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儿童医院26岁女护士疑遭职场霸凌,跳湖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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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tiao
最新回复:2024年7月31日 7点39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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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度Law

近日,一位网友在网络发帖称“自己的女儿在西安儿童医院上班,疑似遭受职场霸凌,已经轻生自杀”,引发广泛关注。对此,当地卫健委回应,已责令儿童医院处理此事。

据网传截图显示,发帖人称26岁的女儿从小乖巧懂事,大学毕业就找到工作,入职在西安市儿童医院,在皮肤科做护士,如今已经工作两年。

护士的工作十分辛苦,经常要上夜班,本以为已经工作两年,日常工作轻车熟路,不会再有“新手期”的痛苦。没想到女儿刚入职就被科室护士长辱骂打压。

网友晒出一张名为“儿医皮肤护士群”的群聊截图

“近期护士长更是直接在微信群里对女儿破口大骂,成为压倒女儿心理防线的最后一根稻草。”

7月30日,当地卫健部门表示,已经责令儿童医院对此事展开调查,后续会给出回应。

律师解读

关于此事,“杨律师法律分享”刊文称,此事中,女护士若长期遭受护士长的言语攻击、欺辱打压,甚至在微信群公开辱骂,这种行为涉嫌霸凌。霸凌行为发生在工作场所,我国法律没有专门针对职场霸凌的具体法律条款,但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人格权、侵权责任等方面的规定要求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该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受害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反映情况,要求单位进行处理,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霸凌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频定。

具体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需根据霸凌行为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霸凌行为较为轻微,行为人可能需要承担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如果造成了受害人的医疗费等经济损失,需要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对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还可能需要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杨恩雄律师表示,若侮辱他人导致严重后果,例如他人去世的,可以被追究侮辱罪的刑事责任,最高判刑3年;若单位对劳动者存在侮辱、体罚等情形,可以被给予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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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CK19A
1 楼
正常管理吧? 遇到啥事就轻生,也是心理太弱了。 女儿活着,和她爹说,要是觉得不对, 早沟通啊。 现在女儿走了,她爹出来了,要钱? 这爹是个懦弱,贪财的小人。 小姑娘RIP [1评]
轰轰
2 楼
新人就应该被“欺负”吧?不把最烦最累的活给年轻人,怎么能磨练他们呢?
司马怒
3 楼
第二张图片上的话,装疯卖傻、干什么活、凳子粘胶水、、也不觉得太霸凌吧!还有什么更过分的话没贴出来吗?
炅龙
4 楼
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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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pernj1
5 楼
说风凉话的疯了吧, 在同事工作群里你们被人那样说几次看你们还有没有心情上来放屁。 我在完全不认识的网络上随便说你们几句飘轻的就已经心跳加速了吧。
m
marshalchen
6 楼
护士自杀! 难以思议。 不想活了,有很多手段让她同你一起走的。 学业不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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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zhao1212
7 楼
你又懂啦 又开始网络审判了 武汉跳楼的妈妈也是被这么逼死的,网上真是什么阴暗心理都可以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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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porn001
8 楼
将自杀作为砝码来证明自己是清白的、正确的,用来施压对方或者讹诈对方,是东亚文化(儒家输出)垃圾中的战斗机,弱逼不讲逻辑的,‘你看,都把我逼死了’。
关注者
9 楼
在中共国这太正常不过了 [1评]
春天5678
10 楼
老实人总是被欺负的,不想被欺负要凶一点,眼睛瞪大一点。所以现在的人变得不老实了。
帅哥
11 楼
中国人凌辱你妈了把你妈被操了
关注者
12 楼
: 可怜的现实,大家都在比谁更凶
关注者
13 楼
: 东亚人不反抗的,被压榨的不行就自杀。执政者最开心了 [1评]
加藤鹰
14 楼
死可以。但是怎么也得先把欺负自己的人带走吧?
帅哥
15 楼
你是哪里人没反抗呢
开水送服
16 楼
爱泼斯坦原来是从小接受的东亚文化,你真的好博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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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epy
17 楼
如果截图出来的“辱骂”就是这样的话,我觉得这个事情可能要等几天再看看…
随意岁月
18 楼
我国法律没有专门针对职场霸凌的具体法律条款。 万能罪寻衅滋事罪到了保护韭菜的时候,忽然就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