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啪啪!陈同佳这件事 台湾是如何被打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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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tiao
最新回复:2019年10月24日 1点32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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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知圈

管浩鸣牧师:陈同佳获释当天不会飞往台湾

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牧师星期三(10月23日)说,刑满获释的陈同佳不会在获释当天(星期三)乘飞机前往台湾。据悉,管浩鸣同时身兼北京市政协委员,曾经到监狱中探望过陈同佳。

管浩鸣表示,台湾当局在陈同佳案上的说法常变,陈同佳非常担心他个人的人身安全。他强调,如果陈同佳赴台,必须得到公平合理的审讯,不能成为“政治筹码”。陈同佳在服刑期间,管浩鸣每星期都去狱中探望他。

台湾陆委会星期三针对陈同佳案作出最新说明。陆委会表示,目前还无法确认陈同佳来台时间以及最后是否投案。陆委会说,有关陈同佳案的处理,台湾政府会“确保全程掌控,没有自由行模式;确保陈嫌可以登记来台,没有拒收问题;确保过程的安全性。”

台湾与香港围绕陈同佳案陷入争执。香港拒绝了台湾派员赴港押解陈同佳的要求。 最新的进展是,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星期三针对陈同佳案表示,台湾若对港方有证据方面的要求,只要在法律上可以做到,相信政府都会配合。

台湾中央社稍早引用相关报道说,陈同佳预订了10月23日飞往台湾的长荣航空机票。

台湾移民当局稍早向台湾航空公司下达了“请勿发放登机牌”的命令,不许向陈同佳发放登机牌。不过,中国时报报道称,被泄漏的台湾长荣航空星期三早上从香港飞往台湾的旅客名单中有陈同佳的名字。

香港人陈同佳涉嫌在台湾杀害女友,他因盗窃罪在香港监狱服刑。因为港台之间没有引渡条约,陈同佳无法被引渡到台湾,触发了香港逃犯条例修法以及后来的反送中运动。陈同佳对媒体表示愿意到台湾自首。

长荣航空回复置评要求时称,根据规定,不允许披露乘客信息。不过,航空业人士说,乘客如果亲自到机场售票处购买机票就可以绕过当局“禁发登机牌”的命令。由于预订机票时不需要更详细的信息,陈同佳也可以要求别人为他买票。

香港《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正式画上了句号,有关陈同佳的讨论才刚刚开始。

他是香港修例的触发者。 今天(23日)上午9时,陈同佳在香港西贡壁屋监狱刑满出狱。

这名被台湾通缉的杀人嫌疑犯,本来买了今天前往台湾的机票去自首,但因为台湾拒绝他入境而取消。

我通缉你,但我不让你入境。

这是什么逻辑?

香港为什么不能审?

陈同佳今年20岁,如果他的女友潘晓颖没有死,今年21岁。

2018年2月,陈同佳与潘晓颖赴台北共度情人节,二人均为香港籍。其间,因为怀疑女友腹中之子非自己亲生,陈同佳将潘晓颖杀害,装在行李箱中弃尸。

陈同佳杀害女友后,行李箱藏尸

随后,陈同佳逃回香港。在香港,他使用了潘晓颖的提款卡盗提财务,并取走其相机和手机。

去年3月13日,陈同佳被香港警方拘捕,被控两项盗窃罪和一项处理赃物罪。今年4月,陈同佳被判监禁29个月。扣减刑期之后,于10月23日在香港刑满释放。

10月18日,香港特区政府发布新闻稿称,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收到陈同佳的来信。 信中,陈同佳称,已决定刑满后就其所涉嫌的杀人案到台湾自首,并请特区政府协助安排相关手续。

但台湾不接受。台湾“内政部长”徐国勇在媒体面前公开指责,香港人杀香港人,只有犯罪地在台湾,为什么香港不审判?

事实是,香港还真不能审判陈同佳杀人案。

香港与台湾是不同的立法方式,台湾的刑法规定在台湾犯罪和台湾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所犯的重大犯罪都可以追诉。但香港是属地管辖原则,香港人在香港之外所犯罪行没有办法追诉。

陈同佳案发生在台湾,香港确实判不了。

台湾为什么不让去?

据“东森新闻云”报道,台湾的“移民署”已经禁止陈同佳的ID进行注记,并通知台湾各大航空公司禁止发给他登机牌,“就算真的飞来台湾,机场空桥也有航警待命,一旦发现嫌犯踪影,就会要求他留在机上,并原机遣返。”

但这么做,台湾人也不答应。

台湾的《中时电子报》进行了一个名为《陈同佳若来台投案,政府应接受或拒绝? 》的网络投票。

截至23日中午11点30分,参与投票者达10274人,认为陈同佳若来台投案,政府应接受的网友有9823个,比率为95.61%;411个网友认为陈同佳若来台投案,政府应拒绝,比率为4%。

不知道这4%里面是不是包括了台湾当局的政客。

今天,台湾的内政部门又改口说对陈同佳与其预定陪同人员是注记禁止网签,并非禁止入境,他们必须临柜申请。

意思是,不允许陈同佳以落地签、网络签的方式去往台湾,需要先向台湾驻港办申请签证,待台湾相关部门考量评估之后发证。

“移民署”还提出了第二种陈同佳赴台方式,要派检警前往香港押解他,但被港方拒绝。

《中时电子报》分析说,台湾当局明知香港与台湾无司法互助协议,不可能让检警人员登岸执行事涉司法管辖权的“押解”任务,此举就是要把陈同佳赴台的难题再丢回给港方。

民进党当局是怎么打脸的?

对于拒绝陈同佳入境,台湾“行政院院长”苏贞昌解释说,过去台湾一再要求通过司法互助处理此案,但香港“理都不理”,现在“突然改变态度”要送陈同佳到台湾,“这很诡异”。

苏贞昌

他还称陈同佳是“被自首”,质疑他出狱后不在香港“过好日子”,而要到台湾面对杀人罪审判,不符合人性和常情。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忍不住“呵呵”,他的每句话都在打脸。

首先,苏贞昌自己都说这是台湾“一再要求”。

《中时电子报》报道,陈同佳杀人案案发之后,台湾士林地检署多次提出希望能将陈引渡来台,但港方始终“已读不回”。去年12月,士林地检署还对陈发出通缉,一旦陈入境,就可依法逮捕,通缉时效长达37年零6个月,直到2055年8月17日。

明明是台湾找香港要人,人主动送上门却又拒之门外。啪!

第二,香港的态度始终如一。

据香港政府新闻网文章介绍,今年2月,香港保安局向立法会提交建议,修订现有《逃犯条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这源于一宗发生在台湾的杀人案。

所以,就是陈同佳案触发了香港修例。

4月29日,林郑月娥在会见媒体时表示,一名香港市民在台湾谋杀了另一位香港市民后逃回香港。台湾当局提出了希望香港移交,但碍于现时法律上的限制,香港没有一个法律基础可以进行这项移交的工作。特区政府希望能够通过修改两个条例,以提供这方面的法律基础做移交逃犯的工作。

明明改变态度的是台湾自己。啪啪!

第三,陈同佳早就认罪了。

潘晓颖是在去年2月被杀害,她的父亲因为找不到女儿向香港警方报案,并且在3月11日赴台向警方寻求帮助。陈同佳是在去年3月被捕,当时,他就承认了自己杀害潘晓颖的罪行,并告诉香港警方弃尸地点在台湾淡水。

之后,台湾的警方找到了藏有潘晓颖尸体的行李箱,当时距离事发已经过去了25天,潘晓颖的尸体已经面目全非。

陈同佳出狱后鞠躬致歉

在陈同佳说明想要去台湾自首之后,香港保安局还强调过,“须知陈姓疑犯获释后是自由之身,去不去台湾是他的自由。”而且,据香港01报道,陈同佳在出狱之前就买好了出狱当天一早飞往台湾的机票。

如此还说他是“被自首”?啪啪啪!

资料 | 环球网、海外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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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hong0412
1 楼
香港法律真宽容,杀人藏尸只判了两年半
轰轰
2 楼
我还以为会出示什么证据...
j
jim1681
3 楼
找个香港人去台湾把蔡英文干掉再回到香港看看呆湾怎么办?!
瞅啥不是瞅
4 楼
美国更宽,撞死人逃逸不到两年
路人丙
5 楼
死的和犯法的都不是台湾人, 台湾有啥好被打脸的?
X
XXyourOO
6 楼
请问,近期关于台湾和香港的新闻,为什么读起来越来越拗口,越来越难以读懂了。。。。。。?
S
SOS哦
7 楼
: 没文化真可怜!不懂就别乱说!
不清不楚
8 楼
香港没有管辖权,因为香港法律管不了在台湾发生和案件!!!除非香港改法律
枫中的男子
9 楼
啥标题啊?打什么脸啊,脸这东西台湾民进党政府有么???
填写基本资料
10 楼
香港政府这么做 就是告诉世人 香港和台湾之间缺一个引渡条例
一支梅
11 楼
: 你TMD是傻逼吗?还是搞笑的?
一支梅
12 楼
: 你TMD是傻逼吗?还是搞笑的?
川普
13 楼
傻逼
不明智
14 楼
啪啪啪,啪啪啪, 环球时,海外网,中时电几家亲戚媒体互相转发抱团取暖不亦乐乎。 那个管牧师是个什么玩意啊 这么大的案子,陈嫌犯居然都没个律师? 由一个牧师代理律师做思想工作,走法律程序,协调自首? 牧师同志跟陈嫌犯说了去台湾要么死刑要么终身监禁吗?陈嫌犯出狱时对媒体说想求得潘家原谅,还想重新做人,一杀二,还想着能有重新做人的机会? 重新做鬼吧,被管牧师洗脑。 哇,真特么开眼。
d
daniexu
15 楼
台湾欢迎世界各地的朋友,带人来台湾谋杀,我们放弃属地管辖权,我们只是中国的一个小省。
不明智
16 楼
逼别人不如改自己 支持香港借此立新法,把审判港人海外犯罪的司法权掌握在自己手中。
不清不楚
17 楼
: 我不明白,台湾的法律就是有在地管辖权,这是他所谓“主权”的一部分,怎么会变成香港逼台湾了,审判港人海外犯罪的司法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我一定支持,但我认为这个肯定不行
路人丙
18 楼
香港政府放弃对香港人民的管辖权,可以就地解散了
s
super65
19 楼
香港的法律是属地主义,只有在香港范围内发生的罪案香港才有司法管辖权,这个货杀人抛尸不假,但是发生在台湾,香港明知道他在台湾杀人,但是因为事情发生在台湾,在香港司法管辖范围以外,没法以杀人罪追究他,只能以盗窃,洗钱一类的轻罪(因为他盗刷死者信用卡)凑一起判了他两年半。没办法,不是香港法律宽容,是香港法律管不到杀人那部分。
d
daniexu
20 楼
台湾民进党,把一普通的司法事件上升到政治层面玩弄,颠倒黑白手段卑劣。
上厨房行走
21 楼
蔡婊子领导下的岛蛙绿蛆们有脸?呵呵,小编你确定不是开玩笑?
路人丙
22 楼
你是说香港人在香港以外的地方犯法,只要能逃回香港都不会被起诉么?
不明智
23 楼
双方可以到第三国,一个与台湾有引渡条约的国家去交换嫌犯 比如南非, 多米尼加等 就怕过两天陈嫌犯明白过味, 不再想自首了, 一切都白扯蛋了。
不明智
24 楼
陈嫌犯出狱就申请了警察保护, 说明他很怕受伤害, 很怕死。还说希望能重新做人, 求生欲望强烈啊! 这样的人会真想去台湾接受死刑或者终生监禁的判罚? 这孙子很快就会放弃去自首的意愿,毕竟已经离开监狱, 心态也就会转换。 虽然他现在是自由身, 但是一定有人盯着他, 呵呵。
s
super65
25 楼
台湾和大陆一样,属于大陆法系,司法管辖权兼顾属人和属地,所以台湾人海外犯法一样可以追责,这事儿出在台湾,证据和案件发生地都在台湾,尽管受害者是香港人,凶手也是香港人,台湾有司法管辖权。之所以闹成这样,是因为白痴菜一直在操作这个案子,支持反送中骗选票,台湾方面还做足了姿态,发布了37年半的通缉,就万万没想到凶手会来投案,结果凶手真的要来了,他们反而乱了阵脚,各种各种作妖,各种自打脸。
s
super65
26 楼
只要是和香港没有引渡协议或者司法互助的国家,就算有引渡协议和司法互助,也是根据引渡协议或者司法互助,解送他国起诉而不是在本港起诉,因为香港司法对境外的犯罪行为没有管辖权。 换句话说,这次为什么反送中,就是因为,有些人在大陆犯法,跑到香港去,在香港,他是自由人,而不是嫌犯。
路人丙
27 楼
把法律改成属人不就好了么?这样肯定早就通过了。干嘛非要送中?
倚天屠畜
28 楼
绝大多数国家司法管辖都是属地管辖,这是最最起码的。譬如在国外杀了人,逃回国,尽管可以在国内审判,但对于任何司法严谨的国家,对海外发生的刑事案件,如没有相关引渡协议,因为取证困难,很难定罪。很多证人不可能长途国际旅行,然后出庭作证,司法成本也不允许!引渡是最好的方案,也是国际惯例!
s
super65
29 楼
法律体系是继承自英国,要整个改,完全不现实,其实修例就是要完成引渡协议的修改,弥补这个法律漏洞,这当然触动了一些人的利益。当然了,一个纯法律问题被利用炒作至今,也是奇观了。
不清不楚
30 楼
: 😂😂😂😂我在跟楼下的说你同样的情况。。。。。
路人丙
31 楼
怎么不现实?中英联合声明都已经是历史文件了
s
super65
32 楼
哈哈,你要是说这个就没意思了哈,就法论法而已,不过香港继续闹下去,闹成伊拉克,完全失控,那一国两制估计都是历史事件了。
不明智
33 楼
纯法律问题? 真的吗? 跟台湾签订引渡没有问题, 为毛要与大陆签同样的协议? 大陆司法姓党, 是为共产党服务的。 台湾司法不是民进党的,也不是刮民党的, 这是基本事实吧。 把两者相提并论, 要么无知要么胡搅蛮缠。 台湾可以通过司法手段让陈水扁入狱伏法, 大陆行吗? 你们这些人啊。
s
super65
34 楼
?您确认您睡醒了?这次不就是要一次堵漏吗?哦,香港人是高级人?在大陆犯法回港就可以不追究?港台澳一体,所以修例只可以送台送澳?另外,别自打脸好嘛?陈水扁伏法?您这眼神不大好吧?阿扁精神头好的很,还对选战品头论足,出勇哥物语,指点江山,筹款助选样样不落,伏法?哪里有嘛,阿扁要平反啊,阿扁是政治迫害嘛。 你们这些人啊。
m
myoyster
35 楼
臺灣跟英國南韓沒有正式引渡協議照樣引渡嫌犯, 大陸和加拿大也沒有正式協議照樣引渡賴昌星,這些國家是怎麼做到的照辦就是了,基本上就是個案處理立法銜接當局聯繫法院評估警察執行,可見問題出在港府不作爲。還去大費周章搞個包山包海的送中條例引起港人恐懼受大陸劣質司法侵犯失去自由臺灣拒絕矮化, 根本達不成目的。企圖討好大陸主子結果把香港鬧得雞飛狗跳,最後美國變臉七國站隊祭出經濟人權殺招。蠢材,出賣香港就能討到好嗎?!
不明智
36 楼
把对台引渡条约与一个最高法院案卷可以丢失, 最高法院监控可以按需坏掉, 最高法院院长可以说不能用法律当挡箭牌的国家打包, 你觉得很正常是吧。
路人丙
37 楼
确实没意思, 要不然香港人也不会反对的那么厉害. 会不会变成伊拉克我不知道,不过党媒肯定会报变成伊拉克. 哈哈哈
m
mirandola
38 楼
有一次舔蔡英文的逼。蔡英文的逼里面全是罗致真精液的味道。
m
mirandola
39 楼
有一次舔蔡英文的逼。蔡英文的逼里面全是罗致真精液的味道。昨天终于破了蔡英文的处女膜。
d
daniexu
40 楼
民进党蔡英文政府,支持送中,反对送台,香港是中国的香港。
s
super65
41 楼
你要这么说就没意思了,真的,湾湾的法律体系很好吗?很公平嘛?张花冠的泄密罪易科罚金保留公职是怎么回事?陈明文的三百万又在干嘛?小灯泡案件怎么说?在台湾杀一两个人不会死又是怎么回事?更不用说阿扁趴趴走了,司法都站队了分蓝绿了,按需坏个监控算个屁啊。
不明智
42 楼
我擦, 大陆遍地都是你这种胡搅蛮缠的人。 只问你陈水扁入没入狱? 他喊被迫害, 他精神头高低, 与他被入狱这个事实有什么冲突吗?
不明智
43 楼
好吧, 按照你说的,都鸡巴是很操蛋的司法, 所以互相不要送 。 Period .
s
super65
44 楼
陈水扁入狱是司法胜利,不厚坐牢算政治斗争,您这双标玩得遛啊,不厚还关着哪,阿扁可是趴趴走了啊,还要选举哪。咱俩谁胡搅蛮缠?我还要举举永康,才厚,伯雄,峰辉的例子吗?好多咧。
路人丙
45 楼
台湾的事你了解的挺清楚的嘛,作为大陆人我光关心毒奶粉,假疫苗,工厂爆炸,强拆等精力就用光了,哈哈哈
不明智
46 楼
都懒得理你。不厚能和水扁比吗,你把江胡送进大牢我服你
b
brotherbear
47 楼
陈已经出狱了,自由身,港府凭什么把他送到第三国?
b
brotherbear
48 楼
没有引渡条约的地方是。
瞅啥不是瞅
49 楼
世界法制排名台湾在大陆后面,如果不能和大陆引渡就更加不能和台湾引渡了
s
super65
50 楼
别,你还得关心下台湾的毒淀粉,假疫苗,农地工厂污染,高雄气爆,铁皮屋大火,高铁有银三百万,非法工厂就地合法,违建越拆越多。嗯,五千坑洞都不算啥,哦,忘了8.23泡战和统一黑心油。 另外,台湾小小的一点,事儿是一点都不少啊,比德云社的相声好看。
c
cai808
51 楼
政客就是恶心,为了选票什么事都干的出来
b
brotherbear
52 楼
洗脑不就是牧师的日常工作吗?这牧师要真能把嫌犯忽悠到台湾去自首很多人就可以就梯子下台。前阵子还有狗粮说蔡英文反对香港修例,说台湾答应香港可以就个案达成协议把嫌犯引渡到台湾,现在嫌犯自己要到台湾自首,台湾又不让其入境了,蔡英文的学士学位是不是也是假的啊?
b
brotherbear
53 楼
口味有点重。
m
myoyster
54 楼
難怪臺灣不提另外拘捕方案,畢竟一個所謂自由身的殺人嫌犯願意從沒有死刑的香港樂顛顛跑到臺灣投案面臨死刑判決, 太不可思議了。所以這裏面貓膩有得玩:可以假裝投案最後一刻改變主意,然後港當局無法引渡,凸顯修案必要性送中合理性,只要送不過去就成。臺灣反擊就是闖出一個實質引渡先例。其實港府如果願意合作, 臺灣警方不用下飛機,就在登機口完成所有手續, 是投案還是逮捕隨你說都可以。既然正式引渡協議不成,但是港府爲什麼直到今天不另闢蹊徑引進個案條款,讓司法合作有法可依。這種個案條款存在與英系法律傳統許多國家, 包括加拿大和英國。這就是爲什麼賴昌星得以引渡, 雖然大陸加拿大沒有正式引渡協議。
a
acep
55 楼
干掉不用吧,干了就行了
l
l929
56 楼
蔡老逼又老又丑也舔了下去嘴太恶心。
b
brotherbear
57 楼
: 赖昌星引渡案?呵呵,赖昌星是被取消了移民资格,然后没完没了地打官司上诉,把钱花光了,最后“自愿”回去的。
我的Athlon
58 楼
你的脑子被驴踢了吗??。。天天想着人家是“被自首”。。如果事实真是那样你们的狗媒不是更兴奋?。。以前是造谣。。现在有实证在那说中共插手香港事务。。忽悠那群反中人士的大好工具。。可是现在菜当局做的是什么事??。。不过也罢。。民主根本就是政府的工具。。控制人民比独裁更狠。。😂😂😂
开心小黄人
59 楼
1450,台湾废死可是民进党政绩。人家愿意用一生来赎罪。台湾不是很多信基督的,这会又酸了。是不是牧师把人洗的只反共才是好牧师
深愛著羊
60 楼
這麼爛的騙術, 想乎巄誰? 香港法院怎麼沒法辦? 一個中國大原則, 要求台灣提供資料, 為什麼辦不到? 甚麼叫做 香港立法與台灣不同? 那台灣立法是誰訂的? 狗屁不通的騙術! 甚麼叫做台灣不准去? 一個中國大原則, 香港押送殺人犯去台灣審理, 就是依照一個中國的理論, 讓殺人犯在中國的一個省去審理, 有困難嗎?
d
dibowei2008
61 楼
这种人除了去台湾无路可走了,杀了人还能安稳的在香港生存吗,一个人走在路上都得担心被活活打死。
干丝日记
62 楼
港残跟太弯还有脸?
火星滚滚
63 楼
电诈岛不停地打自己的脸,西媒黄媒都失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