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共贵州省委书记孙志刚因在当官21年期间收贿人民币8.13亿余元而被判死缓。 习近平(小图)回信激发涟漪,曹其镛(左三)和包陪庆(左四)即晚召开座谈会,而三大地产高亦发声明响应。2024年8月2日 © 麦燕庭提供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9日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孙志刚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宣判书说:经审理查明:2002年下半年至2023年8月,孙志刚利用担任多项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专案推进、股份认购、工程承揽、房地产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透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8.13亿馀元。 法院认为,孙志刚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孙志刚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孙志刚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及孳息已大部分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孙志刚1954年生,河南荥阳人。1971年参加工作,1976年9月加入中共。孙志刚被控在2002年下半年至2023年8月,利用职权直接或通过他人共计受贿8.13亿余元。这意味着孙志刚受贿时间跨度长达二十一年,在此期间他曾担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人大主任,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2023年3月自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任上退休,同年8月被查落马。 孙志刚受贿案在今年8月中旬开庭审理时,曾因8.13亿余元的巨量受惠金额而震动舆论。有人算账后表示:孙志刚二十一年受贿8.13亿元,平均每天受贿超过10万元,多少普通人一年也挣不了10万元。而他曾经在中国贫困地区的贵州担任高官直到第一把手长达5年,他如何能贪到8.13亿? 相信无人能回答此问题,但孙志刚在2017年7月至2020年11月担任贵州省委书记期间曾因“政绩”而在媒体出名:“界面新闻”8月15日报导,孙志刚主政贵州五年间,曾举全省之力欲“消灭”玉米,号称“农村产业革命”。 据说贵州农民种植玉米的传统已沿袭四百年,玉米历来是省内主要粮食作物。但孙志刚上任后发力搞“玉米革命”。当时中国全国范围内已经适当调减玉米种植面积,但贵州官方还嫌不够,于是宣传称,玉米属于低效作物,农民种植玉米一亩地收益仅有600元左右,而如果改种蔬菜、水果和药材等其它高价值经济作物,一亩地收入可达数千元甚至上万元。也有研究单位称:种植玉米容易导致水土流失。孙志刚宣布“要来一场振兴农村经济的深刻的产业革命”,一场轰轰烈烈的减种玉米行动在贵州全省开始。有的地方出现“你敢种,我敢铲,坚决不留苞谷秆”的标语口号,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官方人员拔玉米苗和农民打架的情况。 孙志刚曾在中共《求是》杂志发文表示,传统的小农经济严重制约了农村的发展和所谓“脱贫攻坚”。孙志刚任内调减玉米种植面积、发展“高效经济作物”,也被官方视为“产业扶贫”的需求。因此坊间认为,孙志刚在贵州的最大“政绩”,是帮助习近平完成了全国“脱贫攻坚”的关键一步,但有造假之嫌。 贵州多年是所谓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脱贫难度最大”。孙志刚在贵州主政五年的主要任务是“脱贫攻坚”,2020年11月20日他在卸任省委书记的全省干部会议上声称,贵州“即将彻底撕掉绝对贫困标签”。 2020年11月23日,贵州省宣布最后9个贫困县——晴隆、望谟、威宁、赫章、纳雍、榕江、从江、紫云、沿河9县退出贫困县序列,省内所有贫困县全部实现脱贫。随即中共官媒宣布,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宣布称,中国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众所周知,中国脱贫的标准和国际有较大差距,2019年中国所定的新脱贫标准是每人每年4000元左右。贵州官方2020年11月还承认:“截至2019年底,贵州仍有9个深度贫困县未脱贫。” 但在不到11个月的时间里,9个贫困县人均收入从不到4000元一下跃升到11,487.39元,竟然增加了至少7487.39元,提高到了原来的2.8倍,或者说增加了1.8倍。 当时就有这个网民评论称:中共的“脱贫”数据堪称“放卫星”“大跃进”。贵州是如何脱贫的?这问题只有时任贵州一把手孙志刚心里明白,就像那8.13亿余元受贿额是来自哪里一样。
前中共贵州省委书记孙志刚因在当官21年期间收贿人民币8.13亿余元而被判死缓。
习近平(小图)回信激发涟漪,曹其镛(左三)和包陪庆(左四)即晚召开座谈会,而三大地产高亦发声明响应。2024年8月2日 © 麦燕庭提供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9日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孙志刚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宣判书说:经审理查明:2002年下半年至2023年8月,孙志刚利用担任多项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专案推进、股份认购、工程承揽、房地产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透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8.13亿馀元。
法院认为,孙志刚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孙志刚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孙志刚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及孳息已大部分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孙志刚1954年生,河南荥阳人。1971年参加工作,1976年9月加入中共。孙志刚被控在2002年下半年至2023年8月,利用职权直接或通过他人共计受贿8.13亿余元。这意味着孙志刚受贿时间跨度长达二十一年,在此期间他曾担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人大主任,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2023年3月自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任上退休,同年8月被查落马。
孙志刚受贿案在今年8月中旬开庭审理时,曾因8.13亿余元的巨量受惠金额而震动舆论。有人算账后表示:孙志刚二十一年受贿8.13亿元,平均每天受贿超过10万元,多少普通人一年也挣不了10万元。而他曾经在中国贫困地区的贵州担任高官直到第一把手长达5年,他如何能贪到8.13亿?
相信无人能回答此问题,但孙志刚在2017年7月至2020年11月担任贵州省委书记期间曾因“政绩”而在媒体出名:“界面新闻”8月15日报导,孙志刚主政贵州五年间,曾举全省之力欲“消灭”玉米,号称“农村产业革命”。
据说贵州农民种植玉米的传统已沿袭四百年,玉米历来是省内主要粮食作物。但孙志刚上任后发力搞“玉米革命”。当时中国全国范围内已经适当调减玉米种植面积,但贵州官方还嫌不够,于是宣传称,玉米属于低效作物,农民种植玉米一亩地收益仅有600元左右,而如果改种蔬菜、水果和药材等其它高价值经济作物,一亩地收入可达数千元甚至上万元。也有研究单位称:种植玉米容易导致水土流失。孙志刚宣布“要来一场振兴农村经济的深刻的产业革命”,一场轰轰烈烈的减种玉米行动在贵州全省开始。有的地方出现“你敢种,我敢铲,坚决不留苞谷秆”的标语口号,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官方人员拔玉米苗和农民打架的情况。
孙志刚曾在中共《求是》杂志发文表示,传统的小农经济严重制约了农村的发展和所谓“脱贫攻坚”。孙志刚任内调减玉米种植面积、发展“高效经济作物”,也被官方视为“产业扶贫”的需求。因此坊间认为,孙志刚在贵州的最大“政绩”,是帮助习近平完成了全国“脱贫攻坚”的关键一步,但有造假之嫌。
贵州多年是所谓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脱贫难度最大”。孙志刚在贵州主政五年的主要任务是“脱贫攻坚”,2020年11月20日他在卸任省委书记的全省干部会议上声称,贵州“即将彻底撕掉绝对贫困标签”。
2020年11月23日,贵州省宣布最后9个贫困县——晴隆、望谟、威宁、赫章、纳雍、榕江、从江、紫云、沿河9县退出贫困县序列,省内所有贫困县全部实现脱贫。随即中共官媒宣布,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宣布称,中国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众所周知,中国脱贫的标准和国际有较大差距,2019年中国所定的新脱贫标准是每人每年4000元左右。贵州官方2020年11月还承认:“截至2019年底,贵州仍有9个深度贫困县未脱贫。” 但在不到11个月的时间里,9个贫困县人均收入从不到4000元一下跃升到11,487.39元,竟然增加了至少7487.39元,提高到了原来的2.8倍,或者说增加了1.8倍。
当时就有这个网民评论称:中共的“脱贫”数据堪称“放卫星”“大跃进”。贵州是如何脱贫的?这问题只有时任贵州一把手孙志刚心里明白,就像那8.13亿余元受贿额是来自哪里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