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近8年的“红牛之争”,于7月底8月初,瞬间进入新高潮。
8月1日,“红牛”公众号(注册主体为: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发布《中国红牛对泰国天丝7·31官方声明的回应》,直指泰国天丝拒不承认50年《协议书》,为一己私利否认中国红牛本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妄图侵吞中国红牛人29年辛苦耕耘取得的巨大成果。
中国红牛认为,这“不仅严重违背契约精神,更是突破信义良知底线,对于这样的不法行径,我们坚决斗争、奉陪到底。”
这次回应指向7月31日,天丝集团公众号所发布的一则声明。在当日声明中,天丝集团表示,“华彬红牛”依然被禁止销售。
隔空互怼
这起隔空争论的起因,在于一场法院判决。在泰国天丝起诉中国红牛经销商商标侵权案中,泰国天丝的诉讼请求被长沙中院驳回。
7月30日,中国红牛在官方渠道发布声明称,长沙中院相关民事判决书7月29日已驳回泰国天丝起诉中国红牛长沙经销商华厦糖酒公司商标侵权的全部诉讼请求。
再往前回溯,2021年,泰国天丝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发起对中国红牛产业链合作伙伴长沙市华厦糖酒有限公司的诉讼。
在“红牛”公众号中,中国红牛披露了长沙中院的认定细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红牛公司提交的《95年合资合同》和其在再审审查阶段提交原件的50年《协议书》,属于商标注册人将商标许可他人独占使用,商标独占许可后商标注册人自己不得违反许可合同约定使用该注册商标。在独占许可的模式下,商标注册人只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赋予他人有商标使用权,限制了自身的使用权。
长沙中院最终认定,“天丝公司目前尚无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红牛公司侵犯了天丝公司的商标权,故其在本案中主张红牛公司的下级经销商糖酒公司侵犯商标权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中国红牛表示,上述判决是对中国红牛产业链合作伙伴、各级代理商、经销商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的合法权利的有力支持,同时也再次认定了中国红牛自1995年始享有在中国境内独家经营红牛饮料50年的合法性。
近年来,泰国天丝以商标侵权为由,发起多起涉及中国红牛代理商、经销商诉讼,经过漫长的审理,部分诉讼被法院以侵犯商标权依据不足为由驳回。
不过天丝方面对此并不认可。7月31日,天丝集团发布声明回应称,长沙中院作出的(2021)湘01民初564号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且不具有可执行性,天丝集团将依法上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针对本案涉嫌程序违法及其它违法行为,天丝集团将基于掌握的线索依法向相关部门举报和反馈。
天丝集团在声明中还称,该判决存在对最高院生效裁定认定事实描述进行误导性加工篡改、选择性忽视我方证据等严重违法情形,天丝集团将形成书面报告于近日依法向有关部门提交。
8年鏖战
上个世纪50年代,泰籍华人许书标创立了泰国天丝集团。1975年,许书标成功研发了“Kratingdaeng”饮料,被泰国消费者称之为“红牛”。
据公开资料,90年代,许书标受邀来海南合资建厂,试图将该饮料引入中国市场。但由于拿不到生产许可和斗牛图案注册商标,经人介绍,遇到华彬集团董事长严彬。双方于1995年3月成立了泰国红牛。该主体由泰国华彬、严彬以及泰方多位小股东组成。同月,泰国红牛、泰国华彬、中食公司、中浩公司达成了《意向书》并达成了50年《协议书》的基本条款。其中核心条款之一即是中外双方合作涉及中国政府特殊许可审批,打开中国市场并大量持续投入,合资公司的生命必须是长期的,各方约定了50年的合作期限。
在严彬的牵头下,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深圳中浩集团、严彬主导设立的泰国红牛、泰国天丝四方成立了合资公司——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中国红牛),并由严彬任董事长,全权负责中国红牛生产、销售等全面运营。
但是后来,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的协议书原件在签订后竟神秘丢失。中国红牛表示,在协议书中其拥有50年的营业期限。而泰国天丝集团表示,深圳工商部门批准中国红牛的营业期限只有20年。这成为争端复杂化的开始,此后,双方诉讼不断。
在8月1日《中国红牛对泰国天丝7·31官方声明的回应》中,中国红牛方面再次提高了这些诉讼中的一些细节,比如50年《协议书》问题。
中国红牛方面表示,50年《协议书》的核心内容是确定中国红牛对红牛饮料在中国50年的独家生产销售权,泰国天丝不得生产销售红牛饮料。正是基于这一关键协议,中方合营者(两家国企)和中国红牛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技术论证和申请行政许可等工作,才取得红牛饮料生产许可批文,清除红牛商标使用和注册障碍,让红牛饮料及时投产,成为中国功能性饮料的引领者。
“战事”蔓延
记者注意到,这场“战事”还已经打进“电商场”。近期,某直播电商平台开售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价格约合4.3元每罐,打到“地板价”。
有接近中国红牛的人士对记者介绍,囿于泰国天丝与华彬集团长达8年的车轮官司影响,6元/罐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并未在直播电商平台有售。
按照这位人士的说法,泰国天丝近年来在案件审理期,通过与不同厂商联合推出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等产品,以“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几近一致的外包装,在直播电商等平台迅速低价铺货。
“品牌的运营也需要‘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这个要求不仅是对泰国天丝,也是对中国红牛。”前述人士认为。
同时蔓延所波及的还包括产业链相关利益者。
中国红牛在最新声明中明确,中国红牛始终相信中国司法机关公平公正的判决。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产品,依法捍卫消费者权益、保卫我们29年辛勤耕耘的劳动成果以及上百万产业链相关利益者权益。
实际上,从2016年9月以来,诉讼战开启时隔已经8年,市场日新月异、渠道格局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实际上在此期间,新进入功能饮料的赛道的品牌借势做大,红牛的“一枝独秀”也难再复往日。
有第三方机构对2016年后四年的数据进行了统计,2016-2020年中国红牛市占率由71.3%下滑至54.9%。东鹏、乐虎等抓住空窗期强势入局,2016-2020年,东鹏市占率由8.8%上升至15.4%,乐虎由8.2%上升至9.2%,中沃由4.9%上升至6.0%。
这意味着,市场竞争已经从“一家独大”走向“一超多强”,同时也意味着中国红牛要回到巅峰时期的品牌影响力,或许并不容易。
持续近8年的“红牛之争”,于7月底8月初,瞬间进入新高潮。
8月1日,“红牛”公众号(注册主体为: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发布《中国红牛对泰国天丝7·31官方声明的回应》,直指泰国天丝拒不承认50年《协议书》,为一己私利否认中国红牛本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妄图侵吞中国红牛人29年辛苦耕耘取得的巨大成果。
中国红牛认为,这“不仅严重违背契约精神,更是突破信义良知底线,对于这样的不法行径,我们坚决斗争、奉陪到底。”
这次回应指向7月31日,天丝集团公众号所发布的一则声明。在当日声明中,天丝集团表示,“华彬红牛”依然被禁止销售。
隔空互怼
这起隔空争论的起因,在于一场法院判决。在泰国天丝起诉中国红牛经销商商标侵权案中,泰国天丝的诉讼请求被长沙中院驳回。
7月30日,中国红牛在官方渠道发布声明称,长沙中院相关民事判决书7月29日已驳回泰国天丝起诉中国红牛长沙经销商华厦糖酒公司商标侵权的全部诉讼请求。
再往前回溯,2021年,泰国天丝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发起对中国红牛产业链合作伙伴长沙市华厦糖酒有限公司的诉讼。
在“红牛”公众号中,中国红牛披露了长沙中院的认定细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红牛公司提交的《95年合资合同》和其在再审审查阶段提交原件的50年《协议书》,属于商标注册人将商标许可他人独占使用,商标独占许可后商标注册人自己不得违反许可合同约定使用该注册商标。在独占许可的模式下,商标注册人只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赋予他人有商标使用权,限制了自身的使用权。
长沙中院最终认定,“天丝公司目前尚无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红牛公司侵犯了天丝公司的商标权,故其在本案中主张红牛公司的下级经销商糖酒公司侵犯商标权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中国红牛表示,上述判决是对中国红牛产业链合作伙伴、各级代理商、经销商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的合法权利的有力支持,同时也再次认定了中国红牛自1995年始享有在中国境内独家经营红牛饮料50年的合法性。
近年来,泰国天丝以商标侵权为由,发起多起涉及中国红牛代理商、经销商诉讼,经过漫长的审理,部分诉讼被法院以侵犯商标权依据不足为由驳回。
不过天丝方面对此并不认可。7月31日,天丝集团发布声明回应称,长沙中院作出的(2021)湘01民初564号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且不具有可执行性,天丝集团将依法上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针对本案涉嫌程序违法及其它违法行为,天丝集团将基于掌握的线索依法向相关部门举报和反馈。
天丝集团在声明中还称,该判决存在对最高院生效裁定认定事实描述进行误导性加工篡改、选择性忽视我方证据等严重违法情形,天丝集团将形成书面报告于近日依法向有关部门提交。
8年鏖战
上个世纪50年代,泰籍华人许书标创立了泰国天丝集团。1975年,许书标成功研发了“Kratingdaeng”饮料,被泰国消费者称之为“红牛”。
据公开资料,90年代,许书标受邀来海南合资建厂,试图将该饮料引入中国市场。但由于拿不到生产许可和斗牛图案注册商标,经人介绍,遇到华彬集团董事长严彬。双方于1995年3月成立了泰国红牛。该主体由泰国华彬、严彬以及泰方多位小股东组成。同月,泰国红牛、泰国华彬、中食公司、中浩公司达成了《意向书》并达成了50年《协议书》的基本条款。其中核心条款之一即是中外双方合作涉及中国政府特殊许可审批,打开中国市场并大量持续投入,合资公司的生命必须是长期的,各方约定了50年的合作期限。
在严彬的牵头下,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深圳中浩集团、严彬主导设立的泰国红牛、泰国天丝四方成立了合资公司——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中国红牛),并由严彬任董事长,全权负责中国红牛生产、销售等全面运营。
但是后来,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的协议书原件在签订后竟神秘丢失。中国红牛表示,在协议书中其拥有50年的营业期限。而泰国天丝集团表示,深圳工商部门批准中国红牛的营业期限只有20年。这成为争端复杂化的开始,此后,双方诉讼不断。
在8月1日《中国红牛对泰国天丝7·31官方声明的回应》中,中国红牛方面再次提高了这些诉讼中的一些细节,比如50年《协议书》问题。
中国红牛方面表示,50年《协议书》的核心内容是确定中国红牛对红牛饮料在中国50年的独家生产销售权,泰国天丝不得生产销售红牛饮料。正是基于这一关键协议,中方合营者(两家国企)和中国红牛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技术论证和申请行政许可等工作,才取得红牛饮料生产许可批文,清除红牛商标使用和注册障碍,让红牛饮料及时投产,成为中国功能性饮料的引领者。
“战事”蔓延
记者注意到,这场“战事”还已经打进“电商场”。近期,某直播电商平台开售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价格约合4.3元每罐,打到“地板价”。
有接近中国红牛的人士对记者介绍,囿于泰国天丝与华彬集团长达8年的车轮官司影响,6元/罐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并未在直播电商平台有售。
按照这位人士的说法,泰国天丝近年来在案件审理期,通过与不同厂商联合推出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等产品,以“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几近一致的外包装,在直播电商等平台迅速低价铺货。
“品牌的运营也需要‘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这个要求不仅是对泰国天丝,也是对中国红牛。”前述人士认为。
同时蔓延所波及的还包括产业链相关利益者。
中国红牛在最新声明中明确,中国红牛始终相信中国司法机关公平公正的判决。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产品,依法捍卫消费者权益、保卫我们29年辛勤耕耘的劳动成果以及上百万产业链相关利益者权益。
实际上,从2016年9月以来,诉讼战开启时隔已经8年,市场日新月异、渠道格局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实际上在此期间,新进入功能饮料的赛道的品牌借势做大,红牛的“一枝独秀”也难再复往日。
有第三方机构对2016年后四年的数据进行了统计,2016-2020年中国红牛市占率由71.3%下滑至54.9%。东鹏、乐虎等抓住空窗期强势入局,2016-2020年,东鹏市占率由8.8%上升至15.4%,乐虎由8.2%上升至9.2%,中沃由4.9%上升至6.0%。
这意味着,市场竞争已经从“一家独大”走向“一超多强”,同时也意味着中国红牛要回到巅峰时期的品牌影响力,或许并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