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官方微博就网络流传“4月8日轨交1号线猥亵案被侵害人与违法行为人相识,并相约至地铁内实施违法行为”等不实信息,发出官方通报:
4月10日,杨某(男,36岁)为博取关注,满足个人虚荣心,凭空编造“4月8日轨交1号线猥亵案被侵害人与违法行为人相识并相约至地铁内实施违法行为”等不实信息,并通过其个人社交账号发布在网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杨某已被抓获,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警方正告: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为“蹭热度”而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市民群众不要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舆论环境和良好社会秩序。
此前报道
4月9日,多段视频在网络流传,称在上海地铁一号线,有一名女乘客疑遭遇猥亵。视频显示,一名女乘客裤子上发现不明液体,并哭喊道“你把裤子脱了并弄到我身上”。(此前报道:男子在地铁猥亵女乘客,警方通报:属实)
针对此事,媒体致电上海地铁客服,工作人员回应称,经查确有此事,涉事乘客当场被同车乘客拖下车,并交给车站内的轨交公安处理。
4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通报如下:
2025年4月8日18时30分许,姚某(男,41岁)在地铁1号线列车车厢内,对一名女乘客实施猥亵行为,后被周围乘客扭送至公安机关。目前,姚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上海轨交公安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女性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市民乘客乘坐轨道交通时如遇不法侵害,请立即拨打110报警,也可直接向车站民警反映。
新闻多看点
事件发生后,各种传言在网上流传。
其中所谓“猥亵事件反转”的帖文或群聊记录在多个社交平台流传。据帖文内容描述,男子姚某与被害女子相识且所谓猥亵行为系双方提前约定,而被害女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也被警方行政处罚。
网络图
很快,该传言被证实为不实信息,编造者杨某被抓获。
此外,现场视频中挺身而出的同车女子也受到了关注,她不仅用手机及时记录证据,还主动提供帮助,一句“姐妹,我录了视频,我陪你去!”让人动容。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寻找这位热心人士。
4月10日,静安区文明办的工作人员告诉媒体,参与此次事件的正义人士的信息目前还没掌握,“看他们居住、工作在哪块,先缓一缓,街政后续了解到情况的话,会一级一级往上报的。”这名工作人员也认为他们很勇敢。另外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媒体,此事他们已关注,会跟进后续。
挺身而出的乘客能否申报见义勇为?
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表示,认定见义勇为需符合《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中“制止违法犯罪”或“抢险救灾”的定义,如阻止猥亵、殴打等暴力行为,需提供监控录像、目击证人证言、警方笔录等材料证明救助行为的真实性与必要性。
当事人可以在事发后30日内向属地派出所或综治办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据材料。经县级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证书并给予表彰奖励。若因救助造成施害者或自身损害,可依据《民法典》第183条主张免责或补偿。
网友热议
随着事件发展,网友的评论也包罗万象。
有人夸奖视频中挺身而出的女乘客,有人支持敢于发声的受害者。
有人关注到了官方通报,认为应该对侵害者姚某进行从重从严的处罚。
还有人对抓获造谣者拍手叫好。
对于此次事件你有什么想说的?
欢迎到评论区分享!
上海地铁猥亵事件,反转了吗?
最近一条上海地铁猥亵视频火了。
里面一名女乘客发现裤子上有不明液体,她转头看了看旁边中年男子,就哭喊:
“你把裤子脱了,还弄到我身上。”
这时候顶着黑眼圈的男子回过头来否认。
姑娘说,是你拉开拉链做的。
整个视频里,姑娘一直在哭泣,非常无助。
好在旁边有人用行动支持她:“姐妹,我录了视频,我陪你去。”
然后几位乘客齐力把中年男子拉下地铁,交给车站民警。
事情很快上了热搜,官方也出了通告,表明这是一起猥亵事件。
最后这名41岁姚姓男子被行政拘留。
这么看来,整起事情并不复杂。
而且,考虑到有受害者的发声,有同行乘客的善良保护,也有地铁工作人员的尽职尽守,通报也第一时间给出,那这件事算正能量吧。
不,评论区觉得假。
“太假了!”
一开始有人觉得俩人手搭手,所以肯定认识。
还说俩人就是约好来地铁干的,只是因为事情败露,所以女方背刺男方。
他们也并非没有依据。
拿出一份4月9日的处罚决定书,说女方赵某莎就因为虚构事实被拘捕了。
只是新版本里有点不一样。
这次男的进去了,选择把女的供出来,最后扰乱公共秩序的两人都被行政拘留了。
不管怎么样,在他们看来这不是地铁猥亵事件,女生不止不是受害者,而是始作俑者。
那最后,男的女的都活该。
真如此吗?
我们不妨来看看。
搭手就算认识吗?
首先,是男子几次去“搭”女生的手,他也不依不饶去“搭”旁边穿黄色外套的女生的手。
本质在于他想求饶,想让大家息事宁人。
受害人和黄衣姑娘也不是不拒绝,都躲了两三次。
所以搭手就算认识这点说法,显然没根据。
其次,处罚决定书是这次的事吗?
处罚决定书是有文号和行政执法单位的。
把赵某莎的和其他对比,可以知道她的事不是发生在轨道交通上。
既然如此,那就基本不是本次地铁猥亵事件的。
同时,这里没有姓姚的男子,那又可以证明所谓俩人一起被拘留是假的。
有没有可能处罚决定书还没作出,但事已发生?
注意了,同样是4月9日这天,上海轨交公安通报说这是猥亵事件,男子被抓,被拘留几日。
不可能在认定猥亵的基础上,又说在摆拍虚构。
而且10日,静安区文明办工作人员说,还没掌握见义勇为乘客的基本信息。这些都说明官方对于猥亵的认定没有异议。
好了,又一份通报出现。
说36岁的杨姓男子,为博取关注,满足个人虚荣心,编造了“男女认识”“都是剧本”谣言,最后他也被抓了。
事已至此就不需要“再反转”了。
当然有的网友因为成都男子被诬陷地铁偷拍事件的出现,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但你不能一杆子打倒一片,从此碰到类似事件就都觉得是造假,是诬告,甚至还要开展对受害者的网暴。
那你和始作俑者有什么区别呢?
看到这里,你也肯定觉得事情该结束了吧。
不,依然没有。
很多人干脆把网暴境界提升一步。
一开始说女生长得一般,像凤姐,这也下得去手啊。
说着说着,又转头夸男的很帅,估计跟女的要个电话就成功了。
我不理解。
难道说她是一个外貌普通的女性,被猥亵就不算受害者了?难道他长得好看,就可以肆无忌惮违法犯罪了?
你觉得这些过分了,你很难相信2025年还有这样的言论,但你要是到视频号上,更会惊掉下巴。
他们表示,女生穿得太暴露了,应该得体一点;
他们觉得这又不会怀孕,怕什么。
还有的通过回复坚称男人本色,所以这种猥亵行为不是什么大事,互相理解吧。
总之都是女生的问题。
而且如果报警,你会毁了他一生的。
好家伙,都把息事宁人美化成了请你通情达理一点。
这还不止。
更有甚者坦言,女生也在享受啊,你吃干抹净了想不认帐啊?
恶意遍布许多平台,遍布各种评论区。
所以起初吐槽评论区娱乐化性骚扰都吐槽轻了。
现在已经是把刺刀捅向受害者了,还连捅好几刀。
问题是受害者有罪论站不住脚。
你说女生穿得暴露穿得不得体,所以在引诱男性犯罪。
可很多研究都表明,性骚扰行为的发生与女性着装暴露程度无关。
比如浙江传媒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发布了一篇文章,作者找了相关案例,研究发现:女性受害者着长袖+长裤的比例占70.52%。
另一边,穿短裤的受害者的占比,在整个人群里差不多是最低的。
实际上随便翻翻相关案件就能知道个大概。
去年11月北京也曝光了地铁色狼的案例。
他连续作案后被抓现行,而当时他的目标对象是这样的:
女生戴了口罩,穿着羽绒服这种厚实的外套,几乎只露眼睛。
那这种“穿的少诱发犯罪”的理论显然崩盘了。
而且你一味指责受害者穿的少,事实上,上海地铁猥亵事件里的女生穿得不少啊。
上半身穿了长袖外套,下半身穿了瑜伽裤,都是厚实的长衣长裤,色彩也不鲜艳。
这时候有人质疑穿瑜伽裤得不得体的问题。
可瑜伽裤不是奇装异服,事件中女生的瑜伽裤还是比较厚实的那种,这样情况下都不能穿的话,那还能穿什么。
另外,得体的标准该谁评定,又是什么标准的问题,从来就没讨论清楚过,那让人怎么执行呢。
这里再科普一个常识。
性骚扰里的女受害者,不是穿的少容易被骚扰。
恰恰相反。举止乖巧,看似柔弱害羞的女性,即给施暴者一种好掌控的印象的女性更容易被性骚扰。
2016年时,华盛顿邮报就曾对性侵犯们的供词进行过调查。
发现他们在选择目标时往往更注意看起来没气场且不自信的女性,因为她们看起来更容易屈服。
至于被害者当时穿着什么样的衣服,多数犯罪者们没有太深的印象。
所以说,你穿什么并不和“诱惑”有关。
既然如此,我们也可以得知,“长得丑,不配被性骚扰”这样的观点不对。
因为犯罪者不太在乎对方长相啊。
另一边,我们经常看到有人说他长得帅,身边不缺女人,所以不需要猥亵。
实际上,帅没有客观标准,情人眼里都能出西施呢,审美也有时代变化;
而且,你说长得帅的人身边不缺性资源;
那我们推论一下,比帅哥优势更明显的身居高位者,似乎也容易吸引女性,所以他们更不会去猥亵了吧。
但当领导的处长,在地铁上猥亵他人的事又不是没有发生过。
换言之,你不能觉得一个人是富豪了,他就一定不会做小偷。
我们再推论一下,以后是不是长得丑的不配上街,不配出门,连正常生活和工作都不值得进行了。
本质上,“我骚扰你那是我看得起你”的视角,不只是物化女性,还是物化所有人类。很前现代。
我们当然要倡导,女生在外面要保护好自己;
但我们不是要规训女生,让她们不断束缚贬低自己,什么都不能干。
在男女对立情绪剑拔弩张的当下,我们不该只有加速这条路。
还可以去改善,不是吗?
这事本来很简单。
再怎么说,它也不该是一种性别对另一个性别的攻讦;
也不该是一个地域对另一个地域的歧视;
它应该是一种善行去推倒一种恶意,让大家看到正能量。
也许你看到烂活在互联网里蔓延,很痛心疾首。但没关系,可以往好处想。
网友有张嘴就能说,这代表科技在普惠;网友想说什么就能找到同道中人,说明人类并不孤独。
在复活了濒危物种这事上,互联网确实功不可没。
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官方微博就网络流传“4月8日轨交1号线猥亵案被侵害人与违法行为人相识,并相约至地铁内实施违法行为”等不实信息,发出官方通报:
4月10日,杨某(男,36岁)为博取关注,满足个人虚荣心,凭空编造“4月8日轨交1号线猥亵案被侵害人与违法行为人相识并相约至地铁内实施违法行为”等不实信息,并通过其个人社交账号发布在网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杨某已被抓获,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警方正告: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为“蹭热度”而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市民群众不要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舆论环境和良好社会秩序。
此前报道
4月9日,多段视频在网络流传,称在上海地铁一号线,有一名女乘客疑遭遇猥亵。视频显示,一名女乘客裤子上发现不明液体,并哭喊道“你把裤子脱了并弄到我身上”。(此前报道:男子在地铁猥亵女乘客,警方通报:属实)
针对此事,媒体致电上海地铁客服,工作人员回应称,经查确有此事,涉事乘客当场被同车乘客拖下车,并交给车站内的轨交公安处理。
4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通报如下:
2025年4月8日18时30分许,姚某(男,41岁)在地铁1号线列车车厢内,对一名女乘客实施猥亵行为,后被周围乘客扭送至公安机关。目前,姚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上海轨交公安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女性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市民乘客乘坐轨道交通时如遇不法侵害,请立即拨打110报警,也可直接向车站民警反映。
新闻多看点
事件发生后,各种传言在网上流传。
其中所谓“猥亵事件反转”的帖文或群聊记录在多个社交平台流传。据帖文内容描述,男子姚某与被害女子相识且所谓猥亵行为系双方提前约定,而被害女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也被警方行政处罚。
网络图
很快,该传言被证实为不实信息,编造者杨某被抓获。
此外,现场视频中挺身而出的同车女子也受到了关注,她不仅用手机及时记录证据,还主动提供帮助,一句“姐妹,我录了视频,我陪你去!”让人动容。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寻找这位热心人士。
4月10日,静安区文明办的工作人员告诉媒体,参与此次事件的正义人士的信息目前还没掌握,“看他们居住、工作在哪块,先缓一缓,街政后续了解到情况的话,会一级一级往上报的。”这名工作人员也认为他们很勇敢。另外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媒体,此事他们已关注,会跟进后续。
挺身而出的乘客能否申报见义勇为?
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表示,认定见义勇为需符合《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中“制止违法犯罪”或“抢险救灾”的定义,如阻止猥亵、殴打等暴力行为,需提供监控录像、目击证人证言、警方笔录等材料证明救助行为的真实性与必要性。
当事人可以在事发后30日内向属地派出所或综治办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据材料。经县级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证书并给予表彰奖励。若因救助造成施害者或自身损害,可依据《民法典》第183条主张免责或补偿。
网友热议
随着事件发展,网友的评论也包罗万象。
有人夸奖视频中挺身而出的女乘客,有人支持敢于发声的受害者。
有人关注到了官方通报,认为应该对侵害者姚某进行从重从严的处罚。
还有人对抓获造谣者拍手叫好。
对于此次事件你有什么想说的?
欢迎到评论区分享!
上海地铁猥亵事件,反转了吗?
最近一条上海地铁猥亵视频火了。
里面一名女乘客发现裤子上有不明液体,她转头看了看旁边中年男子,就哭喊:
“你把裤子脱了,还弄到我身上。”
这时候顶着黑眼圈的男子回过头来否认。
姑娘说,是你拉开拉链做的。
整个视频里,姑娘一直在哭泣,非常无助。
好在旁边有人用行动支持她:“姐妹,我录了视频,我陪你去。”
然后几位乘客齐力把中年男子拉下地铁,交给车站民警。
事情很快上了热搜,官方也出了通告,表明这是一起猥亵事件。
最后这名41岁姚姓男子被行政拘留。
这么看来,整起事情并不复杂。
而且,考虑到有受害者的发声,有同行乘客的善良保护,也有地铁工作人员的尽职尽守,通报也第一时间给出,那这件事算正能量吧。
不,评论区觉得假。
“太假了!”
一开始有人觉得俩人手搭手,所以肯定认识。
还说俩人就是约好来地铁干的,只是因为事情败露,所以女方背刺男方。
他们也并非没有依据。
拿出一份4月9日的处罚决定书,说女方赵某莎就因为虚构事实被拘捕了。
只是新版本里有点不一样。
这次男的进去了,选择把女的供出来,最后扰乱公共秩序的两人都被行政拘留了。
不管怎么样,在他们看来这不是地铁猥亵事件,女生不止不是受害者,而是始作俑者。
那最后,男的女的都活该。
真如此吗?
我们不妨来看看。
搭手就算认识吗?
首先,是男子几次去“搭”女生的手,他也不依不饶去“搭”旁边穿黄色外套的女生的手。
本质在于他想求饶,想让大家息事宁人。
受害人和黄衣姑娘也不是不拒绝,都躲了两三次。
所以搭手就算认识这点说法,显然没根据。
其次,处罚决定书是这次的事吗?
处罚决定书是有文号和行政执法单位的。
把赵某莎的和其他对比,可以知道她的事不是发生在轨道交通上。
既然如此,那就基本不是本次地铁猥亵事件的。
同时,这里没有姓姚的男子,那又可以证明所谓俩人一起被拘留是假的。
有没有可能处罚决定书还没作出,但事已发生?
注意了,同样是4月9日这天,上海轨交公安通报说这是猥亵事件,男子被抓,被拘留几日。
不可能在认定猥亵的基础上,又说在摆拍虚构。
而且10日,静安区文明办工作人员说,还没掌握见义勇为乘客的基本信息。这些都说明官方对于猥亵的认定没有异议。
好了,又一份通报出现。
说36岁的杨姓男子,为博取关注,满足个人虚荣心,编造了“男女认识”“都是剧本”谣言,最后他也被抓了。
事已至此就不需要“再反转”了。
当然有的网友因为成都男子被诬陷地铁偷拍事件的出现,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但你不能一杆子打倒一片,从此碰到类似事件就都觉得是造假,是诬告,甚至还要开展对受害者的网暴。
那你和始作俑者有什么区别呢?
看到这里,你也肯定觉得事情该结束了吧。
不,依然没有。
很多人干脆把网暴境界提升一步。
一开始说女生长得一般,像凤姐,这也下得去手啊。
说着说着,又转头夸男的很帅,估计跟女的要个电话就成功了。
我不理解。
难道说她是一个外貌普通的女性,被猥亵就不算受害者了?难道他长得好看,就可以肆无忌惮违法犯罪了?
你觉得这些过分了,你很难相信2025年还有这样的言论,但你要是到视频号上,更会惊掉下巴。
他们表示,女生穿得太暴露了,应该得体一点;
他们觉得这又不会怀孕,怕什么。
还有的通过回复坚称男人本色,所以这种猥亵行为不是什么大事,互相理解吧。
总之都是女生的问题。
而且如果报警,你会毁了他一生的。
好家伙,都把息事宁人美化成了请你通情达理一点。
这还不止。
更有甚者坦言,女生也在享受啊,你吃干抹净了想不认帐啊?
恶意遍布许多平台,遍布各种评论区。
所以起初吐槽评论区娱乐化性骚扰都吐槽轻了。
现在已经是把刺刀捅向受害者了,还连捅好几刀。
问题是受害者有罪论站不住脚。
你说女生穿得暴露穿得不得体,所以在引诱男性犯罪。
可很多研究都表明,性骚扰行为的发生与女性着装暴露程度无关。
比如浙江传媒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发布了一篇文章,作者找了相关案例,研究发现:女性受害者着长袖+长裤的比例占70.52%。
另一边,穿短裤的受害者的占比,在整个人群里差不多是最低的。
实际上随便翻翻相关案件就能知道个大概。
去年11月北京也曝光了地铁色狼的案例。
他连续作案后被抓现行,而当时他的目标对象是这样的:
女生戴了口罩,穿着羽绒服这种厚实的外套,几乎只露眼睛。
那这种“穿的少诱发犯罪”的理论显然崩盘了。
而且你一味指责受害者穿的少,事实上,上海地铁猥亵事件里的女生穿得不少啊。
上半身穿了长袖外套,下半身穿了瑜伽裤,都是厚实的长衣长裤,色彩也不鲜艳。
这时候有人质疑穿瑜伽裤得不得体的问题。
可瑜伽裤不是奇装异服,事件中女生的瑜伽裤还是比较厚实的那种,这样情况下都不能穿的话,那还能穿什么。
另外,得体的标准该谁评定,又是什么标准的问题,从来就没讨论清楚过,那让人怎么执行呢。
这里再科普一个常识。
性骚扰里的女受害者,不是穿的少容易被骚扰。
恰恰相反。举止乖巧,看似柔弱害羞的女性,即给施暴者一种好掌控的印象的女性更容易被性骚扰。
2016年时,华盛顿邮报就曾对性侵犯们的供词进行过调查。
发现他们在选择目标时往往更注意看起来没气场且不自信的女性,因为她们看起来更容易屈服。
至于被害者当时穿着什么样的衣服,多数犯罪者们没有太深的印象。
所以说,你穿什么并不和“诱惑”有关。
既然如此,我们也可以得知,“长得丑,不配被性骚扰”这样的观点不对。
因为犯罪者不太在乎对方长相啊。
另一边,我们经常看到有人说他长得帅,身边不缺女人,所以不需要猥亵。
实际上,帅没有客观标准,情人眼里都能出西施呢,审美也有时代变化;
而且,你说长得帅的人身边不缺性资源;
那我们推论一下,比帅哥优势更明显的身居高位者,似乎也容易吸引女性,所以他们更不会去猥亵了吧。
但当领导的处长,在地铁上猥亵他人的事又不是没有发生过。
换言之,你不能觉得一个人是富豪了,他就一定不会做小偷。
我们再推论一下,以后是不是长得丑的不配上街,不配出门,连正常生活和工作都不值得进行了。
本质上,“我骚扰你那是我看得起你”的视角,不只是物化女性,还是物化所有人类。很前现代。
我们当然要倡导,女生在外面要保护好自己;
但我们不是要规训女生,让她们不断束缚贬低自己,什么都不能干。
在男女对立情绪剑拔弩张的当下,我们不该只有加速这条路。
还可以去改善,不是吗?
这事本来很简单。
再怎么说,它也不该是一种性别对另一个性别的攻讦;
也不该是一个地域对另一个地域的歧视;
它应该是一种善行去推倒一种恶意,让大家看到正能量。
也许你看到烂活在互联网里蔓延,很痛心疾首。但没关系,可以往好处想。
网友有张嘴就能说,这代表科技在普惠;网友想说什么就能找到同道中人,说明人类并不孤独。
在复活了濒危物种这事上,互联网确实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