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株洲多家餐企反映,当地一对晏姓父子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这一由头,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那么,卖凉拌菜需要什么执照?餐饮店里若制售凉菜,除了需要办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外。最主要的是,需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内增加冷食品生产销售项目。
企查查APP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超1000家餐饮店因经营许可证没有冷食类制售项目,但超范围销售“拍黄瓜”“凉拌黄瓜”等凉拌菜被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在500元至5000元不等。如:今年3月,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滨湖区某饭店食品经营许可证没有冷食类制售,但是销售蒜泥白肉、拍黄瓜等冷食类产品,且没有冷菜间,涉嫌无证经营经查,当事人点单小程序中有“蒜泥白肉”、“蒜泥黄瓜”等冷菜销售,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最终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1806元。
多家餐馆卖“拍黄瓜”遭职业打假!索赔数千元,否则就举报!餐馆老板:简直就是敲诈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该市多家餐企向该协会反映,当地一对晏姓父子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这一由头,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自2020年至今竟举报49次。被举报餐企认为相关举报系“恶意举报”,纷纷联名反映。
小餐馆卖“拍黄瓜”遭举报商家怀疑遇到“职业打假人”
刘先生在湖南株洲经营着一家小餐馆,平时店里主要做一些当地的家常菜。他告诉记者,2023年4月份,两名男子进入店铺就餐,主动要求商家做一道“拍黄瓜”,可是他家菜单上,并没有这道菜,这两名男子就建议“把黄瓜拍碎,加点儿辣椒和醋就好了。”
他本以为这就是普通的食客,但没过几天,刘先生的店就被人举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上门来查看他的相关证件,说他在没有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拍黄瓜”属于超范围经营,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其进行处罚。
“明明就是他们点的拍黄瓜,为什么说是我们在销售?”刘先生很纳闷,他觉得,当初给这两名男子做“拍黄瓜”时,就没有想过会出现类似的情况,“一份拍黄瓜值不了多少钱,但他们这种举报,却让我觉得自己被钓鱼了。”
举报者从2020年至今举报49次有店主被索要十倍赔偿
后来,刘先生将情况也反映到了市场监管部门和当地的餐饮行业协会。他们这才发现,类似的案例不是第一次出现,而这两名男子曾多次以同样的理由举报当地多个餐饮商家,从2020年至今就举报了49次,被举报餐企认为相关举报系“恶意举报”,纷纷联名反映。
记者获取到的一份由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公布的案例情况显示,这两名男子为一对晏姓父子,他们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这一由头,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
在株洲经营火锅店的魏先生,就曾被晏姓父子举报过。“当时他们进店点了300多元的餐,其中就有拍黄瓜。”魏先生说,当天这对父子提出按照当天消费的总金额索要十倍赔偿,“按照价格,就是3000多元,这不是狮子大开口吗?”晏姓父子提出商家没有冷食类制售许可证,如果不私了就去向市场监管局举报,魏先生迫于无奈,先是停止销售“拍黄瓜”,之后又因为金额协商问题,跑到餐饮协会反映,他这才得知,原来跟他一样有着同样遭遇的还不止一家,“这简直就是敲诈,我卖一年的‘拍黄瓜’,都不一定赚到这个钱!”
餐饮代表签署联名协议:拒绝私了
5月18日,记者联系到了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会长朱军。他向记者确认了当地多家餐企遭遇晏姓父子利用“拍黄瓜”频繁举报的事实,他说,针对当地49起“拍黄瓜”遭举报一事,市优化营商环境事务中心也曾组织餐饮企业、行业协会和律师等召开会议探讨。
在这次探讨过程中,被举报的餐饮企业代表反映了晏姓父子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没有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这一由头,连续多次举报株洲市餐饮企业,达到迫使餐企拿出钱财“私了”的目的等相关情况。这些企业和商家要求制止这种“恶意举报”行为。
朱军告诉记者,据他们了解,这对晏姓父子之所以举报“拍黄瓜”,无非是因为很多商家没有冷食经营许可这方面的意识,“很多人觉得拍黄瓜是一道很小的家常菜,但是对方就站在法律的角度,说你超范围经营,这让商家都很无奈。”他说,晏姓父子举报餐饮企业和商家后,往往会提出私了,如果私了不成再举报至市场监管部门,而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此类行为,往往就不好作出处罚,但这个时候,晏姓父子又会向上级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不作为”,“这让我们十分头疼”。
后来,这次探讨会议的餐饮企业代表签署了一份联名协议,拒绝和晏姓父子“私了”,还曾有商家将晏姓父子的照片挂在门头显眼处,提醒各处商家不要接待这对父子就餐,但这种做法,也遭到了晏姓父子的举报,说“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
因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后来作出要求,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督服务,指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市餐饮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行业自律和引导作用,带领餐饮企业开展自我检查,自我整治,相关餐饮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及时整改存在的相关问题,市场监督部门要借鉴探索“首违免罚”的监管服务具体措施。
媒体评论:难道又是柿子挑软的捏?
对于此事,极目新闻发表评论,虽然从食品安全角度,严加监管是应有之义,因为万一吃坏了肚子,又上哪说理去?但由于涉及的店铺多系小本生意,经营不易,罚款的金额远超货值,常让人于心不忍。
卖自制香肠、蒸肉之类被打假,卖拍黄瓜之类的被查处,甚至是卖肉夹馍、胡辣汤之类要被相关协会维权,这些事情之所以引发争议,只因涉及的店铺多系底层摊主,靠勤扒苦做为生,拿他们当目标,常给人以“柿子挑软的捏”之嫌,被认为是与弱者过不去。
虽然售卖拍黄瓜之类的凉菜,按规定应在专间内进行,要有清毒设施,由于冷食类许可要求较高,餐饮小店大多未办证。有受访餐饮经营者直言:“办齐各种设备得几万元,我们小店承担不起。”
对这类小店,要不要网开一面,也常引发讨论。有舆论认为,与其罚款,不如帮助他们去按规定操作,比如,对餐饮企业的升级改造提供相应补贴和技术指导,引导他们在生产经营上符合标准。
“未取得经营资质售卖‘拍黄瓜’,被举报并不冤。不过,对于这种轻微违法行为应审慎监管。”一位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说。他建议,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程序,从源头上防止“职业打假”。这也是中肯的建议,相关争议的引起,也是给人感觉在执法上“小题大做”,认为应该柔性执法,以教育、引导为好。
来源:中国经营报综合自封面新闻、极目新闻、九派新闻、每日经济新闻等
近日,湖南株洲多家餐企反映,当地一对晏姓父子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这一由头,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那么,卖凉拌菜需要什么执照?餐饮店里若制售凉菜,除了需要办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外。最主要的是,需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内增加冷食品生产销售项目。
企查查APP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超1000家餐饮店因经营许可证没有冷食类制售项目,但超范围销售“拍黄瓜”“凉拌黄瓜”等凉拌菜被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在500元至5000元不等。如:今年3月,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滨湖区某饭店食品经营许可证没有冷食类制售,但是销售蒜泥白肉、拍黄瓜等冷食类产品,且没有冷菜间,涉嫌无证经营经查,当事人点单小程序中有“蒜泥白肉”、“蒜泥黄瓜”等冷菜销售,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最终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1806元。
多家餐馆卖“拍黄瓜”遭职业打假!索赔数千元,否则就举报!餐馆老板:简直就是敲诈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该市多家餐企向该协会反映,当地一对晏姓父子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这一由头,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自2020年至今竟举报49次。被举报餐企认为相关举报系“恶意举报”,纷纷联名反映。
那么,卖凉拌菜需要什么执照?其实,按照规定,餐饮店里若制售凉菜,除了需要办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外,最主要的是,需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内增加冷食品生产销售项目。小餐馆卖“拍黄瓜”遭举报商家怀疑遇到“职业打假人”
刘先生在湖南株洲经营着一家小餐馆,平时店里主要做一些当地的家常菜。他告诉记者,2023年4月份,两名男子进入店铺就餐,主动要求商家做一道“拍黄瓜”,可是他家菜单上,并没有这道菜,这两名男子就建议“把黄瓜拍碎,加点儿辣椒和醋就好了。”
他本以为这就是普通的食客,但没过几天,刘先生的店就被人举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上门来查看他的相关证件,说他在没有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拍黄瓜”属于超范围经营,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其进行处罚。
“明明就是他们点的拍黄瓜,为什么说是我们在销售?”刘先生很纳闷,他觉得,当初给这两名男子做“拍黄瓜”时,就没有想过会出现类似的情况,“一份拍黄瓜值不了多少钱,但他们这种举报,却让我觉得自己被钓鱼了。”
举报者从2020年至今举报49次有店主被索要十倍赔偿
后来,刘先生将情况也反映到了市场监管部门和当地的餐饮行业协会。他们这才发现,类似的案例不是第一次出现,而这两名男子曾多次以同样的理由举报当地多个餐饮商家,从2020年至今就举报了49次,被举报餐企认为相关举报系“恶意举报”,纷纷联名反映。
记者获取到的一份由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公布的案例情况显示,这两名男子为一对晏姓父子,他们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这一由头,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
在株洲经营火锅店的魏先生,就曾被晏姓父子举报过。“当时他们进店点了300多元的餐,其中就有拍黄瓜。”魏先生说,当天这对父子提出按照当天消费的总金额索要十倍赔偿,“按照价格,就是3000多元,这不是狮子大开口吗?”晏姓父子提出商家没有冷食类制售许可证,如果不私了就去向市场监管局举报,魏先生迫于无奈,先是停止销售“拍黄瓜”,之后又因为金额协商问题,跑到餐饮协会反映,他这才得知,原来跟他一样有着同样遭遇的还不止一家,“这简直就是敲诈,我卖一年的‘拍黄瓜’,都不一定赚到这个钱!”
餐饮代表签署联名协议:拒绝私了
5月18日,记者联系到了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会长朱军。他向记者确认了当地多家餐企遭遇晏姓父子利用“拍黄瓜”频繁举报的事实,他说,针对当地49起“拍黄瓜”遭举报一事,市优化营商环境事务中心也曾组织餐饮企业、行业协会和律师等召开会议探讨。
在这次探讨过程中,被举报的餐饮企业代表反映了晏姓父子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没有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这一由头,连续多次举报株洲市餐饮企业,达到迫使餐企拿出钱财“私了”的目的等相关情况。这些企业和商家要求制止这种“恶意举报”行为。
朱军告诉记者,据他们了解,这对晏姓父子之所以举报“拍黄瓜”,无非是因为很多商家没有冷食经营许可这方面的意识,“很多人觉得拍黄瓜是一道很小的家常菜,但是对方就站在法律的角度,说你超范围经营,这让商家都很无奈。”他说,晏姓父子举报餐饮企业和商家后,往往会提出私了,如果私了不成再举报至市场监管部门,而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此类行为,往往就不好作出处罚,但这个时候,晏姓父子又会向上级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不作为”,“这让我们十分头疼”。
后来,这次探讨会议的餐饮企业代表签署了一份联名协议,拒绝和晏姓父子“私了”,还曾有商家将晏姓父子的照片挂在门头显眼处,提醒各处商家不要接待这对父子就餐,但这种做法,也遭到了晏姓父子的举报,说“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
因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后来作出要求,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督服务,指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市餐饮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行业自律和引导作用,带领餐饮企业开展自我检查,自我整治,相关餐饮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及时整改存在的相关问题,市场监督部门要借鉴探索“首违免罚”的监管服务具体措施。
媒体评论:难道又是柿子挑软的捏?
对于此事,极目新闻发表评论,虽然从食品安全角度,严加监管是应有之义,因为万一吃坏了肚子,又上哪说理去?但由于涉及的店铺多系小本生意,经营不易,罚款的金额远超货值,常让人于心不忍。
卖自制香肠、蒸肉之类被打假,卖拍黄瓜之类的被查处,甚至是卖肉夹馍、胡辣汤之类要被相关协会维权,这些事情之所以引发争议,只因涉及的店铺多系底层摊主,靠勤扒苦做为生,拿他们当目标,常给人以“柿子挑软的捏”之嫌,被认为是与弱者过不去。
虽然售卖拍黄瓜之类的凉菜,按规定应在专间内进行,要有清毒设施,由于冷食类许可要求较高,餐饮小店大多未办证。有受访餐饮经营者直言:“办齐各种设备得几万元,我们小店承担不起。”
对这类小店,要不要网开一面,也常引发讨论。有舆论认为,与其罚款,不如帮助他们去按规定操作,比如,对餐饮企业的升级改造提供相应补贴和技术指导,引导他们在生产经营上符合标准。
“未取得经营资质售卖‘拍黄瓜’,被举报并不冤。不过,对于这种轻微违法行为应审慎监管。”一位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说。他建议,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程序,从源头上防止“职业打假”。这也是中肯的建议,相关争议的引起,也是给人感觉在执法上“小题大做”,认为应该柔性执法,以教育、引导为好。
来源:中国经营报综合自封面新闻、极目新闻、九派新闻、每日经济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