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ha.gov.sg/mediaroom/parliamentary/second-reading-of-the-immigration-amendment-bill
原文是國人50歲以上或婦女或因為健康關係不能鞭刑可以罰款。
可是外來人口在條文裡沒有罰款選項所以如果50歲以上或婦女或因為健康關係不能鞭刑,只能坐牢浪費國庫。
新條文是修改了外來人口這個漏洞條文。
46. This is already the case for some offences in the Act. For example, for the offence of illegal entry without an immigration pass or permit, for which caning is mandatory, the Act requires the courts to impose fines in lieu of caning, for all females as well as males above the age of 50 who cannot be caned. However, for males who were sentenced to caning, but were subsequently found medically unfit for caning, the current law does not allow the imposition of fines in lieu of caning. To address this, Clause 58 of the Bill introduces a new Section 58A to allow the courts to impose a fine in lieu of caning on such an offender.
47. Clause 8(i) of the Bill will introduce a new Section 9(7), to allow the courts to also impose fines, in lieu of caning, for the Section 9(6) offence of arriving, entering or remaining in Singapore in contravention of a prohibition order by using a false travel document or a travel document belonging to someone else. This applies to all females and males above the age of 50.
东南亚地区璀璨的明珠——新加坡,却经常因为一件事遭到全球人权组织的“炮轰”,甚至都有网友怀疑新加坡已经上了这些组织的“黑名单”。这一切都是因为新加坡至今还保留有很少国家使用的一种酷刑——鞭刑。
即便备受抨击,新加坡内部仍坚持使用,不论是执政党,还是反对党,亦或者人民群众,都支持保留鞭刑。
但在近日,新加坡鞭刑却有了新规:外国人不适合鞭刑,可用罚款替代!曾经美国总统都拦不住的鞭刑,就这么变了?
新加坡修正移民法律,
外国人身体不适可用罚款代替鞭刑
新加坡的法律很严,而且一向说一不二,说打你几鞭就是几鞭。即便是美国总统求情,也只能减少2鞭,不能取消。
但如今,情况出现了变化。
近日的新加坡国会上,通过移民(修正)法案,新增第58A节条文:原本面临鞭刑的移民罪犯,若不适合打鞭,法庭可处以罚款代替,而非额外增加监刑。
按照原有的移民法令,未持有效移民通行证或许可证者非法入境者,如果是女性或50岁及以上男性,可用罚款代替鞭刑。
如今,这一法令扩大,发现身体状况不适合受刑的50岁以下男子,可以用罚款代替鞭刑,而非最长12个月的额外监禁。
通讯及新闻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杨莉明表示,对于想要留在新加坡的移民罪犯,尤其是需要治疗的人员,监禁无法起到适当的威慑作用,将他们关在监狱也不符合公共利益。
“我们的目标是尽快遣返他们。”
为此,也就有了新条例的出台,对于身体不适合鞭刑的外国人,用罚款代替鞭刑。
曾以鞭刑出名的沙特,
早宣布取消鞭刑,改罚款
其实在当下,很多国家都废除了鞭刑。
曾经,沙特鞭刑之酷烈恶名昭彰,但在2020年4月,沙特阿拉伯在国王与王储的提议下公布废止鞭刑,改为由监禁与罚款替代,获得国际社会的普遍赞同。
新加坡如今的做法,就有些沙特的倾向,只是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像沙特一样,完全废止鞭刑。
目前世界上仍有16个国家或地区使用鞭刑,如马来西亚、新加坡、文莱、阿富汗、苏丹、阿拉伯、伊朗、津巴布韦等国家。
早在1984年,联合国就通过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的公约》。第一条明确规定酷刑的概念:“……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
不难看出,鞭刑正是属于酷刑的一部分。目前已有140多个国家或地区加入这一公约,多数国家已废除酷刑。包括英国、中国香港、沙特在内的国家或地区早已宣布废除鞭刑。
新加坡从学生起就能会挨鞭,
李光耀也曾被鞭3下
但如今,最让人惊讶的就是新加坡,这个高度文明的国家,怎么还会坚持着鞭刑。
这与新加坡的历史和国父李光耀的经历分不开。
新加坡法网森严,人们最早接触鞭刑是在小时候,父母从小就警示孩子:不听话就要爱鞭。
他们最早接触鞭刑,则是在学生时期。按规定,6-19岁的学生严重触犯校规都能被打,比如打架、抽烟、作弊、流氓行为、破坏公物、对师长无礼、逃学/旷课等等(只针对男生)。
截至2018年,新加坡13%的小学和53%的中学(不包括女校)在学生手册里或学校网站上,明确说明校方可能会以体罚方式处罚有严重不当行为的男生。
就连新加坡国父李光耀,也曾在读书时被学校鞭打!
那是因为他违背了校规,因“学生一学期迟到二次要打三鞭”被隔着裤子狠狠打了3下,自此以后他再也不敢迟到。
多年后李光耀回想起来,还夸赞当时的校长“为人公正,严格执行纪律,铁面无私。”他还说“那次体罚并没使我受到什么伤害,实际上对我和同学们大有好处。”
李光耀的经历和新加坡历史,
决定了鞭刑的坚持
李光耀年轻时,新加坡曾在一段时间内被日本占领,在这期间,日本严苛的管制,给李光耀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曾回忆说,每天有警察巡逻,虽然他们只是装装样子,但没人犯罪。因为人们都知道刑罚太重,全岛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犯罪事件。
李光耀上任时,经济发展很不乐观,政治环境较为混乱,失业人口众多,就连他都一度为只有人没有资源的新加坡头大。
这也导致当时的新加坡犯罪率居高不下,就连杀人犯只要花钱就能脱罪。
为此,李光耀主张严峻刑法,指定严苛法律和刑罚来处罚犯罪者,让他们付出高额代价。由此,鞭刑也就留了下来,成为悬在犯罪者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新加坡独立后,也有人主张对犯罪者从宽处罚,但李光耀从不曾相信这套说辞,一直主张从严治国。
外国人在新加坡也挨鞭,
美国总统求情都没能免除
鞭刑,新加坡是认真的,哪怕是美国总统的压力,都扛住了。
1993年,美国18岁少年Michael,在新加坡的社区内戳破汽车轮胎,在车身涂鸦,用斧头敲毁车窗,被判监禁4个月、罚2214美元和鞭刑6下。
当时的美国总统克林顿为他求情,希望能免于鞭刑。但即便如此,新加坡都没有停止处罚,但为了照顾克林顿的面子,将鞭6下改成了鞭4下……
哪怕是美国人民十分不满,纷纷抗议。新加坡也顶住了压力,保证了国家司法权的尊严!
正如李光耀1994年在接受《时代周刊》访问时所说:“如果因为他是美国人我们就不施以鞭刑,我相信我们将失去我们的道德权威,无法治国。”
新加坡坚持鞭刑半个多世纪,
打造了犯罪率低、超安全的国家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虽然国际社会上对新加坡的鞭刑一直谴责,希望能废除,但新加坡当局的态度十分强硬,坚持鞭刑。
曾有人写信给新加坡当局,希望废除鞭刑,但并未得到回应。有官员表示:“我相信,对付目前在新加坡泛滥的某些罪行,在司法中使用‘鞭打’是必要的……对那些环境恶劣,赤着双手混饭的人来说,监狱生活未尝不惬意……只有鞭打才能产生实在、长久的效果。”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半个多世纪以来,新加坡高度法制,执法严明,犯罪率呈下降趋势,治安十分稳定。被公认是治安最好、环境保护最完善、政府最廉洁的国家之一。
吃口香糖不会被鞭刑,
盗窃、涂鸦、逾期逗留才被鞭
鞭刑的可怕,也让很多人不敢犯法,在网上就流传着新加坡吃口香糖鞭刑、扔垃圾鞭刑等误会。
新加坡虽然禁止进口口香糖,可却从未把售卖或食用口香糖定为适用鞭刑的罪行,就算是非法进口也只是罚款。
在新加坡乱扔垃圾、公共场所吸烟等,基本上就是起诉罚款。
但也要注意,这些事情千万不能做,一旦做了就有可能被强制鞭刑:抢劫、破门行窃、强奸、非法走私、贩毒、非法贷款、破坏公物(如涂鸦)、敲诈勒索、逾期逗留超过90天……
虽然前不久新加坡总理夫人何晶,才呼吁更改法律,让一些女性也受鞭刑。但目前并未有相关消息传来,反倒是国会上通过移民法案,不适合鞭刑的外国人,可以用罚款替代鞭刑……
这么看来,新加坡的法律正在与时俱进,不知最后会如同沙特那样,废除鞭刑吗?针对此事,通心粉们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