就风声鹤唳。毕竟,不管是谁,也不管因为什么事,没有道理而抱着“有枣没枣打一杆子”的观念,想获得收益的时候已经过去了。法律是公正的,人心是敞亮的。大家心态阳光一些,彼此多些信任,做好自己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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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in1111
1 楼
人心叵测,中华文化。
q
qsquare
2 楼
永远是死哪儿讹哪儿
夜半寒山
3 楼
无锡市惠山区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司机已履行尽力救助老人的义务,最终驳回乘客家属要求网约车司机及公司承担责任的诉讼请 一一 还好驳回.否则又是彭宇案
炅龙
4 楼
司机心理阴影是一辈子的。就算判决公正还是搭上了上法庭的时间,还有过程中的害怕呢?有这样精确的时间线是司机自己安装了摄像头录影自保了。民风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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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cingwater
5 楼
想钱想疯了
g
granddad
6 楼
人心不足蛇吞象!急病死亡,还要别人负责任?!恬不知耻
r
rally
7 楼
仅仅是驳回家属的要求,法院的判决并不能阻吓更多的人滥用司法程序碰瓷。 对这种明显的滥用法律程序,浪费共公资源行为,法院应在判决中明确对原告作出惩罚性判决,并指引被告起诉索赔。 [1评]
R
Roy2001
8 楼
按敲诈勒索罪起诉
天临
9 楼
+1
f
firecup
10 楼
黄金时间是八分钟,错过了就基本没救了。司机已经尽力了 [1评]
那就好好生活
11 楼
一些人就存在着借“死者为大”的观念,有枣没枣先打一杆子,转移责任,想有所“收获”。 这就好比美国新冠每天死1000人,而中国只是偶尔有一个不幸的个体,因为个人家庭送医不及时或者别的什么巧合因素,然后喷子狗会编成清单,图片,每篇新闻文章后面都要发送一遍。美国很多枪击案,地下室囚禁,连环杀手,而中国数倍于美国的人口,偶尔的个案会被喷子狗每天嘴贱说一遍。 一个种族,如果想要获得平等,需要靠自己。如果你们每天偏颇地看待自己的社群,每天造谣,每天诋毁,倒霉的是整个种族。别的民族,甚至是饱受歧视的黑人,也会加入歧视华人的行列。聪明的民族,政客和媒体甚至会唱双簧,互相保护。连硬度人招人,也懂得优先找硬度人。一个民族,如果想要获得平等,需要靠这个民族的每一个成员。
b
bwolf
12 楼
还不是因为穷,能叫唤就能多捞点儿,能蹭点儿就蹭点儿
s
soogood
13 楼
良心让狗吃了!
右手好累
14 楼
司机的律师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这些怎么赔?
f
flow
15 楼
其实要是自己父母,说不定就救过来了。看到呼吸停止应该立即停车,把老头放到路边的草地上做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这个窗口其实基本上只有4-6分钟,救过来了就啥事没有。不过具体到这个情况,司机如果自己施救,救过来估计没人感谢,万一救不过来就更跑不掉了(虽然我的经验是8成可以救过来)。换成我估计也是尽快送医院,即便知道直接施救存活机会大,也不会冒险,除非是自己的至亲好友,一定不会讹你。
a
auijipp
16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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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lyabc
17 楼
: 仅仅是驳回家属的要求,法院的判决并不能阻吓更多的人滥用司法程序碰瓷。 对这种明显的滥用法律程序,浪费共公资源行为,法院应在判决中明确对原告作出惩罚性判决,并指引被告起诉索赔。 ------------------------------------------------------------------- 我也非常谴责这脑残家属的,不过你的想法虽然是好的,但对原告进行"惩罚性判决"不妥。那不就成了“凡击鼓鸣冤者,先挨三十大板”了? 法律公平公正的意义就在于谁都可以提告,只要负担起诉讼费用就好。如果诉讼失败要就要受到惩罚,势必导致许多弱势者更加无法得到正义。而至于被告是否应该索赔,那是他自己的权利,法律法院更不应该过度干涉。我觉得,法律的实质,不是道德,不是正义,而是公平,这是为何法院的标志是天平吧。
摇到外婆桥
18 楼
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就算你会,也不是所有人都会的
世外桃仙
19 楼
讹人没风险哦,什么都不损失?应该让这家出点血才对,应该同时公开表彰司机,否则坏人不长记性,社会风气很难改进。
c
chtoto
20 楼
不严惩家属,难遏制讹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