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款潜逃国外28年获外籍 首都机场入境被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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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2024年3月12日 21点3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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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评论
北京日报

一名犯罪嫌疑人潜逃境外28年3次变换身份

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但正义从不会缺席!

故事说来话长

得从上个世纪90年代讲起

当时

“60后”的刘某高中毕业后

找到了一份体面工作

并自修了大专文凭

本该前途坦荡、一片光明

谁知利欲熏心走上歧途

1996年

刘某利用职务之便

骗取银行200万元人民币

随后从原单位辞职

携款潜逃

辞职后

刘某背井离乡一路南下

逃到了南方某城市

为逃避警方侦查

他还伪造了一整套虚假身份

摇身一变

伪装成了初中未毕业的

按摩技师“刘二”(化名)

还开了一家按摩店

渐渐地

那笔巨款带来的不再是兴奋

而是像块烫手的山芋

让刘某夜不能寐

此时他已被公安机关

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警方的追捕让刘某感觉

自己像过街老鼠

整日昼伏夜出、战战兢兢

“国内怕是待不得了”

刘某窃以为出了国

就不用再惶惶度日

于是便利用虚假身份潜逃国外

不料

出国以后

投资失败

骗取的赃款很快就见了底

由于语言不通

没有合法公民身份

只能一直在餐馆打工

维持生计

刘某感觉自己像被世界遗弃

多年后

一直在餐馆打工苦熬的刘某

机缘巧合之下

侥幸取得外国国籍

更名为“刘三”(化名)

本以为是老天给他重来一次的机会

但其入籍后

工作生活并没有“万事如意”

仍然只能在餐馆打工度日

甚至两度离婚

刘某认为

一定是改的名字寓意不好

导致生活不顺

同时也为了进一步隐藏身份

他再次更名为“刘四”(化名)

后来

刘某在网上认识了

一位中国境内的女友

2024年春节期间

刘某搭乘航班回国

准备与女友结婚

想象着自己身份已“清白”

加之作案时间久远

曾经犯下的罪恶

早已像餐馆后厨的盘子一样

洗刷得干干净净

此行必然万无一失

万万没想到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28年来

警方从没有“忘记”他

当他从首都机场口岸入境

即被移民管理警察

当场查获

目前

刘某已被移交地方公安机关

进一步处理

本案详情已在

国家移民管理局

官方微信视频号

与官方抖音平台发布

广大网友纷纷表示大快人心

但同时也有部分网友对此提出疑问

那么

28年,“追诉期”过了吗?

为什么还抓他?

嫌犯加入外籍

回国就不能处理了吗?

请看普法时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时代在进步

法律制度日益完善

防伪科技日新月异

早已不存在这么多想象中的

“法律漏洞”和“灰色地带”

敬畏法律

做人“立得正”

才是获得幸福人生的

根本前提

来源 国家移民管理局

那就好好生活
1 楼
心也忒大了
d
daoshi5179
2 楼
问追诉期过没过的都是法盲。 通缉令都发了,知道了谁是犯罪嫌疑人,就没有追诉期这一说了。 [2评]
知情人士
3 楼
他应该是申请中国签证的时候被盯上了
河池化工
4 楼
追诉期是多少年?
s
sbkiwi
5 楼
轮子们已经开始瑟瑟发抖 国内国外都不受待见 嘿嘿
h
hellkiller
6 楼
名字都变了3,4次,然后又入籍了,拿外国护照,新名字入境。我是非常好奇是怎么抓到的呢。如果问就是从小国外长大,第一次来中国。他也不可能查外国系统到底以前叫什么,在哪住之类。 [5评]
知情人士
7 楼
对,追诉期过期是指原受害者不告,或者不知道谁是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过了20年
p
pickle
8 楼
很可能他以前在国内留过指纹
l
longinnz
9 楼
申请中国签证的时候就被掌握了,拿了签证入境就被抓
知情人士
10 楼
华人面孔,没有流利的当地语言,也没有流利的亚洲国家语言,那肯定有问题
雪中悍刀行
11 楼
已经被列为逃犯就没有诉讼时效之说了吧
s
ssbbss
12 楼
犯案后,政府留过指纹了, 入境打指纹,一抓一个准。
t
treebear
13 楼
这帮玩意心里希望还可以回国,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呐。
A
Alf
14 楼
也算是初代走线的了 LOL
金三
15 楼
编故事骗五毛粉红这种底层人矿。
s
searay
16 楼
没文化真可怕
p
pod67
17 楼
扫脸呀
g
greentee
18 楼
正解。追溯过期说的是无人起诉。刑事案件是公诉,即便没有他人起诉,检察机关也会起诉,也就是说没有过期一说。除非是他贪污了200万但是单位一直没有察觉,检察机关没有起诉,才适用过期一说
g
greentee
19 楼
现在面部识别可能用得最多的就是中国。即便早年出国在国内没有留过指纹,但是照片等是一定有的。
f
frastar
20 楼
欠国内银行很多钱的人,入外籍换个外文名,持外国护照入境,几乎什么都查不到的!只能说这是个奇葩,也许是小编编的故事! [1评]
n
newerer
21 楼
早就叫狗粮多学点文化,不要出来丢人现眼 如果银行不告你就算了。一旦认定是犯罪,就算你当初没有指纹,你的社会关系全都不要了? 派出所一年拜访你家几次,估计你家门口就装得有摄像头 什么都查不到? 呵呵,幼稚啊
钟馗捉妖
22 楼
狗粮轮子吓得瑟瑟发抖😁😁😁
C
Crosscurrent
23 楼
: 这倒也不是。中国政府还是很仁慈的,只要加入外籍后没有继续做危害中国国家的行动,回国过海关时写一张声明说加入轮子教只是为了政庇身份,中国政府就不会追究了。中国政府是明白人,知道很多拿政庇的是假轮子,所以不会跟他们为难。当然,对那些与台独反话势力勾结想祸害中国的,也不会留情。
恶意灌水1
24 楼
你真傻,欠钱或者公司倒闭,最多只能算商业纠纷,民事,不会是刑事犯罪。所以不会在公安或者通缉上面。毛都不懂,也就是轮子水平。
g
gaurage
25 楼
: 欠银行钱不一定是逃犯
流水有意82
26 楼
1996年200万,真的是一笔巨款了
文强
27 楼
这只能怪你自己了当年200万呢
发棵游
28 楼
这就是个蠢货了! 两个致命错误毁其一生了! 第一 想要贪赃枉法就不能出国! 必须必留在体制内! 大贪必须必贪于朝! 比如 李红中! 陈面二! 两百万?丢不起那人了! 第二 不是赵家人, 既然出去了不能再回来了!
发棵游
29 楼
运作好了, 真的可以是合理合法的首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