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媒:因私人建桥被判刑?你又被媒体给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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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tiao
最新回复:2023年7月9日 19点17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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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视点

6月14日,某媒体放出重磅报道,称“村民搭浮桥收费被判刑两年”。报道中赫然写着“村民过河没有桥,导致出行非常不方便,如果去河对岸种地,只能奔镇西大桥绕行,单程就要多绕行70公里,开农用车得走3个多小时”,报道还强调称“但是当地却称,没有建桥的打算。”

近日,该报道上了热搜。甚至有自媒体大号用上了诸如“村民私搭浮桥被株连九族”、“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这样的极具煽动性的话。

圣人也发话了。

圣人的文章里,也用了“村民出行极为不便,去河对岸种地、运货要多绕路70公里,原本十几分钟的路程得走3个多小时。

昨天,发布该报道的媒体又发布报道,称“私搭浮桥一家18口被判刑,生活完全被毁掉”。

那么某媒体报道的就是真相吗?

我们来看几个最基本的事实。

第一个事实:2015年9月17日,曾有人给白城市人民政府发举报信,举报有人“私自建桥敛财收费安全隐患无穷政府有法不治”。举报信中指洮儿河是洮南市、洮北区界河,两岸是国家规划的行洪区,私自建桥敛财收费不说,还危害防洪,桥本身也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一旦出事谁来负责。并指当地政府不作为。

这个举报信说明,在当时私自建桥敛财收费,是存在的。

第二个事实:关于某媒体在报道中所谓的“村民过河没有桥,导致出行非常不方便,如果去河对岸种地,只能奔镇西大桥绕行,单程就要多绕行70公里,开农用车得走3个多小时”,别说该媒体的记者去现场走访、调查了,哪怕是在地图上看看也不会编造出如此离谱的谣言。

首先,振林村属于洮南市,而河对岸就是白城市的洮北区,洮儿河是洮南市和洮北区的界河,河两岸分属两个行政区。

所以,振林村村民需要过河种地,是显而易见的谣言。

其次,从地图上也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振林村除了东面是洮儿河之外,北、西、南三个方向有三个村庄,距离最近的只有不到600米,最远的也只有1.6公里。这还是按各村村中心算的距离。如果从村外算的话,最近的只有200米左右。

也就是说振林村其实就这么大,这也符合当前我国农村的现实。也就是说,振林村不可能大到汽车要跑35公里。

第三,振林村村民如果想过河到对岸的木头营村有绕行路线,不过也不是什么70公里和超过3小时,而是一个小时左右。

所以,该媒体在报道中所说的“村民过河没有桥,导致出行非常不方便,如果去河对岸种地,只能奔镇西大桥绕行,单程就要多绕行70公里,开农用车得走3个多小时”,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言,是媒体在恶意造谣。

可能是媒体记者还有圣人脱离人间烟火太久了,导致了他们根本就对于70公里、开车3个多小时没有任何的概念。简单的在地图上标一下直线距离,70公里的半程35公里,看看都跑到哪儿!

第三个事实:是该案的刑事判决书。

刑事判决书很清晰。

一是该案来源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还有信访材料,甚至还有治安调解书。这表明,私搭浮桥收费,有群众进行了举报。

二是私搭浮桥的目的,就是收费,还有标准,还在桥旁建了彩钢房和地秤,长期经营。而收费还有分成规定,先后被罚三次。

三是强行收取过桥费,强拿硬要他人财物,造成恶劣影响,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

判决书内容也说明了被判刑人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媒体所精心编造的谎言什么“一家18口”,而只是亲友。

另外,还有网民发帖,声称自己是桥附近的村民,指责黄某就是恶意修桥。

某乎平台上也有网民发帖是这么说的。

如果按照判决书,如果这两个网民所说属实,那么判处寻衅滋事罪,显然是正确的。那么,媒体的造谣、炒作,不得不让人怀疑是在为村霸翻案。

第四个事实:黄某自己的话也表明他不但收费,而且强制。

其实在媒体的报道中,关于黄某和亲友修桥是否强制收费是留有明显破绽的,即黄某所说的那句“附近熟悉的村民过桥都不用给我们钱的”。

这话也太明显了,即如果不是附近的村民呢?如果不是熟悉的村民呢?特别是如果不是村民呢?过桥是不是就得给钱?

其实还有一句也很明显,即“觉得浮桥并不挣钱,就不再交罚款了”。这句话,可见他们搭浮桥的目的就是为了挣钱。

第五个事实,在接受央广网记者专访时所说的,有几个重点。

一是在河道内建桥等工程建设方案,是要依照防洪法报批的。为什么要先报批?如果我们能想到近两年我国一些地方因为河道违建问题所导致洪灾,想想所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恐怕就立即想的通了。还有就是开始如有人举报所说的那样,如果私搭的浮桥出现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恐怕到时就会该谴责政府不拆、不管了。

二是关于为什么多次处罚,答案也很简单,就是拆了不久,就又重新搭上了。

三是媒体在报道中所说的“当地却称,没有建桥的打算”一说,也被证实是在造谣。因为客观上修路建桥都是需要有计划有规划的,还要根据需要、紧迫性来排序,还有个当地财力能否允许的问题。并不是说说修马上修。

而且即使在秋收前建一便民桥,也并不是在振林村建,而是在附近。

第六个事实:关于洮儿河。

公开将被显示,洮儿河是黑龙江水系松花江西源嫩江右岸最大支流,至吉林省洮南市转向东北流入嫩江。在白城市的洮北区境内,洮儿河流经平安镇、东胜乡、金祥乡、德顺乡、洮河镇、到保镇6个乡(镇),总长124.6千米。境内河段是洮北区与洮南市的界河,在南岸洮南市境内流经瓦房镇、兴业乡、福顺乡、幸福乡、洮府乡(市区所在地)、向阳乡、二龙乡7个乡镇,河长110千米左右。

也就是说,洮儿河在洮北区、洮南市一共长约235公里,流经乡镇13个乡镇,那么村庄至少要有几十个吧。

难道这几十个村的村民因为想到河对岸的村方便些,政府就要给每个村都修个桥?当然,重点是政府恐怕就是想修也没那么多钱吧!这也就是可能性与可行性问题。

当然,最最大的重点,是媒体为什么只发被判刑一方的话呢?为什么就不采访一下水利部门、公检法部门呢?为什么还不采访一下当地群众呢?

最后,其实对于该案被以某媒体和某圣人炒热起来让当地司法机关被骂“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老编是丝毫不同情的,毕竟圣人是他们定的、推的。

我们,只看一些基本事实。

这次,真相的子弹飞了快一个月了,才飞过去,也是醉了!

红朝商人
1 楼
鸭脖事件后,让我不相信任何人. [1评]
阴离子
2 楼
私人还是公人在党面前你们首先不是人
舞文弄墨
3 楼
自媒体博眼球 毫无专业素质 怀疑也是收了建桥人的钱忽悠大众的
a
airswingman
4 楼
自媒体,就这个德行。南宋,已经没救了。
x
xiping888
5 楼
那你就活该下贱民族,活该等着第二次南京大屠杀
d
daniexu
6 楼
如果村民都觉得出行不便,完全可以村集资建桥。 [1评]
西
西门大大
7 楼
这个小编太坏了,估计是党媒
c
chibatoso
8 楼
看看抖音上的名人怎么说的吧! 这个小编在胡说八道!
c
csswork02
9 楼
哪一個惡勢力,強迫村民用這個不安全的橋呢?
m
mobistar
10 楼
这个“柒视点”,爹味十足。
p
playatom
11 楼
几亿网民里面找出几个水军的留言,就像几亿粒米里面找出了几颗老鼠屎,差点没给作者乐出高潮来
s
slimmer6p
12 楼
你觉得收费高,可以走原来的路,谁也拦不住不是。那是自己建的桥,过去摆渡的人,是不是私自渡人过河,也是如此。感觉有人就是眼红了。真的不合规,就应该直接拆了,而不是一味罚款。
朴诚幸
13 楼
人家都说了,开农耕车绕行要3个多小时,你开法拉利当然只要1个小时
b
brucesui
14 楼
我们都知道你不是人。你就是条狗。
春天5678
15 楼
浮桥,某种意义上说不是真桥,不过是几艘船零时组成的通道,随时可以解除。
风清杨
16 楼
政府公检法都没有公信力,自媒体自然会投民所好。就像一个恶人平时欺男霸女,人人愤恨,如果有人编造一些这个恶人的谣言,老百姓自然是喜闻乐见的。中国政府现在就是这样的恶人
给大爷笑一个
17 楼
地图百度振林村,很快就看到被告说谎了,走公路才30公里,理论时间45分钟。能找一年不到一万收入的生意,也是闲的蛋疼,成本不说,出事的风险远高于收益,典型的蠢事。不拿法律当事的一根筋才干得出。
给大爷笑一个
18 楼
从其行事过程看,不属于公益行为,是当生意做的。搭设浮桥的铁船过小,别说大车,开小车过去也胆战心惊,这种事情没文化的人做出来不奇怪,政府长期没管才是失职,应追究责任。如果该河段需要架设桥梁,应由村民提出,政府和地方探讨有否能力架设固定桥梁的必要,就是众筹,也要看经济能力是否支持。政府的钱也有限,不能满足每个村的建设需求的。 从法庭的判决看,被告的判决并无不当。 看自媒体要擦亮眼睛,不要被瞎忽悠。
田丁
19 楼
如果这桥没有作用,村民为什么愿意从这桥上过? 这桥没有经济价值,这个造桥人也不会下本钱去造这个桥。
夜色太美
20 楼
一群村里人,13万都要那么多人筹钱,几年时间才收费5万多,什么公益这么便宜?你说一个完全免费的公益来听听看?水滴筹已经在美国上市了,红十字会的费用是多少?有多少善款到受灾人手里?几年五万多,维护费都不够。要说安全隐患肯定有,毕竟是浮桥,但这几年没死过人,你不能因为从没发生过的隐患就给人判刑。说强制收费,那你可以不走桥,按小编说的距离没那么远,为什么非要走?还要举报?判刑?既然村民都用桥,那就是非常惠民。你不要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是不是刚开始听说这事义愤填膺,现在又觉得建桥错了,没有一点自己的判断力。
吃货百分百
21 楼
谁让你不姓赵,罚你怎么了?
牛皮方糖
22 楼
抛开事实不谈,美帝国主义为什么要建这个桥?!其心可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