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旧文)每逢奥运会,都免不了有人探讨项目设置。以前甚至有人祭出阴谋论,认为既然奥运会早已是一场政治博弈,那么项目设置也是西方国家搞鬼,在田径、游泳等强势项目上广设金牌。
探讨问题时,阴谋论当然是智商欠费最多的方式。以田径项目为例,金牌多的原因非常简单。它是从古希腊奥运会演进至今、最能直观体现人类竞技能力的体育项目。如果奥运会只保留一个大项,那只能是田径。
当然,奥运项目设置确实存在博弈,许多项目为进入奥运会简直争破了头。但这世界上所有问题都是经济问题,奥运项目设置也不例外。所以,为进入奥运会而争破头的项目,用脚趾头想想都能总结出它们的特点,多半是项目冷门、民众基础差、关注度低,进入奥运会将是它们获取关注度并将之商业变现的机会。当然也有例外,比如东道主要是有自己的优势项目,肯定也打算加塞。
那些看不上奥运会的项目,特点一般是拥有雄厚的民众基础,关注度极高、商业化运作体系十分成熟。奥运会对于它们来说,连锦上添花或鸡肋都算不上,相反还会成为负担,足球就是最典型例子。
里约奥运会时,内马尔率领的巴西队在家门口笑到最后,史上第一次捧起奥运足球冠军奖杯。当时许多中国媒体以“终于大满贯”之类的标题来渲染这一幕,甚至将之比作巴西奥运史上最重要一金。这实在是编辑的无知,高看了奥运足球,巴西的冠军顶多只是“足球王国”弥补冠军拼图上的那个仅存空白而已。与此同时,当时巴西足球联赛并没有因为奥运会这样的盛事而暂时停顿,仍是一轮一轮按部就班,压根不会“服从大局”。
在里约奥运会上,内马尔已是超龄球员。真球迷都知道“适龄球员”和“超龄球员”的含义,这也正是国际足联与国际奥委会博弈的结果。从1900年第2届奥运会开始,足球被列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但不允许职业运动员参加。1979年,奥委会又作出补充规定,凡欧洲和南美国家曾参加过世界杯赛的球员,一律不得参加奥运会足球赛。1988年汉城奥运会则首次允许职业球员参加,但仍规定欧洲和南美国家凡参加过世界杯赛的球员不得参加。1989年后,经国际足联与国际奥委会协商,作出新规定:允许职业球员参加,但奥运会球员的年龄限制在23岁以下,但每队允许有3名超龄球员。
从这段历史可以看出,国际足联与国际奥委会之间始终存在博弈,双方实力的此消彼长也使得博弈的天平屡屡倾斜。阿维兰热入主国际足联后,大力推行商业化,世界杯等赛事的影响力与日俱增,国际足联的会员国数量也超越国际奥委会,因此渐渐占据话语权,终于对奥运会足球成功限制。国际奥委会也曾反击,一度嚷嚷如果国际足联不妥协,就把足球开除出奥运会,但很快就没了动静。这是因为,即使只是23岁以下球员的比赛,足球比赛的门票收入仍可占历届奥运会总门票收入的一半以上。
国际足联的底气之足,显然来自其强大的民众基础和赚钱能力。1994年美国世界杯的电视观众为320亿人次,1998年法国世界杯为370亿人次,2002年韩日世界杯为400亿人次,2006年德国世界杯达到500亿人次,2010年南非世界杯为300亿人次。
在盈利指标上,有数据显示,在世界体育产业总收入中,奥运会占4%,世界杯则占17%。2010年南非世界杯,国际足联的总收入高达87亿美元。相比之下,2012年伦敦奥运会被认为是吸金能力陡增的一届,电视转播权达到26亿美元,赞助商收入达到18.5亿美元,这两项收入均接近南非世界杯水准,但这可能已经是个极限。
2006年德国世界杯,德国人投入100亿美元,但旅游、消费等行业带来267亿美元的收入。2010年的南非世界杯,对南非经济的增加约合132亿美元的收入。相比之下,奥运会的投入更大,产出则弱得多。
而且,职业足球绝不仅仅有世界杯。欧洲杯、欧冠和五大联赛,都是拥有更多拥趸、商业化同样极其完善的赛事。很多老球迷甚至认为世界杯也仅仅是伪球迷四年一度的节日而已,奥运足球当然更得靠边站。
不过,即使是如此式微的奥运会足球,也违背了奥运会初衷,不再是业余选手的“重在参与”。足球在走向商业化后,更加崇尚专业主义,世界杯成为精英赛事,业余运动员出现的可能性早已微乎其微,全部由业余球员组成的球队更是不可能在决赛圈出现。2013年联合会杯上,多半由业余球员组成的塔希提赢得世人尊重,既是因为其顽强精神,也因“物以稀为贵”。相比之下,奥运会偶尔也会出现业余成分,比如里约奥运会的斐济队,当然,它的入围首先得多谢大洋洲第一强队新西兰的违规。但综合来看,奥运会足球比赛早已妥协于职业足球,甘心“U23比赛”的地位。
同样的例子还有NBA,它是世界上水准最高的篮球赛事,影响力惊人。但在美国国内,它仅仅是四大职业体育联盟之一,与NFL(国家橄榄球联盟)、MLB(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和NHL(国家冰球联盟)并列。当然,在世界范围内,它的名气远大于另外三大联盟,这明显是受益于篮球这一项目在世界范围内的民众基础。
很多人都曾诧异于这一问题:为何历史上有那么多NBA巨星拒绝参加奥运会,美国国内又为何不以“不爱国”的名义去批判他们?
原因很简单,一来“梦之队”实力太强,有谁没谁区别不大,二来NBA的成熟运作比起奥运会篮球比赛更吸引球员。而且,对于NBA球员来说,参加奥运也许会有伤病、疲劳等因素的威胁,影响接下来的NBA赛季。甚至有球员认为,不参加奥运会是对自己的职业生涯负责,对自己所签下的巨额合同负责。当年姚明因伤病过早退役,也有不少人指责中国篮协,认为是篮协把姚明用残了,“奥运会事关国家荣誉,也就罢了,可如亚运会之类的比赛也逼着姚明来打,结果呢?”
作为一个成熟的体育联盟,最不喜欢球员参加奥运会的当然是老板。库班就曾炮轰:“球员和球队在奥运会上得不到任何利益,但国际奥委会却从这些球星身上赚了大钱,要我们的签约球员冒巨大风险,看奥委会赚钱,这非常不公平。”
当然,在商业化最为成熟的几大运动项目和运动联盟里,NBA和奥运会已经算是相对最为和谐的一对,“梦之队”永远是奥运会的一大重要看点。相比之下,最不和谐的也许是拳击。
拿里约奥运会来说,拳击比赛争议最多,深层次原因是业余拳击和职业拳击的规则差异。
根据奥运体育的“纯洁性”,以打拳为谋生手段的职业拳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被允许进入奥运会。换言之,国际职业拳击的四大组织——世界拳击协会(简称WBA)、世界拳击理事会(简称WBC)、国际拳击联合会(简称WBF)和世界拳击组织(简称WBO)的职业拳手都与奥运绝缘。
1920年,国际业余拳击联合会(简称AIBA)正式成立,使业余拳击运动有了专门组织。国际性业余拳击比赛很多,其中奥运会拳击比赛的地位最高,甚至可以说是业余规则的缔造者。
直到2014年10月,APB个人职业拳击赛开战,职业拳手可以借此获取参加2016年奥运会的资格。根据规定,凡是业余选手转成职业选手后,参加的职业拳击比赛不足15场、且年龄在19岁至40岁之间,都有机会参加里约奥运会。
但奥运会拳击比赛向职业拳击靠近的同时,规则并未跟上。其中最让拳手无法适应、也最容易让观众产生争议的是,因为奥运会拳击比赛力求避免身体伤害,因此那些毫无力度的轻拳与势大力沉的重拳一样能获得点数。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一位日本拳手曾单场打了对手六次读秒,居然还被判负,最终靠申诉才能获胜。上届里约奥运会,AIBA干脆还取消了赛后申诉。中国选手吕斌的失利引来无数同情声,原因并不是什么阴谋论,而是因为不合理的业余规则,如果是职业比赛,他会无可争议地获得胜利。与吕斌受同样困扰的还有许多拳手,如2015年拳击世锦赛冠军柯兰、伦敦奥运金牌得主泰勒等,几乎每个比赛日都会出现几场严重违背观众观感,让人嘘声不断的比赛判罚。
从这一点也可看出,职业拳击和业余拳击几乎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运动,互通性有限。何况职业拳手本就可以在职业比赛中获取高额奖金,如此丑陋的业余规则体系下,谁还稀罕奥运会呢?
其实,即使优秀选手真的都参加了奥运会,也不代表比赛就会好看,因为有一种情况叫做“出工不出力”,冷门迭爆的奥运会网球比赛便是如此。
尽管德约科维奇曾称奥运网球冠军为媲美大满贯的最高荣誉,但这在网坛绝对是少数派。名将萨芬就曾说:“赢得奥运会的比赛并不是我生活的目标。我在那不会有全部的激情,我认为网球选手的全部精力都将用在大满贯赛事上。”尤其是随着四大满贯赛在商业化运作上的成功,奖金水涨船高,职业选手们当然更看重饭碗。也正因此,每届奥运会前,都有不少早已获得资格的选手选择退赛,其中不乏世界排名前列的选手。
这当然跟赛程有关。四大满贯赛堪称马不停蹄。从法网到温网,本已是艰苦赛程,如果选手随后参加奥运会,就等于要在毫无休息的状况下转战美网。如此紧密的赛程无疑会加大伤病几率,一旦出现伤病,影响的是自己奖金。对于靠奖金养活自己的职业选手来说,这当然需要权衡。
另一个重要的经济因素则是积分问题。与大满贯赛事不同,奥运会赛事并不会给选手带来积分。这个问题曾出现过转机,可惜昙花一现。原本从2000年奥运会开始,网球选手参加奥运就能获得积分,但分数较低,还比不上大师赛和皇冠赛。后来,ATP(职业男子网球协会)和WTA(职业女子网球协会)相继宣布,职业选手参加里约奥运会没有积分。
这当中自然有经济因素,因为ATP和WTA都希望ITF(国际网联)能够拿出一笔资金,以补偿与奥运会“撞车”的巡回赛,因为既然有许多选手要参加奥运,当然会影响同时间段巡回赛的收入。但ITF不等于国际足联,哪里能承受如此经济压力,国际奥委会也不舍得这笔钱。双方谈不拢,那当然是财大气粗的职业网球联盟说了算。何况,职业网球选手也确实不需要通过奥运会来为自己抬高身价。结果,防疲惫防受伤成为主流,里约奥运会网球赛事进入第二天时,前几号种子已纷纷落马。
与许多项目一样,网球也是奥运会的创始项目,但也曾长期离开奥运——1924年巴黎奥运会后,职业网球就因为“职业”原因被排除出奥运会,直到1988年才回归。
高尔夫球同样长期远离奥运。1900年巴黎奥运会和1904年圣路易斯奥运会上,高尔夫已是正式比赛项目,但1908年,由于高球协会R&A与奥委会发生争执,英国所有参赛者退出,比赛随之取消。这一别便是过百年,2009年8月,国际奥委会确定高尔夫为2016年奥运会备选项目,并于当年10月全票通过。
但这次回归并不美妙,早在里约奥运会开幕前,世界排名前四的选手便相继宣布退出奥运,世界排名前30位的选手中,有12人直接选择退赛。这当然也跟经济因素有关,身家丰厚的高尔夫球选手如果住进条件很差的奥运村,去打一场并不被关注的比赛,结果是得不到任何金钱上的回报。有一位高尔夫球选手就曾表示:“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不能再去像年轻人那样住青年旅馆。”
即使是一向表态支持高尔夫回归奥运的老虎伍兹,也曾说过这样的话:“如果高尔夫球能够重返奥运会,那将是这项运动发展的一座里程碑。但对于职业选手来说,奥运金牌和大满贯赛事冠军哪个更重要恐怕是不言而喻的,我想他们都会选择后者。”
与职业化体育项目的隔阂,始终是奥运会的隐痛。长期以来,除了开幕式和闭幕式的收视人数能勉强与足球世界杯决赛相抗衡之外,奥运会大多数比赛都缺乏足够关注度,许多冷门项目的现场观众甚至只能由本国代表团运动员组成。除了田径和游泳这种传统纯竞技项目能够代表世界最高水准,并吸引一些赞助和广告外,其他大半项目都只是鸡肋,存在感极低,甚至沦为“四年一亮相”的表演赛。
这无疑跟奥运会早期的矫枉过正有关。早期奥运会强调业余性,但这使得奥运会的大多数比赛都无法体现“更高、更快、更强”的口号。上世纪80年代开始,萨马兰奇掌控的国际奥委会逐渐将大多数项目向职业选手开放。早期奥运会还抵制商业化,甚至不惜变成赔本生意。但违反经济规律的事情注定不能持久,到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时,萨马兰奇不得不推行商业化,开始经营电视转播权、门票、赞助权和特许商品。但根据奥林匹克精神,奥运赛场内不得出现任何广告,它与足球世界杯的收入差距,主要就因为场内广告。
其实,所有高度职业化和商业化的项目,都曾被奥运会视为洪水猛兽,但又在事后证明它们相对更干净,也因职业而更完善(这一点,职业拳击和业余拳击的比较最为明显)。即使它们看不起奥运会,即使参赛者不代表世界最高水平,仍无损奥运精神。相比之下,某些冷门项目至今仍被当成政治工具,才真正违背了奥运精神。
(一篇旧文)每逢奥运会,都免不了有人探讨项目设置。以前甚至有人祭出阴谋论,认为既然奥运会早已是一场政治博弈,那么项目设置也是西方国家搞鬼,在田径、游泳等强势项目上广设金牌。
探讨问题时,阴谋论当然是智商欠费最多的方式。以田径项目为例,金牌多的原因非常简单。它是从古希腊奥运会演进至今、最能直观体现人类竞技能力的体育项目。如果奥运会只保留一个大项,那只能是田径。
当然,奥运项目设置确实存在博弈,许多项目为进入奥运会简直争破了头。但这世界上所有问题都是经济问题,奥运项目设置也不例外。所以,为进入奥运会而争破头的项目,用脚趾头想想都能总结出它们的特点,多半是项目冷门、民众基础差、关注度低,进入奥运会将是它们获取关注度并将之商业变现的机会。当然也有例外,比如东道主要是有自己的优势项目,肯定也打算加塞。
那些看不上奥运会的项目,特点一般是拥有雄厚的民众基础,关注度极高、商业化运作体系十分成熟。奥运会对于它们来说,连锦上添花或鸡肋都算不上,相反还会成为负担,足球就是最典型例子。
里约奥运会时,内马尔率领的巴西队在家门口笑到最后,史上第一次捧起奥运足球冠军奖杯。当时许多中国媒体以“终于大满贯”之类的标题来渲染这一幕,甚至将之比作巴西奥运史上最重要一金。这实在是编辑的无知,高看了奥运足球,巴西的冠军顶多只是“足球王国”弥补冠军拼图上的那个仅存空白而已。与此同时,当时巴西足球联赛并没有因为奥运会这样的盛事而暂时停顿,仍是一轮一轮按部就班,压根不会“服从大局”。
在里约奥运会上,内马尔已是超龄球员。真球迷都知道“适龄球员”和“超龄球员”的含义,这也正是国际足联与国际奥委会博弈的结果。从1900年第2届奥运会开始,足球被列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但不允许职业运动员参加。1979年,奥委会又作出补充规定,凡欧洲和南美国家曾参加过世界杯赛的球员,一律不得参加奥运会足球赛。1988年汉城奥运会则首次允许职业球员参加,但仍规定欧洲和南美国家凡参加过世界杯赛的球员不得参加。1989年后,经国际足联与国际奥委会协商,作出新规定:允许职业球员参加,但奥运会球员的年龄限制在23岁以下,但每队允许有3名超龄球员。
从这段历史可以看出,国际足联与国际奥委会之间始终存在博弈,双方实力的此消彼长也使得博弈的天平屡屡倾斜。阿维兰热入主国际足联后,大力推行商业化,世界杯等赛事的影响力与日俱增,国际足联的会员国数量也超越国际奥委会,因此渐渐占据话语权,终于对奥运会足球成功限制。国际奥委会也曾反击,一度嚷嚷如果国际足联不妥协,就把足球开除出奥运会,但很快就没了动静。这是因为,即使只是23岁以下球员的比赛,足球比赛的门票收入仍可占历届奥运会总门票收入的一半以上。
国际足联的底气之足,显然来自其强大的民众基础和赚钱能力。1994年美国世界杯的电视观众为320亿人次,1998年法国世界杯为370亿人次,2002年韩日世界杯为400亿人次,2006年德国世界杯达到500亿人次,2010年南非世界杯为300亿人次。
在盈利指标上,有数据显示,在世界体育产业总收入中,奥运会占4%,世界杯则占17%。2010年南非世界杯,国际足联的总收入高达87亿美元。相比之下,2012年伦敦奥运会被认为是吸金能力陡增的一届,电视转播权达到26亿美元,赞助商收入达到18.5亿美元,这两项收入均接近南非世界杯水准,但这可能已经是个极限。
2006年德国世界杯,德国人投入100亿美元,但旅游、消费等行业带来267亿美元的收入。2010年的南非世界杯,对南非经济的增加约合132亿美元的收入。相比之下,奥运会的投入更大,产出则弱得多。
而且,职业足球绝不仅仅有世界杯。欧洲杯、欧冠和五大联赛,都是拥有更多拥趸、商业化同样极其完善的赛事。很多老球迷甚至认为世界杯也仅仅是伪球迷四年一度的节日而已,奥运足球当然更得靠边站。
不过,即使是如此式微的奥运会足球,也违背了奥运会初衷,不再是业余选手的“重在参与”。足球在走向商业化后,更加崇尚专业主义,世界杯成为精英赛事,业余运动员出现的可能性早已微乎其微,全部由业余球员组成的球队更是不可能在决赛圈出现。2013年联合会杯上,多半由业余球员组成的塔希提赢得世人尊重,既是因为其顽强精神,也因“物以稀为贵”。相比之下,奥运会偶尔也会出现业余成分,比如里约奥运会的斐济队,当然,它的入围首先得多谢大洋洲第一强队新西兰的违规。但综合来看,奥运会足球比赛早已妥协于职业足球,甘心“U23比赛”的地位。
同样的例子还有NBA,它是世界上水准最高的篮球赛事,影响力惊人。但在美国国内,它仅仅是四大职业体育联盟之一,与NFL(国家橄榄球联盟)、MLB(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和NHL(国家冰球联盟)并列。当然,在世界范围内,它的名气远大于另外三大联盟,这明显是受益于篮球这一项目在世界范围内的民众基础。
很多人都曾诧异于这一问题:为何历史上有那么多NBA巨星拒绝参加奥运会,美国国内又为何不以“不爱国”的名义去批判他们?
原因很简单,一来“梦之队”实力太强,有谁没谁区别不大,二来NBA的成熟运作比起奥运会篮球比赛更吸引球员。而且,对于NBA球员来说,参加奥运也许会有伤病、疲劳等因素的威胁,影响接下来的NBA赛季。甚至有球员认为,不参加奥运会是对自己的职业生涯负责,对自己所签下的巨额合同负责。当年姚明因伤病过早退役,也有不少人指责中国篮协,认为是篮协把姚明用残了,“奥运会事关国家荣誉,也就罢了,可如亚运会之类的比赛也逼着姚明来打,结果呢?”
作为一个成熟的体育联盟,最不喜欢球员参加奥运会的当然是老板。库班就曾炮轰:“球员和球队在奥运会上得不到任何利益,但国际奥委会却从这些球星身上赚了大钱,要我们的签约球员冒巨大风险,看奥委会赚钱,这非常不公平。”
当然,在商业化最为成熟的几大运动项目和运动联盟里,NBA和奥运会已经算是相对最为和谐的一对,“梦之队”永远是奥运会的一大重要看点。相比之下,最不和谐的也许是拳击。
拿里约奥运会来说,拳击比赛争议最多,深层次原因是业余拳击和职业拳击的规则差异。
根据奥运体育的“纯洁性”,以打拳为谋生手段的职业拳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被允许进入奥运会。换言之,国际职业拳击的四大组织——世界拳击协会(简称WBA)、世界拳击理事会(简称WBC)、国际拳击联合会(简称WBF)和世界拳击组织(简称WBO)的职业拳手都与奥运绝缘。
1920年,国际业余拳击联合会(简称AIBA)正式成立,使业余拳击运动有了专门组织。国际性业余拳击比赛很多,其中奥运会拳击比赛的地位最高,甚至可以说是业余规则的缔造者。
直到2014年10月,APB个人职业拳击赛开战,职业拳手可以借此获取参加2016年奥运会的资格。根据规定,凡是业余选手转成职业选手后,参加的职业拳击比赛不足15场、且年龄在19岁至40岁之间,都有机会参加里约奥运会。
但奥运会拳击比赛向职业拳击靠近的同时,规则并未跟上。其中最让拳手无法适应、也最容易让观众产生争议的是,因为奥运会拳击比赛力求避免身体伤害,因此那些毫无力度的轻拳与势大力沉的重拳一样能获得点数。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一位日本拳手曾单场打了对手六次读秒,居然还被判负,最终靠申诉才能获胜。上届里约奥运会,AIBA干脆还取消了赛后申诉。中国选手吕斌的失利引来无数同情声,原因并不是什么阴谋论,而是因为不合理的业余规则,如果是职业比赛,他会无可争议地获得胜利。与吕斌受同样困扰的还有许多拳手,如2015年拳击世锦赛冠军柯兰、伦敦奥运金牌得主泰勒等,几乎每个比赛日都会出现几场严重违背观众观感,让人嘘声不断的比赛判罚。
从这一点也可看出,职业拳击和业余拳击几乎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运动,互通性有限。何况职业拳手本就可以在职业比赛中获取高额奖金,如此丑陋的业余规则体系下,谁还稀罕奥运会呢?
其实,即使优秀选手真的都参加了奥运会,也不代表比赛就会好看,因为有一种情况叫做“出工不出力”,冷门迭爆的奥运会网球比赛便是如此。
尽管德约科维奇曾称奥运网球冠军为媲美大满贯的最高荣誉,但这在网坛绝对是少数派。名将萨芬就曾说:“赢得奥运会的比赛并不是我生活的目标。我在那不会有全部的激情,我认为网球选手的全部精力都将用在大满贯赛事上。”尤其是随着四大满贯赛在商业化运作上的成功,奖金水涨船高,职业选手们当然更看重饭碗。也正因此,每届奥运会前,都有不少早已获得资格的选手选择退赛,其中不乏世界排名前列的选手。
这当然跟赛程有关。四大满贯赛堪称马不停蹄。从法网到温网,本已是艰苦赛程,如果选手随后参加奥运会,就等于要在毫无休息的状况下转战美网。如此紧密的赛程无疑会加大伤病几率,一旦出现伤病,影响的是自己奖金。对于靠奖金养活自己的职业选手来说,这当然需要权衡。
另一个重要的经济因素则是积分问题。与大满贯赛事不同,奥运会赛事并不会给选手带来积分。这个问题曾出现过转机,可惜昙花一现。原本从2000年奥运会开始,网球选手参加奥运就能获得积分,但分数较低,还比不上大师赛和皇冠赛。后来,ATP(职业男子网球协会)和WTA(职业女子网球协会)相继宣布,职业选手参加里约奥运会没有积分。
这当中自然有经济因素,因为ATP和WTA都希望ITF(国际网联)能够拿出一笔资金,以补偿与奥运会“撞车”的巡回赛,因为既然有许多选手要参加奥运,当然会影响同时间段巡回赛的收入。但ITF不等于国际足联,哪里能承受如此经济压力,国际奥委会也不舍得这笔钱。双方谈不拢,那当然是财大气粗的职业网球联盟说了算。何况,职业网球选手也确实不需要通过奥运会来为自己抬高身价。结果,防疲惫防受伤成为主流,里约奥运会网球赛事进入第二天时,前几号种子已纷纷落马。
与许多项目一样,网球也是奥运会的创始项目,但也曾长期离开奥运——1924年巴黎奥运会后,职业网球就因为“职业”原因被排除出奥运会,直到1988年才回归。
高尔夫球同样长期远离奥运。1900年巴黎奥运会和1904年圣路易斯奥运会上,高尔夫已是正式比赛项目,但1908年,由于高球协会R&A与奥委会发生争执,英国所有参赛者退出,比赛随之取消。这一别便是过百年,2009年8月,国际奥委会确定高尔夫为2016年奥运会备选项目,并于当年10月全票通过。
但这次回归并不美妙,早在里约奥运会开幕前,世界排名前四的选手便相继宣布退出奥运,世界排名前30位的选手中,有12人直接选择退赛。这当然也跟经济因素有关,身家丰厚的高尔夫球选手如果住进条件很差的奥运村,去打一场并不被关注的比赛,结果是得不到任何金钱上的回报。有一位高尔夫球选手就曾表示:“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不能再去像年轻人那样住青年旅馆。”
即使是一向表态支持高尔夫回归奥运的老虎伍兹,也曾说过这样的话:“如果高尔夫球能够重返奥运会,那将是这项运动发展的一座里程碑。但对于职业选手来说,奥运金牌和大满贯赛事冠军哪个更重要恐怕是不言而喻的,我想他们都会选择后者。”
与职业化体育项目的隔阂,始终是奥运会的隐痛。长期以来,除了开幕式和闭幕式的收视人数能勉强与足球世界杯决赛相抗衡之外,奥运会大多数比赛都缺乏足够关注度,许多冷门项目的现场观众甚至只能由本国代表团运动员组成。除了田径和游泳这种传统纯竞技项目能够代表世界最高水准,并吸引一些赞助和广告外,其他大半项目都只是鸡肋,存在感极低,甚至沦为“四年一亮相”的表演赛。
这无疑跟奥运会早期的矫枉过正有关。早期奥运会强调业余性,但这使得奥运会的大多数比赛都无法体现“更高、更快、更强”的口号。上世纪80年代开始,萨马兰奇掌控的国际奥委会逐渐将大多数项目向职业选手开放。早期奥运会还抵制商业化,甚至不惜变成赔本生意。但违反经济规律的事情注定不能持久,到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时,萨马兰奇不得不推行商业化,开始经营电视转播权、门票、赞助权和特许商品。但根据奥林匹克精神,奥运赛场内不得出现任何广告,它与足球世界杯的收入差距,主要就因为场内广告。
其实,所有高度职业化和商业化的项目,都曾被奥运会视为洪水猛兽,但又在事后证明它们相对更干净,也因职业而更完善(这一点,职业拳击和业余拳击的比较最为明显)。即使它们看不起奥运会,即使参赛者不代表世界最高水平,仍无损奥运精神。相比之下,某些冷门项目至今仍被当成政治工具,才真正违背了奥运精神。